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群
(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 330202)
加强蚕桑科研档案管理 提升蚕桑科研贡献力
陈群
(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 330202)
归纳了蚕桑科研档案管理和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蚕桑科研档案的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与制度、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规范蚕桑科研档案管理的措施。
蚕桑科研;档案管理;贡献力
蚕桑科研档案是指在蚕桑科学技术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是蚕桑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蚕桑科学技术储备的一种形式,是一项重要的信息资源。蚕桑科研档案凝结着科研人员在实践中的创造成果、经验教训、思想发展。蚕桑科研活动正是在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继承借鉴前人的劳动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探索研究的工作。因此加强蚕桑科研档案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蚕桑科研档案的潜在价值,促使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蚕桑科研工作大发展,提升蚕桑科研贡献力,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1.1 对科研项目决策的指导作用
高质量的蚕桑科研档案综合管理对于科研工作的项目立项、选题和课题规划方面起着积极的导向作用 。蚕桑科研人员在开展科研项目时,首先要对所提出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通过查阅文献、科研档案,了解前人研究进展、技术基础,寻求自己可利用的条件,以便对自己的研究领域做出科学的决策,站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蚕桑科学事业的发展。
1.2 是提高科研效率的重要保障
蚕桑科研档案保证了科研活动的延续性。蚕桑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科研档案记录着前期鉴定、整理、后期立卷等重要内容。比如在蚕种研究领域,选育出一个可以推广的优良蚕品种,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只有建立和利用好科研档案,才能保证科研信息的传递利用和研究工作的正常延续,避免低水平重复,缩短研究周期。
1.3 对科研成果转化的作用
科研档案作用的发挥程度是影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速度、力度和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一,蚕桑科研档案是科研成果价值评估的依据。科技成果转化中,需要依据科研档案进行科技成果价值评估。第二,中试产品开发的需要。蚕桑科研人员要开发出实用可靠的中试技术,必须充分利用原课题研究中形成的有关科研档案资料,通过消化吸收成果技术,并在原有成果的基础上改进。第三,信息传递。在蚕桑科研成果产业化中,需要利用档案准确传递科研信息,规范开发研究行为,科研档案是课题研究和产品开发的纽带。
2.1 管理方式落后,管理水平低
落后的传统蚕桑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制约档案管理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蚕桑科研档案管理人员的信息意识不强、工作手段落后,开发利用能力差、检索落后,档案价值鉴定滞后,影响到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利用工作的有效展开。
2.2 管理体制与制度不健全
蚕桑科研档案的归档工作缺乏系统、完整的制度保证,在管理工作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手段。首先蚕桑科研档案管理部门在科研项目立项、开题、中期检查等工作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科研项目材料完整性、质量得不到保障,影响了后期科研档案的开发利用。其次,随着科研机构的改革,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相结合,研究开发与生产相结合,对这类科技材料的收集缺乏联合建档的实施细则,对科研档案的归档程序不明确,造成了收集工作困难。
2.3 蚕桑科研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不高
一是档案质量不高。由于科研人员担心自己成果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而对关键性技术进行封锁,导致科研材料归档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影响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二是对档案价值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科研人员对科研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往往重视科研过程,而忽略了科研档案的收集、编写与深层次开发利用,没有按照科研档案工作管理规范要求进行,造成科研档案与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严重脱节。三是科研经费投入不足也是影响和制约科技成果档案在后期开发中的作用。
3.1 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
蚕桑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离不开先进的科研管理方式,为了跟进国家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科研管理方式也要做相应的调整,以便适应当前科研档案管理之需要。
首先,利用信息或网络技术,对蚕桑科研档案进行系统化管理。档案工作者要主动应用现代化办公理念武装自己,最大限度地使蚕桑科研档案管理向电子化、网络化发展,充分利用计算机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有利于档案信息后期的开发利用。
其次,档案管理人员结构配置要合理。一是档案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了解蚕桑领域科研动态;二是档案管理部门聘请蚕桑科研人员做顾问,互通有无,不断优化档案管理部门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信息化社会对档案管理人员的要求。
此外,利用多渠道提供蚕桑档案信息。纸质成果档案与电子档案并存,开设蚕桑科研成果阅览室,编辑蚕桑科研项目信息指南等,多渠道提供档案信息资源,以便增大科研档案的辐射面,充分发挥蚕桑科研项目档案的作用。
3.2 加强档案管理法规与制度建设
3.2.1 加强蚕桑科研档案管理法规与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对蚕桑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档案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对已过时或落后的科研档案管理办法做及时的调整和补充。二是强化蚕桑科研档案的重要性。提高科研院所各级领导、科研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科研人员对蚕桑科研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增强蚕桑科研过程的监管力度,实行专人负责制。在蚕桑科研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应指定专人全程负责科研材料的管理,并按科研类档案归档要求拟制立卷类目。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监督工作,必要时进行档案管理规范化方面的指导,通过有效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科研档案的质量。
3.2.2 加大保护集体或个人知识产权力度
一是科研档案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应从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出发,详细记录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持、转让等社会活动过程,并对知识产权活动记载过程的文件进行归档保存。二是蚕桑科研档案在查阅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要真正做到保护集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要方便知识产权拥有者今后深入研究查考之需。三是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增强蚕桑科研人员归档意识,摒弃人为封锁关键性科研材料的做法,尽可能保持科研材料归档的完整性,确保科研档案的质量。
4.1 发挥档案部门的能动性
要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和蚕桑科技人员之间沟通,档案管理人员与蚕桑科研人员要密切配合,档案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及时催收档案资料,并主动负责了解蚕桑科研部门的需求情况,并从大量的蚕桑科研档案材料中有目的地进行选择加工,直接有效地为研究部门提供服务,使得蚕桑档案信息资源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
4.2 强化蚕桑科研档案的开放性,加强合作力度
蚕桑科研院所档案馆之间的相互开放,有助于蚕桑科研档案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科研价值的再挖掘。一是转变观念。要有效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必须转变观念。档案工作者要有市场观念和协作观念,以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同开发。二是实现蚕桑科研档案资源的共享与互补。可以采取跨学科、跨领域、跨机构档案馆之间平等友好的合作关系,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之间,主动联系互通有无,共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