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福平
(西华大学,成都,610039)
语言存在的思辨进程与时空形式下的路径构建
肖福平
(西华大学,成都,610039)
本文立足于先验哲学的时空思辨进程,尝试探讨语言现象存在的理性回归之路。语言存在的思辨进程总是要以理性存在为前提,并通过理性存在的统一性本质将语言存在展示为先验语言形式与经验语言现象的统一;作为理性主体行为的语言现象经验过程应该表现为先验语言形式在经验直观过程中的综合应用;只要具备了这样的综合应用,理性存在的主体就能够凭借时空形式的思辨路径将语言现象的存在原因回溯到理性的纯粹形式世界;在语言存在的问题上,理性思辨的目标不是经验时空形式过程的语言现象、语言条件和语法规律,而是其绝对的源泉、无条件者和纯粹形式存在。
理性,思辨,语言
有关语言存在问题的研究不仅关涉语言知识的获取过程,更关涉探寻语言存在之先验基础的理性思辨过程,前者力图提供一个关于“语言是什么”的答案,展现语言存在的经验现象特征或语言存在于自然进程中的意义,而后者却希望展现一个关于“语言应该是什么”的答案,将语言存在的终极原因及其意义根据带回到理性存在本身,即理性的先验语言形式存在。
语言存在的先验形式同其经验形式相区分,相对于这种区分的展现便可视为语言现象和作为该语言现象存在的先验原因过程。当然,这里的“区分”应该是基于语言存在统一的“区分”,而语言存在的基础又应该是理性存在自身,所以,凭借理性存在的基础,语言存在的过程不应该缺失从语言经验现象到其先验形式的进程,而且,这样的“进程”发生总是要依据理性思辨来完成。不论是在语言现象的过程,还是在语言回归先验形式的过程,那种基于理性思辨要求的、始于给定语言现象之条件系列的上升不会停止,除非语言的拥有者不再是作为理性存在的主体。至于说以某个语言现象为条件到其结果的后续系列以及朝向未来的发展,要么终止,要么延续,理性存在的先验语言形式对此没有必然的要求。在语言存在问题的思辨里,先验哲学的时空思辨及其对语言存在思考的启示应该加以凸显,其目的就在于展示关于时空的理性思辨如何能够说明语言存在的条件上升系列、语言存在的先验统一性以及语言存在的先验形式根据。
在索绪尔的语言学里,语言研究的范围是一个关于语言存在的自然现象过程,或者说,是一个认知语言经验对象的过程。在这一过程里,作为自然对象的语言或是关于语音的体系,或是语言符号的体系,或是表意的体系,或是语言现象规律的体系,总之,语言在此成为了人类认知的客体。如果要取得关于这一客体的认知,在索绪尔看来,对于语言现象的“历时”性和“共时”性研究十分必要,前者突现语言现象的发展历程,即现象的历史,后者强调语言现象当下的“共存”状态及其关联条件。不论是“历时”还是“共时”,它们所涉及语言对象的起点、过程和终点,以及语言要素的共存关系都是确定的或可以经验的,都是相对于先验语言基础的现象存在。在这里,作为语言现象中的有限的起点或相对的标准虽然保证了语言知识的“正确”,但同时也干扰了理性思辨在“历时”和“共时”两方面所能体现的无限性进程,其结果就势必造成语言现象对于语言存在之全部地位的占据或替代,从而阻隔理性主体在语言存在问题上的思辨之路。那么,如何才能在“历时”和“共时”研究中体现理性思辨的进程呢?答案应该在康德的时空思辨里找,因为“历时”的选取基于时间中的语言对象呈现,“共时”基于语言现象在空间条件下的占据状态,它们都是基于理性之纯粹时空形式下的语言现象呈现,而非语言存在自身。
“从时间问题进入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必须以这样的方式看待时间:将时间看成是理解存在可能性的根据,即关于人类本质根据之可能性的基础”(Heidegger 2002:87)。时间既是作为“历时”语言现象形成的前提,也是作为语言现象回归自身存在本质的基础;对于时间的认识必然联系到对于(理性)存在的认识,必然联系到对于理性条件下语言存在的认识,因此,我们所关注的时间解读既是关于理性存在本质的理解,又是关于语言存在思辨之“历时”进程的理解。那么,这样的理解又是如何在时间中开始的呢?我们对于时间的理解必须立足于“现在”这个基点,即一个被给予的时间,而这种被给予的时间只能按时间形式的规定表现,它一定要借助于现象世界的经验存在,否则,时间的基点或被给予的时间还是不能出现,在语言现象上,时间基点的标记则可视为语言现象的当下存在,即“现在”的语言经验对象;没有语言现象过程的“现在”,一切关于语言现象的“历时”理解就会什么也不是,其结果将会是任意的,只是对不知晓的先验语言形式的幻想。“现在”的语言现象存在总是被理解为语言的“现在”向其“过去”持续延伸的全部,并一定要发生在时间的无限连续之中。只要规定了作为语言经验对象的“现在”起点,由此所有现在的或过去的语言环节或条件联系也就被给予了(暂且不论这样的语言给予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加以直观认知)。如果给予的语言现象的持续过程因为联系的必然而存在,那么,作为现在的语言对象的条件来讲,它就只能从语言现象持续过程的先在环节中去寻找,即从流失的时间中去寻找,而与将来的语言现象发展环节不构成任何关系(“现在”发生的语言现象之条件关系只能在“过去”,只能在现象的历史进程中)。将来的结果或情形不能成为现在语言经验对象的条件,它对于理性条件下的语言存在而言只能是一种可能性。当然,不论是对语言现象“给予性”的理解,还是对其“可能性”理解,都不可能离开关于存在的理解,特别是关于人作为理性存在的理解。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存在,“现在”的经验语言现象在自身的成因追溯里才具备了不同的形式特征,即作为自然过程的特征和作为纯粹理性形式的特征,后者所指向的是语言存在的纯粹形式,它的地点应该是纯粹的理性世界。
概括康德的先验认识论,尽管我们具有先天的纯粹认知形式,如时空形式、先验的统觉与综合以及纯粹语言形式的统一,可这些纯粹形式存在本身只能是认知的先验条件,而关于它们的一切归纳判断、演绎推论都必须联系到表象世界的存在现实,所以,全部经验对象(包括语言现象)在其归属上都应标示为“我的”或“我们的”。同先验的时间形式一样,语言存在在作为“历时”的现象呈现时也应该作为一种理性存在所具有的纯粹的先天形式,关于语言存在的理解开始于语言现象中各种语言符号、语义、语法等对象系列的直观,而且,这样的语言现象系列并不缺失持续性的特征,因此,当我们对构成语言现象存在的条件联系进行探究时,就赋予了语言现象一种纯粹的形式根据或理性的先验语言形式规定,并且将这种语言存在的“先验形式”与其经验形式的关系视为一种持续的必然连接。如果现象的语言系列与先验形式的语言之间有类比性,那我们对语言先验形式的认识将会变得容易许多,语言现象的“过去”条件才会在时间的流逝中趋向其可经验的极限(维特根斯坦称之“不可言说”的界线)(王路2007:146),获得关于语言存在的不可经验的某种整体性的结果,从而获得关于语言存在之理性基础的显现。或者说,语言的存在如同时间形式的存在一样应该首先在我们自身之内被发现,然后才是那些被视为“交流载体”的语言现象的过去和现在。在这里,“交流载体”看起来已经将语言存在确立为现象的存在物,然而,我们又该如何确定这样的存在物呢?
一方面,我们说它就是书里的语言、文章的语言、符号的语言、人使用的语言,等等;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承认,作为现象的语言在所指的客体世界里依然缺少自然物那样的目标存在,就如我们在使用“现在”、“过去”、“早晚”等表示时间时依然未能经验时间的对象一样。因此,语言现象的过程应该是其先验形式条件下的应用发生及其结果展现。语言被赋予世界的存在过程是因为世界被赋予了理性的存在,或者说,在我们描述世界对象的存在时,人的“赋予”永远不会缺少语言存在的应用,人的世界永远要处在语言存在的构建之中。总之,不论是语言现象存在之“历时”过程的连续系列,还是与之相伴的时间直观形式,它们都是以给予的语言经验结果或参照物为起点向先前的条件或过程的无限延伸,并通过理性思辨进程带来关于语言现象之绝对整体性存在的原因思考,从而使语言的现象过程或感性直观的范围得以超越,进而回到纯粹理性领域的语言所在。
在理性存在的时间形式下,我们只要关注“现在”的语言现象的给予问题,就自然面对了语言现象在时间意义上的不同方向性的关联,即语言现象的过去和将来。倘若前者在溯源的进程里止步于某个历史上的认知起点,那这样的“进程”就只能是语言学研究的“历时”过程了。但理性的思辨决不会满足于语言现象的“历时”过程,理性思辨所要获得的是以给予语言现象为起点的全部现象条件的绝对整体性,并且依靠由语言现象的“现在”向语言现象的“过去”的持续过程来实现,我们可以将这样的过程称之为语言现象在时间中溯源过程。作为语言现象存在的溯源过程的条件系列,其各个条件之间的相互联系仅靠分析是不能完成的,因为在表示各个条件的概念之间不可能是一种同质关系,后一环节的语言条件总是从前一环节的语言条件那里缘起,但决不是前一环节或前一环节的蕴含。这种联系特征在由经验的现象结果回到理性之形式规定的过程里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这样的过程是一个关于语言现象存在条件的综合过程。在这里,我们也可借用康德之言,即它是一种“回溯的综合”,“我把从那个离给予的现象最近的条件开始走向更远的那些条件的序列的综合,称之为回溯的综合”(康德2004:351)。与此相对,以给予条件者最近的结果向最远的结果的综合则被称之为递进的综合。在语言存在的理性思辨里,理性关注的是关于语言现象的回溯综合,即关于“历时”过程或超越“历时”过程的语言现象之存在条件的综合;在语言的存在问题上,理性则关注于语言现象存在条件的溯源(综合)源于自身存在的必然要求(这样的要求在康德看来就是一种无需求证的“自明”)。理性存在的思辨目标不会停留于“历时”过程的某个可经验的语言条件或存在状态,它总会在面对语言现象的存在时必然地追求如此存在的绝对根据,即要超越语言现象的所有可经验条件而去追求一种关于语言存在的绝对的原因性存在,不管这种存在离我们经验的语言现象是多么遥远。
在理性思辨以时间形式为探索语言存在问题提供路径的时候,那空间形式又是否能达到这样的目的呢?普通语言学研究的“共时”又是如何联系空间形式呢?空间形式表现出与时间形式相异的特征,空间形式本身不再具有回溯与递进之分,即使空间形式可以表现为部分的聚合,而部分又是同在的。关于条件系列的前后相继过程到了空间形式里就不存在了。因此,作为空间形式聚合的任意一部分都不能成为另一部分的条件,或者说,我们不能在空间形式存在的意义上凭借其大小程度或宽广状态来建立其前后相继或条件上升的系列,除非我们将空间形式问题转化为存在物对空间的占据。从语言的意义上看,空间形式的问题同样可以转化为语言现象对空间的占据,并表现为语言现象杂多的“共时”存在。“共时”的语言现象因空间形式的无限而变得不可穷尽,同时,它又因为语言学研究的需要而变得有限和具体,前者是理性思辨意义的“共时”,后者则是经验认知意义的“共时”,后者在索绪尔的“共时”语言学中被限制为语言现象的各个要素,如语音、词汇、语法、篇章等的同在,以及各个要素下的构成成分,如语言要素下的元音、辅音、音组合等的同在。那么,关于语言存在的理性思辨过程又是如何通过空间形式建立起来的呢?尽管占据空间的语言现象的构成成分具有“共时”的同在特征,但作为经验或可经验的语言现象构成部分而言,它们则区分于空间形式而成为空间里的语言现象的繁杂,对空间形式的认识在这里就被转变成对空间形式里的语言现象繁杂的综合,而综合的过程就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这样,空间部分的“同在”特点只是为语言现象的“共时”提供了前提条件,而非将两者加以等同。于是,在占据空间的语言现象被理解的进程和方式上,只要我们开始于语言现象杂多的某一部分,我们就把这样的语言部分看成是给予的,而其他相邻的语言部分则成了给予部分的限制条件。当然,这种空间里的语言现象的条件系列只能发生在理解语言现象的综合过程,这样的理解过程并没有改变空间里杂多语言现象“共时”的存在特点。
语言现象对空间的占据是通过经验或可经验的语言现象同时聚集于空间来完成的。理解语言现象的杂多过程就是理解“共时”语言现象的综合,这样的综合虽然只是出现在经验认知的过程中,但它同样合乎理性思辨的要求,将语言现象在空间里的“共时”转变成结果与条件的联系进程,于是,这些“共时”的语言现象的构成部分的相互区分和条件联结就成为了我们通向语言的绝对性存在的起点。显然,在空间形式下,每一个经验的语言对象在直观形式的条件下都占据了一个位置,成为一个被给予的语言对象,不论这样的对象是作为更小层次的语言音位还是作为更高系列的语族,它在空间形式的经验里绝非单一的存在,而是无数语言现象中的个体或部分。当然,一方面,被给予的语言经验对象或部分总是可能再分解成无限多的更小语言部分,另一方面,被给予的语言对象又以其他语言对象为限制条件,并将这样的条件及其联系扩展到更大的空间部分,只有如此,“共时”的语言现象才能在空间形式下体现其同在性和联系性。至于说“同在”的原因和联系层次,任何源于经验语言现象的答案都应该是相对的、有限的,尽管这样答案还是作为了我们理性思辨的起点。基于我们对“共时”语言现象关系的无限询问(这里的“共时”已超越索绪尔的概念而成为空间无限意义上的“共时”),理性思辨在“共时”的语言现象里同样能够借助给予的语言现象及其限制条件来获得自身行进的路途,从而指向语言现象存在的绝对原因性所在,即理性存在的纯粹语言形式。在这一理性目标的驱使下,任何关于语言现象存在的条件系列的综合永远不会终止于空间中的任何一个条件或限制,理性思辨的目标就是要必须获得一种关于语言现象存在的绝对开端,即作为其全部条件的条件,于是,从“共时”语言现象里某一语言对象的条件开始的综合过程必然构成一个进向绝对条件的系列。“在这里(空间形式里的语言现象存在条件)也有一个诸条件的系列和一个向无条件的进展”(同上:353)。
此外,在我们将“共时”的语言现象对应于空间形式的存在时,语言现象里的被限制部分同限制部分之间的关系就应该是双向性的。倘如语言现象因为“共时”而使得其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成为可逆的或双向的,那我们就会提出一个疑问:这种因为语言现象的“共时”同在而产生的“双向性”是否还能被理性思辨赋予一种上升的系列呢?尽管在语言现象存在的“历时”过程与“共时”过程之间存在差异性,即前者为条件系列的单向性连接,其过程可视为o→c1→c2→c3…cn…ca(ca为理性的先验条件,o为给予的语言对象,……为超越经验可能的理性必然),后者的“双向性”却不具备这样的上升关系,但我们必须强调“共时”语言现象部分之间的相互限制只能是没有确定给予语言对象的结果。如果“共时”语言现象的一部分或某个对象被给予,那对给予语言部分加以限制的部分就成其为条件,因此,我们将“共时”语言现象的给予部分视为有条件者,而将其限制部分视为条件,那么,成为语言条件的限制部分是否也有限制部分呢?如果有,这种过程是否也会像“历时”中的情况一样无限地进行呢?就理性本身的要求而言,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于是,在空间形式下的“共时”语言现象里,理性思辨同样会具备综合的过程来完成自己的事业,使作为给予语言现象的限制条件系列展现为关于语言存在问题综合的进程,从而追求作为语言现象存在条件的绝对总体性。这样,不论是语言“历时”问题上的绝对开端还是语言“共时”问题上的绝对整体性,它们都必然将语言存在问题引向了理性存在的先验形式之域,引向了语言存在的绝对原因之域。
先验哲学的时空理论所强调的是它们作为感性直观的纯粹形式而出现。如果就其应用而论,它们应该是各种时空表象的前提和条件,当然也是语言知识获得的必备条件,尽管这样的知识还只是局限于语言现象的层面,即局限于语言经验的“历时”与“共时”的有限过程。来自语言现象的表象在可经验的意义上总是可以展现为听、说、读、写过程的杂多对象,而这样的语言对象与其说是自然的存在物,不如说是语言先验模式条件下的理性主体的创造结果,并同时成为了时空形式里的表象部分。于是,语言存在之表象世界的本质应该在理性主体之内,而非在自然物的对象之中。一旦我们现实地经历了语言表象的过程,我们就已经预设了一个语言现象描述下的自然世界的对应,不管这样的自然世界是否真正地被语言现象所把握,毕竟语言现象所描述的自然世界只是一种时空形式下表象存在,而非自然世界本身。被时空形式所表象的语言现象只有在同纯粹先验直观形式和纯粹先验语言形式合乎一致的前提下才具备与自然世界的表象合乎一致,才具备描述自然的表象世界的可能。
总之,语言现象(或语言现象的描述)不是自然物本身的某种属性,而是理性的先验语言形式的经验应用和呈现。当然,时空形式条件必不可少,同时,它应该具有自身的双重特征:一方面,语言现象作为经验的对象,具有“经验的实在性”;另一方面,语言现象源于理性的纯粹形式规定,具有“先验的观念性”规定。基于这样的特征,可以说,关于世界的知识在于语言现象,关于语言现象的知识在于理性主体本身。在理性存在的前提下,语言现象的先验观念性内涵同其纯粹形式存在联系起来,而它的经验存在性却同时空中的经验表象过程联系起来,也就是说,我们对语言现象的认识是建立在时空形式的表象里,而作为时空形式里的语言现象永远是被限制的和有条件的。正是基于这样的限制和条件的联系,关于语言存在的理性思辨才具备了从空间的有限到无限的可能性,同时,才能够将语言现象存在的绝对性原因或根据作为理性思辨进程的终极目的。
借助时空形式下的语言现象及其条件关系的理性思辨过程,我们同样可以关注作为语言的先验形式与其现象结果的关系。从传统的理论视角来看,基于先验形式的语言现象总是表现为处于流变状态下的偶然性,正是这样的“偶然性”才造成了语言现象在时空里反映其先验形式命令时的有限性、片面性和非永真性。对此,语言现象的过程总不会缺少“辞不达意”、“言不由衷”、“难以言表”的时候;语言现象总是在“真”与“假”的无限过程中保持着自身作为时空里现象的杂多性。就具有“偶然性”特征的语言现象与其先验形式存在来说,它们可被视为语言存在的不同表现方式,但这里的表现方式并没有标识从语言现象到其本质的明确过程。
在作为语言现象的发生里,我们又该如何取得关于语言现象发生同其先验形式根据的必然联系呢?显然,当我们没有语言现象发生过程的联系系列时,我们也就无法涉及先验语言形式或语言本质的存在问题;先验语言形式除了作为纯粹理性对象的概念之外,它的属性没有获得任何的知识性确认,它只能是一种理性的纯粹形式存在,但正是这种形式的存在才真正地奠定了语言现象存在的理性基础,并使得语言现象在时空形式下的杂多以及条件系列无不体现其本质的原因性,无不体现理性思辨的要求。那么,作为“偶然性”的语言现象的条件系列又如何体现理性的思辨要求呢?如前所述,作为偶然性的语言现象可以理解为空间形式里的杂多语言成分的“共时”呈现,而“共时”呈现的语言成分的关系是同在的、并列的,且不具备相互之间的从属的条件系列。然而,就“共时”的每一语言对象的经验来看,它必定有其存在的原因,这样的原因不在于自身而在于其他语言成分的限制存在(如一个词在句子空间或文章空间中的被限制、一个音素在单词里读音或更大发音单位里的被限制,等等),所以,我们总是可以获得一种因果关系,并取得因果链条无限延伸的过程,从而达到对理性思辨的满足。
语言现象存在的条件系列的上升综合所要追求的绝对目标只能是理性思辨的绝对原因或先验形式存在,这样的存在并不代表任何经验的语言对象,也不可能成为语言现象中的直观目标。如果要说先验语言形式的作用,它就仅仅表现为对语言现象系列的完美规定,使得语言现象的过程总要体现为与理性的要求一致,而非其他对象的一致。理性思辨在语言现象的条件系列的上升综合里所寻求的就是这样一种具有完美性存在的绝对原因。同时,语言现象存在的绝对原因又是一种不可能达到的纯粹语言形式或“无条件者”,从语言现象世界的有条件者到其无条件者的实现过程在经验的意义上是永远不可能完成的,其间不仅流逝了无限的时间,而且跨越了无限的空间。因此,任何将语言存在的绝对原因性视为时空里的可经验对象的想法都将是没有收获的,尽管作为经验的语言现象过程的持续同其绝对原因性的关系被康德认为是必然的。“如果我们要理解康德关于原因性本质的阐述,我们就必须牢记这种关系”(Heidegger 2002:106)。在语言存在的思辨里,倘若理性思辨将无条件者作为了现象条件系列的一部分而要求系列的各部分都从属于它,而它本身不从属于任何部分,其结果便造成了作为纯粹先验对象的“无条件者”与经验对象的等同,那语言存在中作为先验形式存在的不可经验性就不会成立了,其矛盾的产生就不可避免。决定语言现象存在的无条件者相对于“历时”的语言经验过程而言,它是一个绝对的起点,相对于“共时”的语言经验对象而言,它是最后的边界。也就是说,超越这一语言存在的无条件者,语言的现象过程或语言的经验过程也就消失了,因为我们一点也不会经验无时空的语言存在。所以,对于无条件者来说,它应该是一种纯粹的先验语言形式存在,这样的先验语言形式就因果系列来说,它是无因之因或一种绝对的自主存在,即一种关于语言存在的自由的原因性存在。在康德的认识论看来,这种纯粹的先验语言形式除了起到一种调节性的作用外,并不能对语言知识(关于语言现象的认知)的构成增添什么内容。此外,先验语言形式的存在是以语言经验对象为现实的理性存在的绝对必然,至于这样的先验语言形式是如何作用于时空中的语言现象、以及语言现象之因果联系的,除了将它视为合乎理性要求的存在必然以外,我们在语言现象认知的领域找不到任何的结果。就人类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而言,在语言的先验形式与语言的现象之间始终存在无法逾越的距离,因为这样的问题直接关系到语言存在问题的不同解读,任何对这一困难的克服在海德格尔看来都只不过是尝试理解“存在”的过程,而非问题的真正解决,“对于存在的理解构成人类本质可能性的根据”(同上:87)。
尽管我们在先验语言形式存在的问题上总是将纯粹理性的原因性存在对比起来,但它与语言现象存在的绝对必然性和绝对整体性所追求的目标并没有什么截然的分别,因为它们都是关于理性存在的无条件者(绝对原因)的思辨表现,都是理性思辨超越现象领域所带来的结果。一旦我们进入对于先验语言形式的描绘,我们也就在理性思辨的要求下进入到了语言存在的纯粹世界,并在自己的思想里纯粹地构建了语言存在的绝对原因性世界。当然,理性所构建的先验语言形式或非时空对象对于增加人类的语言知识而言是无效的,因为语言知识或语言学知识只能是关于语言现象过程的认知结果,只能感性直观(时空经验)条件下的“语言是什么”的答案。而先验语言形式只能是作为一种理性的纯粹理念形式,正如康德评价柏拉图所言:“柏拉图离开了感觉世界这一限定知性的狭隘界限,依靠理念的翅膀,上升到纯知性的空空如也的场所遨游。他没有想到,他的所有努力毫无进展,因为他没有遇到可以帮助他站立的、可以把他的力量施加其上、可以推进他的知性的阻力”(康德2004:7)。因此,先验语言形式作为理念存在会给我们展示无限自由的语言大厦,以及绝对的语言存在原因性的美妙所在,但它们并不因此就为我们语言知识添加什么。当然,作为理性的存在,时空形式下的语言现象经验过程远非语言存在的全部,那种不满足于语言现象认知而要闯入纯粹语言世界的思辨发生却是无法避免的。
在上文中,我们考察了理性条件下的语言现象经验与纯粹语言形式存在、理性的时空思辨与语言学研究的“历时”、“共时”关联,以及从语言现象到先验语言形式的理性思辨进程,将语言存在的纯粹形式或绝对原因性的问题都归属于理性存在的先验领域,直指先验语言形式的无条件存在。在理解和面对理性条件下的语言现象时,我们就会发现理性思辨进程正是起始于时空经验中的语言现象,并通过时空形式下的语言现象存在条件的思辨来关注语言先验形式存在。理性存在的先验语言形式因不受制于时空而超越人类的认知范围,成为语言现象世界的先验原因。只有在我们抛弃将它作为时空里的经验对象时,我们才真正面对了关于语言存在的先验形式,即一种在语言现象的经验层面没有任何相应物的纯粹形式存在;于是,在我们凭借时空形式的理性思辨而洞见先验语言形式之时,我们也就必然地见证了理性存在的“语言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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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2007.逻辑与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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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甄凤超)
肖福平,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哲学的理性主义、语言哲学的研究。电子邮箱:fupingx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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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4-8921-(2014)11-0042-05
10.3969/j.issn.1674-8921.2014.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