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汉语两种特殊宾语及其衰落

2014-03-26 02:00魏兆惠
关键词:事主宾语移位

魏兆惠

(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83)

在一个句子中,逻辑宾语并非整个儿地从动词后移至动词前,而是其中一部分移至动词前,另外一部分留在动词后原位置“保留”了下来,这类宾语可以称为“保留宾语”。目前,一般认为近、现代汉语的保留宾语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不及物动词带宾语,这种也被称为“领主属宾句”(郭继懋,1990),如“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第二,某些被动动词带宾语,如“张三被杀了父亲”。以上两句“父亲”都是保留宾语(徐杰,1999;潘海华、韩景泉,2008)。第三种,吕叔湘先生(1979)提到一种“把”字句动词的保留宾语,认为其中宾语和动词的保留宾语之间“有领属关系,主要动词后头的宾语是属于前头的宾语的”,如“把妮子缚了两只手”,“两只手”是保留宾语。现代汉语中这种现象也屡见不鲜,如“把苹果剥了皮”,“皮”是保留宾语。总的来讲,这三种保留宾语句的共同特点是:动词前后的两个名词性成分都有广义的“领有/隶属”关系。它既包括一般意义下的“领有/隶属”,也包括“部分/整体”关系和“亲属”关系(徐杰,1999)。而且,领有成分在动词前,隶属成分在动词后。

但是在元、明、清时期的文献中,我们还发现了另外两种特殊的宾语,和保留宾语一样,宾语的一部分位于动词之前,另一部分保留在动词之后,只是动词前的是隶属成分,动词后的是领有成分。因此和前面三种保留宾语相比,这是两种特殊的保留宾语。

一、两种现象

(一)现象之一:“把”字句中的特殊宾语

元、明、清时期汉语中有一类特殊的把“字”句。例如:

(1)你若不背着我走,我把耳朵都咬掉了你的。(《全元曲》,刘唐卿《降桑椹蔡顺奉母》)

(2)玳安叫掌起灯来,骂道:“贼野蛮流民,他倒问我是那里人!刚才把毛搞净了他的才好,平白放他去了。”(《金瓶梅》第五十回)

(3)他若看不见师父时,三尖石上,把筋都掼断了你的哩!(《西游记》第三十三回)

(4)他再不说,把嘴撕烂了他的!(《红楼梦》第四十一回)

(5)麝月道:“你死不拣好日子!你出去站一站,把皮不冻破了你的。”(《红楼梦》第五十一回)

句中“你的”、“他的”出现在“把”字句的动补短语“咬掉”、“搞净”、“增长”“、掼断”“、撕烂”、“冻破”之后,当然只能看作宾语,但同时又是动词前名词的领有者,所以可以看作是保留宾语。吕叔湘先生提到的含保留宾语的“把”字句和本文的“把”字句除了领有者和隶属者的位置相反之外,至少还有以下两点不同:1.吕文中保留宾语是隶属成分,所以一般只能由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充当,本文保留宾语是领有成分,一般只由代词充当,又因为常表示对对方或者第三者的主观态度,所以以代词“你”、“他”居多。2.吕文中的领有成分之后常常没有助词“的”,如果转换成普通的“把”字句,则应添加“的”,构成“把妮子的两只手缚了”。而本文的保留宾语中含有助词“的”。“的”的作用在于将动词前后的领属关系凸显出来,避免和汉语中存在的代词宾语回指现象混同。①这种情况存在于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如:“还把身心细识之!”(《敦煌变文集》)和“你的手要再敢动一动,我就给你打坏了它!”(北大语料库:刘流《烈火金刚》)。其中的“之”和“它”就是复指“把”字的宾语的。

(二)现象之二:受事主语句中的特殊宾语

一般可以把受事直接做主语但不含诸如“被”、“为”等标记的句子称为受事主语句。在近代汉语中,隶属成分可提至动词之前作受事主语,动词之后保留了表示领有的“你的”或“他的”,形成又一种特殊的“保留宾语”。例如:

(6)若是老许抢我这媒做了,汗都弄他的出来。(《全元曲》,柯丹邱《荆钗记》)

(7)(张珪)赶紧掩住李四的嘴说,“……早是在我这里,若在别处,性命也送了你的。”(《全元曲》,关汉卿《包待制智斩鲁斋郎》)

(8)哪吒曰:“父亲放心,不知者不坐罪,筋又不曾动他的。”(许仲琳《封神演义》第十二回)

“汗”“、性命”和“筋”是受事主语,“他的”、“你的”在动词“弄”、“送”、“动”之后,形成保留宾语。

受事主语句还可以作整个句子的谓语。如:

(9)我儿也,你讨分晓,我筋都打断了你的。(《全元曲》,武汉臣《包待制智赚生金阁》)

(10)恰才还是你善哩,若是我,我腰节骨都撧折他的!(《全元曲》,《刘千病打独角牛》)

这种含有保留宾语的受事主语句常常和连词“也”、“都”连用,表示一种夸张的意思,甚至可以在前面加上“连”字。如:

(11)八戒骂道:“……敢再说半个不字,老猪一顿钯,连山也筑倒你的!”(《西游记》第五十五回)

同“把”字句一样,表示动词的后面都表示领属的仅限于“他的”或者“你的”。

二、两种特殊宾语的共性

以上两种特殊的宾语除了以“你的”、“他的”为主这一共性之外,至少还有下列共性:

1.从语用环境来看,它们均出现在对话中,口语性极强。

据观察,在元杂剧里两种特殊宾语均出现在宾白中,在明清白话小说里也多用于人物面对面的诉说、责骂、命令或者对第三者强烈的不满、破坏性的欲望和情绪或恐吓的语气,一般动作并未实现,含有夸张的意味,如“(把)筋都打断了你的/他的”。口语性其次还表现在处置式的介词上。刁晏斌(1993)对元明清时期的“把”字句和“将”字句统计发现:明清时期,“将”字处置式的使用频率虽然总体比“把”字句略低,但是也还是比较常用的,在《元人杂剧选》中“将”的使用比例甚至比“把”高,《红楼梦》中二者出现频率基本持平。但是有保留宾语的仅限于“把”字句,这也是“把”字句比“将”字句更加口语化导致的。

2.从动词前的隶属成分看,它们大多表示易于被处置的具体事物,常常可以附属于某人、某物或者是事物的一部分。

(12)春梅道:“赖在我家,叫小厮把鬓毛都撏光了你的。”(《金瓶梅》第七十五回)

(13)长老闻言,满眼垂泪道:“……此话不与行者说还好,若说了,那猴子进来,一顿铁棒,把孤拐都打断你的!”(《西游记》第三十六回)

“鬓毛”、“孤拐”都是比较具体的名词,是“你”的身体器官的一部分。

3.从句中的谓语来看,动词或动词短语在语义上含有强烈的处置或使役意味,在语法上可以具有作格动词(ergative verbs)的特征。

出现在这两种特殊宾语句中的一般是及物动词或动补短语,主要有“抽(筋)”、“剥(皮)”、“咬(鼻子)”、“掏”、“撞”、“移”、“搞”、“记”、“撕”、“打塌”、“扯破”、“增长”、“打断”等,另外“忘”、“丢”、“关”、“喝”、“吃”、“咽”、“吞”、“泼”、“洒”、“扔”、“放”、“涂”、“抹”、“擦”、“碰”、“砸”、“摔”、“磕”、“撞”、“踩”、“伤”、“杀”、“宰”、“切”、“冲”、“卖”、“还”、“毁”等出现在命令式处置式的动词(吕叔湘,1980)也可以进入这两个句式,这些动词或动词性短语一般能够产生明显的结果,使事物发生明显的变化。如:

(14)(谢金吾云)孩儿此一去,随他铜墙铁壁,也不怕不拆倒了他的!(《全元曲》,无名氏《谢金吾诈拆清风府》)

(15)王明想说:“敢是一个宝贝儿发亮么?待我把个窠儿拆了他的,看是何如。”(《三宝太监西洋记》第五十二回)

“拆倒”、“拆”都是使宾语发生变化、产生结果的处置性很强的动词性成分。同时,这些动词或者短语又具有作格动词的特性,即某些名词性成分既能出现在动词之前充当主语,又能出现在动词之后充当宾语,如“他的窠儿拆了/拆了他的窠儿”、“拆倒了铜墙铁壁/铜墙铁壁拆倒了”。

三、两种特殊宾语的来源

(一)隶属成分的移位构成受事主语句

(图1)

对于“王冕死了父亲”这样的领主属宾句,徐杰(1999)和潘海华、韩景泉(2000)用领有名词的移位来解释其生成,它潜在的基础结构(深层结构)为:语句S由空位的NP和VP构成。VP是由V(“死了”)和NP构成,这个NP又是由NP(“王冕(的)”)和N(“父亲”)构成的。也就是说“王冕”是从动词“死”后的逻辑宾语移位到主语的位置。

移位观也可以用来解释本文的保留宾语句。“筋都打断了你的”中的受事,也就是宾语的隶属成分“筋”本应在领有成分“你的”之后。句子的深层结构如图1所示。

但是在保留宾语句中“筋”却移位到动词之前充当主语。如果说领主属宾句是领有成分提升移位(Possessor Raising Movement)的话,这里当是隶属成分提升移位(The affiliate Raising Movement),从宾语提升为主语。

为什么隶属成分“筋”可以移位呢?

徐杰(1999)指出,在领主属宾句中,动词多为夺格动词或“非宾格动词”,领有成分的移位是为了赋格。徐杰(1999)说:“‘非宾格动词’‘死’不能给自己的宾语(姑且称为宾语)赋予宾格。‘王冕的父亲’也不能获得‘部分格’或固有格。那么,移位的好处是使自身获得主格,还使保留下来的宾语‘父亲’(不再有定)获得部分格。”那么,在本文两种保留宾语句中,动词多为作格动词或者具有作格性质的动词短语。在这种情况下,宾语可以移位到动词之前成为主语,也可以留在动词之后作为宾语,甚至也可以把部分宾语提到动词之前,部分宾语保留在动词之后。那么“筋”移位到动词短语“打断”之前,“你的”保留在动词短语之后,在语法上就有了合理性,同时受事主语句“筋打断了(你的)”和其原型“打断了(你的)筋”在语法上也就具有了合理性。

为什么隶属成分“筋”要移位呢?

戴浩一(Tai,1984)指出,英语是从施事者的观点看使成动词的终点,汉语则从受事的角度观察。相同的情景之下,英语更关心谁做了什么,汉语更关心发生了什么。跟汉语中的其他受事主语句一样,本文的受事主语句强调受事者受到动作直接影响而发生了状态变化,受事者移位到动词之前。刁晏斌(1999)指出:“通过对大量用例的比较分析,我们发现,就相当一部分受事主语句来说,它们在表意上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不表示单纯的叙述,它们的着眼点通常落在表达主观上的企望或要求、判断或描述等,而这一点,就构成了它们在表意上与施事主语句的最大不同。”

受事主语句为什么没有完全移位,而是保留了一部分领有成分成为保留宾语?

原因之一是明确受事的归属,尤其是当整个受事主语句出现在其他主语之后整体充当谓语的时候,保留宾语有重要的指示作用。拿“我筋都打断了”和“我筋都打断了你的”相比,前者“筋”往往被看作是从属于“我”的,后者才明确表示“筋”从属于“你”。原因之二是,在含有保留宾语的受事主语句中,动词都是及物动词或动补短语,“你的”、“他的”等领有成分的保留,使动词和保留宾语之间有动宾关系,使及物动词有直接处置的对象,其处置效果更加明显。

(二)从受事主语句到“把”字句

一般来说,受事主语句和被动句的关系十分密切。如“绳子解开了”从语义上讲是“绳子被解开了”。但是在以上保留宾语句中,受事主语句和被动句没有语义对等关系,反而和“把”字句关系密切。

受事主语句的出现早于“把”字句,在先秦时期就存在,如《管子·五辅》“(心之所好伤民,)民伤而身不危者,未之尝闻也”中“民”即为受事主语。梅祖麟(1990)发现早在唐宋时期,受事主语句和处置式之间就产生了密切的关系。梅祖麟(1990)和蒋绍愚(1997)都认为,“把”字句是在受事主语句的基础上产生的。蒋绍愚(1997)发现了7例在《元曲选》中用受事主语句,而元刊杂剧中用把字句的。蒋绍愚(1997)说:“‘把’字之后,谓语之前的名词性成分大部分是动词的受事,因此它和后面的谓语动词连起来可以看作一个受事主语句。……这种句式出现多了,人们也就可以直接把‘把’字加在受事主语句的前面来构成把字句。”梅祖麟(1990)也说:“这些句式(指的是处置式)的形成方式,不是用‘把’或‘将’把[主-动-宾]句式中的宾语提前,而是在受事主语句前加‘把’或‘将’。”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受事主语句和把字句都可以互换,蒋绍愚(1997)和梅祖麟(1990)都提出了一部分受事主语句和把字句不能互换的情况,如“脚步难抬”就不能改成把字句,因为“难抬”没有处置意义,必须改成“忙抬”才可以改成把字句。本文两种含保留宾语句由于其动词的强处置意义,可以互相转换。“把嘴撕烂了他的”也可以转换成“嘴撕烂了他的”,同理,“筋都打断了你的”可以转换成“把筋都打断了你的”。按照梅祖麟(1990)和蒋绍愚(1997)的说法,“把”字句是在受事主语句的基础上添加了“把”字形成的。

同时,蒋绍愚(1997)也注意到了《红楼梦》中“把嘴撕烂了他的”、“把皮不冻破了你的”这两个例子,但他同时又认为这两个“把字句”和动宾句的关系密切,并说:“这大概是从‘还了他银子-把银子还了他’类推而来的。可见‘把N+VP’和‘VP+N’之间关系之密切。”

我们认为蒋绍愚(1997)出现了以下的矛盾:(1)一方面说把字句是从受事主语发展而来的,另一方面又认为两个把字句是从动宾句,确切地说是一个双宾语的动宾句类推来的。“银子”和“他”是“还”的两个宾语,这两个宾语之间有从属关系。但是,“把嘴撕烂了他的”和“把皮不冻破了你的”中,“嘴”和“他”以及“皮”和“你”之间尽管也有从属关系,但是并不能还原为双宾语句,如“撕烂了他嘴”或者“冻破了你皮”。在双宾语句中,动词常常有给予义,在保留宾语句中,动词常常有处置或破坏义。(2)忽略了“的”的存在。蒋文显然是把“把银子还了他”和“把银子还了他的”及“把嘴撕烂了他的”看作是一个句式。一个“的”字之差,二者有很大的差别。“把银子还了他”中,尽管“银子”和“他”之间有领属的关系,但是“他”是“还”的对象,是“还”的另一个宾语,可以改成“把银子还给他”。但是,“把嘴撕烂了他的”中,“撕烂”的对象只是“嘴”,而不是“他”。所以二者不能等同。

四、两种特殊宾语的衰落

两种特殊宾语的指称作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明显的,有时甚至是不可或缺的。不过,在有些句子中,去掉它也并不影响句义的完整性。如:

(16)王明心说:“敢是一个宝贝儿发亮么?待我把个窠儿拆了他的,看是何如。”(《三宝太监西洋记》第五十二回)

(17)白莲道长道:“着他大显神通,连这个国的地土俱撞崩他的了。”(《三宝太监西洋记》第四十三回)

由于上下文交代明确,这里“他的”出现与否对句子语义的表达没有明显的影响。

有时候,隶属名词前又会出现其他的领有成分,和动词后表示领有的“你/他的”同现。如:

(18)(无路子云)老的放心,等他来呵,我把那弟子孩儿鼻子都打塌了他的。(《全元曲》,李寿卿《说鱄诸伍员吹箫》)

(19)不是韩嫂儿死气力赖在中间拉着我,我把贼没廉耻雌汉的淫妇口里肉也掏出他的来!(《金瓶梅》第一百回)

(20)陈公公骂道“:……替我收拾下皮鞭短棍,我把这狗攮的罗拐打流了他的!”(《醒世姻缘传》第七十回)①例(20)可与本句进行对比:“叫人寻下皮鞭、木棍,要打流了你的罗拐哩!’”(《醒世姻缘传》第七十回)

“那弟子孩儿”、“贼没廉耻雌汉的淫妇”、“狗攮的(笔者注:狗娘养的)”都是名词性成分,是领有成分,“鼻子”、“口里肉”、“罗拐”是隶属成分,在已经出现了表示领有成分的情况下,句尾又出现了表示领有的“他(的)”。

(21)却说王神姑心怀深恨,……狠狠说道:“……我且把你的巾帽衣裳选剥了你的,再作道理。”(《三宝太监西洋记》第三十九回)

(22)天师道:“叵耐此中有一班尸致鱼,飞头侵害我们军士,你们五个人按五方向坐,把他·的·原身都移过了他的。”(《三宝太监西洋记》第三十一回)

(23)(白厮赖云)……哥,等他爷儿每若无礼,我把他鼻子都咬下他的来。(《全元曲》,刘唐卿《降桑椹蔡顺奉母》)

“巾帽衣裳”、“原身”、“鼻子”的前面和动词之后均出现了表示领有的代词“你(的)”或“他(的)”。

显然,两种特殊的宾语句并不符合汉语SVO的结构;宾语O一分为二分置于动词前后,也不符合汉语领有成分在前、所属成分在后的语法规律;再如上述例句所示,动词之前和之后同时出现领有成分的用法也不符合语言的经济性和简约性的原则。因此,在汉语史的长河中,这两种宾语始终是“另类”的、“特殊”的,未能成为主流,甚至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使用频率逐渐降低,到现代普通话中,基本消失。如我们在北大语料库(现代汉语)中进行检索,未发现任何类似的用例。

但由于其在对话中有较为形象的表达效果,某些南方方言中,这两种特殊宾语仍然可见,如湖南邵阳话就可用“我把(你的)腿子打断了你的”和“腿子打断了你的”来表达对对方的威胁。①感谢第八届国际古汉语语法研讨会上湖南籍学者杨逢彬、陈练文提供的宝贵例证。这是历史语言现象在方言中的遗留。当然由于受共同语的影响,这些用法在将来的某一天也许也会从方言中消失。

[附注]本文曾在第八届国际古汉语语法研讨会(韩国首尔,2013年8月20-23日)上宣读。

[1]刁晏斌.近代汉语“把”字句与“将”字句的区别[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3,(1).

[2]刁晏斌.论近代汉语受事主语句[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5).

[3]郭继懋.领主属宾句[J].中国语文,1990,(1).

[4]吕叔湘.把字用法的研究[M]//汉语语法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5]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6]蒋绍愚.《元曲选》中的把字句——把字句再论[J].语言研究,1999,(1).

[7]梅祖麟.唐宋处置式的来源[J].中国语文,1990,(3).

[8]潘海华,韩景泉.汉语保留宾语结构的句法生成机制[J].中国语文,2008,(6).

[9]徐杰.两种保留宾语句式及相关句法理论问题[J].当代语言学,1999,(1).

[10]Tai,James H.-Y.Verbs and times in Chinese:Vendler’s four catgegories[M]//In David Testen et al.(eds.).Lexical Semantics.Chicago:Chicago Linguistic Society,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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