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种媒体加强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传播,这凸显了媒体人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所承担的特殊责任和使命,同时也促使笔者思考究竟如何看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功能与作用。恰在此时,笔者到井冈山干部学院接受培训,到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等处聆听讲解,接受教育,知道了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存在的短短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内,牺牲了48000多位红军官兵和根据地群众,却只留下了15000多人的名字,从而成就了这中国革命的第一个摇篮。笔者在想,这些来自不同方面、不同背景的知识分子、工农群众、热血青年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是什么力量使他们出生入死,在所不惜?答案只有一个,其实就是主义的力量,就是价值观的力量。“不畏难,不怕死,不爱钱,为主义而牺牲”——根据地遂川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文件《共产主义须知》里面的这句话深深地嵌在笔者的脑子里。
联想到今天的社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的种种问题——腐败频出、贪赃枉法、教育不公、风气不正等,都和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识的模糊、偏离、违背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根子”就出在长期以来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不自觉的弱化和浅化上。笔者理解,这应该就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初衷所在,这也是新闻媒体工作者既要践行、又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双重任务的根据所在。
媒体工作者要履行双重职责,首先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刻在脑子里,做到熟能成诵,身体力行。笔者曾经随机问过身边的同志,发现即便是常做文字工作的同志也对这24个字说不全、说不准,甚至说不对,这主要是没有找到、或没有理清其中的内在逻辑关系。其实,国家层面的这8个字,“富强”说的经济建设,“民主”说的是政治建设,“文明”说的是文化建设,“和谐”说的是社会建设;社会层面的这8个字讲的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彼此间是“平等”的,这种“自由”和“平等”与社会的关系应该是“公正”的,而这种“公正”是需要“法治”保护的;个人层面这8个字,实际上是在讲立身的根本:“爱国”是前提(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家,哪有你),“敬业”是根本(人生在世,有一人必有一人之业,活一日必有一日之功),“诚信”是保障(言而有信,一诺千金),“友善”是气度(与人为善,海纳百川)。
其次,媒体工作者的双重职责,要求其自身应该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应该是爱国的模范,是敬业的模范,是诚信的模范,是友善的模范。作为媒体工作者,不应该编发的是爱国主义的稿件,自己却对这个国家说长道短,抱怨不已;不应该编发的是爱岗敬业的稿件,自己却在上班时心猿意马,或“这山望着那山高”,或“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应该采写的是诚信友善的稿子,自己却是言而无信,行而苛刻,精于算计。
再次,宣传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谨防跌入做表面文章和形式主义的泥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表明:凡是那种追潮流、赶时髦式的宣传造势,往往带来事倍功半的效果,甚至是南辕北辙的恶果。我们当然要推出有分量的大块头的理论文章,但更需要“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故事文章和案例文章,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传播方式。
总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国建设文化强国的目标和进程中,具有不可或缺、重中之重的作用;在一切新闻报道和传播中,具有灵魂性的功能;在媒体人的成长中,有着方向性的意义。而且,这种作用、功能和意义,将是永久性的。媒体工作者应厘清自己的历史使命,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的践行者和卓有成效的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