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云南省富源县财政局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有关规定,建立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相互牵制、自我约束、运转高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新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不断完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财政、人力社保、地税、民政、卫生、银行等部门形成了横向相互监管、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各监管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沟通联系,及时分析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新办法、新措施,构建了更加阳光、更加透明、更加公开的社保基金管理、服务和监管体系。
二是社保基金申请拨付实现信息化处理。社保基金申请拨付首先由用款单位即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资金支出需求向财政业务科室提出申请,经财政业务科室审核后输入财政内网系统并经网络传至国库科进行审批、拨付。整个社保基金申请拨付流程全部通过网络多部门多人共同完成,既确保资金申请拨付的安全性、准确性,也确保了资金拨付的及时性。
三是实现财政、经办机构部分信息互联。随着经办机构社保业务的迅速增长,富源县财政社保与各相关部门通过内网系统的操作权限,确保财政部门能及时查询、掌握各类社保信息以及待遇发放情况,有助于各部门掌握资金动态,有助于加强财政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管。
四是启动民生资金“阳光”监管平台。自富源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启用以来,该县运用平台管理民生资金,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将民生资金置于阳光之下,使全县民生资金安全、规范、阳光透明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有效杜绝贪污、挪用民生资金的现象发生。
五是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月报制度。有利于加快建立预算执行管理长效机制,跟踪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有利于对全县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及时监测,并为适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等提供决策依据,从而为进一步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保待遇提供支持。
(张怀能)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狠抓 “三公”经费支出日常监管,构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体系,扎实推进“三公”经费长效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定期举办各单位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业务培训班,针对性开展“三公”经费专题培训,重点就“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支出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专题宣讲。
完善机制,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出台了《怀化市鹤城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怀化市鹤城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重点对车辆购置运行、公务招待、公款外出参观学习和考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全区224个行政事业单位前3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统计,计算出各单位后 3年“三公”经费支出每年的最高限额,实行量化指标控制。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每个月底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完善“三公经费”统计分析制度,通过对区直单位和各乡镇报送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进行审核,实行动态监督。
强化检查,确保监督落实到位。每月对1至2个街道 (乡镇)、8至12个区直单位“三公”经费的支出、审核、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部分重点单位“三公”费用支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对在检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将各单位“三公”费用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监督检查范围,作为一项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
惩戒问责,坚持做到标本兼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违规支出、超最高限额支出的相关人员予以经济处罚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同时将各单位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作为评定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强化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心。
据统计,2013年鹤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3320万元,较前三年的平均数减少374万元,同比下降10.14%。
(谭丽琴 罗丛菊)
安徽省黄山市财政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三严三实”和“五不让”为标准,严格财政资金控管,力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财政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完善财政审批、管理、监督各项制度,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摸清债务底数、实施分类管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制定了《黄山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预警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市级偿债资金管理办法》等七项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是严格财政专户管理改革。清活沉淀资金,实施财政专户管理改革,通过公开招投标,建立“一个口子进出、多个池子蓄水”的财政专户归集核算和资金分存体系,年资金利息增收超4000万元。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畅通国库集中支付运作程序,启用“电子哨岗”强化财政资金网上运行动态监控。
三是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大力推行部门预算改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支付方式改革,整合财政资金渠道,加强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考评,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加强财政资金风险控制,逐一核查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资金拨付三个关键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项目审批和资金运行监管,强化资金安全保障。
四是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修订出台 《黄山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说明,进一步明确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断规范党政机关人员出差活动。建立全口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统计制度,推动全市各级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经统计,1-5月份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3.8%。
五是严格涉农涉企资金监管。积极探索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着力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监管,“一卡通”管理发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加快推动“涉企系统”建设步伐,认真完成历史数据的复核和补录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涉企系统”在全市财政系统内的推广应用。(潘南峰)
近年来,江苏省灌南县不断加新农合基金运行的监管、始终坚持将其作为“高压线”进行管理,让其安全运行并发挥最大社会效益,救助更多群众,近年来平均基金利用率达到90%左右。
一是严格执行按床日控费。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收费行为,制定了《灌南县新农合住院按床日控费实施方案》,按不同级别的定点医院制定日均用药量限额和次均住院费用限额,从源头上防止医院给患者开大处方,减轻患者负担,杜绝基金不合理开支。
二是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将新农合基金列入民生工程专项检查,县财监局和社保科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级定点医院的挂床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挂床住院的,新农合基金将不予补偿,并及时通报新农合管理中心要求定点院整改。
三是强化报账服务全程监督。在核查报销凭证的基础上,向前后环节延伸,在严格审核报账资料的同时,采取现场抽查、事后回访等多种方式,对医药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四是增强基金运行调控能力。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完善基金支出的预警机制。通过规范基金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监控,科学及时调整报账细则,在保证保障水平的同时,切实防范基金支付风险。
(夏侯艳兰)
为了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今年以来,湖北省枣阳市严把“五关”,对政府采购预审、执行、检查和考核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地规范了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截至6月底,全市共开展各种类型的政府采购招标活动73次,采购预算额3744万元,实际采购额3360万元,节约资金384万元,节约率10.25%;货物类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政策,采购国货率达100%;政府采购资金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率达到90%以上。
一是严把预算编制关。年初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编制采购预算,做到"无计划不采购"、"无预算不采购"和"超预算不采购"。针对采购单位申报的采购计划,明确专人负责,与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做好对接,落实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后下达采购计划。
二是严把采购范围关。把日常办公用品、信息设备、车辆购置、车辆加油、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办公物业、基建维修等事项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杜绝了随意采购行为。
三是严把项目审查关。对于采购单位申报的采购计划,邀请市级评审专家进一步论证项目情况,看配备是否超标、超规格。对大宗采购项目实行监控前移,确保采购单位该配备的设备采购到位,不该配备的设备一律不予采购,杜绝重复配置。
四是严把采购程序关。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从立项、实施到执行,均由监察、法规、采购等部门共同参与,重大事项由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是严把检查审查关。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与财政监督局配合,对该市农业局执法大队、建设局、森林公安局、广播电视台、计生局执法大队等单位上半年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进行检查,有效促进了相关政策落实。
(王 忠 赵介友)■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