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锦吉
摘要:农村金融创新能够推动农村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通过考察河南地区农村的金融创新水平,我们发现虽然我省的金融创新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因而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引入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体制等措施有助于推动农村金融创新。
关键词:农村金融创新;集约型农业生产;金融体制改革
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对于河南省这个农业大省而言,农业发展更是关系着全国的社会经济稳定,并成为我省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集约化生产的大量固定资产建设,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但农业生产所具有的投入周期长、效益低、风险高的特点又决定了单独依靠农村经济主体的内部积累难以满足农业对资金的需求,因而通过农村金融创新推动农村金融发展,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就成为可行途径。
一、河南省农村金融创新不足的原因探讨
1.农村金融机构匮乏,信用社形成垄断
表面上看河南省的农村金融机构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村镇银行等多种类型,但实际上农信社已经形成垄断优势。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主要吸收存款并将资金转移至城市地区发放贷款;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向粮食生产龙头企业和粮食收购企业发放贷款,贷款对象不是普通农户;截至2013年末我省村镇银行数量虽然已经达到60家,但无论在资产规模还是网点数量上都难以和农信社竞争。因此在农信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情况下,农村金融创新也就难以顺利推进。
2.农村地区土地流转制度缺位
农户贷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融资抵押担保,从而使得金融机构不愿向农村地区发放贷款,于此相对应的却是农户拥有价值较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等,但我国担保法规定这些权利所依附的土地为集体性质,因而不能用于抵押。这就使得农村金融机构更倾向于转移农村资金到城市地区发放贷款,我们的研究表明河南省相当一部分的农商行、农信社和邮政储蓄机构都在从农村地区转移出资金。在各农村金融机构无心经营于农村信贷市场时,农村金融创新当然也就无从谈起。
3.农村金融机构效率落后
我省很多地区的农信社的业务基本为存贷款业务,国债、基金、保险的代销;信用卡;信用证等技术含量较高的业务几乎没有。尤其是农信社员工的学历知识层次、综合业务素质与商业银行相比差距较大,而金融创新本质上是金融人才将金融产品进行重新组合形成新的金融产品,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人才的缺乏直接造成农村金融创新难以开展。
4.小规模的农业生产风险较高
当前河南农业仍然以小规模农户生产为特点,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产业化程度较低,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作业,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据统计河南省平均每个农户承包农地9.2亩,造成农地的碎片化耕作经营,这使得农户的贷款需求具有频次高、金额小的特点,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面临着较大的道德风险且规模效益较低,因此这些机构会减少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资源投放。农村金融市场份额的降低和竞争程度的下降最终不利于农村地区的金融创新。
二、促进河南省农村金融创新的建议
随着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视,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逐步完善、农村信用制度的加快建设,农村金融及农村金融创新将会迎来良好的发展契机,为了推进我省农村金融创新,我们给出的政策建议如下。
1.推动多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
首先,需要积极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基于其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领导者地位,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有作用。积极转换农信社的经营机制和完善农信社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深化其支农服务的功能。农村信用社的优势在于地处农村,一些工作人员如信贷员也长期生活在当地,对当地农户的情况较为熟悉,因此可以消除与农户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信贷风险,这也有助于农村信用社进行金融创新,实现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其次,重新对农发行的职能进行定位,农发行的职能在于弥补农村金融市场的失灵,更好地发挥农发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再次,政府要推动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回流。通过税收优惠、准备金优待等方式引导邮政储蓄银行将农村吸收的储蓄资金以信贷方式在农村地区投放,增强其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最后,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小额贷款机构成立,通过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来补充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空白,满足农户对资金的需求。
2.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随着河南省土地确权工作的逐步完成,2014年邓州市农信社发放200万元的河南省首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标志着我省农村土地抵押融资的破冰。未来我省要把握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契机,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巩固扩大林权抵押融资规模,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抵押贷款试点等工作。努力建立普通农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数据库,针对差异化资金需求提供多样化融资方案。进而解决农村主体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缺乏传统抵押担保等难题,盘活农业生产要素,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信贷支持。
3.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效率
首先,我省农村金融机构要努力增强服务本地农村的意识,及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经验,努力打造符合本地农村需求特点的“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广覆盖”的金融服务产品,进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整体水平。其次,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的创新激励制度,创立农村金融机构业务部门和员工的激励措施,鼓励在农村金融服务细节上的创新,重视客户营销团队的建设和营销机制的完善。最后,股利农村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要创新性的探索服务农村经济的新途径、新方法。银监会也要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根据我省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尝试着把城市中成熟的金融产品如委托贷款、信托融资等进行推广,条件成熟时可以到农村地区设立ATM机、POS机等;通过开展现场金融宣传让农民使用手机银行等新的金融服务。
4.推广集约化农业生产
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有助于提高单笔贷款需求金额,从而带来农村金融服务的规模收益;集约化还有助于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从而降低金融服务的风险成本。河南省位于平原地带并成为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天然优势,因此应该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土地信息数据库并推进土地流转改革和融资服务;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的龙头企业,大力打造农业品牌;广泛推广农业科技等手段来带动我省农业集约化经营。(作者单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金融系)
备注:《河南省农村金融创新研究》是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2013—QN—269河南省农村金融创新研究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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