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霞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四川成都610106)
“慈善作为一种观念,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作为一种事业,就是调节、补救、福利人群与社会。因此慈善事业是人道的事业”①。慈善事业作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来为人们所重视,明清时期慈善事业达到鼎盛。民国时期由于天灾人祸频发,大量灾民、难民流入成都,贫穷、饥饿、疾病成为社会的主要问题之一。在这种情况之下,成都的民间慈善团体应运而生,最多时有100个以上。这些慈善团体纷纷对难民、灾民等施行救济,办理济贫、养老、抚幼、义学、借贷、恤嫠、拯溺、施棺、施药等慈善事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在社会救济中的不足,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这些慈善团体中,规模最大、最为有名的就要数成都慈惠堂(以下简称“慈惠堂”)了。
一
关于慈惠堂的创建时间,有多种说法。有认为是清康熙年间的,也有认为是清雍正年间的。慈惠堂档案中有两条相关记载:“慈惠堂为清咸丰时叶荣庆同冯、刘、秦、高诸善士创建,民国十三年夏尹前总理昌龄②接办,益著成绩。官方先后将普济堂、育婴堂、幼童厂、济贫厂等处拨交整理,由是逐渐扩大,迄今所办救济事业为全川规模最大而效益最著者”③,“窃查慈惠堂创自清之中叶,至民国十三年甲子,由本堂首事刘豫波、张立先、周保臣、罗伯荫等公推尹仲锡继任总理维持,产业无多,规模甚小。接办以后对收益则极力整理,对事业则逐渐扩充。市之人见其成绩优良,遂有民众团体愿将其产业及所办事项隶入慈惠堂者。官厅亦有将慈善一部分事业拨与慈惠堂者,更有公家拨款维持,个人捐资捐产,兼收并蓄,业遂日宏。”④根据这两条记载,慈惠堂应该创建于清咸丰年间,1924年由尹昌龄接办,成绩显著。
1924-1942尹昌龄主政慈惠堂期间,为办理慈善事业呕心沥血,留下了许多传承至今的美言佳话。尹昌龄接管慈惠堂后,将当时老成都的慈善机构原普济堂、育婴堂、幼童厂、济贫厂等一并裁撤,归慈惠堂统一管理。慈惠堂不断发展壮大,在社会上的声誉越来越好,影响越来越大,在扶危济困、帮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博得社会好评。越来越多的人向慈惠堂捐款捐物,甚至捐献产业。比如秦寄宇捐田三百六十余亩,约值时价四百八十六万元,捐立养老院一所,以田产为该院基金,以收益养男女孤贫;何典仁⑤捐出水田十七亩,约值时价六十八万元,作为慈惠堂办理社会救济事业之用;余大均将郫县、华阳水田各一股,计约五十七亩余,捐入慈惠堂管业等等。除个人捐产之外,政府对慈惠堂的支持和帮助也很大。1931年,成都市政府将本市东糠市街叶元堂铺面一间、种德里一二两号内住房二间(系城隍庙全福会产),马镇街第一三五六等号铺房三间、厕所一间(系属市产),全部拨交慈惠堂管业。成都市政府所办之民生工厂因办理困难,也拨归慈惠堂办理,改名为培根工厂。1932年,成都市政府将家族内部矛盾和冲突较大的东大街刘氏祠产全部拨交慈惠堂进行管理。在尹昌龄的苦心经营及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帮助和支持之下,慈惠堂的规模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42年尹昌龄逝世之后,慈惠堂对所有财产进行清点造册,慈惠堂已经有水田、山田共计五千一百九十一亩二分八厘五毫四毛,地四十六亩四分九厘三毫、山地二千七百九十亩零四分九厘九毫一毛正,合计田地共八千余亩。另外还有若干房产、现金等。
尹昌龄逝世后,由著名的民主革命家张澜⑥继任成都慈惠堂的理事长。张澜对慈惠堂进行改组,实行理监事制,张澜、徐孝刚分别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在新颁布的《慈惠堂章程》中,明确了慈惠堂以办理社会慈善事业为宗旨,主要涉及济贫、养老、慈幼、恤嫠、拯溺及其他救助事项,设置如下机构:普济堂、养老院、育婴堂、幼稚园、女婴教养所、培根小学校、恤嫠会、瞽童教养所、培根火柴厂、培根工厂、培根农场、培根菜园、牧畜场、售货所、借贷所、拯溺所,并根据社会需要,依照业务性质对这些机构进行扩充或裁并。1946年底,由于张澜赴上海从事民主革命事业,于是请辞慈惠堂理事长一职,由原副理事长徐孝刚⑦担任理事长,直到1952年慈惠堂被成都市政府接管。
在抗战时期,慈惠堂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比如普济堂为了优待出征军人家属,在原来八百八十名的名额基础之上,又增加男女共一百名,专收容出征军属之年老而无依靠者,其条件较收一般孤老为宽。孤贫儿童工读所增设名额二十名,专收出征军属学龄儿童之无力入普通学校受教育者。育婴堂本专收弃婴,为安慰出征军人,不惜破格收容出征军人送养之婴孩。所有这些举措,都是为了抗战的需要,为了适应当时环境的需要,为了补充政府照料出征军人家属之不足的需要。
二
成都市档案馆馆藏慈惠堂1891-1952年档案共535卷,在这些档案中,涉及到清代的档案主要为慈惠堂的房契、地契,数量较少。大部分档案是民国年间的,尤其集中在民国中晚期。这是因为慈惠堂在1937年为躲避空袭,将档案移放在外东培根火柴厂园亭内,不戒于火,大多被焚毁,存者极少,且残缺不全。所以,成都市档案馆所藏的慈惠堂档案,绝大多数是1937年以后的档案,尤其集中在1940年代。1943年慈惠堂改行理事制以来,除专属事务、收租、出纳、会计各组室的档案由各组自行保管外,其余属于一般性事务的档案都由慈惠堂总管理处文书组保存并进行分类编目。
成都慈惠堂档案内容丰富,大多为微观数据,能够真实地再现当时的历史史实,是不可多得的反映成都慈善历史的真实的历史记录。将这部分珍贵的档案整理出版,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和现实意义。
有利于提升成都城市形象,建设“文明之都”、“和谐之都”,为成都文化建设提供路径。慈惠堂档案涉及内容多样,展示了成都慈善事业的历史样态,有利于提升成都城市形象,提高民众的慈善意识,培养民众对成都的责任感和主人公意识。可以说,成都慈善事业的历史对于成都城市形象传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同时,档案是人类在从事各种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是一种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它既是文化资源,又是文化载体,被誉为文化瑰宝和文明之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扮演着重要作用。本汇编的出版,既是成都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同时也是成都文化建设的重要成果。慈惠堂档案内容特殊,不仅对历史研究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对今天成都的文化建设亦有突出的作用。
为学界研究成都慈善历史提供第一手的资料。考察学界对中国善堂的研究,虽然已经有30多年的时间,但是研究地域主要集中在江浙地区,对其他省份的关注较少,对成都慈善历史的研究则更少。成都慈惠堂档案材料丰富,涉及面广,内容翔实,均为第一手的史料,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可以成为四川地区乃至西部地区善堂研究的范例。汇编中的多数史料是第一次与读者见面,而且多为微观史料,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对研究者来说,还可以避免重复到馆查阅的车马劳顿,无疑是研究者的福音,对成都慈善事业的研究有望更加深入而具体。
地方档案馆与地方高校合作共建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在文化建设中,档案馆要打破本身的壁垒,转变思想观念,变“为用户找档案”为“为档案找用户”,积极主动地开发开放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为文化建设服务。在此过程中,地方高校同样担负着为地方文化建设服务的责任。地方高校与地方档案馆的合作成为必然。当前,全国各地“校馆合作”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此项目正是成都市档案馆与成都大学合作共建,共同为成都服务的有益探索和实践。这种探索和实践还可以为成都其他类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的合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为民众提供了一本有关成都慈善历史的读本。本汇编可以作为民众了解成都慈善历史的读本。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尊老爱幼、互助互爱的优良传统。这种优良传统在当今社会也应该被世人所倡导,所践行。从汇编中,可以了解民国时期成都最大慈善团体慈惠堂的办善历史,倡导大家关注慈善,参与慈善,提高民众的慈善意识。
三
本汇编采用“组织机构—问题—年度”的方法进行编排:先按慈惠堂的组织机构进行分类;在组织机构下面,按问题进行分类;在具体问题下面,再按照时间先后进行编排。
汇编共分为十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章,总管理处,包括慈惠堂总堂及总管理处事务。
第二部分,第二章-第七章,为慈惠堂的收容救济机构和社会救助机构。分别为普济堂、安老所、寄宇养老院,育婴堂、育婴所,女婴教养所、女童教养所、保育员训练班,孤贫儿童工读所、育幼所、幼童教养所,瞽童教养所、培根义学、培根小学,恤嫠会、拯溺所。
第三部分,第八章-第九章,为慈惠堂的生产救济机构,分别为培根工厂、园艺畜牧委员会,培根火柴厂。
第四部分,第十章,其他慈善团体。
每章编排思路及主要内容分别为:
第一章,总管理处。
第一节,慈惠堂规章制度、工作报告和计划、人事机构管理。主要是慈惠堂总堂和总管理处的规章制度、工作报告和计划、人事机构管理等,不含慈惠堂下属各堂厂的相关档案。
第二节,尹昌龄去世及其铜像铸造与维护。凡是尹昌龄去世涉及到的相关事务,如推荐张澜接任、慈惠堂财产清理、尹昌龄丧事办理、尹昌龄铜像铸造及维护都归入此处。
第三节,收容、救济、捐助及借款、申请补助和其他帮助。“收容、救济、捐助”是以慈惠堂名义对贫苦、孤寡、困难人群和单位所进行的收容、救济、捐助,慈惠堂是主体;而“借款、申请补助和其他帮助”则是慈惠堂在运行过程中,请求其他单位对慈惠堂进行帮助,慈惠堂是帮助对象。
第四节,接收捐产。主要有接收刘氏祠产、接收何典仁捐产、接收其他捐产,其中接收刘氏祠产所涉及的档案相对较多,其他捐产档案较少。
第五节,固定资产及其租佃、借用、出售、调换、代管。主要有慈惠堂各类租佃契约,慈惠堂为处理房屋租佃、借用、出售、调换、代管等事宜与外界各单位的来往文书等。
第六节,各种赋税。分为田赋粮税和其他税收两个部分,其他税收有防空捐、房捐、契税、娱乐税、地价税、房地产税、工商业税等。这部分档案主要是慈惠堂为减免各类税收与政府及各相关单位的往来文书。
第七节,食米及租米。主要有出售租米、催缴租米、租米收运、平抑米价、封存仓米、发放食米、领购食米、拨借食米等内容。慈惠堂收容孤寡老幼,所需食米数量巨大,而每年收回的租米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米量的需要,因此就涉及到购买食米和向政府拨借食米。
第八节,其他。凡属于慈惠堂总体事务,而又不能放入前面七节的内容皆归入此处。
第二章,普济堂、安老所、寄宇养老院。
普济堂是慈惠堂下属养老机构,以收养六十岁以上之孤贫男女为宗旨。1946年按照社会部的指示,普济堂改名为安老所。寄宇养老院是秦寄宇先生独立捐资兴办的一所养老机构。1951年,安老所与秦寄宇所捐立的寄宇养老院合并。本章主要内容有:普济堂、安老所、寄宇养老院的规章制度、内部事务办理、工作报告和计划,以及慈惠堂为处理这三个机构的事务与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往来文书等。
第三章,育婴堂、育婴所。
育婴堂创自清雍正年间,历由政府委员办理,于民国十四年始由成都市政府拨归绅办,专收抛弃婴孩,其中女婴被抛弃者大大多于男婴。1943年,育婴堂共有婴孩382名,其中女婴362名,男婴20名,重男轻女之风可见一斑。1946年,育婴堂改名为育婴所。本章主要内容有:育婴堂、育婴所工作报告、总结、计划,内部事务办理,工作检查表、调查表,慈惠堂为办理育婴堂、育婴所事务与政府及各单位的往来文书等。
第四章,女婴教养所、女童教养所、保育员训练班。
女婴教养所成立于1928年11月,1946年奉社会部指示改名为女童教养所。女婴教养所和女童教养所一直由王海平担任所长,直到1951年,女童教养所与育幼所合并,改名为幼童教养所,由刘明藻担任所长。女婴教养所和女童教养所附设之幼稚园专提收慈惠堂所办育婴(堂)所养育之婴孩中年龄在四岁以上者进行培育,而女婴教养所和女童教养所则专容纳附设幼稚园毕业之学生。如果有因社会人士请求,经调查确系孤苦无依之女婴孩,经总堂之许可亦得收入,但是比例较小。女婴达到成人年龄(十八岁以上者),即由慈惠堂择配遣嫁。保育员训练班于1943年11月25日正式开办,附设于女婴教养所,挑选16岁以上女婴,在育婴堂提拨大中小婴儿进行保育,王海平兼班主任。本章内容主要有:女婴教养所、女童教养所、保育员训练班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报告、计划,办理内部事务的各种单报,名册等。
第五章,孤贫儿童工读所、育幼所、幼童教养所。
孤贫儿童工读所前名培根义学,继改为培根小学,于1943年2月1日改名为孤贫儿童工读所,由刘明藻担任所长。实行半工半读,每日午前分别教授公民、国语、史地、算术、自然、珠算簿记、应用文等,午后分组习艺,伙食完全由所供给。1946年,按照社会部的指示,孤贫儿童工读所又改名为育幼所,刘明藻继续担任所长。1951年,育幼所与女童教养所合并,改名为幼童教养所,仍由刘明藻担任所长。本章主要内容有:各种规章制度,调查表、检查表,工作报告、计划、预算表、决算表,学生年龄比较表,内部事务办理等。
第六章,瞽童教养所、培根义学、培根小学。
因考虑到瞽童教养所以收养贫苦瞽目儿童并教以谋生技艺为宗旨,与培根义学、培根小学同样属于对儿童的教育和培养,故放在这一章。瞽童教养所收养瞽童中贫而无告者,教以洋琴清唱,使其有一技之长,能够独立生活,不致流落街头。所有教养经费,如教师薪水、伙食,瞽童衣被、食宿均在慈惠堂开支,不另筹款。此处之培根义学,是尹昌龄于1920年代创办的,初名慈惠堂第三培根义学,原为救济外东一心桥街一带慈惠堂贫苦佃户子女免费就学而设。后来,一、二两校相继停办,因尹昌龄不忍此众多贫苦儿童无读书之所,所以第三培根义学依然继续开办。1945年,市县划界,培根义学地区划归华阳县得胜乡第四保范围。此处地当街要,住户密集,学龄儿童较前繁多,培根义学原有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1946年,为便于筹发经费及请华阳县得胜乡公所资助起见,将慈惠堂培根义学名称改为慈惠堂培根小学。1946年6月1日,培根小学校印正式启用,扩充教室、添置教具、遴聘教员、增收学生,依照部颁国民学校课程标准办理。本章内容主要有:各种规章制度,报告和计划,处理内部各项事务的单报、呈,教职员名册,慈惠堂为办理这些机构事务与政府及其他单位的往来文书等。
第七章,恤嫠会、拯溺所。
恤嫠会和拯溺所同属慈惠堂的社会救助机构,故放在同一章。恤嫠会为堂外救助机构,以周恤青年守节抚孤之贫苦孀妇为宗旨,系合并旧有之全节堂、真武宫二恤嫠事务而成,定名为成都慈惠堂恤嫠会。恤嫠名额为四百五十名,发放恤嫠时间定为每年分三次发放。发放恤嫠地点,一在东御河沿北街全节堂内,一在下东大街府城隍庙内。拯溺所也是慈惠堂的社会救助机构,置有救生捞尸船一只,雇水手一名,每日在外东九眼桥一带上下巡游,遇有落水者及河下漂来浮尸,即飞往捞救。救起生者,由所立予医药调养并问明情形,或予送回,或助其另谋生活。如系死者,经验明之后,即发棺板,由雇定之装殓夫为之装殓并发二连埋葬单,交抬埋夫,运至外东杉板桥慈惠堂义地掩埋,树立标记。本章主要内容有:简章,工作报告与计划,办理内部事务的各种单报,补发孀妇执照等。
第八章,培根工厂、园艺畜牧委员会。
培根工厂原名民生工厂,1929年由成都市政府组织成立,专收平民子弟教以工业技能以便自谋生路。寓教养于工业,既注重生产,也注重救济孤贫子弟,收容失业工人,分为织布、苏裱、制鞋三科,后又开办纺纱一科。园艺畜牧委员会由慈惠堂原设的培根农场、培根畜牧场、培根菜园三个机构合并而成。培根工厂和园艺畜牧委员会都属于慈惠堂的生产机构,故放在同一章。本章主要内容有:工作报告和计划、组织系统表、薪金支付表、姓名年龄清册、规章制度、聘书、各种单报等。
第九章,培根火柴厂。
培根火柴厂前身是成都惠昌火柴厂,创办于1906年,系租用慈惠堂的土地建筑厂房。1925年,由慈惠堂收回管业,并陈请市政公所立案,改名为培根火柴厂。培根火柴厂是慈惠堂最大的生产机构,设于东门外九眼桥培根路,由慈惠堂独资经营,每年所获余利概归善款。生产火柴有儿童牌、善牌、麟凤牌。因为这部分档案资料较多,再加上为了突出培根火柴厂在慈惠堂办理慈善事务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单独列为一章。本章内容主要有:培根火柴厂的规章制度、报告和计划、调查表,慈惠堂为火柴的生产和销售事务与政府及各单位的往来文书,四川大学租用、购买培根火柴厂旧址的往来文书、合同、收据,培根火柴厂附设托儿所的经费预算及其他相关档案。本章有若干份慈惠堂与财政部及其他单位有关补助费事宜的来往文书,因为补助费事项与火柴专卖等联系紧密,所以也归入此章。
第十章,其他慈善团体。
民国时期,四川民间慈善团体数量众多,本章选择了部分慈善团体,分别为:成都中西组合慈善会、涪陵县私立志仁堂、犍为县救济院、成都市明性慈善会、成都市救济院、四川省实验救济院、成都市觉灵慈善会、成都市益寿慈善会、成都市忠儒慈善会、成都市志心慈善会、成都市明志慈善会、成都市见信楼救劫慈善会、成都市明道慈善会、成都市固本慈善会。主要内容为这些慈善团体的章程、概况、细则、登记表等。
注释:
①周秋光:《关于慈善事业的几个问题》,《求索》,1995年,笫5期。
②尹昌龄,字仲锡,晚号约堪,生于1869年,卒于1942年11月29日,成都华阳人,成都“五老七贤”之一。
③成都市档案馆1-1-241。
④成都市档案馆38-2-2447。
⑤何典仁,慈惠堂监事何培权之子。
⑥张澜,1872-1956,字表方,四川南充人。
⑦徐孝刚,1880-1956,字申甫,四川成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