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娟
(长江大学 大学发展研究院,湖北 荆州 434000)
目前我国院校研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宏观层面的,也有微观层面的;既有理论方面的,也有实践方面的;既有制度方面的,也有观念层面的;既有高校外部环境的,也有高校内部自身的。为此,我们应该针对不同问题采取相应对策。
目前我国院校研究存在信息管理透明度不高、系统性的信息管理欠缺、信息的真实性不够、高校缺乏自主办学权、院校研究者专业素养不高等问题。
信息管理透明度不高。截止2013年底,我国还没有全国的教育统计数据资料,没有建立全国教育信息共享平台,更没有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即使政府明文规定高校每年必须递交相关统计数据资料和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年年公布统计公报,但是因为各级政府和高校相关部门鉴于竞争、业绩的重要性,不肯公布核心数据信息。此外,还有国内的一些高校数据信息搜集工作落实不到位,搜集数据信息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完成年度工作要求,更重要的是,搜集到的数据信息往往也不会轻易公开。在这种情况下,院校研究人员无法快捷而高效地收集所需数据,使得院校研究人员的研究结论缺乏准确性和科学性,不能为决策者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对院校研究的实践性和科学性造成很大影响。[1](P112~116)
系统的信息管理欠缺。目前,政府部门要求高校每年上报的统计数据资料和报告缺乏统一标准,仅仅是一些常规性的硬性指标,那些重要的隐形要素却被遗漏。隐形要素不仅更能反映一所高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而且也能使院校研究者提出更准确的建议。高校的数据收集也不成系统,仅限于完成政府部门要求上报的统计数据和报告。虽然目前基本上所有高校都建立了校园网和一些数据库,但由于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流通机制,没有建立信息管理机构数据,使得信息散落在高校的各个部门。这就造成了院校研究者获取信息困难。
信息的真实性不够。当前,我国高校存在两道信息流,一道是对内不公开的,另一道是对外的。每当高校评估时,为了应对评估,某些高校提供给评估专家的数据信息不是原始的而是经过加工的。这种做法严重阻碍了院校研究的科学性,并妨碍了高等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健全。并且,院校研究者针对本校的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去做调查研究时,有关部门对某些机密的或不便公开的数据信息对院校研究者保密,或者提供一些加工过的数据信息。这些事实给院校研究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高校缺乏自主办学权。从目前实行的教育管理体制来看,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所管辖高校实行分级管理。从本质上讲,这种分级管理模式仍然具有行政集权模式的属性,高校的“从属性” 与“依附性”基本上没有改变,高校还不能自主办学。如高校日常教育活动中的招生人数、教学科研、发放文凭等都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限制,高校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仍然按照上级指令进行。在这样的教育体制下,虽然高校拥有法人地位,法律也授予高校应有的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权利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因此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形下,以高校办学自主权为支撑的院校研究很难进行,其必要性也很难凸显。
院校研究者专业素养不高。作为一个专业实践领域,院校研究需要其研究者具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管理学、现代管理学、社会组织学等理论知识,掌握多种研究方法、社会统计软件和计算机信息处理等技术以及相关工作经验。但是目前我国院校研究者专业化程度普遍偏低,大部分院校研究者并未接受专业训练。尽管每年愈来愈多的高等教育学及其相关专业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加入到院校研究的队伍中去,提高了院校研究人员的学术素养和学科背景的专业化水平,但是,仍然存在着不足。表现在人才数量不足、培养专业数量少和专业设置有偏好等三个方面。总之,院校研究者的整体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与院校研究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尤其是在研究方法的科学应用、数据处理技术和将数据转化为信息的能力方面,与专业院校研究者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
建立健全院校研究信息资源系统。首先要制定规范的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其次是要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统一数据信息的类型和标准。最后院校研究者要长期不断地对数据信息进行研究。高校、地方和全国要形成建立健全信息资源系统的机制。高校应在学校各个部门创建数据、信息资源系统,并派专门的信息工作者进行维护和及时更新,使得本校的院校研究者更便捷地使用信息资源。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全部所属高校创建数据、信息资源系统,方便本地区使用。国家相关部门应通过网络和媒体公布各大高校的政府拨款、年度统计报表等数据信息。还要制定相关的数据发布政策,责令各大高校履行社会责任,在其校园网上公布真实的数据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全国创建若干个数据信息资源中心,使得院校研究者能够随时得到准确、规范的数据信息,真正实现信息共用、资源共享。
健全院校研究信息管理体制。在高校、地区和全国建立的数据信息资源系统都要落实信息管理机构的设置、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并制定统一的信息管理体制规范。创设高校校际数据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院校研究不仅需要自己学校的数据信息,而且也需要比较其他高校的数据信息,但是地方和国家高等教育数据库中仅收集高校的基本数据信息,并不包括高校的日常运行数据。首先,需要创设高校校际数据信息交流与共享协会。加入协会的会员既能够得到其他高校的日常运行数据信息,以供自己参考,又可以互相切磋、取长补短提高和改进本校院校研究的水平。其次,建立全国院校研究网站。利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建立的院校研究网站为全国院校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院校研究网站有数据信息丰富和及时更新的特点,能够为全国院校研究者提供丰富、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并且,也能够吸引更多的院校研究者的关注和参与。
政府、社会和高校的协作。院校研究制度的建立不是仅依靠高校就可完成的,需要政府、社会和高校三方通力协作。首先,作为高等学校的主办者,政府应意识到院校研究不仅有助于大学管理的现代化,而且有助于我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因此,在院校研究制度化建设上,政府应该审时度势制定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回应高校管理在制度方面的需求,为院校研究制度的建立创造条件。其次,作为高等教育的受益者,社会应该关注院校研究的功用,在院校研究制度化建设上,社会信息技术团体应该给院校研究以技术支持,咨询专家应该指导院校研究如何执行咨询职能等等。最后,作为院校研究制度建立的主体,高校领导要转变传统的以经验为主的管理模式,意识到院校研究对促进高校科学化管理的重要作用;高校应该设立专门的院校研究机构并由校长或副校长直接分管,明确院校研究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聘用或培训专业院校研究者;成立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立院校研究数据库并派遣信息技术专家对其进行维护并及时更新;为院校研究提供专项基金和相应的物质条件。只有政府、社会和高校三方通力协作,才能完成院校研究的制度化建设,院校研究才能在我国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赵蕾.试论我国院校研究中的信息管理建设[J].西南交通大学(社会科学版),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