张丽婷,段康弘,刘婷婷,张 震
(1.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 266000;2.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技术保障中心 青岛 266033)
区域共建模式下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探究
张丽婷1,2,段康弘2,刘婷婷2,张 震2
(1.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 266000;2.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技术保障中心 青岛 266033)
海洋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示范区当地政府的影响巨大。文章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宗旨出发,深入剖析了示范区建设的意义和面临的问题,进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区域共建的经验和模式进行了探讨,旨在为我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理论和实际参考。
海洋;生态文明;区域共建;探究
海洋生态文明,是以人与海洋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和海洋经济科学发展为核心,以强化海洋国土意识和建设海洋生态文化为先导,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海洋生态科技和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创新为动力,整体推进海岛和海洋生产与生活方式转变的一种生态文明形态。2013年2月,首批12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立,预示着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海洋环境保护或者海洋经济发展,它的本质是立足于示范区区域经济特点和海洋环境现状,通过区域范围内政府机关、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涉海单位的合作共建,实现人与海洋和谐相处、协调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正面临着历史机遇,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已逐步走向更加突出的位置[1],实现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海洋产业合理布局、海洋生态和谐美好离不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1.1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有助于区域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有助于海洋资源有序开发、生态环境有效利用和科学保护,对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有着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示范区建设有助于周边区域海洋经济结构调整,对区域海洋产业布局优化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2],有助于推动区域海洋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符合区域科学发展的需要
随着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海洋辐射城市的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大[3],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系统间的矛盾已愈发突显[4]。严峻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用互利共赢的思想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来缓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间的矛盾,从而推动区域社会科学的发展[5]。因此,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需要。
1.3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符合涉海社会群体的需要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离不开周边区域的涉海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人民群众尤其是涉海人民群众对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具有强烈的实际需求。因此,必须依托于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尽快扭转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的人-海关系,切实满足区域范围内涉海人民群众对于海洋生态文明的需求。
2.1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模式尚未完善
当前阶段,在各地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部门协调,共同推进的机制尚未建立[6],尤其是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政府机关、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和涉海单位的区域共建力度仍显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府机关就示范区建设缺少持续的政策支持和建设指导,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偿用海制度的探索尚未完成,缺少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撑和产业转化,缺乏对涉海单位的海洋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企业环保社会责任制度、社会公众的监督机制等制度建设。
2.2 示范区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形势严峻
受长久以来粗放式用海以及陆源污染物入海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国多数示范区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已十分严峻,海水水质富营养化严重、海水营养盐失衡、赤潮危害家居、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已成为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如何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条件下推动陆海环境污染类型都将从常规污染向常规污染和新型污染的复合型、叠加型转变,从而建立相应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已成为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所面临的巨大挑战。
2.3 区域海洋生态循环经济发展不足
受制于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沿海各城市普遍存在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冲突,尤其是作为当前海洋经济发展最为密切的临港产业、海洋运输、海洋旅游和现代渔业等四大支柱产业仍旧缺乏相应的生态发展模式,各地产业粗放式发展的模式仍旧没有改变,海洋资源的开发深度和广度仍需突破,如何缓解要素制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海洋生态循环经济等问题仍制约着区域海洋生态循环经济的发展。
2.4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滞后
目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意义、措施等认
知度不高,尚未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引起足够的重视。宣传的滞后导致“重经济,轻环保”的思想意识在短期内难以转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淡薄会影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相应政策措施的推广和应用,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因此,建立良好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机制已刻不容缓。
单纯依托行政区划或科研院所对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进行建设和发展,难以满足示范区建设的需求,难以起到示范区建设应有的作用,只有在国家区域协调的基础上,整合区域内外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和涉海单位企业等多方面的力量,构建适用于各示范区当地条件的区域共建模式,才能发挥示范区建设应用的作用。
3.1 健全组织管理,优化产业布局,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
发挥示范区当地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推动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整体运行。一方面,加强地方政府及其相应职能部门的核心作用,将地方政府打造成示范区建设的综合管理和协调的核心,负责对整个示范区建设的运行进行统一部署和整体协调;另一方面,结合当地实际,根据示范区建设规划对于主体功能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环境现状和承压能力,通过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管理政策实现产业空间布局优化。通过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相应生态文明政策的研究和实施,增强示范区区域服务功能和产业层次的提高。
3.2 健全保障体制,完善规章制度,发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作用
充分利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区划选划以及相应政策法规制定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加强海洋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加强涉海项目审批管理力度,形成审核严格、申请有序的用海审批体制,对重大涉海工程环境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监测。
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海洋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建设,完善示范区建设综合管理法律制度,明确示范区公众参与的具体权利、行使方式及公众参与的效力等,引导和保障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从而确保开发利用的有序性和科学性。
3.3 抓好基础研究,推动科技转化,发挥科
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能力
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发挥海洋相关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能力。一方面,依托于科研院所的专业性和长期海洋工作经验,对示范区海域的海洋环境参数、污染物指数、赤潮藻类密度、近岸海水富营养化程度等相关数据进行及时获取和更新,形成对示范区海域环境状况的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另一方面,推动科研院所研究成果的科技转化,对海水处理、新型材料推广、污染物吸附材料等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新技术的示范应用提供平台。通过发挥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示范区建设的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和污染物治理能力。
3.4 加强宣传力度,构建海洋文化,为涉海
单位营造良好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为涉海群体从多角度体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结合各地实际,构建各具特色的海洋文化,将海洋文化资源与各类海洋生态示范区生态示范相结合,打造弘扬海洋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推广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引导涉海单位关注海洋、认识海洋、善待海洋,与涉海单位自身发展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相结合,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融于城市建设和人民日常生活中,营造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提升公民和涉海单位参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意识,从而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当前,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应切实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重大战略决策,依托各示范区区域内外的政府机关、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涉海单位,构建区域共建模式,把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和综合管理的管控能力,推动我国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和谐、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借鉴和示范作用。
[1] 刘赐贵.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严重,应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J].中国科技产业,2012(4):28.
[2] 郑冬梅.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厦门的调查与思考[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8(11).
[3] 张善坤.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与举措[J].浙江经济,2010(24).
[4] 王友绍,王肇鼎,黄良民.近20年来大亚湾生态环境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J].热带海洋学报,2004,23(5):85-95.
[5] 刘赐贵.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2,29(6):24-25.
[6] 周国辉.舟山群岛新区:从海洋生态文明起航[J].环境经济,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