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刚刚过去的2013年里,我国财会行业继续按照稳中求进的思路推进各项工作。回眸一年来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呈现出稳中不断提升的特点:会计标准体系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与政府会计改革迈出重要步伐、管理会计越来越被重视、注会注税资产评估等服务行业显示勃勃生机、企业内部控制实施成效初显、代理记账行业持续规范、会计信息化发展快速、会计人才队伍建设频出新举措等等。
近年来,财政部一直致力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并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持续趋同。2013年,从会计制度的完善、制度实施以及国际化方面,都做出了努力。2013年1月1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是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有益补充,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完善。自2007年1月1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来,财政部共对其发布了五次解释。其中,第五次解释自2013年1月1日施行。2013年9月6日,财政部又下发《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解决会计准则执行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维简费的会计处理;代理业务的判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财报编制相关问题等。
2013年,财政部还积极参与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会计准则在七个方面的修订,并提出宝贵意见。主要包括对概念框架(讨论稿)、租赁、保险合同、生产性植物、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其他净资产变动、投资企业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或投入、金融工具减值等修订方面的意见。
2013年,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等非企业机构的相关会计制度都在平稳有序地修订实施中。如,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财政部随后于1月10日制定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2013年财政部还修订发布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另外,还有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订征求意见,以及对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制定征求意见。
2013年7月12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征求〈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13年8月5日,财政部于下发了《关于征求〈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13年9月3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征求〈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等等,这几个非企业会计制度的修改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为了与新形势下的新环境相适应,对旧制度中的相关科目进行了细化或者补充,从而进一步加强其会计核算、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另外,随着我国彩票事业不断发展,社会对彩票事业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对彩票机构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彩票机构会计行为,提高彩票机构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10月9日下发了《关于征求〈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确保彩票机构会计核算进一步制度化。
当前,管理会计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日渐凸显,因此也开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2013年9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将管理会计理念融入到制度之中,是指导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还通过引入作业成本法,以及多维度、多层次成本核算等管理会计的理念、工具和方法,从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入手,探索推进管理会计的研究和应用,积极发挥管理会计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等方面的基础作用,是对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先行探索和有益尝试,是财政部门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重要标志。
11月23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举行“管理会计塑造竞争力”专题论坛。论坛请到了诸多重量级的嘉宾,包括平衡记分卡创始人、美国平衡计分卡协会主席、哈佛商学院教授罗伯特·卡普兰先生,CIMA全球执行总裁Andrew Harding先生等等,这些知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就新经济环境下的战略管理会计进行深入讨论。12月2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台湾政治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英国皇家管理会计师协会(CIMA)、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ACCA)以及宝钢集团和TCL集团联合举办了“管理会计:新理论、新实践、新未来高层研讨会”,围绕管理会计支持效率提升、加强风险管理、改善绩效管理和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等主要议题展开了讨论。
这都表明2013年我国在在管理会计领域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进行了诸多探索和有益尝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我国现行管理会计工作仍有不少薄弱环节。财政部将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今后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方向,并将以实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为突破口,科学谋划、大胆探索、循序推进,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服务市场经济的本领。
2013年证监会的财务核查工作、IPO注册制改革、工商登记改革以及国家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等都已经、正在或即将对注会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2012年年底,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当时正在排队的800多家IPO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在2013年3月31日前递交自查报告,证监会再在自查报告审核基础上,开展重点抽查工作。检查工作于当年8月结束。这次财务核查工作可以说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提出了拷问,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提高执业质量。
11月15日发布的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随后证监会于当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IPO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股票发行由核准制转向注册制。这样便加大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发行过程中的独立主体责任,对行业带来较大影响。如,由于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这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原有的审计、验资业务取消。
现阶段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的服务局限于部分经济领域,政府对其服务的购买意愿不强、力度不够。这一事实在2013年得到了改善。2013年7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随后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并支持地方和部门先行先试,发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精神。12月9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并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评价。可以说,这为注会行业将业务拓展到现有经济领域以外提供了政策支持。
2013年依旧是一个企业并购重组发生较多的一年,资产评估行业的建设在年初国务院印发的《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指导下取得了不错的进展。《资产评估法(草案)》进入二审阶段,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三项新准则和两项专家提示,以及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办法的实施等等,都推动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
财政部在2012年发布的《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分层次地培养从业人员队伍,使从业人员队伍壮大、素质过硬。2013年1月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是中评协贯彻实施《规划》、推进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之一。《办法》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定位,即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定、在资产评估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起到学术带头作用的专家学者;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职责;强化了学术带头人的动态管理。这对于引领资产评估行业理论研究,促进资产评估专业学术建设,培养造就行业高端人才,形成行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学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013年3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三项新准则和两项专家提示:《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和《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新准则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到目前为止,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已达26项,包括2项基本准则、12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8项指导意见,准则体系日趋完善。而发布的专家提示针对评估对象的独特性、执业程序的复杂性,为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提供更为细致的参考性技术文件。这表明执业人员的具体需求受到关注,开始有实践经验指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并进行行业规范。
2013年是注税行业收获颇丰的一年。专业人才培养、事务所等级认定、新执业准则的发布等等,都显示出行业的勃勃生机。
在注税人才培养方面,2013年行业体现出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为适应体制改革中对涉税服务不断扩大的需求,加强注册税务师队伍的建设和人才储备,提高专项服务能力,中税协于5月决定,允许在事务所从业的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在6月1日启动的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中参加等级税务师的考试。全年共有435名从业人员通过了认定,行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充实。
为了提升行业影响力和事务所执业质量,中税协于7月18日下发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3年修订)》。税务师事务所的等级分为五级,认定由事务所自愿申请,中税协和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根据申请每年认定一次,并颁发证书和牌匾。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则代表着已具备专业优势、享有执业信誉。这为推动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提高社会知名度,树立自身品牌提供了有力支持。
对于行业执业质量的努力,还体现在2013年下发的两项新的执业准则。7月24日,中税协下发《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规则(试行)》和《涉税业务约定规则(试行)》两项执业准则。这两项执业准则涵盖了涉税业务目的、对象、范围、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基本要素,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增强事务所执业风险防范能力。
另外,2013年8月中国注册税务师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选举了新一届领导机构,同时,成立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同心服务团是经中央统战部同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宗旨是:抓好“同心”教育,突出“同心”实践,注重“同心”实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这无疑也为行业更好的发展增添了更大动力和信心。
2013年6月,一份《中国上市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白皮书》引发业内关注。该白皮书由深圳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其显示,2223家上市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比90.04%;2219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有效,占比99.82%。还指出,多数上市公司并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或相关具体事项,以及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所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等一些问题。
8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共有224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沪、深交易所2492家上市公司的比例为90.05%。其中,2241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有效,占比99.87%。2012年,共有153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占沪、深交易所2492家上市公司的61.48%。其中,内部控制审计结论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为1506家,占比98.30%;非标意见共26家,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为22家,占比1.44%,否定意见为4家,占比0.26%。《报告》建议,在修订和完善《会计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时,增加有关内部控制的条款,提升内控要求的法律层级,进一步明确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白皮书及分析报告都表明了,我国上市公司对内控建设的重视程度有了进一步提高。
2013年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在沪深主板市场实施的第二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中执行的第三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正式实施的准备之年。主管部门对内控规范体系的落实情况十分重视,先后发布多份调查分析报告或相关指导文件,对企业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详细指导。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确保《内控规范》如期施行,财政部于2013年7月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召开了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大会”。8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于2013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联合举办了企业内部控制知识竞赛……
财政部相关领导在动员会上指出贯彻落实内控规范要着重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审计等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参与的内控规范实施协调机制;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财政部门,要对内控规范的重点、要点进行广泛宣传、培训,做到“宣传无死角、培训无盲区”;三是做好实施部署,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2014年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有重点、分步骤实施;四是加强能力建设,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2013年12月,证监会会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落实市场化改革的举措之一,证监会将稳妥、有效地推进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重点做好完善制度规则、强化监督检查、深入调查研究等工作。当前,证监会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上市公司内控评价报告信息披露规则,以增强信息的可比性。
可以说,在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下,我国企事业单位对内控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内控评价和内控审计质量都有较大提高。
财政部会计司2013年的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加大对全国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基层会计管理工作。其中,组织开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普查工作,起草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被放在重要位置。2013年3月15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普查工作的通知》,开展普查活动。结果显示,会计代理记账行业存在如下突出问题:一是代理记账机构良莠不齐,行业发展不均衡;二是委托单位行业众多、核算业务复杂与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普遍较低之间存在矛盾;三是收费标准较低阻碍了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四是代理记账依法行政中的法律风险问题。
针对调研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提出:一是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健全完善代理记账工作新机制;二是加大行业扶持力度,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强行业指导,规范从业管理;四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代理记账业务需求日益扩大。会计代理记账行业作为中介服务型朝阳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3年5月30日,财政部《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作出了部署,旨在一方面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发展,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政策扶持。这表明,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被逐渐重视起来,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行业的真切需求。
信息化一直是全球经济的发展趋势,无论是宏观经济决策还是微观经营管理,都对会计信息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的潜在优势已经或正在逐步显现。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我国也逐步形成了XBRL应用体系模式,积极与国际接轨。2013年5月23日至24日在苏州举行的第四届XBRL亚洲圆桌论坛上,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提出,要努力完善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积极推进会计信息化标准在企业的应用,为实现会计信息“数出一门,资源共享”不断努力。
为了保证通用分类标准得到一致的贯彻实施,财政部曾于2011年5月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并于2011年和2012年组织实施。为了适应通用分类标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实施要求,结合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企业的反馈意见,2013年5月29日,财政部对编报规则进行了修订,下发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要求2013年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的所有实施单位,按照本版编报规则的要求编制和报送本单位2012年度XBRL格式财务报告。
2013年3月20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起,在华能国际等11家大型企业、中国人保集团等5家保险公司实施通用分类标准;在国家开发银行等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通用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在中石油等3家大型企业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
随着XBRL应用的不断推进,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也将逐步增强,将更多地参与XBRL领域国际合作交流,宣传推广我国应用的经验成果,为全球XBRL应用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通知》以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通知》的下发,将会计信息化推广至全国企业,也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有了标准和规范。
2013年的会计管理工作,可以从会计人才培养、职业教育及考试改革三个方面归纳成果。一是人才培养方面。为进一步优化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推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学员能力素质提升,3月26日,财政部印发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从组织模式、组织分工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部署,推动会计领军人才“再升级”。今年“两会”后,领军人才培养模式也从会计领域扩大了税务领域。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旨在到2022年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1000名左右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层层选拔,11月22日,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训班开班仪式在扬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举行。税务领军人才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培养,培养方向分为综合管理、税收业务和税收信息化管理3类,其基本定位是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德才兼备、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并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复合型、国际化、现代化高端人才。
另外,财政部会计司在2013年工作要点中提出:继续深化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积极推动高级会计硕士专业学位(EMPAcc)、会计博士专业学位(DPAcc)申报和建设,推动会计专业学位教育与会计相关资格考试 “双向挂钩”。2013年的全国研究生考试中,会计专硕的热度大幅攀升,学术型硕士与专硕的比例进一步趋近1:1,会计专业硕士、博士的发展有利于改变我国财会领域以理论知识为基础的研究型人才传统模式,有利于培养更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是职业教育方面。8月27日,财政部下发了新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六大方面,而最大的亮点在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学分制进行管理,即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与此同时,参加领军人才培训班,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等不同形式的培训,也可以计算为继续教育学分,这样,构建了较为丰富多样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便于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三是会计考试改革方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首次实行了机考,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考试变化涉及多处。而会计职称考试,也有了诸多变化,部分省市实行了无纸化考试,各考点通过与财政部考试系统联网,实现试题即时传输和考试数据回收等,确保试卷的保密安全。2013年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延续2012年开始的机考模式,整体变化不大。
由此可见,无纸化已经成为会计各类考试的大趋势。业内人士指出,机考是考试组织管理的重要改革,可以有效防范高科技作弊行为,同时也极大地方便了应考人员,使会计人才的选拔评价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公平。
不少人将2013年定义为“减税年”,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税收优惠、税收征管、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体现出了结构性减税的特征。税收政策亦是会计改革发展中需要密切关注的。
4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23号),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事宜时,应同时提交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的证明材料,未达标的取消其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的资格。
5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规定2013年7月1日起,代征人在《委托代征协议书》授权范围内的代征税款行为引起纳税人的争议或法律纠纷的,由税务机关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事后可以向代征人追究法律责任。
7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9月1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规定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另外,还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9月24日,国税总局发布《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6号),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如果中国居民(国民)认为,缔约对方所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可以向省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税务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接受缔约对方主管当局提出的相互协商请求。国家税务总局可以主动向缔约对方主管当局提出相互协商请求。
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规定自2013年1月1起,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从过去的8项增加到现在的13项。
12月7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 《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本文部分内容由郑洁根据相关公开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