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俊,梁凯博
(1.西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2.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70)
学校教育与佛教教育都蕴含着育人行善的真谛,最终的指向都在于人本身在是、非、善、恶面前的选择。虽然,两种教育方式育人的过程不同,育化的境界、情景存在区别,但化恶为善、止恶扬善的功能无疑有益于社会和个人。“不二法门”为佛学中关于修行境界的术语,显示超越相对、差别之一切绝对、平等真理之教法。从 “不二法门”佛理的视角,思考教学中 “因材施教”智慧的展现,为教学方法的优化获得一点启示。
“不二法门”可以从 “不”“二”“法”“门”四个字去理解。“不”在此理解为反义、否定的意思。“二”译为事物存在区别的性质,万物都存在各自不同的属性,存在区别和差异,存在不平等的状态。在佛学中,对事物认识的规范,称之为 “法”。“门”是指修有得道的圣人都在此得到证悟,又称之为 “门”。“不二”为否定差异,通过认识、知法的特性,远离对法的执取分别,达到无差别、无矛盾对立的中道观,改变原有的认知态度,超越一切分别之相,达到绝对平等的真理,即一实之理,平等而无彼此之别,谓之不二。“法门”是指对事物认识的规范的证悟、认识的境界或水平。“不二法门”指为认识、看清千差万别的事物达到的一种万事万物皆可归一、一切平等的证悟或境界。佛学中强调关于修行得以证悟的境界拥有八万四千个法门,不二法门置于所有法门之上,是所有法门的最高境界。如 《杂阿含经》中讲到,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1]216事物从生到死,从有到无,处于两边,宇宙世界的一切并非是绝对的 “有”、“无”,而是 “缘起”,就是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才能生起,亦依条件的变灭而变灭。[2]224用 “缘起”的智慧的心来观察世界,就知道其 “有”不是真实不变的 “有”,其 “无”也不是绝对的 “无”,它只是一个暂时的现象过程,这样便不会落入 “有”、“无”的窠臼当中,离于二边而达到 “中道”。[3]因此,不二法门的实质是强调承认事物的个体差异,尊重差异,认识差异,用智慧的心发现事物的彼此联系及发展规律,个体差异的联系形成总体的平等和平衡,发展过程虽然各异,生死有无却是相同。
孔子 “因材施教”的思想自古至今对教育的发展起到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孔子指出,人的智力有智、愚、中之分,人的性格有狂者、中行、狷者之分,人的心理状态有勇进与退缩之别,而且每个人的才能有不同的发展趋势,教学中必须根据这些不同的心理特点因人而施教,才能获得理想的效果。例如,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 “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 ‘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 “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4]133可见,孔子通过了解弟子的个体差异,教会他们适合自己的处事方式,最终为了教会他们如何做人。孔子在探讨个体差异的智力因素时说道:“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颜回能 “闻一知十”,子贡只能 “闻一知二”。[4]孔子在他的言论中反映了他对性格气质差异的看法,他说:“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辞,由也喭。”“师也过,商也不及。”[4]130-131又如 “由也果”、“赐也达”、 “求也艺”[4]64等,足以看出在孔子因材施教思想中对个体差异的承认与尊重,展现了一颗发现差异的智慧之心。
孔子曾在评价他的学生时说道:“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客言也。”[4]49“雍也可使南面”,[4]60“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子路愿意拥有 “千乘之国”,并且 “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冉求只想管理 “方六七十,如五六十”的小国,做到“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公西华则只想 “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而曾点的志向是 “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4]131-135孔子的这些表述反应了对弟子差异的细致观察和深入了解,展现出发现差异的智慧之眼。
春秋时期,战乱纷扰,受官僚体制压制所限,非官府的平民没有资格接受教育,在这种背景下,孔子开设私学,让平民接受教育,实行有教无类。“有教无类”就是在教育对象上人人平等,没有身份、贵贱、贫富、地域等条件的限制。孔子宣布“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4]76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也不分社会阶层、家庭财产状况或地域来源,为每一个人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和发展的可能,创造相对公平的教育机会。孔门弟子之中,有贵族家庭出身的孟懿子、南宫敬叔、司马牛等人,也有贫贱家庭出身的原宪、颜路、颜渊、曾皙、曾参、闵子骞、子张、仲弓等人,有商人出身的子贡,甚至还有 “大盗”出身的颜涿聚;除鲁国本地的以外,还有从卫、齐、晋、陈、宋、吴、楚、秦等国远道而来的学生;更有曾皙、曾参父子两个。[5]这一创举打破了当时贵族垄断学术的格局,使老百姓都有机会接受教育。战乱时期孔子讲学游走各国,招收孔门弟子三千,正因为有教无类,人人平等,达者七十二人,正因为因材施教,君子不器。因此,因材施教强调个体差异,尊重个体差异,有教无类强调人人平等,尊重个体的权利,因材施教与有教无类的二者呼应正是差异与平等的高度统一,达到了孔子所强调的仁者爱人。
佛学中的 “不二法门”与教学中的 “因材施教”都承认个体差异,都尊重差异。差异是关于个体的差异、学生的差异、人的差异等等。承认差异、尊重差异、认识差异的落脚点在于 “人”,人与人的不同,进而形成团体与团体之间的不同,班级与班级之间的不同,甚至社会与社会之间的不同。由于这些不同,教师在教学中实行因材施教时需要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僧侣和信奉者们在接受佛法时,佛法强调 “不二”,承认事物存在区别的性质,万物都存在各自不同的属性,存在区别和差异,因此产生不平等的状态,进而感化世人要化不平等为平等,可见,不二法门与因材施教都承认差异、尊重差异。
佛学中的 “不二法门”与教学中的 “因材施教”都在承认个体差异的基础上,强调平等。这种平等是理想的平等,是需要努力去追求的平等,通过对差异的认识,去了解事物,建立事物间联系的必然条件,即 “缘起”。因材施教,有教无类,承认差异,实行人人平等接受教育。不二法门也强调平等,“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所谓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1]216意思是从个体的角度看,人在生时拥有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合于一身,人死后生、老、病、死、忧、悲、恼、苦一切消失,人人皆如此,都是一样,都是平等的,这是佛学从过去、现在、将来三世的角度去思考的人人平等的观点。
不二法门乃八万四千法门中最高境界,具有普度众生、感化世人的教化性,即主导或导向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主导世人化恶行善,避恶施善。如 “法无众生,离众生垢故;法无有我,离我垢故;法无寿命,离生死故;法无有人,前后际断故”、“法离于相,无所缘故”。人皆以色、受、想、行、识五蕴计为实我,此为我相;计我为人,此为人相;计我为众生,此为众生相;计我一期之寿命,此为寿者相幼。诸法缘起无定相,故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皆无实在之相,皆是假相。因此诸法的真实之相,即是无相,所以离一切相。[6]意思是说佛法具有前置性,是非目的性的先前搁置所客观存在,不是此生人所创造,佛法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人的色、受、想、行、识这些主观意识所赋有的,佛法服务于人是因为每个人对佛法理解的不同而产生服务的意义,因此是无相的、无形的,佛法就在那里,众人的解读对众人产生了教化的意义。虽然佛教教育中讲经、传经和辩经都具有教育性,但从佛经中可以看出,佛法本身就在那里的无为状态,并没有主动和被动的教育性,它的教育性是有人 “计”于佛法的,这里的 “计”表现在人的主动性上。而因材施教的教育性主要表现在教师的智慧上,需要教师的主导力量来实现,教师要主动的用智慧的眼睛发现学生差异的存在,并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教育学生。如三千弟子成就各不相同,七十二贤人更是精通 “六艺”,十名 “尖子生”各有所长。其中长于德行的有颜回、闵子骞、仲弓、冉伯牛;长于言语的有子贡、宰予;长于政事的有子路、冉求;长于文学的有子游、子夏等。[7]尽管不二法门与因材施教的教育方式不同,因材施教需要教师的主导性,不二法门的教育性表现为人的主动性,但二者都表现出了教育性。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是人们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首先要认识世界,然后需要改造,怎样改造?需要运用智慧对事物进行归纳、分析、概括、总结等。方法是什么?古代指测量方形的法规;现代指实现目的的途径、手段和方式。不二法门的 “法”是对事物认识的规范,是佛法的法,佛指佛陀,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简称,佛法是佛陀对事物认识的规范。无论是佛法还是方法,重叠点表现在 “法”字上,“法”古写作 “灋”,“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可见 “法”具有正确认识和衡量的含义。起初的佛法表现了人 (佛陀)对事物规范的认识,起初的方法表现了人对方形的认识。因材施教是一种教学方法,不二法门是认识、看清千差万别的事物达到的一种万事万物皆可归一、一切平等的证悟或境界,是衡量修行或习得佛学的境界,衡量出是否达到八万四千个法门的最高境界。正如笛卡儿1637年在著作 《方法论》中说道,一定的世界观原则在认识过程和实践过程中的运用表现为方法,方法论则是有关这些方法的理论,没有和世界观相脱离、相分裂的孤立的方法论,也没有不具备方法论意义的纯粹的世界观,因此佛教不二法门与教学因材施教都属方法论范畴。
就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本身而言,是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方法会根据学生的差异调整或选择适合学生具体教学方法,教师要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学习能力以及自身素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去教育学生。其方法看似有形,实而无形,有多少个学生就会有多少种因材施教的具体方法。正如 “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叶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教师需要了解每一位学生,了解他们的差异,再根据每一位学生的各自特点去思考有针对性的教法。如不二法门强调的 “法无形相,如虚空故。法无戏论,毕竟空故。法同法性,入诸法故。法随于如,无所随故。法顺空,随无相,应无作。”[3]意思是说诸法本虚幻无相可言,就法本身的性质来讲是相同不变的,皆属空性,故如虚空,不可戏论,法本身是无形无相,不是格式化的去套用,不是形而上学的,他是正确的认识而非戏说,法有法的道理,将法的道理、原理弄清楚了,随机应变的去做,自然会得心应手,是没有固定顺序和形式约束的。孔子的教育智慧正是将因材施教的有形化为无相,其理为因材施教的原则,其表却没有固定的教学方式,即有法而为无相。
实施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时,首先要认识差异,发现差异所在,也就是先 “因材”再 “施教”。实施这种教学方法之前要考虑到学生的具体差异,每个学生都会有差异,有的差异较大,有的差异小,有的差异容易外显,有的差异比较隐蔽,不好发现,这就需要教师的智慧,有智慧的教师会在短时间准确的发现,没有智慧的教师可能很长时间都不会发现,不敬业的教师也许根本不去发现。发现了学生的差异就要去思考怎样教育这种类型的学生,需要探索,需要理论支持,需要在实践中尝试,这就是 “施教”,最终是为了教育好每一位学生。因材施教中发现差异后的 “施教”并不是要把学生教得没有差异,并不是要一碗水端平,差异永远都会有,一碗水永远也不会被端平,而是要允许差异,尊重差异,让每一个学生在各自特点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展,教师要相信学生的潜力。正如维摩诘主张求道者应该以不二平等心来对待诸法,对有为法不生生灭相而厌弃,对无为法不生寂灭相而欣羡,而是以平等不二心会通之,因为诸法的本性没有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差别,就是说有为法与无为法不二。[8]所以,差异永远都会有,实施因材施教重要的在于发现差异和适合不同差异的具体教法,最大限度让每个学生得到发展。平衡是理想追求,不是要发展到同样的水平,是每个学生能最大限度得到发展,这正是认识差异,追求平等的真正含义。
因材施教在应用时,做到化有法为无法是一个难点,需要教师的智慧。抛开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师专业发展不说,这种智慧需要不断地修炼,而且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差异也是存在的。佛学讲根机,讲开悟,根机深和悟性好的人会有很好的修为。将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化有法为无法需要大智慧,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掌握了方法,反复使用,自然会得心应手,得心应手的状态就是化有法为无法的状态。正如文殊问维摩诘:“我等各自说已,仁者当说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结果维摩诘默然无言。是以言说来入不二法门!此次维摩诘更进一步,以默然无言之举来表示此无言说,无分别之不二法门。故文殊赞叹维摩诘说:“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三十一位菩萨的说法,是以言显不二,文殊的说法是遣言显不二,维摩诘的默然是无言显不二,所显皆一。可见,法有很多,最高境界为万法归一。因材施教在不同的学生面前会显示出不同的方法,一万个学生就会有一万种,但最终要达到万法归一的境界,是大智慧的因材施教,是得心应手的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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