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卫东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云南 昆明 650208)
在当前消防院校教育由学历教育向任职教育转型的背景下,如何提高学员理论联系实际及实践操作能力已成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消防监督检查是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一项法定职责和日常性工作,也是学员任职第一需要的重要内容。消防院校应努力探索科学的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模式,切实培养学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能力,为今后的职业生涯奠定良好的基础。
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是当前培养合格消防人才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理论与实践“无缝对接”的最佳方法,是实现院校教学与消防工作同频共振的最佳途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的意义在于:一是适应消防院校《消防行政执法》课程教学改革的需要。通过实践教学,强化消防现实斗争对人才知识、技能和素质等方面的需求,从“必需、够用”入手,帮助学员构建完善的知识体系,实现教学目标。二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消防监督检查是消防专业课程,知识覆盖面广,操作性强,仅仅依靠课堂教学讲授,难以提高学员学习兴趣。通过实践教学,激发学员学习积极性,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三是理论联系实践的需要。通过实践教学可以使学员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用于执法实践,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认识,而且还培养了学员运用消防理论知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1]。四是培养合格消防人才的需要。消防监督检查的教学应遵循“教为战”的思想,探索有效的途径,培养基层部队需要的消防监督员。五是满足消防现实斗争的需要。消防现实斗争需要高素质、高水平的消防监督员,提高监督水平和执法质量[2],必须寻求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消防行政执法》课程的教学要求,结合消防院校实际情况,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应遵循“教为战”思想,按照“面向现实斗争、面向部队人才需要”的要求,立足校内现有条件,发挥校外资源,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模式[3]。
校内“自检”模式就是充分利用学校内现有场所和设施,组织学员按照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在完成消防监督检查教学理论授课后,选取学校内部有一定特点的场所,如教学楼、食堂、礼堂、学员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现场教学对象,组织学员分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教师应现场讲解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的要点、检查的依据和标准,示范检查的方法,让学员自己检查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通过现场示教,让学员亲临现场,直观感受到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如何发现火灾隐患。校内“自检”模式组织方便,又是利用学员熟悉的场地进行,易于学员理解和接受。
教学基地是消防职业教育的重要支撑,是消防院校办学的最重要条件之一。但由于条件限制,消防院校尚未建设综合模拟训练基地,开展实践教学必须依托校外资源。消防院校应充分利用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驻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资源,挂牌消防机构和重点单位作为消防院校实践教学基地,依托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特别要发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消防机构应每学期为院校开展实践教学提供1-2个典型的综合性场所作为开展实践教学的对象,组织院校教师、学员深入典型社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通过实践教学,向学员现场讲解各类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要点,演示各种消防监督检查装备的使用,示范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方法和要求,熟悉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符合消防工作实际,实现了消防教学与消防工作的“无缝对接”,达到理论教学与实际工作的“同频共振”,具有显著的作用和效果。教学实践基地的实践教学不仅拓展了学员的视野,增长了见识,同时也促进教师队伍向“双师型”教师的转变。利用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应成为消防部队院校实践教学的主要模式。
消防院校学员在毕业前均回原部队实习,分别在防火、灭火两个岗位见习。消防监督检查毕业实习“实训”模式最贴近消防实际工作,也是最能培养学员实际工作能力的实践教学模式。学员应抓住防火岗位实习的机会,在实习指导参谋、教师的带领下,深入单位实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实习过程中,一是要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监督检查,实习内容要全面,应包括监督抽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举报投诉消防违法行为的核查、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专项治理的检查,熟悉各类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二是要充分发挥实习大队辖区社会单位多、类型丰富的特点。在实习中通过对不同性质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掌握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医院、学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以及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三是要充分利用实习大队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在实习中学会感烟(温)探测器试验装置、水喷淋系统试验装置、消火栓试水装置、测距仪、照度计、压力表、声级计等消防监督装备的操作、使用方法,熟悉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测试的方法。四是要学会正确使用消防监督检查的各种法律文书,掌握监督类法律文书的填写及要求[4]。五是学习公安网“消防监督信息系统”的运用,了解规范化执法的要求。
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必须立足当前消防院校实际,立足当前消防部队对人才的需求,立足消防现实斗争的需要。从校内“自检”到基地“体验”再到实习“实训”,形成“三位一体”具有消防院校特色实践教学体系,校内“自检”是开端,基地“体验”是升华,实习“实训”是检验,三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是一套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通过“三位一体”的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能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员理论与实践的能力,缩短学员成长周期,为部队输送合格消防监督员。
消防院校在“三位一体”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模式的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不足不仅妨碍了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而且还影响了实践教学的教学效果[5]。
校内“自检”模式虽然易于组织,但由于场地使用性质和规模的限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实践教学对象单一,主要以教学楼、学员宿舍楼为检查对象,缺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二是实践教学内容简单,校内建筑综合性不强、消防设施简单,仅有消火栓系统和安全疏散设施,缺少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大型”消防设施。三是实践教学器材简陋。缺乏消防监督检查必要的仪器和装备,消防监督检查方法只能靠传统、简单的“眼看、手摸、耳听、鼻闻”直观方法,检查结果难以体现专业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消防院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是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主力军,应为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提供场地和机会,但校外实践教学受实践教学基地实际工作、理论教学、交通、安全、场地规模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难以统一协调顺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一是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协调难。院校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实践教学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为院校提供实践教学场地的诉求难以得到回应。加之当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消防执法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无暇组织和安排场地、人员为实践教学提供便利。二是实践教学组织难。实践单位场地的规模、学员交通、实践指导教师的人数等客观因素限制了实践教学的组织开展,难以满足所有学员都能亲身现场“体验”消防监督检查。
利用学员毕业实习的机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实践教学能让学员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消防监督检查业务,更能缩短学员成长周期。但目前消防监督检查实习“实训”模式存在三个不足:一是缺乏整体安排。大部分学员的毕业实习均在战训岗位,各实习单位未能按实习方案的要求安排学员到防火岗位实习。二是缺乏检查机会。有的总队虽安排学员到防火岗位实习,但不愿、不敢放手让学员参与消防监督检查。三是缺乏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缺乏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全靠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实习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消防院校“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应加强实践教学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教学基地作用,强化实习指导,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消防监督检查实践教学首先要立足校内实际,改善教学条件,确保实践教学顺利开展。一是配备必要的消防监督检查技术装备,确保实践教学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应按照《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4-2004)的标准配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类装备和消防安全检测类装备,使学员能通过学习掌握检测装备仪器的使用方法。二是加快综合模拟设施的建设,确保实践教学的全面性。消防院校应有自己的综合模拟训练场所,综合训练场所应建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等“仿真”场所,并建有齐全的防火、灭火设施和消防控制室,确保校内实践教学内容的系统、全面,让学员练习各类场所、各种设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校内综合模拟训练场所,不仅可以满足专业课实践教学的需要,还可对外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认证建(构)筑物消防员,发挥学校“社会服务”功能。
完善校内实践教学条件的同时,按照消防教育“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的要求,积极开拓校外教学基地,充分发挥教学基地人、财、物的优势,加强与公安消防支队、大队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形成联教联训、合力育人的良好局面。消防院校学员源于部队,毕业后服务于部队,院校和部队都应将学员的培养当作自身的一项职责。作为实践教学基地的消防机构应结合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为院校提供实践教学场地和机会,安排学员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教学,并安排优秀消防监督员为学员示范教学,让院校的教学“走出去”,使消防监督检查的实践教学内容直接与消防监督执法实际工作密切联系,实现教学、工作的“无缝对接”。同时,院校要为教学基地的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并为其科研、技术革新提供智力帮助。
学员毕业实习是消防院校培育合格消防人才的重要环节。当前,消防院校学员毕业实习的“三个缺乏”严重影响了实习质量,制约了学员工作能力、水平的提高,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改革毕业实习已势在必行。一是改革毕业实习方式,变“零散实习”为“集中实习”。安排学员到监督任务重、执法规范的总队实习,利于开拓学员视野、增长见识,培养和锻炼学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实习效果,变“放任实习”为“指导实习”。实习时应明确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学员实习,按照消防监督员素质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安排学员参加消防大队的消防监督检查,熟悉各类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并学会选择、制作法律文书和建立执法档案。三是改革实习评价体系,变“毕业论文”为“毕业设计”。通过实习,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作某一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详细记录被检查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过程,单位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照片,法律文书的填写及送达等情况。实实在在记录、总结实习情况,真实、全面地反映出消防监督检查实习的情况。
消防指挥院校应努力培养一支理论知识扎实、教学能力强、消防业务精湛、工作实践丰富的教师队伍。积极鼓励教师“走出去”,深入基层消防执法单位和教学实践基地,通过跟班学习、代职或任职,参与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消防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参与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监督执法专项工作[6],从实际工作中丰富阅历、积累经验、锻炼动手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既是教师能上讲台教书,又是工程师能具体监督执法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同时,应引进、聘请全国消防监督管理的专家、优秀消防监督员作为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弥补学校教员实践经验不足的缺陷。
消防院校的消防监督检查教学应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通过校内自检、基地体验、实习实训三种实践教学,提高院校专业课程教学质量,培养学员独立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能力,努力为消防基层大队输送合格的消防人才。
[1]邵玫,高鹏.初级指挥院校专业课教学怎样做到理论联系实际[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06,(4).
[2]安冰,薛林.曹丽英.科技强警在消防部队建设中的作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0,(5).
[3]赵颖.探索公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模式[J].公安教育,2009,(6).
[4]李香梅,关于消防行政执法若干问题的思考[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2).
[5]姜学鹏,徐志胜,李耀庄,等.我国消防工程专业学历教育前景和亟待解决的问题[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4).
[6]郭汉丁,王凯,李锦华.基于案例教学法的教师实践素养提升途径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