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镭
大学生犯罪预防探析
□唐镭
当前,我国社会正以市场经济构建为中心,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开放工业社会,单一社会向多元社会,伦理型社会向法理型社会的转型。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我国的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同时,大学生的价值观随着社会转型也发生转变。由于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对利益的追求的强化和社会对个人正当利益的鼓励和肯定,这些转变对大学生价值观的消极因素不能忽视。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政策的实施,高校的入学率快速提高,高校在校学生人数快速增加。学校在校人数增加导致校园治安问题越来越复杂,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发案率逐步提高,在校大学生犯罪人数也随之增加。
大学生犯罪具有三方面特征:第一,它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第二,它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违法性。第三,它是应受到刑法惩罚的行为,具有刑事处罚性。大学生犯罪的三个特征紧密相连,密不可分。
大学生犯罪须构成要件:第一,主体要件。实施犯罪行为的大学生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作为大学生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在校大学生多数在18到25周岁之间,且精神智力正常,因此,大部分的在校大学生属于完刑事责任能力人。第二,主观方面。它是指大学生对自己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存在故意和过失所持有的心理态度,它是对犯罪主体进行惩罚和教育的重要依据。第三,犯罪客体。它是指被犯罪群体所侵犯的被我国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必须通过对行为进行处罚,它也成为大学生行为构成犯罪重要基础。第四,客观方面。它是指刑法中规定的能够说明大学生的犯罪行为造成危害结果,并且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
(一)个体因素
处在深刻变革的转型期社会中,当代大学生所承受的学业、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比过去都增加了。进入高校独立生活,环境适应、生活自理、同学相处、经济压力、就业前途等问题一下子涌到眼前,使这些刚刚从书本中解放出来的青年学生,受到了空前的冲击。在这个过程中,大多数人能够通过观察和学习不断调整自己逐渐适应新的生活,但有一小部分人却感到无奈并难以适应。当这种无奈和难以适应没有被周围人发现并得到重视,他们就可能选择封闭自己,最终转变成一种极端厌世或绝望的情绪,此时人的心理平衡机制被打破,心理支柱被摧毁,一旦出现自己无法解释的问题,就会产生心理危机。处在心理危机时期人的生命失去了方向和力量,认识和情绪是混乱而失常的,慌恐、无助加上无从选择,就可能导致各种行为的发生,甚至是犯罪。
(二)学校教育因素
教育理念注重知识传授,缺乏人文注入。目前高校素质教育虽然被广泛提倡,但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却没有改观,教学过程中老师和学生缺少互动,重学分轻实效的现象依然普遍。不仅如此,为了能在就业率统计中显示较高水平,很多高校更注重学生们的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各种资格、认证考试等客观评价标准,学生们必修课以外的时间也多为各种考试复习所占用。由于缺少必要的人文教育,很多大学生缺少基本的人文素养,进而导致部分大学生追求功利,认知事物能力不强,社会责任感缺失,缺乏同情心。有的大学生往往因为很小的事情对周围的人和事不满,和他人发生争执冲突,甚至因为一点小事就实施犯罪行为,完全忽视他人的生命和痛苦。
师生之间缺少人文关怀。师生之间缺少人文关怀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不完善的教育管理和评价体制造成的。学校作为一级行政组织,实行上下分级的行政管理,这种情况到目前为止非但没有改观反而有增强的趋势。校外,有级别不同的主管部门,高校内部则从校长到处长、科长,到院长、系主任,一级管一级,行政权力占主导地位。在这种管理体制下,标准和效率上升为学校教育的主旨,一切评价标准都被量化,教育政策成为一系列“政策”、“硬性规定”的累加,而并无大量的“教育思想”、“教育观点”可言。
(三)社会环境因素
目前我国正处在巩固市场经济秩序的过程中,市场经济为中国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首先,贫富差距导致的心理失衡成为大学生犯罪的诱因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变化导致城乡之间、贫富之间巨大差距越来越大。贫富差距正在大学生中间形成一条逐渐蔓延的裂痕。很多贫困大学生因贫困受到歧视、奚落和嘲笑,自尊心和人格的伤害比其他伤害带来的挫折感更强,由此产生的极端情绪和失衡心态,很容易导致他们对社会现实不满,也为他们中有些人走向犯罪埋下祸根。
大学生犯罪的教育预防与其他社会人员犯罪预防虽然相比相对单一,但仍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主体广泛参与,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管理等多种手段共同构建大学生犯罪的立体教育预防体系。本文侧重于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探讨。
(一)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教育预防网络
教育预防大学生犯罪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单靠学校一个方面的努力是不够的。因此,应该把此项工作纳入整个社会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中,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立体网络。首先,要提高家长的整体素质,尤其是法律素质,优化家庭环境。其次,发挥社会的法制教育功能。再次,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整合功能,形成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整体合力。
(二)加强大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
大学人文教育的发展必须以丰富的内容为素材。人文教育具有丰富的教育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也包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世界优秀文化教育等等。这些内容对于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增强人文修养都具有重要作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中国梦等重要思想是思想道德教育的支柱和灵魂,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因而也是人文教育发展的政治方向和指导思想。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开发大学生的潜能,不仅赋予他们广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更重要的是塑造他们真善美的心灵,构建自尊、自爱、自强的人格,确立自我设计、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精神。另一方面,要着重培养大学生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的品质,因为他人也是人,社会是人与人组成的。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大学生犯罪。
(三)高校学生工作的法治化建构
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组织系统,自然也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高校的学生工作理应置于法治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讲,完善高校学生工作的法律秩序,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构建,是高校学生工作走向现代化的一个标志,也为预防大学生犯罪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其一,要树立依法治校理念,融入人文关怀精神。其二,要建立学生参与机制,完善利益表达制度。其三,要规范大学生管理程序,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中,健康的心理更是成才的必备条件,也是避免大学生犯罪的基础性条件。我们应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充分认识到培养大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重要意义。目前可以从下面几方面着手,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培养教育,减少大学生心理障碍,预防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产生的违法犯罪现象。其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教育活动。其二,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心理辅导与咨询机构。
(五)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
要减少网络给大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最重要的是要加强网络主体的网络道德教育。教育作为一种有效内化手段,具有由外而内、内外结合的特点,从而成为人们常常采用的方法。就现阶段而言,由于大学生是人数最多的网络主体,大学生网络违法犯罪现象也日益增多,同时由于大学生具有可塑性等特点,因此,充分发挥网络道德的教育功能,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其一,要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规范的制订和实施。其二,要探索开展大学生网络教育的模式和活动方案。其三,要把网络道德教育与学校经常性教育工作紧密结合。
(六)引导大学生的合理需要
了解与掌握当代大学生的需要状况,区分大学生需要的不同形式与特点,满足大学生的合理需要,对不合理的需要则加以适当的引导,这是顺应教育发展新变化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教育活动的必然要求,也是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现实需要。其一,要引导合理消费,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其二,要认识大学生学习需要的分化和差异,开展成才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大学生的主旋律。其三,要理解交往需要,以朋友身份与学生沟通。其四,要正视情感需要,加强恋爱观教育。
作者单位:重庆交通大学
责任编辑:惺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