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丽
(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湖北宜昌443000)
浅议授权签字人对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的审核
余 丽
(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湖北宜昌443000)
环境监测报告是环境监测工作的最终产品,授权签字人应从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核,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的质量。
环境监测;报告;授权签字人;数据;审核
随着环境污染程度的加重和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环境监测的社会地位和重要性日益突出。环境监测报告是环境监测机构的最终产品,是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的综合体现,是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撑。监测报告中提供的监测数据是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环境执法、目标考核、环境影响评价和和竣工项目环境报告验收的合法依据,不仅要求其内容准确完整,而且要求保证其公正性、权威性和可靠性。
授权签字人是实验室提名,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予以确认,在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评审时予以批准,在规定的范围内审批监测报告的人员。授权签字人对监测报告的审核签发是三级审核中最后把关的一个重要环节。授权签字人把关不严,有问题的监测报告被签发出去,将直接影响环境执法、环境管理和污染纠纷仲裁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应用数据的环境评价、环境污染治理,也就不可能得出准确结论。因此作为授权签字人,必须加强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的质量审核,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可靠性,以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
1.1 监测过程的完整性
监测过程的完整性体现在从现场踏勘、布点、制定监测方案、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分析、原始记录填报、数据处理到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均必须规范完成,全过程把关,最终取得准确的结果。授权签字人在报告审核时必须注意其过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监测报告的内容和监测方案是否相符,比如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地点和所使用的分析方法和监测方案是否一致;采样单和企业现场调查记录表是否现场记录完整;采样后是否按照监测技术规范添加样品保存剂;样品交接手续是否完整;分析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样品分析人员、校核人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名是否齐全。
1.2 监测报告的完整性
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5.8.2条款规定,监测报告至少包括如下11项信息:标题;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与实验室地址不同的检测和/或校准的地点;检测和/或校准报告的惟一性标识 (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及报告结束的清晰标志;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必要时);所用标准和方法的识别;样品的性状描述和标识;样品接收和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日期 (必要时);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所用抽样计划的说明;检测和/或校准的结果;检测和/或校准人员及其报告批准人签字或等效的标识;必要时,结果仅与被检测和/或校准样品有关的声明。对于环境监测行业来说,报告不得少于规定的11项共性信息。当客户与实验室有书面协议时,或委托方是实验室的长期固定客户,报告可以简化。
授权签字人在审核报告内容完整性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监测基本情况简介。监测基本情况内容应涵盖监测目的、监测性质、监测点位、样品性状来源 (是送样还是采样)、监测样品分析时间、废水采样示意图等;还应包括被监测企业的生产基本情况、生产工艺、监测时的生产负荷、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排放量、有无回用等内容。
(2)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和分析仪器。分析方法应注明标准号和方法检出限,分析仪器应注明仪器型号和仪器编号。
(3)质量控制。监测工作实施的质量控制的措施的结果在报告中应有所反映,包括分析样品平行样、样品加标回收、质控样的分析,密码样的采集等采取的一系列质控手段。
(4)监测结果和评价。用表格的形式给出法定计量单位表示的监测结果,必要时给出评价标准值和评价结论,如委托方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委托方的要求报告监测结果,并给出说明。
2.1 数据和报告的校核是否准确
校核的主要内容为以下三个方面:
(1)计算是否准确无误;计算校核可以通过编程序计算来解决。
(2)原始数据的抄录是否准确,原始记录与报告是否一致,有无冲突和矛盾。
(3)报告的表述是否清晰准确,是否一一对应,主要包含五个对应,即监测目的与监测方式的一一对应、样品与监测点位时间的一一对应、样品编号与监测数据的一一对应、文字与图标的一一对应、结论与数据的一一对应。
2.2 分析方法、规范的选择是否准确
(1)监测方法的选用原则:首选评价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分析方法,其次是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环保行业标准分析方法及地方标准分析方法。需要时,实验室可以选用国际标准分析方法,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要重点关注所使用的标准分析方法和规范是否现行有效,这是很容易忽视的地方,但同时也是必须重视的地方。
(2)选用的标准分析方法的检出限必须低于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或污染源排放标准),否则不能使用该方法。在某些大气监测项目的分析中,如果采集一定体积的气体样品不能满足检出限低于排放标准,可以通过延长采样时间或加大采样流量的方法来增加采样体积,从而达到降低检出限的目的。
(3)所采取的质控措施的结果是否准确。日常采用最多的质控措施通常有加标回收率、平行样和国家标准样品的分析,这些分析结果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批样品的分析结果是否准确可靠。
(4)监测报告的结论是否准确客观。主要审核评价标准 (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等)是否正确、评价方法是否符合规范与标准的要求。需要用数据说话,不可猜测和模棱两可。目前废水监测用日均值评价;空气和废气监测中任何一次超标均评为超标;水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即某一断面中有一个项目超标则该断面评为超标。
(1)监测机构资质是否法定有效。监测机构是否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是为社会出具合法数据的必要条件,因此首先要查勘是否有计量认证证书及编号,计量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某些监测项目是否在认证范围内,否则均无权出具法定有效的监测报告。
(2)监测人员资质是否法定有效。根据实验室计量认证的规定,监测人员必须经过上一级环保部门组织进行的理论知识、现场操作技能和密码样品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证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因此,审核监测报告时,应注意审核参与环境监测活动的人员是否有上岗证,证件是否现行有效,特别是新进人员和转岗人员等未取得上岗证的监测人员,不能独立完成监测工作,必要时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从事监测工作,其监测结果由有证人员签字后负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某监测人员有监测资格证,但没有某个项目的资质,其监测结果也必须由有证人员签字后方能生效,这种情况很容易被忽视。
(3)监测仪器是否法定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了环境监测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监测机构的测量设备都必须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校准,使用超出检定周期又没有经过检定的仪器进行分析不能出具法定有效的监测报告。
4.1 监测是否规范
主要是审核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标准的规范性。监测点位、分析项目、采样频次、采样器皿、保存剂的添加是否符合相应的监测规范,样品是否在规定的保质期内进行分析,分析是否进行了相应的预处理,稀释操作是否按规范进行等等。
4.2 原始记录是否规范
原始记录是出具监测报告的原始凭证,是监测者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按照标准分析方法获得的样品实测值,是样品原始状态的真实反映。原始数据的记录应严格遵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监测机构制定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定,做到严谨规范。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对监测结果的有效数字和保留位数有明确规定,在满足规范的同时,还必须注意监测结果的保留位数不应超过方法最低检出限的位数;数值修约通常按照奇进偶舍的原则进行,监测数据如果有错误需要更改,必须由分析人员进行更改,更改的方式按照监测机构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上的规定执行,通常的方式是划改并签名,不允许任意涂改;监测结果如低于方法检出限,结果报ND,同时需注明该项目的方法检出限;监测结果的单位均为国际单位制,要注意国际单位制的规范性写法,例如;毫升应写成mL,而不是ml,微克应写成μg,而不能写成ug等等;分析方法的名称应该写全称;分析原始记录中的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截距和斜率,均应符合监测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授权签字人必须识别出数据报告中的的异常数据,并需要特别关注这类数据,以确保监测报告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由于物质本身的特性及相互关系,某些要素之间存在很紧密的相关性,因此某些监测指标之间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如六价铬浓度不能高于总铬浓度;CODCr>BOD5,CODCr>CODMn;同一水样的BOD5浓度高,则CODCr浓度必然高,DO浓度必然低,但反过来CODCr浓度高,BOD5浓度未必高,水中的DO浓度必然低;TN>NO3-N、NH3-N、NO2-N三者之和等。反之为异常。
(2)环境质量的监测数据一般来说都是比较稳定的,超过了统计规律的数据应视为有疑义的数据。还有一些情况也要引起关注,比如:一个城市的入境断面数据远高于出境断面的;高于对应级别污染源的特征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等。
(3)污染源监测中,进口浓度小于出口浓度的,污染源监测低于相应功能区类别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制的,超过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3倍以上的,生活污水为强酸或强碱性的,废气固定污染源风量大于设计值或风量低于设计值一半的,废气固定污染源烟道中含氧量接近空气中含氧量的等,这些污染源监测数据都必须加以关注和甄别。
对于审核发现的可疑数据,必须认真分析原因,追根溯源。应先从原始数据的录入、计算着手;再到实验室分析的过程,包括查询样品体积、稀释倍数、标液配制、质控情况;然后是样品的运输和保存过程,是否在有效期内进行分析;再到现场企业生产情况、生产工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工艺、废水排放走向、废水排放性状、采样位置、采样方法等方面: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环境监测报告的审核是责任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是保证环境监测报告完整可靠的最后一道关口。监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加强责任心,熟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及时掌握最新的环境监测分析标准、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深入了解各个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和排污情况。平时用心积累数据统计规律,不断加强各方面的学习,才能增强对数据的敏感性,更好地透视数据,确保监测报告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可靠性,更好地为社会和环境管理服务。
[1]尚广萍,于爱敏,曹勇.浅谈授权签字人对环境监测数据报告的审核[J].干旱环境监测,2005,19(2):11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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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昌平,李月娥.试论环境监测报告的审核 [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6,31(1):9-10.
[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12.
Audit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Data and Report by the Authorized signatory
YU Li
(Yicha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Yichang Hubei443000 China)
Environmentalmonitoring report is the final product of environmentalmonitoring work.It is essential for the authorized signatory to audit the report carefully in order to ensure the integrity,precise,legality,feasibility,normalization,and effectiveness of the report.
environmentalmonitoring;report;authorized signatory;data;audit
X83
A
1673-9655(2014)06-0097-03
2014-05-03
余丽 (1971-),女,汉族,湖北省黄陂人,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程师,大学本科,研究方向: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