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观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

2014-03-28 17:12刘雅文刘云臣郭文奇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4年7期
关键词:道德观老子政治

刘雅文,刘云臣,郭文奇

(长春大学 旅游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00)

老子道德观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

刘雅文,刘云臣,郭文奇

(长春大学 旅游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00)

老子的道德观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老子所强调的“道法自然”、“无为而为”、“德善德信”、“不言之教”,可以开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路,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引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中,会极大地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

老子道德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

老子道德观的基本内涵是“孔德之容,唯道是从”,与当下的道德观是不同的。当下的道德观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老子的道德观则以自然为旨归,是一种虚无缥缈、玄之又玄又无处不在的根本准则。老子的道德观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道法自然”——尊重个体成长规律

老子作为道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明确地提出了“道法自然”的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对“道法自然”,王弼注云:“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与自然无所违也。”[1]河上公注云:“道性自然,无所法也。”[2]王弼和河上公关于“道法自然”的解释有所不同,但对“道”与“自然”一致性的看法是相同的。在老子看来,“道法自然”是指“道”的存在与运行法则是“自然”,“道”不是由任何外力形成之物,而是自然形成的,其运行也是自然的,不受任何外力控制和干扰。不仅“道”的存在与运行法则是“自然”,天、地、人的存在和运行法则也是自然。什么是“自然”?老子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在老子看来,尊道贵德并不是人为的命令使然,而是客观自然。“道生之,德畜之,物形,势成之”是天然成就的自然过程,没有任何外力的因素。由此看来,老子所谓的“自然”就是事物不受任何外力的控制和干扰,按照自身的本质属性生存与发展的形态与规律。

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来看,“道法自然”的思想观念就是强调教育尊重个体成长的规律,不要人为地干预。这就要求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尊重大学生的成长规律,顺应大学生的个性发展。大学生思想开放,个性独立,文化层次高,求知欲强,反对耳提面命式的说教。与此相适应,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寻求适应大学生个体成长和个性发展的新方法,发展大学生的主体性和个体自然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把尊重大学生成长规律纳入育人规格体系中,兼顾共性教育与个性发展,为大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条件。人与自然的和谐是“道法自然”的最高境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即从大学生实际出发,以自然和谐的方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二、“无为而为”——体现道德自我完善

老子指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所谓“无为”,是指不对客观外物进行直接的干扰,让客观外物根据自己的客观规律发展。《老子》五十七章写道:“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正是说,君主如果能做得到“无为”、“好静”、 “无事”、“无欲”,老百姓就能做到“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百姓都是有理性的,只要君主不去人为干预,自然会做好自己的事。“无为”体现为道德的自我完善。《老子》第二章写道:“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里的“无为之事”是指不追求贪欲,远离各种诱惑,加强道德的自我修养和自我完善。按照老子的想法,如果君主能够做到自我完善,远离诱惑,百姓也就不再去追求诱惑,从而也达到自我完善。“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物,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不断地舍弃那些不合于“道”的东西,以达到“无为”的境界。

“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应把过去那种只注重显性教育的方式变为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显性教育是约束性教育,隐性教育则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教育。隐性教育对于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来说更为有效:可以将教育目的隐藏起来,使大学生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于不知不觉之中;可以将教育内容渗透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使他们能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内容,并自觉地将之落实在自己的言行之中。其次,应该推行大学生自我教育。大学生是具有完整理性和独立人格的自然人,具备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应该改变“耳提面命”式的教育方法,让大学生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所体现的正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理念。“无为”并不是不为,而是在既定的自我教育体系中,让学生“自为”。应该遵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将“无为而无不为”的理念贯穿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

三、德善德信——实现人格正确引导

“德善”、“德信”是老子的重要哲学思想观点,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关系密切。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就是对善良的人要用善良的方式对待,而对于不善良的人也要用善良的方式对待。以善良的方式对待善良的人,可以让其继续向善良的方向发展,实现道德人格的不断提升;对不善良的人用善良的方式对待,可以使其向善良的方向发展,最终成为善良的人,实现道德人格的自我完善。“德信”,即“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老子强调,无论是对真诚的人还是不真诚的人,都要以真诚的方式对待,使真诚的人进一步提升其诚实守信的道德内质,使不真诚的人在不断累积真诚的过程中形成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行。

“德善德信”的理念被应用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上,则是强调要向正确的方向引导受教育者的人格。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十分复杂,要通过积极引导让他们在正确的道路上越走越好,对于不好的学生要善待之,将他们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来。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要摈弃先入为主的态度,绝不能认为好学生永远是好学生,不好的学生永远不会成为好学生,要对所有的教育对象都施以爱心,使他们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四、不言之教——注重自身榜样影响

老子“不言之教”的思想是从圣人的角度阐发的。《老子》第二章明确指出:“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在老子看来,“行不言之教”乃圣人所为,圣人已经做出了表率,成为教育他人的楷模,因而不必再通过言说来教诲他人。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角度看,“行不言之教”就是教育者规范自己的言行,为受教育者树立榜样,使受教育者充分感受其人格魅力,在不言之中受到教育。

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看,老子“行不言之教”的思想是增强教育实效的有效方法。当代大学生的理性意识很强,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时更关注教育者的一言一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重视“行不言之教”的方法论。“行不言之教”要求教育者加强自身修养,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精神、高尚的思想品德、与时俱进的精神气质去感染和激励受教育者。正如《老子》第二十七章所说:“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自身修养达到最高境界,对别人的影响也就自然形成了。“行不言之教”并不意味着完全摈弃“有言之教”,相反,“有言之教”是“不言之教”的有力支撑,两者的结合,将会有力地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达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最佳效果。

[1]楼宇烈.王弼集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0:65

[2]河上公.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M].北京:中华书局,1997:103

2014-02-15

刘雅文(1955- ),女,吉林公主岭人,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授,从事经济学研究。

G641

A

2095-7602(2014)04-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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