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的境遇与路径

2014-03-28 05:28赵艳华
重庆行政 2014年3期
关键词:举报人网民监督

□赵艳华

网络反腐的境遇与路径

□赵艳华

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信息化、网络化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迅猛的科技化嵌入到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网络反腐应运而生。作为腐败的“防火墙”,网络反腐可以弥补传统反腐的缺陷和不足,凭借其快捷、高效、隐蔽、广泛等独特的优势,推动反腐模式的转型和反腐机制的创新。在现存的权力监督体系下,我国形成了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传统反腐格局,网络反腐的兴起弥补了传统反腐的不足,实现由传统的“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法律制约权力”向“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全民反腐转变。

近年来,网络反腐实效明显,成果突出。网络反腐扩大了舆论宣传,加强了腐败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提高了反腐的工作效率。可以说网络反腐正逐步纳入到制度反腐体系之中,成为现行权力监督制约体制的有力补充。但仔细分析,网络反腐作为新生事物,其缺陷和不足也不容小觑,应引起足够重视。

一、网络反腐的现实境遇

(一)发展的失衡,网络地域差异明显

网络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受信息技术的制约。由于各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不同地区的网络普及出现“两极分化”现象。经济发展较快的东部沿海地区的网络普及要远远高于西部内陆地区,城市地区的网络覆盖也高于农村。截止到2012年底,像经济发展较快的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天津网络普及率都超过了百分之五十,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西藏、甘肃、云南、贵州等地网络普及率都在百分之二十多。网络具有隐蔽性,通过互联网监督、举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一方面可以有效保护自身举报信息的安全,同时网络的快捷、高效,也可增强举报的实效性。网络的普及是开展网络反腐的重要工具,网络普及的缺乏则会对民众参与网络反腐、揭露腐败行为、举报违纪线索、表达政治诉求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道德的困境,网民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网民的数量每年都呈递增长趋势,但是网民素质却参差不齐,这势必给网络反腐带来一定的挑战。只要具备上网的条件,网民都可以通过微信、微博、论坛、博客等网络媒介及时了解到国内外的信息动态,也可以自由地揭露腐败现象,表达自我观点。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舆论传播、观点表达、信息跟踪、意见反馈的格局。对于国家监督机关来讲通过网络一方面及时了解民情,体恤民意,集中民智,提高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科学化水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到为人民服务,替人民谋福祉上。另一方面,网络世界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真假难辨,也增加了纪检监察机关筛选、甄别腐败案件的工作强度,提高了反腐倡廉的机会成本。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对此认为:“网络反腐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的一种方式,但也很有可能出现诬告和诽谤等不好的现象。而且,由于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这些信息,也很有可能让涉及的人有所准备甚至出逃,给案件的侦办带来困难。有时候也存在举报不实的情况。”一些信息被别有用心的网民有意歪曲,肆意放大,恶意炒作,这种不负责任,不切实际的捏造事实、造谣诋毁的人身攻击,自我发泄的举报行为,使得一些优秀的党员干部被无顾牵连,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此外,网络的虚拟性、自由性、随意性、开放性还使得被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布于众,个人的隐私被暴露无遗。

(三)立法的滞后,反腐缺乏法律保障

为了净化网络环境,提高网络文明,国家制定了一些列加强网络管理和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为遏制不良的网络舆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具体实践操作过程中,网络反腐的舆论表达、信息举报、案件受理等尚有待完善。“刑法及知识产权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清晰明确,比如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对其界定。”[1]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没有有效的法律保护,被举报人的个人隐私保护无据可查,网络管理人的行为规范未有明确的法律制约,监督机关对腐败案件的行政作为无法律监督。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不能与信息技术发展并驾齐驱,网络反腐不能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四)监管的失范,反腐的制约力欠缺

权力监督是否有效主要可从“监督内容”、“监督建议”、“监督裁判”三个环节进行评判。其中监督内容是权力监督的逻辑起点,监督意见是链接监督内容和监督裁判的中间桥梁。在“监督内容”、“监督建议”、“监督裁判”三者中,监督内容居于实质地位,只有监督内容具体详实才能保障监督建议和监督裁判的有效实施,而监督裁判处于核心地位,权力监督的权威最终是通过监督裁判得以实现。近年来,网络反腐为推进党的廉政建设,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网络反腐仍不是反腐的主要力量。其主要原因在于网络反腐监管失范。政务信息无法实现公开透明,监督内容受到限制。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作,政府信息只有公开透明,才能为监督提供保障。但实际情况是政务信息公开迟迟难以推行,网民监督主要来源于行政人员公开的行政行为,以及被媒体报道出的相关图文影像资料。其次,监督建议无法有效落实。网络反腐往往只停留在腐败信息的举报和查证层面上,对于监督建议却很滞后。通过网络媒介公民很难表达监督建议,实现民主诉求,而只能通过舆论压力给监督机关形成政治压力,促使其被动关照监督建议,行使监督裁判权。而在监督裁判上,监督者无法实现权力的制衡。即便在监督内容和监督建设顺畅实施的情况下,监督裁判也存在失范缺位的可能。

二、网络反腐的路径选择

(一)加大贫困地区资金、技术扶持,实现网络反腐的均衡普及

贫苦地区网络基础实施的匮乏,网络基础知识的缺乏是造成网民政治参与差异的主要原因。所以普及网络反腐,提高全民反腐的积极性最为紧迫的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网络信息技术的推广。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财政收入状况,拿出专项基金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鼓励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到西部内陆贫穷地区进行信息技术工程的投入和建设,对有利于西部信息技术发展的高端优势项目,政府要予以相应的政策优惠和财政补贴。网络的普及率除了强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外,还需要完善高新技术产品的普及率。政府可以从通信基础设施专款中划拨一部分资金,来补贴购买电脑、手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资金负担。对于贫困地区网民的信息技术教育,政府应制定信息技术人才引进政策,鼓励大学生到西部边远地区加强网络信息基础知识普及,帮助提高贫困地区人们的网络素养。同时,西部地区也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共享的优势,与发达地区、知名高校开展合作项目,通过远程教育、电子传输等手段宣传计算机应用知识。多种手段相结合,搭建网络反腐的平台,构筑网络反腐的载体。

(二)提高网民思想道德素质,消解网络反腐负面影响

网络反腐之所以存在弊端和问题,其主要根源并不是网络本身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网络反腐的主体即网民或者腐败举报人存在的不足,这种不足突出表现在思想意识觉悟偏低,伦理道德水平不高。所以要推进网络反腐持续、健康、有序运行,最重要的是提高网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科学文化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注重网络信息技术推广的同时,还需要加强网民思想品质、价值观念、社会责任、自律意识、道德准则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其理性表达诉求和意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正确处理好行政监督与个人感性之间的关系。网民自身也需要积极主动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个人素质的提升贯穿网络反腐的始终,本着对社会、对国家、对集体、对他人、对自己负责任的态度和精神理性反映各类腐败问题,尊重被举报人的基本人格,个人隐私和社会名誉,从而营造和谐、健康、宽松的网络反腐环境。

(三)加快网络反腐立法,推进网络反腐的法制化进程

网络反腐的持续推进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保证网络反腐倡廉健康有序开展。当前网络反腐法制保障的最大困境在于缺少关于网络反腐的法律法规,这使得举报人、被举报人、管理运营商、监督机关都存在钻法律空子的可能。所以,完善网络反腐的主要路径在于法律法规的健全。立法机关要针对网络反腐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选择性、目的性、政策性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使网络反腐尽快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国家要制定监督、保护举报人的相关法律,一方面遏制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恶意诽谤他人,减少对无辜人员的“网络暴力”攻击;另一方面保护举报人的举报信息,尊重举报人的民主权利,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避免举报人被打击报复。对于网络运行商也需要明确法律义务,对随意删除举报信息,通过网络黑客攻击举报平台,随意散布不真实的社会谣言等消极作为,要依据法律予以严惩。监督机关也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保证职责正常履行,对于徇私舞弊,包庇腐败,对举报信息消极怠慢,敷衍了事的行为要依法处理。只有完善网络反腐的法制建设,才能保证网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完善网络反腐的监督管理,保证反腐有序开展

完善的监督管理是保证网络反腐的重要条件。要使网络反腐监督功能得到最优发挥,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首先需要完善信息技术手段,对网络技术进行监控。强化网络反腐举报平台的软件的设计和开发,推进升级信息技术,防止黑客的恶意攻击,保障举报信息不被泄露,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其次要促使信息的公开。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是公民应享受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网络反腐的应有之义。要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媒体公布政务信息,便于网民监督。要探索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广泛征求腐败线索,及时反馈案件进展,公布腐败分子处罚决定,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正常运行。最后还需要建立专门的舆情机构,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特别是关于反腐倡廉的网络舆情,要依据网络页面浏览量、点击率、回复率分析网民的政治参与度,分析网络反腐的舆论动态,及时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社会反响最激烈,最普遍的线索提供给纪检机关,以便尽快查处相关腐败行为。

近年来,网络反腐配合制度反腐取得了突出成就,一大批腐败分子浮出水面,受到应有的党纪国法的惩处。但是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在推进反腐倡廉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给社会、国家带来负面影响。对待网络反腐我们要用全面的辩证观点去看待,既不能因为其存在的反腐优势,而完全否定传统模式反腐的社会价值,也不能因为其存在的弊端,而完全否定其行政监督功能。对待网络反腐的优点,我们要对其充分利用,完善监督体系;对其存在的不足,应从资金扶持、制度设计、道德选择、法律约束等方面构建适应新形势的网络反腐机制。此外,“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积极主动地从提高执政能力上入手,正确认识和对待网络反腐,以更好发挥出网络反腐的正能量。”

[1]吴玉英.新形势下加强网络反腐的思考.天津行政学院学报[J].2010年第3期.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委党校

责任编辑:惺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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