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对坊乡扶贫和移民办
宁都县对坊乡位于宁都县南端,昌厦公路贯穿全境,距县城32公里,版图面积142.43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68个村民小组,共有6167户28799人,其中贫困户2523户9749人。
对坊乡在贫困人口识别工作中按照“一个目标、两权运作、三榜公示”的运行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一、明确一个目标
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工作,主要目标是实现社会资源合理有效分配,确保国家扶贫政策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行两权运作
实行群众行使评议决定权,干部行使监督否决权。以行政村为单位由群众公开推选组建群众评议小组和干部监督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均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党委审批。
1、群众评议小组行使评议决定权。实行“9+2”模式组建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3名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代表,3名德高望重的宗族代表,3名贫困户代表(其中1名妇女代表),2名一般村干部(非书记、主任),共11人组成,其中由3名贫困户代表架起评议小组与受益群众沟通的桥梁,2名一般村干部实现上传下达职能。其职责是宣传扶贫政策、组织农户申请、审核申请内容、确定评审结果。
2、干部监督小组行使监督否决权。监督否决小组人员组成:乡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书、主任,支部委员以及2名公道正派村民代表共7人组成。其职责是对评议小组在贫困人口识别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评选出的贫困人口不符合条件的行使否决权。
三、落实三榜公示
为了更好地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分三个阶段将工作情况进行张榜公示。
1、群众申请公示。各村在召开全乡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动员大会后,进行广泛宣传,使扶贫政策家喻户晓,申请程序人人皆知。由群众自主向群众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群众评议小组将申请人名单在村组进行一榜公示,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2、评议结果公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按贫困程度进行排序,群众评议决定小组报干部监督小组审核后,将名单在村组进行二榜公示。
3、审核批准公示。经二次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由村两委报请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审核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坚持“四不批”原则:一是家中有公职人员的不批,二是家有新房的不批,三是家有小车的不批,四是家有违法乱纪的不批。批准结果在乡、村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
四、完善政策救济
为了切实保证贫困人口识别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贫困群体的合法权益,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完善政策救济机制。成立乡评议复审小组,由每个村推选一名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村民代表作为乡评审复议小组成员。对乡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农户可以向乡评审复议小组申请复议,由乡评审复议小组进行复议,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结果,当面答复申请人,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对坊乡实行“一个目标、两权运作、三榜公示”的贫困人口的识别机制,充分发挥了群众的主体作用,有力强化了干部的监督职能,加强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符合政策的对象一户不漏,不符合政策的对象一户不扶。发挥了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保障了贫困农户的合法权益,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多年来,全乡没有发生一例因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导致的信访案件。
责任编辑:刘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