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市粮食局 陈维城 中央储备粮咸宁直属库 王爱华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扩大,一些个体和合伙经营的民营小企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些小企业有许多经营小五金工具器材、日用小百货、小杂货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机具、车辆零配件等,其中不乏经营较多的是单位价值低,品种数繁多,又不便随时盘点库存的小商品。由于现阶段很多民营小企业规模都较小,专职财会人员很少,大多是临时聘用或兼任会计岗位工作,或聘请代办核算的会计人员,月终来企业记账、编报表,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且大部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仍然是手工记账方式,给计算结转这类小商品销售进价成本,造成了一定难度。笔者曾辅导过几家经营小五金工具器材和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民营小企业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对小商品销售进价成本的核算,探索出将销售额中不属商品购进价款的部分分离出来的方法即“毛利扣除法”,较简便地解决了小商品结转销售进价成本这一难点。
商品销售价格,是由商品购进价(不含进项税,下同)、费用以及按流转税额计算的附加税费、利润和销项税等要素组成。若将价格中的费用、附加税费和利润三项从价税分离后的不含税销售价款中分离出来,其余为商品购进价款,也就是商品销售后的成本,笔者将此方法称之为“毛利扣除法”。为便于计算,将分离出的费用、附加税费和利润合并称为“毛利”,并计算出该“毛利”占商品购进价的比重,即“毛利率”。“毛利率”一经确定,一般不能随意变更。其计算公式:
毛利率=毛利额÷商品购进价款
“毛利扣除法”的计算公式:
商品销售进价成本=不含税销售额÷(1+毛利率)
对尚未实行电算化的民营小企业,在结转商品销售进价成本核算上,除对整台(件)车辆及大型配件(或确定对一个单件价格的最低起点认定为大的配件),按品种名称、型号设立商品明细账,并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成本计量规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销售进价成本外,而对那些种类数量多,既不便按品种名称、型号设立商品明细账,又不便于随时盘点“以存计销”的小商品,则采取按小商品种类设立商品明细账。当企业每购进一批小商品时,由负责价格管理人员按商品购进价款、毛利额和销项税额之和除以小商品件数,以此分别计算出各类单件小商品销售价格。其计算公式:
单件商品销售价格=[商品购进价款×(1+毛利率)×(1+销项税率)]÷小商品件数
门店营业员按照各类单件小商品确定的销售价出售、收款。每天按小商品种类填报《销货日报单》,凭单交款。月终,会计人员凭单编制《销货汇总表》作为收入和计算商品销售进价成本的凭证。在计算结转销售进价成本时,只要分别按汇总的各类小商品不含税销售额中将“毛利额”扣除掉,即为应结转的各类小商品销售进价成本。举例说明如下:
例如,某汽车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201×年1月31日购进甲类零部件2,000 件,价款26,000 元,乙类零部件2,500 件,价款37,500 元。公司对小零部件确定的销售毛利率为商品购进价的30%。销售部门应按规定的公式计算出甲、乙两类零部件单件销售价格。
价格管理员根据各类零部件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加确定的毛利率计算的毛利额和税率计算增值税额,计算出该类零部件单件销售价格。其计算公式:
小零部件单件销售价格=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1+毛利率)×(1+销项税率)÷购进的零部件件数
(1) 甲类零部件单件销售价格19.773 元(26,000×1.30×1.17÷2,000);
(2) 乙类零部件单件销售价格22.815 元(37,500×1.30×1.17÷2,500)。
又如,201×年2月28日,会计人员凭销售部门报来的《销货日报单》 汇总,本月售出小零部件销售总金额77,571元,其中甲类零部件销售额29,659.50 元,乙类零部件销售额47,911.50 元。凭此计算出应结转的销售进价成本。
首先分别将甲、乙两类零部件销售额进行价税分离,成为不含税销售额,然后从不含税销售额中确定的毛利额扣除掉,即为应结转的销售进价成本。其计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
商品销售进价成本=销售额÷(1+毛利率)
按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
商品销售进价成本=销售额÷(1+销项税率)÷(1+毛利率)
(1) 甲类零部件应结转的销售进价成本=19,500 元(29,659.50÷1.17÷1.30);
(2) 乙类零部件应结转的销售进价成本=31,500 元(47,911.50÷1.17÷1.30)。
假定,201×年3月31日,甲、乙两类零部件全部销售完,根据《销售日报单》数据;甲类零部件销售额9,886.50 元,乙类零部件销售额9,126 元。凭此计算出本月该两类零部件应结转的销售进价成本为:
(1)甲类零部件应结转的销售进价成本6,500 元(9,886.50÷1.17÷1.30);
(2) 乙类零部件应结转的销售进价成本6,000 元(9,126÷1.17÷1.30)。
以上2、3 两个月,甲、乙两类零部件共结转进价成本63,500 元,其中,甲类零部件结转销售进价成本26,000 元,乙类零部件结转销售进价成本37,500 元,与元月份购买该两类零部件实际支付的购进价款完全相符。
企业在购进商品时,不可能待销售完后再购进,一般是边销售边购进。由于商品购进价格有高有低,新购进与原未销完的库存混放在一起,以致批次分不清,而出售商品时的销售价格,一般是就高不就低。这样就会造成计算结转的销售进价成本与实际存货成本产生一定的差异。为做到成本核算准确,账实相符,企业在每年会计决算前,对库存的小商品进行一次实物盘存,并按各类小商品品种的实际库存数量与该品种的最后进价,分别计算出各类小商品实际库存值与该类小商品会计账面存货金额的差额,进行账务调整。企业发生账面存货金额少于实际库存货值,即多结转了商品销售进价成本时,用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商品销售进价成本”科目,同时用红字贷记“库存商品——×类零部件”科目。如果账面存货金额多于实际库存值,即少结转了商品销售进价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商品销售进价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类零部件”科目。■
朱余娥、袁其谦.2008.毛利率法与其他成本计算方法的结合运用[J].中国集体经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