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边远贫困地区教师下不去、留不住的老大难问题,国家将通过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重点项目,进一步推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3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通知,决定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是针对乡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的计算基数,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后自动取消。
根据要求,2014年起,各实施省份须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本省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情况和综合奖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一并报送财政部和教育部,两部门将根据各地落实情况等因素逐年核定综合奖补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