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开玉 廖梦雅
(丽水学院,浙江 丽水 323000)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中阶段分文理科进行培养,大学阶段分专业进行培养的模式。这种模式决定了转专业对学生来说是很困难的事,对学校管理者来说更是一个棘手问题。
1994年,随着学分制的出现,为高校逐步打破转专业的限制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同时由于收费和自主选择专业制度的逐步实施,学生转专业的内在动力逐步加强,使高校学生转专业逐渐成为一种现象。2003年1月,复旦大学首开中国高校转专业之门,244名学生重新选择专业。2005年,教育部修订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全国高校修订本校的转专业的方略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和政策上的引导。很多高校都相继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对学生转专业进行引导和规范,逐步放宽了对转专业的条件限制。2011年中国农业大学开全国高校的先例,学生转专业“零门槛”。2012年,丽水学院学生可“自由”转专业,引起广泛关注,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学生转专业不再只是属于一些重点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分文理科进行培养,大学阶段分专业进行培养”的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第一,由于高中毕业生、家长和中学教师对高校专业的设置并不十分了解,填报志愿时往往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表现为追求所谓的“热门”专业或无目的“随意”选择专业;第二,由于高校专业招生指标的限制,很多考生因为高考分数的限制而不得不面临被调剂的可能;第三,进入大学以后,随着学习的深入,很多学生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表现出与就读专业的不匹配性,而现行的高校学生转专业制度,无法满足所有学生对转专业的需求;第四,专业的对口性一直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主动适应社会需求,不少学生也想通过转专业来提高自己的就业期望值。所以,让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主动适应社会需求,是高校必然的选择。[1]
同时,教育作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和存在方式,同样充满了多种不确定的因素,因为人的发展具有多种可能性,它是一种充满不确定的动态生成过程。因此马斯洛认为:“理想大学的主要目标将是一种教育的隐退,使你试着发现你自己;发现你喜欢什么;你善于做什么,不善于做什么。”[2]这种“理想的大学”真正体现了“主体性教育”的真谛。主体性教育的旨趣就在于使每一个学生——未来的生活者和建设者——能够独立地面对世界,学会自主判断,自主选择、自主承担。所以,高校让大学生自由选择专业也是教育的应有之义。
学生自由转专业作为一种较新的教育现象出现在高校,在大规模的学生转专业过程中必然会对辅导员现有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
第一,辅导员要重新熟悉本院或本班级的学生,掌握变化情况,同时要花更多的时间去了解新转入学生之前的学习状况,关注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状态变化,做好接收工作;第二,个别“冷门”专业可能面临大量学生转出的现象,这极易引起部分未转专业学生的“恐慌”,可能出现部分学生从众或消沉的表现,辅导员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第三,同一院系或班级间,新老同学的磨合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高校的专业设置以及专业背后的实体存在都是沿用转专业前的,由此可能出现相关教育资源紧张的情况,从而引起部分老生的不满,造成二者情感间的隔阂,需要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教育和调节工作。
对于新生而言,他们刚踏入校园,转专业对他们而言相对简单,影响也较少,对他们的管理工作较好开展。但老生(一年级以上的学生)因为他本身已在原来的院系学习过,接受的是原来院系的教育和管理方式,到了新转入院系,往往不愿过多参与新转入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比赛。因此,如何针对这部分学生的管理教育,如何提高他们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是辅导员急需考虑的问题。
学生自由转专业对辅导员工作的影响是最直观最明显的,因为辅导员的服务工作基本都是关于学生的具体事务工作。第一,学生信息库的建设。各学院要专门花大量时间去收集和更新各种学生信息,以免造成遗漏。第二,学生的寝室调整和管理。随着大规模学生转专业成功,势必会产生很多的“混合寝室”,如何对这部分混合寝室进行调整,是个很棘手的问题。第三,贫困生资助、奖学金的管理。大量学生的流动会对贫困生资助体系造成一定的影响,增加贫困生认定的难度和出现重复工作,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第四,对学生奖学金的管理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奖学金的评比认定上,如何对其学业成绩和综测成绩进行评定,由哪个学院来认定,都是急需考虑的实际问题。第五,随着学生的大规模流动,与学生相关的其它生活或学习上的新问题也将随之出现,辅导员要做好预防和及时处理工作。
面对学生自由转专业的新形势给辅导员工作带来的挑战,辅导员如何应对挑战,如何调整自己工作,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首先,辅导员要有更开放,更先进的教育理念,要认识到学生转专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绝不能因为转专业给当前工作带来的不便而产生抵触的心理,消极应对;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教育与被教育、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学生是缴费上学的,学生的权利理应要受到重视,它包括选择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申诉权等,其中选择权就包含学生有选择专业的权利。[3]因此,我们必须要尊重学生的选择权。最后,学生自由转专业从长远来看,对辅导员的职业发展是有利的,它会进一步明晰辅导员的角色定位,推进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增强辅导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辅导员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对于学生而言,自由转专业在给予他们更多选择权的同时,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引起一些争议现象:部分学生在选择转专业的时候依然还是盲目或随意的。面对这些情况,笔者建议:
(1)加强新生的专业教育,端正学生的转专业动机
很多新生选择转专业是因为不了解所学专业,因此高校在招生时期就要对各个专业进行宣传,在学生报名时,就需要对高校中各个专业的设置、大体职业走向、对学习者的能力要求等进行详尽解释,这样才能减少学生报考的盲目性;在新生入学之后,学校、各院系就可以组织专门的关于本专业的介绍和发展趋势的咨询会或报告会,散发专业介绍材料等,全面而真实展示自身专业,给学生以理性认识,使他们认清自己的真正专业兴趣所在以及是否具备就读于某门专业所需要的能力和基础。
(2)对于老生转专业要全面分析,科学指导
辅导员在处理老生转专业时,也要因人而异。因为转专业的限制被进一步放宽,很多成绩不是非常理想的学生也加入转专业的行列。所以转专业学生的学习成绩的参考价值就进一步降低,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辅导员在面对学生转专业时,更难辨别学生转专业的真正动因。这就需要辅导员更耐心的分析,更高超的谈话技巧和艺术,了解学生转专业的真正原因,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教育服务到位。
(3)持续跟踪,做好“售后”服务
如果经过前期的正确引导,还有学生选择转专业的,对于这部分学生,辅导员不能放置不管,不能抱有“学生不在自己所属的专业,就不再是自己的学生的思想”,要站在学校全局的角度,为大局着想。往往刚转出的学生在新转入的专业学习和生活时,会遇到一些磨合的问题,引起身体或心理的不适应,需要辅导员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对于一些极特殊的学生,比如转出之后不久又要求转回的情况,要因情况而定,不能嫌麻烦,更不能恶意嘲讽。
如何建立辅导员工作的协同制度,实现资源共享,笔者的建议是:
(1)辅导员自身要有协作的意识
目前,高校的辅导员的具体事务工作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的,在处理同一工作内容时,辅导员间要加强沟通和交流,比如在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评比上,转出和转入学院的辅导员要事先沟通,明确双方的责任分工,共同处理,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2)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负责统筹协调
在一些规模大、牵涉面广,系统性强的工作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就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比如由于学生转专业而产生大量的“混合寝室”问题,调整如此众多的“混合寝室”又是个非常“庞大”复杂的工程,依靠个别辅导员根本不可能完成,所以需要学校相关部门统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从学校层面上解决。
(3)定期举办辅导员论坛或沙龙
定期举办论坛,每期论坛都应设有明确的主题,每个主题都要有一个或几个专题(视内容而定),这些专题最好是辅导员工作内容中的具体模块,每期论坛让辅导员就这些模块工作的方法、心得、经验和体会进行充分交流,实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进步的目的。
综上所述,学生自由转专业的新形势给辅导员工作带来的挑战,只是辅导员队伍建设在高校教育改革中必须经过的“阵痛”阶段,这一阶段不仅可以检验辅导员个人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而且可以促进整个辅导员队伍的建设。高校辅导员应根据发展形势,调整自身的职能定位,确定辅导员职业发展路径,最终使辅导员的队伍建设朝着职业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1] 孙士宏.大学生转专业问题初探[J].大学教育科学,2005(6):55.
[2] 王坤庆.精神与教育——一种教育哲学视角的当代教育反思与建构[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9:277.
[3] 齐义山.从学生权利看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J].理工高教研究,2003,22(5):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