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保风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期刊社,湖南 长沙 410004)
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气候变化一直是一个全球性、长期性的严峻挑战,它引起诸多难题,威胁着正义和人权。人类能否处理好这些问题,是对我们承担自身行为后果能力的一项考验。危险性气候变化是一种威胁,但并不是我们命中注定的遭遇。面对这个威胁,我们可以选择迎头直面消除它,也可以选择听之任之,使它愈演愈烈,成为完全成熟的危机。而后者选择的结果最终将阻碍全球减贫,并对人类子孙后代造成不可避免的严重威胁。气候变化带来的危机使人类发展面临重大的挑战,但全球公众意识不断提高,民主呼声席卷全球。这一切都预示着这样一个美好前景:当今世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利于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
我们生活在一个严重分化的世界中,极度贫困与繁荣潜伏着冲突的危机。气候变化可能会导致冲突次数的增加,而冲突又是人类发展最致命的威胁之一。所以说,气候变化与人类发展的关系是如此的紧密。我们之所以关心气候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一代人靠剥夺其后代人的生活来维持自身的生活在本质上是不平等的,那些今日出生的人不应该比一百年或一千年之后出生的人享有更大的权利占有地球资源。所以,为了避免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发生,人类社会要走向气候公正,确保我们对世界资源的使用不会毁坏未来。
我们知道,气候问题其本质就是人类发展的问题。人类发展就是人类在生活中必须珍视(并且有理由珍视)的自由和能力的扩张。但是,使我们生活有意义的自由和能力的扩张超出了我们对基本需要的满意度。当我们认识到“好生活”有许多方面,并且每个方面有其内在的价值,也认识到自由和能力与生活标准及消费有很大不同的时候,我们就能够真正地尊重其他物种。并且,我们的这种尊重是不以他们对提高我们生活标准的作用为依据的,我们对其他物种的尊重就像我们尊重自然美而不以自然美怎样提高我们生活的物质标准一样。可持续性发展作为人类发展的理论方法,它要求人类有权利不让自己受出生时的随意性影响,并且这些权利不仅仅指人类维持同等的生活标准的能力,也指利用平等机会的权利。这就是说,我们这一代人要想扩大生产物品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不能以后代人呼吸被污染的空气为代价,因为这限制了后代人选择呼吸新鲜空气而不是获得更多物品和服务的权利。可持续发展关注的中心是如何保护最弱势群体,最弱势群体不仅指那些通常讲到的贫困群体,也指那些在面对我们人类活动产生的危险时忍受痛苦的群体。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讨论中,我们不仅要关注时常发生的情况或者更容易发生的情况,而且要考虑很少发生的但仍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尤其是那些会导致灾难性风险的情况。在阿南德(Anand)和森(Sen)的著作的基础上,我们将人类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在采取合理措施尽量避免严重影响后代自由权的前提下,努力扩大当代人们的实质性自由。”[1]18此定义强调了发展的目标就是维持人类生活有意义的自由和能力。所以说,我们寻求的可持续发展的大前提是公平公正,不平等的发展绝不是可持续的人类发展。
人类发展是关于人的发展,关于人如何增强人的能力、扩大人的实际选择和实质自由。有了选择和自由,人们才能过上他们所珍视的生活。《我们共同的未来》(1987 年由挪威前首相罗格?哈莱姆?布伦特兰牵头撰写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报告,这份报告使可持续发展问题备受关注),对可持续发展做了标准定义,即“在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能力的情况下满足当前所有需要的发展”。[1]14可见可持续发展主要强调的是代际之间的公平。事实上,人类社会的发展我们不可忽视的是代内之间的公平,如果代内公平实现不了,脱离了代内公正去谈代际平等只能是空谈。所以,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光要纵向的平等,也就是可持续发展,也要横向的平等,就是各国各地区拥有平等的发展权。后者甚至更为重要,也更难以实践。关于“平等”,早期和现代的概念有所不同。早期平等的概念是个人应根据他们对社会的贡献获得相应的回报,它与公平同义,主要指的是分配平等,也就是个人之间的均等。现代人思考平等时,多会借助于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观点,罗尔斯认为平等的结果就是人们同意活在“无知之幕”后面,也就是说,人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处于社会中的什么地位。罗尔斯的平等是赞成基本自由、程序公正和允许的不均等的存在的,并且认为它们的存在是合理的,继而认为只有这些合理的存在才有利于每个人。换句话说,如果减少这些存在反而会使每个人更糟。[1]182000 年,阿南德和森提出要同时考虑可持续发展和平等。
事实上,大多数关于可持续性的理论往往把平等和穷人的困境看做是孤立存在的,我们认为这样的想法在理论上很不不完整,在实践中也往往适得其反。只考虑恢复可持续性的政策而不考虑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的不平等,相当于制定政策来解决群组之间(如农村和城市之间)的不平等而忽视了他们与其他群组之间(如穷人和富人)不平等的相互关系。[1]19气候公正是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中区域利益和全球利益、共同责任和区别、权利和义务在公平意义上达到的平衡状态。进一步讲,就是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要做到平等和可持续发展二者兼顾、相互交集,也就是说,气候公正就是基于公平的可持续发展。[2]其实,可持续发展和平等在根本意义上是相似的,两者都关乎分配的公平。不平等的发展进程是不公平的,无论它是否跨越群体或者隔代,当两者都对特定群体的人们显著不利时,不平等尤其凸显了不公平(这种不公平可能是因为性别、种族、出生地,也可能是因为其他的标准),当差距巨大时,贫困就越严重。当代人破坏环境对于后代人的影响无异于今日的一个群体断送了其他群体对于平等的工作、健康或教育机会的渴望。[1]19
我们这里讨论的平等和可持续发展兼顾就是讨论可持续发展与平等之间的交集,也就是基于平等的可持续发展。换句话说,气候公正是前面我们谈到的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中区域利益和全球利益、共同责任和区别、权利和义务在公平意义上达到的平衡状态。促进人类发展必须通过地方、国家和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去实现,这应该是、也完全可以是平等的过程。
对于气候公正内涵的论述必须要以它与人类发展的关系为基线。正是基于上文对气候公正与人类发展关系的阐述,我们暂且把气候公正的内涵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气候代际公正和气候代内公正有机统一是气候公正的题内之义。平等是个全方位的公正,既包含纵向的公正也包含横向的公正,但着重点应该就是横向的公正。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我们强调基于平等的可持续发展,其实质就是坚持气候代际公正和气候代内公正的统一。积聚在地球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绝大部分,是由富裕国家和他们的国民为了他们享用的美好生活而造成的,但是贫困国家及其人民却要为气候变化付出最昂贵的代价(赤道附近的国家已经出现了气候变化导致的人口死亡事件),这是不公平的。各个国家对气候变化的责任和脆弱性是成反比的,富裕国家对付气候变化意味着调整空调温度、适应时间更长温度更高的夏季,以及适应季节变迁;相比之下,当全球变暖改变非洲天气模式时,这意味着庄稼歉收,人们挨饿,或者妇女和儿童要花费更多时间去取水,这也是不公平的。气候代内公正是气候代际公正的前提,要想使当代人的行为不至于损害后代人的利益,则首先必须实现代内公平。我们首先要力争实现气候的代内公正,如果代内公平都实现不了,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一方就不可能会考虑后代人的利益,那么气候代际公正的实现只能停留在文字或者口头。实际上,我们正在支取我们的子女将要继承的环境基本存量,并且我们这一代人正在积欠一笔无法承受的生态债务,这笔债务将由未来各代人承受。
第二,从人际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层面上讲,应对气候变化坚持气候公正就要求人的行动应当遵循自由的平等原则和机会均等原则。气候变化的核心问题是地球吸收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能力正在受到严重影响,人类生活导致的破坏已经超出了环境的恢复能力,在生态方面,人类已经欠下了后代无力偿还的巨债。气候变化促使人们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思考人类的相互依存性,不管何种原因将我们分开,人类永远共享地球,就同复活节岛的岛民一同分享他们的岛屿一样。连接人类社会的纽带没有国界之分,也不受代与代之间的限制,任何国家(不论其大小)都不能无视他人的命运而将今日的行为给未来人造成的后果抛诸脑后。我们的后代将以我们面对气候变化做出的反应来衡量我们的道德价值,这种反应将成为当今政治领导人如何采取行动信守承诺、消除贫困并建设更加具有包容性的世界的证据。如果我们的行为使大部分人类更加边缘化,那么就是对国家之间社会公平和公正的蔑视。气候变化还向我们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那就是如何看待我们与后代之间的关系。行动是一张晴雨表,我们当前对待气候变化所采取的行动反映了我们对跨代社会公平和公正的承诺,也是将来后代对我们的行为做出判断的依据。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我们坚持基于平等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大气温度控制在2℃这一阈值,防止人类面临危机气候。通过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使得全球在适应气候变暖的同时积极减排能够达到步调一致,是防止人类面临危机性气候变化问题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
《世界能源展望》最近的估计表明,如果我们为每个人提供基本的现代能源服务,那么到2030 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仅会增加0.8%(这是在和新的政策方案相比较,新方案将各国广泛的政策和承诺甚至那些没有实施的都考虑进来了。在这种情况下,与2008 年相比,2035 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会增加21%以上。以煤和天然气为主的化石燃料还是占据主导地位,但是由于核能和可再生能源所占的份额扩大了,而且每单位发电量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下降了1/3,化石燃料在总发电量中的比例会由68%下降到55%)。[1]68这一数据也是我们能源共享、控制排放,并寻求新的更洁净能源的有力科学证明。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公正的可持续发展,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做到资源与环境的代际公正。我们没有权利以自己的利益损害全人类的利益,也没有权利只顾及自己的利益对自然资源进行过度开发和利用。
第三,气候公正要求共同提高各个层次人们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长期以来,适应气候变化并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也不是国际减贫议程的核心。缓解气候变化势在必行,因为这关乎未来有害气候变化的前景。富裕国家已经承认必须适应气候变化,很多富裕国家在开发气候防御基础设施方面大力投资,并制定了国家战略,为更加极端和不确定的未来天气模式做好了准备。而发展中国家则要面对着更加严酷的适应挑战,这些挑战只能也必须由在恶劣的资金条件下运转的政府和贫困者本人解决。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不平等越来越明显。对富裕国家来说,适应气候变化只是建立精心设计的防御气候基础设施,对世界的另外一部分人来说适应意味着人们自己学习在洪水中随波逐流。事实上,与那些居住在伦敦和洛杉矶的防洪工事后面的人们不同,非洲之角的女童和恒河三角洲人们的碳足迹根本不深。面对碳足迹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和挑战之间的反差,富裕国家的政府和人们如何能顾左右而言它呢?并且,需要通过适应气候变化得到保障的绝不仅仅是贫困者的生命和生计,援助项目也处于威胁之中。估计目前大约有1/3 的开发援助集中在遭遇不同程度气候风险的区域。由于各国缺乏对气候变化风险和脆弱性的详细估价,估算适应气候变化所需要的援助资金具有内在困难,当前的任何估价都是推测。我们的推测是到了2015 年,每年至少须有440 亿美元(按照2005年的价格测算)用作“气候防护”发展投资。[1]13富裕国家的公民能够在气候防护工事的庇护下安然躲过各种灾害,在这种情况下,富裕国家的政府和人们不能不对世界上的贫困人民利用资源施以援手。出于对社会公正的要求和对人权的尊重,国际社会应该加强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努力。
国际合作必须解决适应气候变化这一迫切问题,因为“即使对气候变化进行最大程度的缓解,全球变暖这一趋势依然会持续到21 世纪上半期”。[3]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使各国政府面临着艰难的选择,它们不光要考虑诸如代际与国家之间的分配平等这样的伦理问题,还要考虑经济技术以及个人行为等更为具体的问题。为了尽快使谈判成果全面转化为行动,最重要的是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有约束力的国际协定,以此来保证长期减排,同时为世界以及各国各地区的减排设定严格的近期和中期目标。主要发展中国家必须加入到这个协定中来,并且做出减排承诺,当然,这些承诺必须反映他们的状况和能力,以及它们坚持减贫的首要需求。如果发展中国家不做出定量的减排承诺,任何多边协议都不能保证能够缓解气候变化。同时,富裕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历史责任,如果没有它们提供财政和技术上的支持,这样的协议也不会出现。
我们知道,气候变化已经实实在在影响着人类的生活,它使人类面临着双重灾难的威胁。首先,气候变化直接威胁人类发展。世界各国人民都受气候变化的影响,但是那些最贫困的人们首当其冲,受到最直接的危害,并且资源的匮乏使得他们面对危害却束手无策。2000 年9 月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世界各国领导人就消除贫穷、饥饿、疾病、文盲、环境恶化和对妇女的歧视等问题商定了一套有时限的目标和指标。因为被置于全球议程的核心,统称为千年发展目标。2000 年9 月联合国首脑会议上由189 个国家签署《联合国千年宣言》,正式做出此项承诺。但气候变化将使人类发展普遍不足,它已经并将继续减缓我们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进程。与此同时,还可能加剧各国内部以及各国之间的不平等。如果对此置之不理,人类发展将在21 世纪跌入倒退的深渊。
第二,气候变化将给未来带来灾难。同冷战期间的对峙一样,气候变化不仅威胁贫困的人们,也威胁着整个星球,威胁着我们的后代。当前,全球变暖的速度、变暖的准确时间以及产生怎样的影响还不得而知。但是,地球巨大冰盖的瓦解已经正在加速,海洋正在变暖,雨林系统正在崩溃,造成大量人口流离失所等后果业已成为现实。预先采取措施缓和气候变化将是全人类避免未来灾难的基本保障。我们应下决心制定良好的政策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在扩展当代人实质自由的同时不损害未来各代实现自身自由的能力。我们面临的挑战是保持当代人类发展,同时应对气候变化对大部分人类生活造成的日益严峻的威胁。这项威胁迫使我们重新思考人类相互依存的问题。从这一角度来看,气候变化引起了一些棘手的道德问题。能源消耗及其引起的温室气体的排放并不是抽象的概念,他们是人类相互依存的体现。当一个欧洲人打开电灯,或者一个美国人打开空调设备,他们的行为通过全球系统将影响到世界上最弱势的群体。这些行为还将影响到子孙后代,不仅仅是影响到他们自己的儿孙而且还包括全世界人民的子孙后代。有证据清楚地表明危险性气候变化将加剧贫困和未来灾难风险,在气候变化越来越造成生态依存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继续忽视自身的责任,这无异是违背了伦理道德。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道德紧迫性首先来源于社会公正和道义责任的观念。这些观念是超越宗教和文化界限的,它们为各个信仰团体领导者和其他人共同采取行动提供了潜在的基础。
气候变化问题经历了从科学、经济学和政治学争论到伦理学争论的过程,[4]气候变化本身是个自然现象,但是引起它的前因后果、应对它所持有的态度和方式已经完全是一个伦理学问题了。与以前的任何问题都不同,它是一个全球现象,避免危险性气候变化需要空前的国际合作和集体努力。全球气候谈判的瓶颈再次证明:气候变化绝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科学问题,反而更是一个社会科学的问题,气候变化是科学在社会层面的误用造成的,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不能单靠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作用更加重要。“共同但与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基础,是处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基本原则,它实质是一个操作性原则,其背后蕴含更深刻的基础性原则。[5]应对气候变化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是要求区域利益服从全球利益、权利和义务在公平意义上达成平衡,而维护这种平衡状态就是本文所讲的气候公正。
气候公正必须站在它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上来论述。气候变化问题的本质是人类发展问题,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中,平等问题已经远远超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界限。为了达成区域利益和全球利益、共同责任和区别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公平意义上的平衡状态,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平等和可持续发展二者兼顾。不平等的发展绝不是可持续的人类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光要纵向的平等,更要横向的平等。如果我们只是纠缠于代际公平而不把考虑代内公平作为基础和起点,就会严重违反普遍性原则;并且,气候代内公正问题不解决,当代人就不可能自觉地去关注气候代际公正问题,更难以在实践上真正解决气候代际公正问题。气候公正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最终诉求,气候公正是基于平等的可持续发展。践行气候公正,需要有约束力的国际协定与之相呼应。实现气候公正需要世界各国对全球气候危机有一种义无反顾的责任感,以及承担这项责任的决心和恒心。
[1]UNDP.Sustainability and Equity:A Better Future for All 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11[R].New York: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amme,2011.
[2]徐保风.气候公正:基于平等的可持续发展[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29-133.
[3]UNDP.Fighting climate change:Human solidarity in a divided world 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07/2008[R].New York: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amme,2007:16.
[4]徐保风.气候变化伦理研究评述[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10-12.
[5]徐保风.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道德合理性[J].伦理学研究,2012(3):10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