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学新,杨 静
(天津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天津 300387)
芬兰是北欧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同时在世界上也属于经济发达国家的行列。2005年芬兰的人均GDP高于其领邦瑞典。在社会治理方面,芬兰有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例如,凡未满17岁的人群,每月都可领取儿童补贴;所有公民享有医疗保险的待遇,并且国家对药品进行补贴;年满16岁的残疾人可以享受抚恤金和良好的家庭服务。在政治方面,芬兰宪法规定:芬兰是独立主权的共和国,国家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民享有出版、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凡年满18岁的男女公民 (现役军人除外)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了政治和社会福利方面政府花大心思治理以外,基础教育也十分受芬兰政府的重视。在芬兰,义务教育阶段的费用完全由政府承担,学生不仅不用支付任何学杂费,而且芬兰政府还会给本国的学生提供教材费、午餐费,甚至对一些离学校较远的学生提供公共汽车费或是船费。芬兰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给学生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让学生可以在这个由政府创造的环境中轻松愉悦且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状态下接受义务教育。
20世纪70年代,芬兰在小学基础教育和初中综合教育中就实行了九年一贯义务教育制度。1998年,芬兰颁布了 《基础教育法》,继续对国内的义务教育加以保障,该法强调了基础教育的一贯性与连续性。芬兰在落实教育平等方面的政策也走在了世界前列, 《2004年芬兰教育部发展计划》中提到:“每一个人都拥有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特殊需要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而不管他们的经济情况如何。公共当局有责任确保每一个人拥有接受高标准的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不管他们的年龄、居住地、语言和经济状况如何。”[1]事实上,芬兰也做到了,芬兰对学生提供了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及对教师获取更高级的学历或是进行晋升培训创造了大量有利的条件。所有肢体残疾的儿童都将进入普通小学并接受特别的关爱,盲人、聋哑人、智障的适龄儿童有专门的学校。在2001年的课时分配法令和2004年的新核心课程法令中在实施教育权利分配的基础上适当的加强了国家对教育的控制权利,体现出政府在教育权利方面设置的平衡性。此外,还在教师职业素质的提高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芬兰严格保证教师的质量,教师必须获得规定学位以及取得相应的学分,教育部2004年开始开发教师教育新课程,2005年开始采用欧洲的学分制度。认真研究新世纪芬兰课程改革的经验得失,对我国正在推进的课程改革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芬兰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培养学生自主探究的学习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意识与能力以应对当今快速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目前芬兰人口呈现快速老年化的现象,据芬兰统计局预测,到2025年,大约25%的人口年龄会超过65岁,2060年,将会有29%的人口年龄在65岁及以上。人口老龄化加重的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芬兰国内基础教育课程的改革倾向,那就是在今后的改革中,将会朝着重视职业教育的方向进行,以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来应对国内劳动力不足的状况。在提倡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必然要求对科学课程的重视,将科学技术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基础。
此外,芬兰是世界上经济高度发达国家,人均产出远高于欧盟平均水平,国民享有极高标准的生活品质。20世纪90年代后期直至21世纪初,芬兰技术产业的强劲发展带动经济迅猛增长 (年度GDP在1997年增长超过6%,直至2007年仍然超过4%)。到2003年,芬兰农业占整个产业结构比例仅为5.1%,工业 (主要是制造业)占26.3%,服务业比例增加为68.6%;在2006年,农业比例继续下降为4.3%,工业比例为23.7%,服务业比例继续增加为72.6%。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比重的下降以及第三产业比重的上升,要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社会产业结构的变革相一致,在课程的设置中增加与第三产业相关的课程,课程设置保持与社会发展一致。芬兰的义务教育不仅仅要教给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还要使学生具备在当今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职业实践的能力。不管学生将来从事什么职业,过怎样的生活都要具备终身独立自学的能力。因此,这些社会实践的能力也是学生必须要求掌握的,芬兰政府和学校有义务使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让学生在学好母语、数学、外语、生物、历史、地理等科目的同时,还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高尚的道德品质以及良好的职业意识等。
芬兰在政治上实行多党合作的民主议会制,当地的自治团体向上级国家部门选送官员,根据芬兰的宪法的规定,芬兰共和国的总统由民主选举产生,任期6年,可连任一次。在1999年芬兰的宪法中,确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确定了立法、行政、司法、国防、教育、宗教等方面的原则。在教育方面,宪法规定,基础教育属于免费的义务教育,政府将会对义务教育提供支撑与扶持。在2000年的总统选举中,芬兰的社会民主党塔里娅·哈洛宁在选举中获胜,当选为芬兰的第11任总统。在2006年的总统选举中,塔里娅·哈洛宁再次当选为芬兰的最高元首,民主党十分重视芬兰的就业问题以保障国家稳定,在解决国家的就业问题方面,塔里娅·哈洛宁主张通过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教育这条路径来保证就业。政府采取了诸多政策措施来完善基础教育。在教育管理中,教育文化部作为芬兰的中央行政管理机构,同时,将教育的部分权利再下放到地区、地方等各级教育部门,在芬兰的6个省 (奥兰府、东芬兰省、拉普兰省、奥卢省、南芬兰省、西芬兰省)中,都拥有各省自己的教育权利,其中奥兰府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因此理所应当的拥有最高的教育自治权。近年来,芬兰政府努力建立学习型政府来提高全国行政管理的效率,地方将会享有更多的教育权利来置办自省教育事务。虽然各省都拥有相应的权利,但是各地的政府都对中央管理机构负责,因此,在芬兰,中央教育文化部在管理全国的教育事务中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正是在中央和地方各级这样默契的配合中管理着全国的教育事务。
在文化政策方面,芬兰注重保存其传统文化和支持文化的多样性,政府鼓励不同种类的文化共同发展,倡导建立多样性的文化服务团体。芬兰面向2015年的教育和文化战略是:确保文化、教育平等;促进智力增长与终身学习;增加参与机会;支持教育、文化、经济的竞争;扩大芬兰的国际影响。在教育政策方面,政府努力让全体国民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为全民教育创造条件。除此之外,政府努力提高全民的素质,芬兰的成人识字率达到了100%,这些教育成果与芬兰政府倡导的全民教育和公平教育理念是分不开的。
1995年,芬兰加入了欧盟,1998年加入了欧洲货币联盟。这些大事件在为芬兰国家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同时也使芬兰今后发展面临巨大挑战。2002年2月14日,芬兰总理利波宁在伦敦经济学院作了 “欧洲未来-芬兰模式”的演讲,对芬兰经济获得成功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指出创造新经济最重要的就是教育。[2]在2007年开始的核心课程改革中,要求课程设置要体现出对国家经济和科技变化反应的灵敏性,言外之意,即是要求在课程设置方面加强与经济社会的联系以及增加芬兰科学课程设置的科学性。除了包含设置一些具体的科学课程科目以外,还应当让学生掌握科学的基本内涵,厘清众多科学概念的实质性含义,养成科学思维习惯,培养学生科学探究的精神。不得不说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科技的发展是促使芬兰进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直接重大因素。
科技的巨大进步迫使当今学生想要在今后的社会中生存必须掌握信息技术,面对着世界各个国家在信息时代都在对自身的基础教育课程进行改革,芬兰政府意识到掌握信息科技是当今学生能力的一种体现,也是学生获得生存的一项必要条件。针对21世纪信息时代的社会状况,教育部全面分析了芬兰信息社会的教育、学生的培训及研究状况,并做出了2000-2004年的国家战略部署。从全民的角度来制定计划,旨在建立一个面向全体国民的信息社会,使所有国民都能够参与到这个战略当中来并且从中受益。世界经济论坛 《2007-2008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显示,在全球127个国家和地区网络化指数排名中,芬兰居于第六位。芬兰有着如此发达的网络环境,将这一优势与国内的基础教育改革联系起来必定能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政府要鼓励学生通过解决实际问题 (例如实习的时候),参与课程的发展和教学的安排等来发展他们的信息技能和媒体知识。学校可以与有关的公司企业合作,安排学生参加应用信息技术的竞赛,通过竞争和奖励激发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3]
尊重学生的天性成为芬兰教育一条重要的准则,在课程改革中也是如此。芬兰并不会去严格控制学生,包括他们的日常行为,例如,初中女生可以在校化妆,而学校却不会去干涉她们。在课程改革中充分尊重学生的天性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创造力与批判思维能力。在芬兰的 《ECEC国家课程指引》中首先对儿童的教育目标做了规定,即要促进儿童个性的良好发展,要充分尊重他们的天性。要充分尊重儿童的兴趣与需要,兴趣是儿童获取知识的最大动力,只有尊重幼儿的兴趣和需要,才能更好地激发幼儿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要以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为纽带和载体充分发挥其潜能。[4]
2002年,芬兰政府颁布了 《普通高中教育总体全国性目标及课时分配的政府令》,该法令除了表述学校课程内容必须与社会相联系之外,还要利用课程培养学生终身学习和能力的发展。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内化终身学习的意义,鼓励学生对自身的学习技能具有信心,并对继续教育作出规划。[5]在芬兰的高中课程中,开设了一系列专业化的课程,例如,在化学科目中,开设有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之类的课程;生物课中,生物科学与社会、现代生物科技专题地理之类的课程;信息技术课程中有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与社会。这些课程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的特点,使其与高等教育的课程衔接起来。以芬兰的应用性课程为例,学生可以选择一些自己感兴趣的科目进行专业性知识的学习,这种专门的知识不仅可以建立在巩固已学知识的基础上,同时还可以学习将来会用到的新知识,为自己今后的学习打下基础,对培养学生终身学习能力与意识有很大作用。
首先,芬兰学生在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时必须要参加的考试科目有:母语、第二官方语言以及外语,这三门课的考试是学生必须要参加的。其次,学生再从数学和综合科目里边任选一门作为结业考试的科目。后来,芬兰又将结业考试的科目规定为母语作为必选科目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在第二官方语言、外语、数学以及综合科目里学生选取三门作为自己的结业考试的科目,即芬兰所谓的 “1+3”考试。虽然外语和第二官方语言不再是规定的必选考试科目,但是作为学生要选取的科目,被选中的机会还是很大的。芬兰的母语课程包括瑞典语、芬兰语以及萨米语,外语包括英语、法语、德语、俄语等。学校开设了多种外语课程供学生学习和选择,在芬兰,高中生一般都能掌握2-3门外语,甚至在初中阶段,学生就能轻松的阅读英语著作。芬兰的高中与别国许多学校交流合作,以培养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外语学习环境,起到提高学生外语能力的作用,体现出芬兰对外语科目的重视。
科学技术课程在当今显得极其重要,学生所掌握的科学知识水平直接影响到以后国家的科技实力。芬兰高度重视学校的科学技术课程,在 《2004年芬兰国家基础教育核心课程》中明确提到 “环境与自然”这门课要采取以学生的已有知识、技能和经验为起点的探究性、问题解决型的教学方法,同时密切联系学生周围的环境、相关现象和事件等影响因素,促进学生与自然环境发展积极友好的关系。[6]芬兰的科学课程十分注重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将当今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联系起来,例如,科技发展、环境保护、资源枯竭、人口膨胀等。避免只是在课堂中教师对学生照本宣科的教学行为,强调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科学启发,并通过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方式将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与学生头脑中已有的科学知识连接起来。而且要求在母语、数学等课程中也要体现科学课程的内涵。2004年,芬兰颁布新的 《高中教育课程大纲》中,除了巩固之前课程改革的成就之外,又进一步强化了自然与技术在高中课程中的份量。
在20世纪90年代芬兰进行了课程改革,改变了以前由中央集中统一管理全国课程的状况,将课程管理的权利分配给地方政府,实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全国的课程体制。芬兰有448个城乡政府,包括68个城市、75个城镇和305个乡村。9年制学校、高中属于城乡政府所有,由教育局负责行政和教学管理。[7]国家对核心课程进行规定,例如像 《高中国家核心课程》之类的政策文件,地方各个学校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家核心课程所规定的科目即可,至于具体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课程评估等都可以由地方各个学校自行决定。芬兰改革以前中央集权的课程管理模式,将课程管理的权利分配给各个地区的学校,学校由被动管理改为自主管理,这样有利于学校设置一些符合实际情况的校本课程,给教师更多自主教学的空间,调动学校和教师管理课程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参与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将学校课程与学生生活的社会联系起来,使课程与社会生活产生多元化的互动。
1999年,芬兰颁布了 《高中教育法》,该教育法规定在芬兰所有的高中里都要实行 “不分年级制”的教学模式,21世纪芬兰的高中正是在这种“不分年级制”的模式下行使管理部分课程的权力。不分年级制按照学生的个别差异为学生设置了灵活的课程方案,包括为学生定制学习内容和学习程度,包括对学生进行总体课程介绍、课程设置、各科内容、教师详情、课程评估等。不再像以前那样按照上级指示来选择课程。学生在这个过程中拥有更大自主权,可以自主选择课程,甚至是任课教师。一旦某门课程的选择人数达到10人,学校就决定开设该课程,如果学校没有条件开设该门课程,学校允许学生到别的学校修完这门课程,而取得的成绩一样会被之前的学校认可。“不分年级制”实际上是中央将课程管理的权利交给地方以及地方灵活协调运作的一种表现,学校可以按照本校学生要求与地方实际条件以及学校相关安排来开设某门课程,并且在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方面制定相应的标准。“不分年级制”是芬兰课程管理的一大特色,体现了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教学的思想。
芬兰对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的课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全国的学校都遵循上级政府部门的课程设置要求以确保学生掌握所需要的知识,但这并不等于芬兰所有基础教育课程设置的权利完全由上级部门垄断。芬兰各个地区在基础教育课程设置方面拥有一定自主权,包括课程设置、教材选择、课时的安排等。芬兰国家教育委员会规定了义务教育的核心课程,包括母语与文学 (芬兰语、瑞典语或萨米语)、外语 (英、法、德、俄等)、公民学、环境科学、宗教或伦理学、自然科学 (数学、物理、化学)、健康教育等19门,其中健康教育是2004年新加入的核心课程科目。[8]芬兰的九年义务教育分为六年初级阶段和三年高级阶段,在六年的初级阶段课程中,除了母语、国语、外语、数学、环境、宗教伦理、艺术等必修科目以外,学校还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自行进行本校的课程设置,开发特色课程。例如,在外国语课程的设置上,如果学校具备一定的师资条件,可以自行决定开设何种外语课程以及开设该外语课程的具体时间,三年的高级阶段也是如此。在义务教育小学阶段,除规定每年各门核心课程的最低标准为132个课时之外,小学和初中阶段学校可以自行安排的学时占总学时的百分比分别为10%和20%。[9]学生修完六年初级阶段之后在选择自己三年高级阶段的学校时也有很大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状态和发展潜力选择到哪个学校接受接下来三年高级阶段的学习。根据1994年和2004年的 《高中教育课程大纲》,芬兰普通高中课程分为学习领域、学科和学程三个层次,学校的课程几乎都包含在这三个领域之中。芬兰政府规定,一名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时至少需要完成75个学程的学习,其中包括47~51个必修学程和10个专业学程,余下的学程学生可以选修专业学程,也可以选修应用学程。在学前教育阶段,除了设置一些国家教育委员会规定的课程之外,幼儿园的老师还可以组织儿童看电影、做丰富多彩的游戏等其他娱乐活动。2004年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强化了国家标准与指导,出台了新的课时标准。此外,在芬兰的选修课程设置上,不仅地方政府和学校可以在其中起决定作用,甚至连家长也可以参与其中,所有迹象表明,芬兰的基础教育课程设置十分灵活,体现了基础教育课程设置的弹性。
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生学习与课程改革实施效果,不管是哪个国家,将师资队伍的建设都摆在了改革的第一位。芬兰教育的成功就在于有一批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支撑。在芬兰,每年有许多学生都想申请进入大学的教育学院,希望日后进入教师行业,但是其中仅有10%的优秀学生才能被录取。根据芬兰《基础教育法》规定,只有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才可以申请教师职位。即使没有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也正在努力获取硕士学位的道路上,因为硕士学位才是芬兰教师获得永久职业的保障。芬兰对教师学历的要求正是其注重基础教育质量的体现。例如在2002年,招募教师的人数是693人,而申请人数就多达13579个,也就是说大约20个人来竞争一个教师岗位。从中我们也看到教师职业的竞争还是挺激烈的,那些第一次申请没有成功的人还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继续申请。[10]同样,2008年,芬兰申请成为小学老师的大约有1258人,而如愿以偿的仅仅123名,录取比例不到10%。在教师职位的申请过程中,光有好成绩是不够的,他们认为,最优秀的学生通常不见得会是最好的老师,优秀的综合能力才是芬兰招聘教师的首选条件,2007年,便开始了一项全面的教师招考和培育改造计划。要求彻底变革旧体制中不合理之处,寻找科学、理性同时注重人性思维的教师。
对教师提供培训也是芬兰提高教师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会为在职教师和即将入职的教师安排大量培训与实践的机会。作为即将入职的教师来说,职前培训被看做是他们今后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的重大影响因素,如果没有入职前的培训,将会被看成是职业生涯的不完整。要想成为芬兰的中学教师,必须在5年专业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再进行1年的教师培训,才有可能成功申请教师资格。对于在职教师来说有大量的培训方式可供其选择,例如,为他们提供实践锻炼与学习的机会,学校还会提供一些去别校参观与交流的机会以及设置一些模拟的课堂等,让教师在这些真实的实践情境中解决教育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从中获得教育学知识。芬兰正在改变对教师培训的态度,使培训由以往的强制性向自愿性转变,让教师乐意接受培训,把培训看成一种丰富自己专业知识和提升自己职业素质的途径。
教育乃国之根本,一个国家的发展和文明进步就是教育的果实,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教育这架强有力的马车拉动。芬兰政府在教育方面的财政投入很高,据欧盟委员会2008年发表的 《教育进展监测报告》统计,自2000年以来,欧盟国家教育投入在不断增加,芬兰公共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31%。其充足的教育管理经费由中央政府和城乡政府共同承担,为实施义务教育提供了基本保证,同时是促进基础教育民主化和谐发展的重要动力。[11]2001年,芬兰教育部教育科研经费预算为50.97亿欧元,年增长率高达8% (2000年为4.78%)。虽然2001年 GDP增长率仅为0.7%,但政府2002年教育科研预算为54.66亿欧元,比2001年增长7.2%。近几年来芬兰教育科研经费增长率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居世界首位。[12]芬兰总统塔里娅·哈洛宁在2001年元旦发表新年讲话时指出,近年来芬兰国民经济发展很快,教育工作对芬兰福利制度非常重要。课程改革作为教育发展中的一部分,理所应当的得到了大力的财政支持。
芬兰的基础教育课程在改革的过程中紧跟国际潮流并保持与社会紧密相连这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政府投入了大量先进的网络设备丰富其课程资源。但是其中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一些问题,由于受年龄阶段的影响,大多数儿童在学习的过程中缺乏自制力,再加上教育过程中强调对学生天性的尊崇,因此,面对复杂的物质世界儿童很难在其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控制,从而养成一些不好的习惯。例如,芬兰罗素高中的校长Ari Huovinen说到:“学校过分热衷于引导学生上网,将网络作为教育资源。可是,我们的许多年轻人已经将大部分的空闲时间用于上网。这可能是学生的兴趣爱好发生了转变,而我们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途径加以引导,维持他们对文学的热情,包括小说和纪实文学。我浏览了一些刚发布的结果,这些结果表明我们必须更重视激发他们的阅读欲望,尤其是不要让男生只想着玩电子游戏。”[13]课程设置的丰富性为学生选课时提供了更多选择,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机会将更多,虽然在选课之前为学生选课提供了大量的咨询服务,但是在课程实施阶段,却对学生引导性的重视程度不够。
芬兰在男女学生表现出来的素养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一般情况下,芬兰女学生的素养水平明显优于男生,男生在学习意识与学习习惯方面的表现也不及女生,许多男生不认为读书看报是提高素养水平的好方法。Ari Huovinen认为这是芬兰教育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的问题,并且一直以来都没有得到解决。既然这个现象具有普遍存在的特点,表明这是教育管理上的一个漏洞。在性别的成熟顺序上,虽然女生早于男生,但是芬兰政府却一直没有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涉及到解决性别差异造成的素养水平高低的问题,而且对男女学习动机方面的研究与引导表现也不及诸如日本等别的欧美国家。课程改革中应该尽量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努力缩小由性别差异造成的学习上的差异,但是在芬兰的课程改革中没有捕捉到针对由性别差异引发的学习差异这一问题进行改革的影子。
评价目标多样化为芬兰课程改革的一大特点,芬兰的课程目标致力于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打下基础,而这种质性评价往往由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主体来制定。评价方式包括内部评价、外部评价。内部评价是课程使用者自己实施的、连续的、系统的以及累积的。外部评价是课程使用者之外的人进行的评价。在内部评价中,很多评价都是由学生自身做出的评价,例如课程评价的指导思想、评价的方式方法、评价的标准、评价的能力范围等都是由学生自己拟定的,没有具体统一的评价准则,都是因人而异,造成评价的结果带有很强的个人主观色彩,使评价的精准性受到一定的影响。芬兰的高中实行的 “无固定班级授课制”使学生在课程评价上的自主权利增强了,评价的标准、评价的内容以及评价的方式都是由学校和学生商量来定的,有的甚至完全由学生自己决定。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学生制定出来的课程评价都不相同。从全国范围来看,课程评价混乱,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甑别学生的能力。芬兰的评分有7档:4分 (不及格)、5分 (及格)、6分 (满意)、7分 (较好)、8分 (好)、9分 (很好)、10分 (优秀),这七个等级也是在征得学生个人的同意之后才实施的。课程评价过于主观容易造成评价结果不准确,使评价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在芬兰的高中毕业考试中,学生拥有多次考试机会,即学生对自己的成绩若是不满意可以多次重考,并将最高分记入大学入学考试证书上。众所周知,分数并不是能力的象征,学生考试成绩不理想并不能判定学生在相应方面的能力欠缺,同样,如果学生在某次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那是否就能证明该学生就具备基本能力了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芬兰宪法提出在芬兰人人都是平等的,芬兰的学校教育中,孩子们从小接受的就是人人平等的教育观念。芬兰政府通过创造各种平等机会的方式来消除由于社会背景和个人生活圈子的不同造成的教育不平等现象,使每个人都能获得平等受教育的机会,使全体国民的智慧都能得到充分的利用。[14]芬兰课程设置十分多样化就是为了保证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需要,要求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并适应不同学生发展的不同需要,要求课程设置体现因材施教的思想,力争为每一个学生找到成长的最佳课程模式,要求学校通过开设相应的课程来引导、促进不同学生在不同方面的发展,以保证学生多方面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15]芬兰还设置了一些职业技术课程来满足那一部分想为将来职业做准备的学生,体现在2006年的 《芬兰职业教育和培训概述》以及《2008年芬兰职业教育和培训政策报告:职业教育和培训政策重点领域的进展》等报告中。此外,在一些特殊学校,政府会给这些学生安排专门的教师为其上课,教授他们感兴趣的课程。芬兰在课程的设置上十分注重公平与平等的原则,课程绝非只是满足一部分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同时也为成绩一般或者学习起来十分吃力的学生考虑。如果有一个学生跟不上学习的进度,老师并不会忽视这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而是根据这个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反思,从而选择其他的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全班学生一起帮助成绩落后的学生度过学习的难关。不让一个孩子掉队,这体现出了芬兰课程与教学中的公平与互助的特点。而在我国,课程设置尽量在满足一部分学成积极较好的学生的需要,这种学生往往在学习的过程中能轻松的理解不同课程中的知识,取得较好的学习成绩,从而赢得老师的青睐。而那部分在学习方面表现不是很出色的学生往往容易被老师忽视,对课程内容缺乏兴趣,考试成绩不理想,使之更容易被忽视,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此,在我国今后的课程设置中,应当设置不同的课程内容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学习中找到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内容。课程和教材不是为那部分成绩好的学生设置的,而是应该满足不同群体学生的需要,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落实教育的公平政策。
芬兰的地方政府、学校和教师对学校的课程设置有相当大的权利,除了政府规定的部分教材之外,地方可以自行选定校本课程。芬兰的高中推行“无固定班级授课制”的政策,1994年,芬兰国家教育事务委员会颁布 《高中教育课程大纲》,对高中的课程设置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决定在全国的高中全面推行 “无固定班级授课制”的教育政策。2004年颁布新的 《高中教育课程大纲》除了巩固“无固定班级授课制”这一政策之外,还增加了科学与技术课程设置的比重。1994年和2004年的《高中教育课程大纲》的共同之处在于,为学生创设了自由学习的空间,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科目。芬兰的学校给学生提供了丰富的选修课程,例如芬兰赫尔辛基市罗苏高中目前所开设的课程就多达200多门,在芬兰一所普通的高中给学生提供的选秀课程就达上百门之多。家长也可以参与其中,教师根据学生选课决定科目开设的情况,学校再在此基础上对学生的学习状况作出评价。《高中教育课程大纲》的出台规定了芬兰的课程设置标准,但是在地方各学校进行具体的课程设置时,却有很大的灵活性。
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也在尽量改变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将权力分配到地方各个地区,实行中央、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在农村,保证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以根据地方农业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设置一些地方特色的课程,深化 “农科教相结合”和 “三教统筹”等项改革,为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培养人才。在城市地区,除了让职业高中继续担任起职业技术教育的任务以外,在普通高中可仿效芬兰综合中学尽量开设一些职业技术课程,这样可以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我国目前的一些省市和自治区可以单独设置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只要经教育部批准,便可组织实施。但是和芬兰相比,我国在校本课程的研究方面和教师的自主权利方面略显不够,这应当是我们今后课改努力的方向之一。
芬兰的教师入职申请十分困难,不仅要学习专业课程、进行职业培训、取得硕士学历,还要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在考试中表现优秀才有可能进入学校从事教师职业。新世纪的芬兰学校中,绝大部分教师都拥有硕士学位,除了具备学科的专业知识以外,还掌握了大量的教育学知识。只有一小部分基础教育的教师还是学士学位,芬兰许多大学都在为这部分还没获得更高级学位的教师提供大量培训进修的机会。教师是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人员,也是落实课程改革政策的第一线人员,只有在教师的素质过关的前提下,才能保证课程改革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因此,提高教师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是保证课程改革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手段。为了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更新知识,各教育机构鼓励教师开展积极的自主学习和研究,免费为他们提供在职或脱产培训以及攻读学位的机会。芬兰10所综合大学均有教育学院,这些学院除开设常规课程外,还根据教育改革的需要,增设了教育咨询专业。大学和其它教育机构提供教师终身培训。[16]芬兰的教师不仅仅熟练掌握了学科知识和教育学专业知识,还具有开放性的视野,能够准确洞察国家的教育状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课程改革政策,这些值得我们借鉴。相比我国的中小学教师,合格率仅为68.43%,其中一部分教师对教育学的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很难把握国家课程改革的思路,更谈不上从事课程改革方面的研究。他们只关心书本知识和学生的学习成绩,而缺乏对学生人格指导,不能从深层次角度去理解国家课程改革的实质性理念。因此,我国应该在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提供更多的培训与进修机会,给教师提供更多的参与学术团体的机会,让他们不仅 “能教”而且 “懂教”。
课程设置的灵活性造成芬兰的课程设置多种多样,不同地区的学校课程设置都不相同,加上受国家政策的影响以及在落实的过程中政策实施人员的主观理解偏差使课程设置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因此,在建立一套严格的课程评价标准显得十分重要。评估是学校工作的一部分,但芬兰的教育评估不是以评定学校教学质量的优劣为最终目的,而是为了确保 《基础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目标的达成以及国家设置的中心课程的完成,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教育发展。[17]芬兰的评估分为校内评估和校外评估两种,校内的评估主要指对学生学习能力的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评估又分为学年度评价和义务教育终结性评价两种。学年度评价是一种对学生起激励与改进作用的评价,终结性评价属于鉴别行的评价。校外评估的范围十分广泛,例如,以学生通过所学课程是否对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课程设置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潮流趋势以及课程的改革是否能更好的得到社会的资助等。校外评价主体人员十分广泛,包括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在评价主体的广泛性和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基础上以检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效果。通过建立评价机制,可以将课程改革的效果反馈到教学过程中,不仅能够起到改善教学的作用,还可以为今后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借鉴。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在校内外建立评估机制来甄别课程改革理论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在一些重点实验学校或是教育研究的试点学校显得更有价值。
由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公布的2000年、2003年和2006年三次国际评价项目(PISA)测试中,芬兰学生获得三连冠的好成绩。例如,在2003年的PISA测试中,选取对象为147所芬兰语初中和50所瑞典语初中年满15周岁的学生,占芬兰所有年满15岁比例的93%。芬兰学生不仅获得了阅读、数学和科学单科第一,还获得了综合第一的好成绩。拿全国的数学平均分来说,芬兰544分,获得了高出国际学生平均水平44分的好成绩。在2009年的PISA测试中,芬兰学生在阅读、数学和科学方面的成绩分别为536分、541分和554分,而三科的国际平均分分别为:493分、496分和501分。[18]由此可见芬兰的学生在这三方面的水平相当高,这与芬兰基础教育中对学生的关心与辅助是分不开的。芬兰的基础教育课程十分强调课程设置的多样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学生提供指导,面临着基础教育中的众多课程,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咨询服务。芬兰的学校设有咨询顾问、指导员、学生辅导员,这些人员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指导,包括选课指导、学习计划、心理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这样的服务不仅为学生学习带来帮助,还有利于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芬兰十分关心学生的学习与成长,提供咨询服务在解决学生当下问题的同时还对学生以后的人生规划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我国来说,在今后的课程改革中,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程以及适切的选课指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课程选择不仅关系着学生当下的学习,从长远来看,对其今后的人生选择也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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