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刚
社会转型、教育失序与教育体制改革*
●冯永刚
秩序是教育活动的价值吁求,是促进教育有序发展的逻辑起始。社会转型掣肘了教育秩序,牵发了教育领域中的矛盾纠纷与利益冲突,诱发了教育失序,桎梏或阻抑了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羁绊了教育的前进步伐,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毋庸置疑。教育体制具有形成、营造与稳固秩序的功用,教育失序呼唤契合社会转型时期的教育体制改革。通过加强教育体制改革,秉持与时俱进的体制创新意识:推陈出新,引领航向;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化解冲突,规范行为;健全制度的运营机制:提供预期,塑造良序,是教育活动井然有序前行的制度撑持与保障机制,有益于增进教育活动的规范性、条理性与延续性。
社会转型;教育失序;社会秩序;教育体制改革
现代社会的教育是在一定的管理机构与制度环境中展开、充盈并得以发展。形成稳定的教育秩序,协调并化解教育冲突,整合与优化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育水平与质量,离不开有效的教育体制供给。尤其是在社会转型的当今时代,教育中的各种问题与矛盾日渐凸显,倘若处理不当,必将制约与阻滞教育前进的步伐。依据社会转型对教育的冲击、当代教育的现状及其内在需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合理设置并规范教育体制的运营,是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迫切需求,是稳定教育秩序、凝聚教育合力、提升教育水准的体制撑持,是加速教育现代化进程的使然,已成为当前教育持续发展无法回避且意义重大的课题。
“转型”(transformation)一词原系生物学术语,意指一个物种转变到另一个物种,属于生物演化论的范畴,后外延到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等各个领域。由此,“转型”也被赋予更丰富的含蕴,泛指事务运动形式的改变,即从一种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状态。“社会转型”(socialtransformation)是西方社会学家描述与解释社会变化时首次提出的概念,由于其切合了社会演进与变迁的时代需求,因而受到人们的钟情与推重,由此拉开了学术界对社会转型的探寻与追问。究竟何为社会转型,如何界定社会转型,研究者基于不同的维度与立场,作出了自己的应答。统而言之,这些观点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从体制转轨的维度剖析社会转型,认为社会转型是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按照此种主张,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前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社会转型是经济运营与发展方式的转变。聚焦于当前我国现实,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其二是从社会结构的视角厘定社会转型,认为社会转型是社会结构调整和变革的过程。持这一思想的研究者认为,社会转型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结构的发展过程。社会结构是社会转型的主体,社会转型的实质是社会的结构性转化和整体性变动;其三是从社会形态的层面诠释社会转型,认为社会转型是社会形态的变更过程。确切地讲,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进化过程。“这个转型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由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型、由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型、由同质单一性社会向异质多样性社会的转型、由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的转型。”[1]虽然不同研究者基于别样的视角或维度给出了社会转型的定义,但并不妨碍他们在深入探讨社会转型时所持观点与主张的一致性。概而言之,我们认为,所谓社会转型,是指人类社会从一种生存样态向另一种生存样态的过渡与转化,是引发人们的价值体系、教育理念、心理结构、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发生明显更改甚或质变与升华的转变过程。
社会转型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文明的必然。社会转型具有广泛的影响性,是一个全球化的过程。“我们有更充分、更客观的理由认为,我们正在经历一个历史变迁的重要时期。而且,这些对我们产生影响的变迁并不局限于世界的某个地区,而是几乎延伸到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2]我国自不例外。进入20世纪以来,中国在深刻的变革与洗礼中经历了两次重大的社会转型,一次是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腐朽的清王朝统治,结束了中国2000年来的封建皇权制度与专制体制,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传播了民主共和观念,开启了我国民主共和的新时代。另一次是肇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实现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推动我国社会由封闭走向开放,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道路。但人类走向现代化并享受现代文明是有代价的。“现代化需要社会所有主要领域产生持续变迁这一事实,意味着它必然因接踵而至的社会问题、各种群体间的分裂和冲突,以及抗拒、抵制变迁的运动,而包含诸种解体和脱节的过程。”[3]处于转型时期的当今社会,旧有的社会矛盾尚未解决,一些潜伏的新问题又层叠复出,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经济领域,由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之中,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模式还没有从人们头脑中肃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未真正确立起来,经济体制中的漏洞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在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驱使下浑水摸鱼,投机倒把,掺杂使假,偷税漏税,哄抬物价,欺行霸市,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政治领域,由于体制转轨导致制度设计与运营中出现了许多盲区,为部分别有用心之官员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以及政治腐败铺设了温床,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腐蚀了党同人民的血肉关系,践踏了公正、平等、合法的政治准则,引发信任危机,阻碍了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进程。
一定的经济、政治是一定思想文化的反映。经济与政治领域的变化,势必影响到人们的文化观念和教育行为。社会转型增加了教育领域的摩擦、矛盾与纠纷,引发了教育失序。从词源上考究,“失序”是常规被打破,次序混乱的现象。教育失序是指教育领域中既有规则被击破,或是原有的制度规则已经失去普遍约束力,进而导致教育主体行为无序的不良情形。在社会转型的大变革时期,各种思潮激荡,新旧思想、古今价值观念的交织并存影响或改变了人们的价值取向与教育立场。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加强以及教育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得本土文化教育与外域文化教育、一元文化教育与多元文化教育、主流文化观念与非主流文化观念、现代教育思维与传统教育理念彼此冲击与碰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们抉择的困惑,引发个体在教育行为中的不同偏好与现实性冲突。“那些由于在关系中的某种要求得不到满足以及由于对其他参与者所得所做的估价而发生的冲突,或目的在于追求没有得到目标的冲突可以叫做现实性冲突,因为这些冲突不过是获得特定结果的手段。相反,非现实性冲突不是由对立双方竞争性的目标引起的,而是起因于至少其中一方释放紧张状态的需要。”[4]这种观念的改变与心态失衡,是社会转型时期教育教育失序的深层次的心理根源。
社会转型时期的教育失序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教育失序表现为教育行为无序。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主体的有序行为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必要前提与逻辑理路。然而,大量失范现象的存在对此作了否定的回答。试以当前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学术失范为例,不少研究生在求学期间并不是潜心钻研学问,崇尚真知,追求真理,而是将大部分时间荒废在与学业无关的琐碎之事上,临近毕业才陡然警觉论文尚未完成,于是临渴掘井,忙于东抄西袭,拼凑论文。由于大多高校要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超过一定的比例(各高校要求不一,其基本范围在15%~30%之间)需延迟毕业。因此,为了应对学校查重,学生自己先到网上或查重机构自查,一些研究生的重复率尽然高达50%以上,为此,不得不改投换面或是删除抄袭的段落,以此勉强应付过关。如“去年研究生毕业的张宇睿至今仍对‘查重’心有余悸。研三期间,他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求职上,论文则是在导师三番五次的催促下,花了十多天临时拼凑出来的。‘自查重复率超过了50%,只能从头开始改——换说法、改语序,实在没辙就整段删,调了三天,才勉强通过。’”[5]此种情形下,“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能够发挥预期效应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此外,教育领域中还存在有规不遵、有令不行及自行其是等大量无序行为,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以走程序的形式披上了“合理化”、“合法化”的外衣;另一方面,教育失序还表现为教育领域中的越轨行为时有发生。如教育的乱收费、教育经费投入不合理且存在挪用以及浪费等问题、人才培养结构失衡、教育的行政化、盲目扩招、高考移民、教育特权与教育腐败等。如2010年湖南省江永县教育局局长毛华东明知故犯,无视并刻意回避“回避制度”,违反考规考纪进入考场并协助其子进行考试作弊,其行为引起社会强烈的反响。一个教育局局长如此知法犯法,其嚣张气焰不能不令人警觉与沉思。
社会转型是当今教育走向现代化必须面对的客观现实与环境背景。社会转型加速或破坏了教育秩序,教育失序桎梏或阻抑了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社会转型“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我们抛离了所有类型的社会秩序的轨道,从而形成了其生活形态在外延和内涵两个方面,现代性卷入的变革比过往时代的绝大多数变迁特征都更加意义深远。”[6]不难想象,在一个杂乱无章、混乱不堪、参差不齐的教育环境中图谋稳步提升教育效益,充其量是一厢情愿的奢望。教育失序是教育质量提升的顽疾。梳理与把脉教育学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与教育有序开展及质量提升是难以割舍的。
教育失序呼唤教育秩序的建立。作为失序的对立面,秩序指的是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各形式与要素合乎规则的、凝结在一起的整合状态,具有预期与稳定的特征。诚如英国政治哲学加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FriedrichAugustvonHayek)所指出,秩序指的是“这样一种事态,其间,无数且各种各样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极为密切的,所以我们可以从我们对整体中的某个空间部分或某个时间部分(somespatialor temporalpart)所作的了解中学会对其余部分作出正确的预期,或者至少是学会作出颇有希望被证明为正确的预期。”[7]人类社会是人们在共同活动与相互交往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统一体,人们在分工、竞争与协作活动中处理彼此关系需要预期,因而人类社会的存继离不开秩序。作为人类有目的、有计划、有预期的教育活动,自然也需要稳定的秩序予以保障。
教育秩序是在教育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确定性、条理性、整齐性与延续性。教育秩序有其自身的特性,与自然秩序大相径庭。自然秩序是“自生自发的秩序”,而教育秩序是“人为组织的秩序”,是人类自身的设计与创造,具有明显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深深印痕。秩序以规则为条件。秩序表征着稳定性与规则性,而崩裂性和无规则性是失序的固有属性。从失序到秩序,制度设计与制度安排是一个有效的形式。质言之,作为引导与规范人们共同行为的规则体系,制度本身就具有秩序功能。没有规则便等同于丧失了秩序。教育制度是规则体系的综合。作为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组织与机构以及规范教育教学活动的各种教育制度的有机整体,教育体制是教育关系的秩序系统,自然而然地成为建构教育秩序的晴雨表。
社会转型时期教育缘何纷乱而失序,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们不能逃避也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社会转型之前,我国社会的发展模式是计划型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一元的,公有制和政府主导是整个社会结构组织的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社会转型触动了原有的社会结构组织,使之向多元、多维、动态的方向发展,此种变迁,使得人们不得不向新的坐标体系位移或转换,原有的社会制度与行为规范已无法满足现实的诉求,引发了传统社会管理规范的缺失与管理方式的失效。“社会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向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8]其所呈现的纵横捭阖、参差交错、迂回曲折的特征,使人眼花缭乱,无所寄托,游移不定。在此情形下,以往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教育体制的整合能力下降,已经无法适应人们多元的教育需求,逐渐遭到人们的质疑、批评甚或否定,失去了普遍的约束力,严重地削弱了教育体制的规范性与权威性,导致了教育冲突与秩序紊乱。尽管我国出台了许多新的、迎合市场经济体制的教育制度安排,但由于传统教育思维的禁锢以及旧有顽固势力的负隅顽抗,加之制度设计本身存有的瑕疵,新的、被人们所普遍认可的教育体制尚未建立起来,难以对人们的行为起到实质性的约束与引领作用,致使个体在遭遇多元选择的教育活动中倍感无助,或踯躅不前,或束手无策,或自以为是,或任意妄为,在教育领域出现了有规不遵、恶意竞争、行为无序的教育失控格局,使得维护教育秩序的工作难度增大。教育体制的滞后无以适应社会转型对现代教育提出的新需求,也无法抵挡并有效化解社会转型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不和谐音符。于此,加强教育体制改革是社会转型的客观反映,是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吁求,无论是对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还是提升教育质量均不无裨益。
21世纪呼唤创新教育。创新教育的关键与核心是教育体制的创新。只有从体制上进行改革与创新,方可增强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与活力,为实现文明、富强、民主的国家培养大批高素质的人才。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教育规模、数量以及速度的迅速发展,弱化了教育体制之于教育有序发展的保障与促进之效,其所带来的混乱、无序、低效的负面效应不言而喻,直接制约着国家教育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阻碍了教育现代化的纵深挺进。因此,加强社会转型时期教育体制的改革,便显得日益重要而紧迫。
直面社会转型时期文化的多元、价值的相异以及行为的多样,并对之做出敏锐快速的反应,亟待加强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公正、明析、得当的教育制度体系,加强有效的体制供给,废弃过剩的体制安排,铲除窒息教育生机与活力的制度枷锁,为整饬教育失序,推进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基础撑持与制度保障。
(一)秉持与时俱进的体制创新意识:推陈出新,引领航向
社会转型使得教育处于一种新旧交替的十字路口,首先引发价值观念与教育思维的变化。社会转型时期,教育体制究竟何去何从?是彻底抛弃传统,寻求一种新的价值坐标,还是抱残守缺,抵制一切外来干扰因素或遭遇的可能冲击。教育体制改革的经验表明,这种非此即彼的做法既无助于稳定教育秩序的营建,也无益于教育体制的深化发展。任何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渐进过程,稳定性与动态性是教育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教育体制是在教育长期的演变过程中选择和积淀的结晶,是教育有序发展的内在要求。教育体制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会反复无常而难以为继。然而,随着社会发展以及教育自身的前行,教育体制不能作茧自缚,必须以动态的视域和与时俱进的责任感,紧扣时代脉搏与教育的现实需求,不断地进行调试与革新。在教育体制的历史沿革中,一些教育体制如教育行政体制、办学体制以及招生考试体制等被调整或修补而延续至今,而另一些曾经在特定时期被极度推崇或倍受青睐的教育体制则被丢弃、撤销或废止,其效力自教育体制被废止之日起随之失效。教育体制的此种变化,可用制度变迁或制度创新予以释读。“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一些暂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所由发生的时代和条件来说,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同样是要走向衰落和灭亡的。”[9]
教育体制改革是革除旧有无效或过剩制度并推进制度创新的过程。树立教育体制创新意识,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标志。但解放思想不等同于割断历史,必须汲取原有教育体制中的有益成分和宝贵经验。尽管不同阶段的教育体制有其自身的特点,但教育体制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不同时期、不同时代的教育体制总包摄着一些共同的东西。这些共性要素需要彼此继承,相互汲取。相反,一味地全盘否定则会动摇教育体制在人们心目中的威信,制度的合理性与权威性将受到挑战,再好的教育体制也徒具形式,形同虚设。实际上,从紊乱、纷乱、零乱的严重失衡状态过渡到稳定、井然、齐整的有序状态,既是充分发挥既有的、合理的教育体制营造教育秩序之功能的表征,也是对旧有的、过时的教育体制进行重新设计的结果。
为此,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要推陈出新,追求高效优化的教育体制。在社会转型时期,教育体制需重新寻找自身的坐标和进行新的定位,要坚决舍弃一切不适应教育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上下互动的制度设计方式,用公正、公平的制度价值观引领教育体制的设计与供给。“制度价值观是指制度的决策者(监督者)所倡导,隐含于制度规则和评价标准之中,通过既定的制度安排,对参与制度运行的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和选择具有一定程度的制度影响力的价值观念。这种影响力包括:对人们的信念、倾向、主张、态度等的影响;在人们行事过程中对人们行为选择的导向作用;构成个人或群体对事物和行为评价的基本标准、价值判断的影响等。”[10]只有确立公正、公平的制度价值取向,才能为教育经费体制、教育结构体制、教育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注入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为当代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价值支撑,为人类的教育活动指明行进航向,驱动教育的车轮滚滚向前。
(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化解冲突,规范行为
社会转型是教育利益冲突加剧的时期。关注自身的密切利益,是社会转型时期各教育主体的共同心声。社会转型时期分化出来的各种各样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是冲击教育体制并引发教育失序不可忽视的重要动因。计划经济体制的解体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酝酿、发展过程,本身就是社会各种资源或利益重新分化与组织的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教育与市场的关系日益紧密,一方面,教育培养的人才需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市场的介入也激活与强化了各教育主体的竞争意识、利益意识、效率观念。在实践的教育活动中,各利益主体之间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而产生利益冲突,导致教育行为失范。这种冲突既表现对“教育均衡发展”、“效率优先”、“教育公平”等问题的认识上,也体现在社会二元结构以及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分配以及使用中的各种纠葛。由于社会转型是围绕着利益的重构而展开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因此,建立健全维护公共利益以及确保个体合法权益的利益协调机制,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并营造教育秩序的重要举措。
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调试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以此化解由利益冲突导致的教育失序问题,一方面,要完善“利己”与“利他”的利益整合机制。“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说到底是一个利益关系问题,因为一定的社会关系又必然体现为一定的利益关系。人要生存、发展,必须要从事获取利益、满足自身生存需求的社会活动,在获取利益以满足自身需要的社会活动中,彼此之间必然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归根到底是一种利益关系,利益关系实际上就是人及社会关系的体现。”[11]教育秩序就是在协调利己与利他的社会关系的博弈中所产生与发展的。因此,通过建立教育利益主体的表达机制,畅通利益诉求与反应渠道,在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前提下建立协调个人与他人、局部与整体、现在与将来及不同教育主体之间的广义的利益分配格局,使之成为引导社会成员对利益追求的行为指示系统,消缓教育领域中的利益纷争和利益对立,有效遏制与规避个体在教育利益抉择中的不择手段、浮躁心态和近利意识,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增加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实现利益的整合。“制度是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机制。协调机制也是一种整合机制,因为人们不同利益关系的协调,不仅使人们的相互合作成为可能,而且协调的目的在于使具有不同利益追求的人们的活动纳人社会整体发展的‘轨道’,把各种可能产生对抗、分裂的个体和团体力量整合成一种推动社会发展的‘合力’”,[12]在个人利益、团体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的互动中构建教育秩序;另一方面,要健全利益补偿机制。为了体现教育公平,促进教育的协调与均衡发展,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需求,要在教育政策制定与制度安排上适当向薄弱地区、贫困地区、不发达地区倾斜,给予他们在教育经费投入、入学条件、人才培养、就业制度等方面一定的优惠条件,通过利益调节推动利益分化与利益重构,实现城市与农村、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的对接与整合,让弱势群体与边缘群体得到利益补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区域以及阶层之间的差距,加快教育整体推进的步伐,这也是教育体制改革之于教育有序发展的价值所在。
(三)健全制度的运营机制:提供预期,塑造良序
教育体制中的各种制度安排,为个体或集体的教育行为提供了预期,确保了教育活动的有序性与稳定性。“作为不断重复出现的情况S中的行为者人群P,其行为的规律性R在且仅在以下情况下成为行为准则,而且在P中这是一种共识,即在任何一种S的场合下,P的成员:(1)每个人都遵守R;(2)每个人都希望其他人遵守R;(3)每个人在其他人都遵守R时也心甘情愿地遵守R,因为S是一个协作问题,对R的一致遵守是在S中的一个协作性均衡……如果其中任何一个行动者单独采取与众不同的行动,不管是他本人还是其他人都不会得到好处。”[13]然而,教育体制能否取得人们的认同并经受历史的考验,除了教育体制本身的合理性外,还与人们的认同心理密不可分。“制度所能做到的只是供给一个基本公正的社会交往秩序,使生活在这个制度中的人们在开放的生活世界中,有所凭借依靠,能够凭借依靠这种交往秩序积极而又理性地面对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加以合理解决,因而,制度的有效性不仅仅在于制度本身的相对基本公正,更在于它直接依赖于社会成员从事社会活动时的内在精神状况。”[14]尤其是在当今时代,当我们建立了适应社会转型时期的有效合理的教育体制之后,仍需从心理和行为层面入手完善教育体制的运营机制,方可充分发挥预期效应并趋达塑造良序的旨归。
欲发挥教育体制应有的秩序功能,需健全教育体制运营的操作程序,一方面,要培育人们的制度意识,引发他们对教育体制的预期与认同心理。“那些完善的现代制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守则,本身是一些空的躯壳。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15]只有从内心认可与拥护教育体制中所包括的各种规章制度,个体才会以教育规则为行为尺度,有预见地采取行动,减少教育活动中的随机性与不确定性,在加强合作中预防或矫正论文剽窃、学术造假、教育浪费、结构失衡等失序行为,增强遵守与执行制度的自主性与连贯性,转变为个体普遍遵循的教育行为范式。一如哈耶克的洞见,“社会的秩序,在本质上便意味着个人的行动是由成功的预见所指导的,这即是说人们不仅可以有效地运用他们的知识,而且还能够极有信心地预见到他们能从其他人那里所获得的合作。”[16]另一方面,要建立教育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教育体制有效执行。一些教育主体明知故犯,肆无忌惮地展开抢生源、抢师资,抢设备等恶意竞争,或是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表现出非法收费、权钱交易、违规招生、考试作弊等教育失序行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制度执行不力,违约成本太低,处罚力度不够。对此,要强化教育监督制度和处置制度,牢堵教育体制执行中的漏洞,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迁就,用制度规范、约束与引领行为,以此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不良情形,扎实推进教育活动的有序性、规范化与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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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爱红)
山东省教育厅重大攻关项目“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战略体系研究”(项目编号:ZDGG130007)的研究成果之一;本文受到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资助。
冯永刚/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道德教育哲学、教育基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