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探索

2014-04-03 10:02陈湘峰李智勇
湖南畜牧兽医 2014年6期
关键词:郴州市家禽养殖业

陈湘峰,陈 超,李智勇

(1.湖南省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湖南郴州423000;2.湖南省兽医局,湖南长沙410006)

近年来,郴州市养殖业不断发展,养殖业产值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提高。与此同时,养殖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病害动物尸体的处理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话题。病害动物产品流入餐桌事件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巨大威胁,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影响。如何从养殖业环节的源头上控制病害动物的流出,有效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已成为困扰政府和养殖业主突出问题。因此,为探索如何做好郴州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笔者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调研。

1 工作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郴州市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10.7万头、病死牛0.16万头、病死羊0.08只、病死家禽74.2万羽,有害动物产品约7.5吨;2014年上半年我市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4.04万头、牛0.037万头、羊0.183万只、病死家禽7.95万羽,有害动物产品3.7吨。全市规模养殖场自建化尸池约780个,每个定点屠宰场都建设了1个化尸池或1个焚烧炉。随着近几年来,疫情的爆发,特别是仔猪腹泻导致大批仔猪死亡,因部分规模养猪场的化尸池的处理能力有限,不能及时将尸体化制,如对化尸池进行清理,深埋尸体,污水、污物又将对当地环境污染严重。

据了解,北湖区七鑫家禽批发市场和宜章县家禽批发市场每天存在大量家禽因病、因物理挤压或因应激反应导致死亡。七鑫家禽批发市场每天约有死亡家禽200羽,如出现高温等特殊情况则会达到1000羽左右,部分在市场检疫监管人员监督下进行了处理,仍有部分病害禽类由经营业主私自宰杀销售,更有甚者被偷运销售直接进入餐饮环节。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缺少公益性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我市目前仅苏仙区建立了1个公益性动物化尸池,目前运行上看无法满足当前处理需要。从养殖户和环保、畜牧等相关部门的角度上看,各地都愿意和赞成建设公益性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但因缺少建设资金,选址难、管理成本无法解决等因素,不能实施。

2.2 部门监管难到位

我市传统养殖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存在养殖分散,点多面广,交通不便的现象。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手不足,工作量大,难以做到养殖业环节的全面监督,当前,全省正在对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整,市、县部分职能和机构并未全部到位,各环节监管部门联动机制未建立,监管难到位。

2.3 病害动物的处理方式落后

我市目前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方式主要依靠深埋、化尸池化制、焚烧等,长期以往将对当地环境造成巨大污染,有的地方甚至直接污染了人民群众的生活饮水水源。

2.4 养殖户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养殖户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尤其是农村散养户和小型规模户法制差,畜禽死亡后,直接丢入河道、野外山坡或路边等地方时有发生。甚至个别养殖户非法将病死畜禽进行销售。

2.5 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标准太低

目前,国家仅出台了对规模养猪场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按每头8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的政策,由于地方政府缺少经费,并未按每头3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实际补助到养殖场主的标准仅为中央财政投入的每头50元,补助资金远远小于养殖场主投入的无害化处理资金,导致规模养猪场主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2月龄以上的生猪,一旦感染疾病,又难以治疗痊愈时,某些规模养殖场主就会偷偷上市销售,流入餐桌。

3 体会与建议

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是一项面广量大、持久、关系到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影响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公益性事情,养殖户是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其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负责,人民群众也需要共同参与和积极配合。结合我市的现状,笔者有以下体会建议:

3.1 加强全面监管

要使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稳定、持续、有效开展,必须明确政府、职能部门责任,特别是养殖业主、畜禽经营、销售、加工和餐饮业主的主体责任,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从养殖到餐桌的整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3.2 加大政府投入

政府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一是鼓励大型养殖场探讨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新技术,发掘病害动物经济价值,变废为宝。目前我市新湘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正在与中山大学共同研讨黑水虻养殖处理病死生猪和猪粪技术。二是财政投入兴建公益性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场,依托乡镇政府或乡镇动物防疫站,建立以分散处理为主,集中处理为辅的无害化处理模式,保障中心运行工作经费。目前我市亟需在市城区附件建立1个无害化处理中心,主要用于处理城区或郊区收集的无主病害动物、以及七鑫家禽批发农贸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场产生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三是加大畜禽保险补贴的力度。目前我国正在推行生猪保险工作,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参保金额,通过政府出大头,养猪户出小头的模式,鼓励养猪户积极参加生猪保险,规范死亡生猪理赔程序,督促养猪户规范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并通过理赔金额减少与非法销售病死生猪所得之间的差距,提高规模养猪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的积极性,减少非法销售病死生猪的风险。

3.3 大力发展先进的养殖生产方式

提倡科学养殖,提高规模养殖场入门标准,要求配备必要养殖、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推行种养结合、标准化养殖,适度发展养殖规模、养殖密度,提高养殖水平,减小养殖动物死亡率,同时逐步减少散养户、淘汰不符条件的小型和潲水养殖规模养殖场,从源头上减少病害动物数量。

3.4 减少活动物的运输

政府部门要合理规划本地养殖种类和布局,提倡畜禽以在本地销售上市入餐桌为主,以及定点屠宰分割冷链运输销往外地的模式,减少活动物运输活动,从而减少病原传播机率,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减少病死动物的产生。

猜你喜欢
郴州市家禽养殖业
养殖业如何应对饲料成本高企
如何防范家禽钙磷缺乏症
夏季散养家禽缓解热应激的喂养策略
家禽病快速确诊要领
未来三年农村养殖业发展方向
郴州市:夯实基础,提升环境监察效能
称家禽
“构”筑不一样的精彩——郴州市第三完全小学“同课异构”剪影
食用菌多糖作为添加剂在养殖业中的应用
养殖业整治需多措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