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白茹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党委办,福建 泉州 362000)
高校扩招所带来的大学生生源的多样化、复杂化,使高校成为一个利益冲突和矛盾多发领域。近年来,高校发生的突发性群体事件,不仅威胁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社会声誉,而学生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正当利益诉求无法及时得到满足,是其诱因之一。构建合理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仅可以优化学校的内部管理机制,调动高校师生的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还有助于校方及时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满足大学生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种突发性危机事件,促进“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是指大学生作为利益主体,通过合法的途径和形式,向高校及其管理者表达自身的利益与愿望,高校管理者根据学生的利益诉求,做出相应决策并采取相关措施,以实现和维护学生利益的工作机制。大学生的利益诉求包括精神价值类诉求和物质利益类诉求两大方面。明确大学生的利益诉求范畴,是探讨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重要前提。
大学生的精神价值类诉求指向两个层面。其一,大学生由关注自身成长成才而引发的利益诉求。自高等教育并轨及高校教育收费制度改革以来,大学生作为教育消费者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每个大学生均依法享有受教育者拥有的特定权利。从心理需求层面而言,大学生入学时,就期待能够拥有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期望学校能为其成长成才提供充分的服务与保障。具体而言,大学生不仅要求学校能够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如一流的师资队伍和科研团队,能满足学生专业技能和知识结构需求的合理实用的教学课程设置;而且希望学校拥有优良的校风学风,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建议与就业指导服务。其二,大学生主张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而引发的利益诉求。作为一个独立成熟的个体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是大学生主体意识和主人翁精神的体现。大体而言,大学生在校期间主张参与的学校民主管理,主要包括:有资格参与学校对高校教师的考核,对教师在教学科研水平、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价;对学校经费特别是学生经费的安排、使用,有监督权;对校规校纪的制定修订,对学生事务管理,有参与权;对学校的发展规划、自身专业的发展前景,有知情权。
相应的,大学生的物质利益类诉求也指向两个层面。其一,针对学校日常学生事务管理引发的利益诉求。这类诉求与大学生的物质利益密切相关,大学生对其最为关注。其主要包括:高校收费以及现行评优助困管理体系中的奖学金、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发放等事项,各类活动立项、免试升学、就业信息获取等事项,学生学籍管理档案、品行鉴定(休学、转学、退学和转专业,以及受表彰或受违纪处分)等事项。这三类事项与每个学生的利益息息相关。其过程是否公平、公正、公开,都备受大学生关注。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希望学校能够为其充分行使监督评价权利,提供一定的平台。其二,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运行过程中引发的利益诉求。90后大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女,备受家庭的关注,其个人对物质生活条件的需求,也日渐提高。无论是家长还是学生本人,都希望学校能提供整洁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完善的教学设备设施,以及价格合理、舒适卫生的餐饮服务保障。据相关资料统计,在大学生的利益诉求中,此类诉求的占比较大。学校如果不能对其及时妥善地予以回应处理,易引起学生对后勤管理的不满,造成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甚至有可能升级为突发事件。
作为受教育者,大学生围绕学校管理、在校权益等方面形成的利益诉求,享有《教育法》所规定的法定权利,对此,高校应充分尊重和重视大学生利益诉求的表达。
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缺乏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受高校管理体制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高度集权的管理方式,“侧重于有效地规范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1],学校行政化管理色彩较浓,过于看重政府与高校的意志和利益,往往忽略了学生正当的利益诉求,以及对其正当利益诉求的保护。受制于陈旧的思维模式和管理理念,高校管理者往往把学生当作被管理约束的对象,未能充分尊重其主体地位,保障其合法权益,过于强调“高校做出决定,学生遵照执行”的学生管理模式,简单粗暴地对待学生的合理利益诉求。在等级森严的管理体制下,作为学生利益代表的学生会组织,只能起到下达的作用,未能发挥其上传的功能。学生很难直接参与到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事务中,其意愿和期望因而也就很难有合适的机会和相应的渠道得以表达。这损害了学生参与校内事务或学生事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约了学生的利益诉求表达。
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方式不够理性。90后大学生自我意识强,富有个性。其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愿望和方式日益增多,但由于其社会阅历尚浅,身心不够成熟,无法理性地看待自身和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过于强化个人权利和自由,漠视个人责任和义务,致使其在表达正当利益诉求时,往往伴随个别非理智行为。有些学生因不满食堂的饭菜质量和价格,就通过散发传单、联合罢餐等手段,以此向学校表达抗议,施加压力,有些学生对学校稍有意见,就通过网络发布不当言论来宣泄不满。这些缺乏理性的意愿表达,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规范和引导,将严重危害校园的和谐稳定。
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够畅通。如今的大学生更加注重对自身利益的伸张和保护,其维权意识和内容也更加深入广泛,既涉及到日常学业、择业就业等,又涉及到人身财产权利的维护。由于高校管理对此尚缺乏有效的应对策略,其维权工作机制比较传统且不够规范,致使学生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诉求表达效果不佳,其合理权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随着不满情绪的不断积压,一旦学生将其内心的不满转化为对学校管理的对抗,便极有可能使小问题酿成大矛盾,甚至产生突发性群体事件。
由此可见,当现行的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时,学生便有可能在无法表达其正当的利益诉求,或表达其正当的利益诉求无效的情形下,采取不合理不合法的极端表达方式。因此,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大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是高校管理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高校校园的和谐与稳定,需要协调处理好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只有与学生进行坦诚交流,学生把自身的利益诉求表达出来并被决策者有效采纳,才会消除学生的不满情绪,才能化解可能的冲突。这样的做法,不仅增加了学生对学校管理决策的认同感、服从性,还提高了高校的和谐度。”[2]因此,构建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以保障学生正当利益诉求的表达,并满足其合理的利益诉求,是校园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引导和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利益诉求意识。学校可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班会、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管理透明度,让学生知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使其在支持配合学校建设发展的同时,合理地表达个体的利益愿望。对于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如各类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学生处分决定及各类收费项目等,学校都应当按照程序予以公示,并接受学生的监督,以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诉求意识。
维护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是提高大学生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手段。学校应建立领导层与学生、职能部门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联系沟通的工作制度,定期召集学生代表座谈或访谈,耐心倾听学生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制定学生事务办理流程、学生听证会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以推进学校各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对此,北师大珠海分校的做法值得借鉴。该校成立了学生权益部。该部经常开展食堂检查、维权讲座等活动,并通过《学生权益之声》,及时将校内信息通报反馈给学生,同时也将所收集的学生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反映。所有这一切,都有效地调动和保护了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
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管理理念。学校应将应对学生利益诉求作为学生工作的一项常规任务,充分尊重和保障大学生利益表达的权利,切实做到以生为本。高校要切实保障大学生的主体权利,赋予学生会、学生社团及各类学生委员会等自治组织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通过他们广泛收集吸纳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激发和保护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对于学生管理规章有规定的,如班干部选举、班费使用和监督、各类评奖评优推荐等,高校应按规章办事,将相关权限充分交给学生,以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
建立健全学生利益诉求处理专门机构。高校应将学生利益诉求纳入学校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建设轨道上来,畅通学生利益诉求渠道。目前的大学生利益诉求,主要由高校的学生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其他行政处室负责处理。这些部门更多是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日常工作都很繁忙,无暇顾及大学生的利益诉求,况且学生对这些部门总有一种畏惧情绪,很难对其充分表达自身的真实想法,因此,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学生诉求处理办公室,完善学生申诉制度,规范申诉办理流程,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多种形式收集反馈学生的诉求信息。学生可以直接通过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在线答疑等途径,向学校反映情况。学校管理层也要主动深入到大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主动收集学生的诉求信息,并对其分类,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学校管理层应本着及时有效的原则,对于不合理的学生诉求,应做好相关的解释、沟通和疏导工作,以获取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对于一些需要长期关注的问题,应定期回访,积极与学生沟通,了解某一阶段对此类诉求问题的解决情况及学生的满意度。凡涉及学生利益的敏感问题,学校管理层一定要加强事前沟通和信息采集工作。
传统诉求表达渠道与网络手段相结合。网络交流具有自由、互动、平等的特点。随着网络技术的运用与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利用网络平台表达其利益诉求,因此,要充分发挥网络诉求表达的优势,将网络与传统诉求表达途径相结合,取长补短。高校应拓宽网络诉求表达途径,可设立学校领导和院系领导信箱,开通校园网络BBS论坛、官方微博和博客,全方位多渠道为学生提供诉求表达平台;与此同时,应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诉求信息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合理利益诉求,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利益观,以防止过度追求自身权益的非理性行为的产生。
很多高校从新生入学开始,就为学生指派导师,以对其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及专业技能等,予以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导师制的推行,有助于引导学生合理地表达其诉求。导师不仅要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心理健康和专业学习,担当起教书育人的重要使命,还应时刻关注学生的利益诉求,教育引导学生,使其增强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并选择理性合法的诉求方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耿华昌.和谐校园视野中的大学生权利保障机制[J].江苏高教,2008(3).
[2]常青伟.和谐校园视野下的高校学生利益表达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