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如何理解“三个进一步解放”?
《决定》提出,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这“三个进一步解放”,既是改革的核心,也是改革的目的,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有机统一。强调“三个进一步解放”,目的就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人的思想解放、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解放、有利于一切生产要素活力充分释放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第一,解放思想是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总开关和原动力。改革开放伟大决策,发轫于35年前的那场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这是一场强烈呼唤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伟大变革的思想解放运动,使全党从“两个凡是”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恢复了我们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冲破了长期以来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的理解,冲破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一些错误的、僵化的思想认识,为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转折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可以说,没有全党的思想解放,我们党就不可能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那种困难局面下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伟大决策,开启我国发展的新时期;没有全党全社会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就不可能有效化解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因此,思想解放是最根本的解放,是一切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总开关。当今社会发展步伐加快,新科技新知识日新月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解放思想永无止境。全面深化改革,既需要全党全社会进一步解放思想,同时也需要通过全面改革进一步冲破各种思想观念的束缚,不断以思想解放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以及各方面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思想活水。
第二,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解放思想、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目的和归宿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我们党成立90多年来的一切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目的就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我们的一切奋斗目标的实现,包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乃至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都建立在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基础之上。虽然经过改革开放35年的奋斗,我国经济社会得到极大发展,但就社会生产力水平来讲,还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生产力比重不大、布局不均衡,落后生产方式大量存在,社会整体生产效率比较低。这就要求我们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集中精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位。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目的也是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创造更好条件,而且最终也要体现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上来。
第三,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解放思想的必然结果,也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没有社会活力的充分释放,解放思想就不能真正转化为社会进步的动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就会失去坚实的社会基础。社会主义要在与资本主义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并最终取代资本主义,靠的就是社会主义在实现人的解放上比资本主义制度更有效率,更能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能为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提供便利。全面深化改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紧紧围绕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一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各领域各环节的改革,努力创造有利于社会活力充分激发的社会环境,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
5.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决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 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6.如何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是根据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战略任务来确定的。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初南方谈话中提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能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决定》在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战略目标基础上,进而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丰富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目标的内涵和要求。
第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党带领人民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更好发挥制度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效能。两者一脉相承、有机统一。国家治理体系实际上就是我国经济社会管理制度体系,既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制度安排、体制机制。治理能力则是我们运用这些制度和体制机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有了好的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治理能力,才能发挥治理体系的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继“四个现代化”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战略目标,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第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的时代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一个国家、一个政党来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我们党已经在全国执政64年,无论是在制度建设还是在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许多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充分说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上的智慧和能力。但我们也要看到,相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当今世界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在制度建设和管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还有许多亟待完善和提高的地方。特别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党的执政能力越来越多体现在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既改革不适应实践要求的体制机制,又不断构建新的制度和体制机制,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
第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把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长期以来,我们十分重视制度建设,通过不懈努力不断完善各方面的制度和体制机制,但在如何发挥好制度效能方面重视不够。很多制度都已建立起来,很多体制机制看起来也很完善,很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就摆在那里,但就是落不到实处,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许多问题尚未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因此,一方面要求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方面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把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优势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实际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