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早期元首政治中的被释奴问题初探

2014-04-02 05:32何立波
学理论·下 2014年2期

何立波

摘 要:在罗马帝国初期,由于元首的扶持,被释奴阶层权倾一时,日益凌驾于元老等级和骑士等级之上,打破了罗马帝国社会阶层之间的平衡。在弗拉维王朝建立后,新的元首开始重用骑士等级。以前许多为被释奴所掌握的职位,开始交由骑士等级来担任,新设的职务尤其如此。在弗拉维王朝时期,仍有一部分重要职务由被释奴担任。进入公元2世纪后,骑士等级基本上取代了被释奴。

关键词:被释奴;元首制;弗拉维王朝;克劳狄王朝;奥古斯都

中图分类号:K1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6-0129-02

被释奴(libertini)又称被释自由人,指的是从合法奴隶地位中释放和获得自由的人。在罗马帝国早期,被释奴阶层很受元首器重,权倾一时,成为元首的宠儿。是元首政治的一个显著特点。被释奴的权力急剧膨胀,他们日益凌驾于元老等级和骑士等级之上,破坏了罗马社会阶层之间原有的平衡。在公元68—69年内战中,这种状况并无改变,严重削弱了元首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在弗拉维王朝时期(公元69—96年),这种状况才有了根本的改变,逐渐为骑士等级所取代。

一、帝国初期的被释奴阶层权倾一时

在罗马,被释奴阶层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集团。公元14年,罗马帝国被释奴的人口已经达到了187万人。在朱里亚-克劳狄王朝时期,元首被释奴掌握了国家大权,甚至一度控制掌握了国家朝政。被释奴受到元首的器重,是从奥古斯都时期开始的。但被释奴在帝国管理中发挥比较大的作用,则要到元首克劳狄统治时期。克劳狄创立了中央集权化的管理机器——元首宫廷机构,分别有国务秘书、财务秘书、司法秘书、元首地产秘书、文化秘书等,均由被释奴担任,他们成为元首处理政务的得力助手。

元首被释奴主要来自文化水平较高的希腊地区,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很受元首的器重,被委以各类宫廷秘书的重任。三位元首被释奴——财务秘书帕拉斯、国务秘书那尔奇苏斯(曾掌管过近卫军)和司法秘书卡利斯图斯,实际上控制了克劳狄时期的朝政。在朱里亚-克劳狄王朝时期,被释奴掌握了很大的权力。尼禄对被释奴赫里乌斯非常信任,授权他能够未经自己的同意便可处死元老。赫里乌斯在尼禄时期也做到了权倾一时,以至于罗马人把赫里乌斯和尼禄并列为罗马的元首。

在公元68—69年内战时期,元首迦尔巴打击了尼禄时期的被释奴,却扶植了自己的被释奴集团。塔西佗报导说,迦尔巴的被释奴拥有很大的权势;执政官维尼乌斯、近卫军长官拉科和被释奴伊凯路斯三人,实际上掌握了迦尔巴的朝政大权[1]I,7。此外,被释奴亚细亚库斯也很得迦尔巴的信任。普鲁塔克曾指出:“伊凯路斯、亚细亚库斯以及执政官维尼乌斯,成为迦尔巴时期罗马法庭上最有影响的人物。”

二、被释奴阶层权力膨胀,对元首的权力构成了威胁

朱里亚-克劳狄王朝时期被释奴阶层权力的日益膨胀,削弱了元老等级在罗马社会阶层中的传统地位,打破了各个阶层之间的平衡,对元首的权力构成了威胁。元首被释奴能够不经审判处死元老,破坏了国家司法权的完整性。塔西佗明确指出:“元首被释奴已成为元首权力的象征和代名词”,“它注定要产生最可怕的后果”。被释奴阶层权倾一时的状况,在罗马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非议。

尼禄时代的文人佩特罗尼乌斯在讽刺小说《萨蒂利孔》中,对暴发户被释奴进行了无情的嘲弄。罗马讽喻诗人朱维纳对克劳狄的被释奴帕拉斯进行了无情的抨击,讽刺他是“高级官员的批发商”。在公元1世纪作家苏维托尼乌斯的笔下,在被释奴的控制之下,克劳狄不像一个元首,而像一个奴仆。小普林尼也愤愤不平地说:“多数元首虽然是他们臣民的主人,却是其被释奴的奴隶。”

如何解决罗马帝国早期被释奴权力过大状况,以及消除其对元首统治所构成的潜在的威胁,是弗拉维王朝统治者所必须面对的一个政治问题。对于弗拉维王朝统治者而言,必须寻求新的社会阶层的支持以保证元首的最高权威,并培养更多的管理人才,使罗马官僚队伍的结构更加合理,以加强元首统治的社会基础。

三、弗拉维王朝时期,骑士等级逐渐取代被释奴阶层成为元首的宠臣

其一,公元1世纪是罗马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一个时期,不同的社会阶层都在这一时期寻求自己的新的位置。而这一切都要由元首来掌握,以确立元首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最高领导地位。尼禄重用来自希腊和东方的被释奴,他们担任了许多高级官职,其中包括埃及长官这一传统的骑士级官职[2]310,元老等级和骑士等级都对尼禄表示极为不满。被释奴日益凌驾于元老和骑士之上的现状,成为罗马社会不稳定的诱因[3]5。正如塔西佗所说的:“被释奴并不比奴隶地位高多少,他们在家庭中的影响也很小,更不用提在国家中的地位了。但是这一切在元首制政府之下例外。被释奴的地位不仅高于自由人,而且在贵族之上。”[4](XXV,1)

在罗马人的传统观念中,门第和出身具有重要的地位。被释奴虽不再是奴隶,但仍要对原来的主人履行各种义务。像帕拉斯这样的元首被释奴虽然权倾一时,掌握了巨额的财富,但仍然很难为罗马社会接受。骑士出身并成为新元老的小普林尼深刻指出:“一个统治者虚弱的主要标志,就是他的被释奴的掌权。”[5](LXXXIII,3)为制约权力日益膨胀的被释奴阶层,弗拉维王朝元首们(尤其是图密善)重用骑士等级,并对抗元老贵族,以确立元首的最高权威。元首在考虑寻求新的依靠力量,以求保持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平衡。为此,弗拉维王朝统治者一方面选拔行省新人,另一方面启用骑士等级。

其二,在骑士等级之中,有相当一部分人长期从事经济、民事和司法工作,经验丰富,能够适应越来越专业化的帝国经济和民事事务的需要。老普林尼既在行省担任过管理经济工作的督察使,也是意大利米塞努姆海军舰队的司令,具有丰富的经济、民事与司法经验,苇斯帕芗很器重他。由于共和时期罗马法律禁止元老经商[6](XXV,1),税收、金融、工程承包、运输、高利贷、商业、贸易等工商活动,就主要由骑士等级来经营。据塔西佗报导,在帝国时期,贡赋、间接税和国家其他税种的征收均由骑士掌握[7](XV,6)。此外,在奥古斯都时期,骑士等级还担任了陪审委员会委员[8](XXXIII,30~33),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据罗马史专家P.A.布朗特的统计,在哈德良之前的骑士级军官之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有过自治市官员的任职经历[9]50。在意大利和行省的自治市、移民地这一层面是没有军事工作的,更多的是民事事务与经济事务。在自治市和移民地负责民事与经济工作的经历,为骑士等级培养了经验,推动了他们向专业化官员的发展。

第三,在罗马武装力量(含军团、城市步兵大队、近卫军等)中,骑士等级构成了军团保民官、百人队长、骑兵长官等中层军官的主力。近卫军和城市步兵大队中的每个大队,也都由骑士统领。这些骑士军官构成了一个地位举足轻重的社会集团,元首不能不高度重视他们,提高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

在罗马社会史学家赫斯斐尔德(Hirschfeld)看来,从弗拉维王朝时期起,骑士等级已成为帝国真正的管理者,完全取代了被释奴[3]18;也有学者认为,从苇斯帕芗时期起,在罗马国家机构中,骑士等级的作用已经超过了元老等级,发挥了第一位的作用。实际上,这种观点夸大弗拉维王朝时期骑士等级的作用。在弗拉维王朝时期,骑士只是在宫廷机构、社会经济及部分军政领域成为主要管理者;虽然骑士等级已开始陆续担任以前由元老等级充任的执政官、行省总督、军团司令和军事统帅等高级官职,但元老等级依旧在罗马传统官僚体系中占着优势地位。在弗拉维王朝时期,骑士等级在很多岗位上取代了被释奴,但仍有一部分重要职务由被释奴担任,并未完全被骑士取代。

参考文献:

[1]Tacitus, The Histories[M].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2]H.H.Scullard, From the Gracchi to Nero[M]. London: Methu-en, 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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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Tacitus, De Germania[M]. LCL.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5]Pliny the younger, Panegyricus[M]. LCL.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6]T.Livius, Ab Urbe Condita[M]. LCL.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7]Tacitus, Annal[M]. LCL.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8]Pliny the Elder, Natural History[M]. LCL.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9]P.A.Brunt,Princeps and Equites[J].The Journal of Roman Stu-dies,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