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农机局 张浩
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农机专业合作社在颍泉区迅速发展起来,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运行机制变的灵活多样,科学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开拓了创收致富的新路子。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颁布实施以来,颍泉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区已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21家,荣获国家级农机示范社称号1家,省级示范社5家,市级示范社3家。合作社成员1120户,入社经营土地面积4200余亩,机手及修理人员3485人,拥有各种农机具6352台套,总资产7320万元,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其中维修车间面积2000平方米。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农民及社会各界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高涨。2008年底,颍泉区成立首个农机专业合作社,2009年底发展到3个,2010年底为7个,2011年底为14个,2012年底为18个,2013年为21个,数量不断增多。
目前以三种形式为主:即由农机大户领办;种粮大户领办;社会能人或公司企业兴办。合作社成员不仅有农机手,还有以承包耕地入股的农户,以及带资金入股的企业经营者。
全区大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各种配套农机具,主要围绕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作物生产,向农户提供机械作业服务,另外还提供包括草莓种植和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服务。既提供单个生产环节的服务,也提供“一条龙”的全程服务,部分合作社还积极承包土地,实行规模经营。许多合作社还组织成员开展跨区作业,还有部分合作社开展农机销售、维修服务,参与农业开发建设工程。
农机专业合作社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并制定了章程。在运营方式上,作业服务大多实行统一业务联系、统一作业调度、统一服务质量、统一收费标准的管理模式;在分配方式上,对社员实行单机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
由于农机专业合作社信息准确,作业任务落实到位,后勤保障有力,组织化、规模化优势明显,成员经营效益较好,加之服务领域宽阔,服务项目较多,因此经营效益逐年提高。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新事物,不管是农民,还是一些干部,对建设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紧迫性仍然缺乏认识,怀着随遇而安的态度,耽误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时机。
目前我区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仅仅是社员的一些农业机械的简单拼凑,利益和风险无法共同分享和承担。很多合作社徒有其名,平时工作时往往敷衍了事,根本无法发挥合作社的基本作用。
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还处于一种自由发展状态,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尚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内部融资比较困难,扶持资金较少,银行贷款困难。
虽然颍泉区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律的要求建立了规章制度,但有相当数量的合作社从内部运行机制上看仍为松散联合,在经营管理、民主决策、会计核算、利益分配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审时度势,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争取各级领导、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大投入和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是落实财政、信贷、土地和项目扶持政策,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继续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倾斜;二是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活动;三是强化扶持措施。
一是充分调研,推动有关政策的落实;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三是提高社员素质,强化服务保障;四是重视榜样作用,注重典型示范;五是拓宽服务领域,发挥合作优势。
在发展过程中,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坚持合作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引导各具特色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深入,农机化发展成为推动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之一,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产生,为农机化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农机专业合作社有效地将分散力量集中发挥,充分弥补了各自不足,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使大家拧成一股绳向前迈进。积极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能开拓出农民创收致富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