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1976年Anderson依据软组织损伤的程度将开放性骨折分为3型。Ⅰ型:伤口<1cm,伤缘清洁;Ⅱ型:撕裂伤长度>1cm,但无广泛软组织损伤或皮扶撕脱;Ⅲ型:有广泛软组织损伤包括皮肤或皮瓣的撕裂伤、多段骨折、创伤性截肢以及任何需要修复血管的损伤。1984年Gustilo在临床应用中发现此种分类的不足,又将Ⅲ型分为3个亚型;即ⅢA:骨折处仍有充分的软组织覆盖,骨折为多段或为粉碎性;ⅢB:软组织广泛缺损,骨膜剥脱,骨折严重粉碎,广泛感染;ⅢC:包括并发的动脉损伤或关节开放脱位。Gustilo-Anderson的分类法是目前国际上对长骨干开放性骨折分类最常用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