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川
(长江大学 文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各国非遗体现了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提出,“文化多样性也是发展的动力之一,它不仅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而且还是个人和群体享有更加令人满意的智力、情感和道德精神生活的手段。”(《文化多样性宣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强调,非遗是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其作用不可估量。面对全球化发展趋势,各国非遗经受着巨大冲击,大量非遗文化逐渐消失。人们普遍认识到用西方所谓“先进”文化取代和统一全球不同民族的文化将是人类文明的灾难。如何正确保护各国非遗资源,并创造性地进行传承、发展与合理利用事关各国传统民族文化的生存大局。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就开始了非遗保护之路,力争保护非遗,守护精神家园,并在文化传统的传承中为新时代的文化创新提供不竭的资源。学界对本论题已有研究,成果丰富,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1]基于学界现有研究成果,本文以荆州非遗作为对象,对当前非遗数字化保护进行研究,为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提供参考。
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现在湖北省荆州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已被认定的国家级、湖北省级、荆州市级和县(区)级四级非遗项目。荆州非遗的数字化保护具有很大价值,荆州非遗的数字化还将成为荆州文化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灵秀湖北旅游增添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及其文化内涵。
第一,数字化保护可以创新非遗传承人制度。现代认定的非遗项目,在传统社会中大多是作为传统职业,如荆沙榫卯木雕、汉绣等。这类非遗项目有严格的师承规矩。本来很多传统技艺传承人受中国古代“家有良田万顷,不如薄技在身”传统思想的影响,有的甚至还有“传男不传女,只传内不传外”的师承要求,对传统技艺的传承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加上随着时代的变化,传统的非遗项目不再具有过去的功能,传统的传承方式早已不能很好地传承文化遗产了,非遗项目因此濒临消亡。现在,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成熟,可在非遗传承人制度中建立“网络传承人”、“非遗文化传承人”的两级传承模式。“网络传承人”是指经过网络课程的学习,经传承人考核合格并认定为传承人的学员。“非遗文化传承人”是指经过网络课程的学习,比较系统和全面地掌握了该项非遗项目知识文化,具备了传播非遗知识和文化的学员。数字化后的非遗资源可依托网络课程MOOC教学模式,为非遗传承人录制项目技术课程或介绍性的专题教学片,如荆河戏、马山民歌等急需得到传承的项目,以免费课程形式进行教学;对于具有极高工艺价值和经济开发价值的项目,如楚式漆器技艺、荆沙榫卯木雕、汉绣等,可采取收费课程的方式进行教学,打造非遗文化网络传承平台。学员通过网络学习,不受时间和地点的约束。通过MOOC的内在刺激和奖励机制,筛选和确定非遗项目网络传承人和非遗文化传承人。这类人才可从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并逐步将此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反过来促进非遗文化传承的积极传承。
第二,数字化保护可以创新非遗文化传播途径。传统非遗文化的传播需要有集中的文化场所,相对集中的受众,而且文化接受也受到时空的限制,如荆州“非遗”项目沙市盆鼓歌,大多只在丧礼中才能听到。而数字化技术的引入,使非遗传承打破时空地域限制,任何连接到非遗资源服务的学员,都可通过终端了解和学习“非遗”项目技艺和技术、欣赏非遗文化艺术。这种新的传承模式从私密转向公开,从封闭转向开放,从个人传承转向群体传承,构建非遗文化的网络传播模式。这种超越时空的知识传播方式,也很符合当代知识传播的趋势和学习规律。当代大学生群体经受了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训练,对接受新的技艺有很好的科学文化基础,时新的网络传播方式,会极大地吸引学生群体参与非遗项目的传承与发展,成为“非遗”传承人的后备人选。
第三,数字化保护可实现非遗资源的整合和利用。首先,对相同的非遗项目可通过数字化的数据库联动与整合,有助于提升文化凝聚力和影响力。此前有学者研究建议对非遗传承人进行类型化保护。[2]类型化概念的提出也应适用于非遗资源的类型化。对非遗资源可根据国家非遗名录的分类进行归类,对相似、相同的资源进行整合、凝练,在数字化的数据库中很容易对这些数据进行对比和分类,从而达到资源的整合。如可以对作为国家级非项目、湖北省级、荆州市级以及松滋市(县)级四级非遗项目的荆河戏进行资源整合。其次,促进有效的保护,实现真正的合理利用。“旅游最大限度和最广泛地利用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资源,将经济与文化有机结合,形成了越来越强大的产业优势。”[3](P47)数字化的荆州非遗资源具有重要的荆州地域文化旅游开发价值,并能丰富“灵秀湖北”的旅游名片文化内涵。荆州旅游品牌不仅要亮楚文化、三国文化品牌,还可以打造荆州非遗的旅游新项目,如“荆州昆曲——荆河戏”、“楚歌遗曲——马山民歌”等。最后,要充分利用现代电子商务平台,为非遗项目吸纳各类资金,为手工艺类非遗项目寻找海内外商业合作与发展平台,促进荆州非遗的真正保护和有效利用。
2006年荆州非遗产保护正式启动。全市共计有800多项各级各类非遗项目,其中有很大部分还未能认定。目前荆州非遗资源存在着“显在非遗”和“潜在非遗”两种。“显在非遗”是指已被国务院、湖北省、荆州市或县(区)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非遗项目;“潜在非遗”是指未被发现和整理的或正在申报而未能正式认定的非遗项目。荆州市目前已有大量显在非遗资源,还有很多潜在非遗资源未被发现和整理。显在非遗资源大多得到保护,但潜在非遗资源仍处于未保护自然状态。若不及时发现和保护,则更有可能消亡。从调查研究的整体情况来看,不管是显在还是潜在资源,目前荆州非遗都面临着几大问题:
一是传承危机。传承危体主要是指非遗项目传承人老龄化严重所带来的传承危机。目前,荆州市大多数项目都面临无接班人的尴尬境地,如荆州市国家级非遗项目荆河戏,剧团艺人平均年龄80岁,后继无人;荆州省级非遗项目五虾闹鲇,曾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展出,深受海内外民众欢迎,但传承人毛民康面临无人愿学制作花灯手艺的状况。虽然有部分荆州非遗项目传承人采取多种方式保护非遗项目,如荆楚剪纸传承人林世柏,与荆州地方高校——长江大学文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合作,寻找校园传承人,但是,该市大多数非遗项目仍面临传承人青黄不接的危机。有少部分即便是有传承人,也只是形式上的认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传承,更谈不上创新发展了。
二是受众危机。传统非遗项目原本有着广大的受众。但随着时代进步和中西文化的融合发展,传统生活方式转变了,很多非遗项目失去了其存在的文化土壤和受众基础,非遗项目的内容和形式(如荆河戏剧目“三杀”、“五图”、“十二山”)已成为老艺人老有所为、自娱自乐的“独角戏”,所显现的艺术文化产品已完全不能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要求。另外,此前非遗保护的录音和录像资料,只是保存在档案室中,采取“博物馆式”保存方式,无法让广大民众了解非遗项目。
三是保存危机。中国自古就有保存历史文化资源的习惯,如《诗经》、《楚辞》的保护与传承,主要是依靠纸质介质保存。近代以来,学者也对民间文学进行了广泛的收集和整理,仍然是以传统纸质为主。传统的书籍保存方式也有其明显的劣势,除介质容易毁坏之外,保存时间也有一定限制。上个世纪以来,近代电子介质的出现更新了保存方式。但时间一久,非遗项目的录音、录像文献也开始出现录音失真和色彩褪色等问题,甚至磁盘、光盘也容易损坏,不利于长久保存。
二十世纪以来,现代信息技术得到飞速发展,并全面渗透到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社会的信息化和数字化使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接受方式彻底改变。在此时代背景下,数字化保护技术也日趋成熟与完善。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家级项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的构建》对非遗数字化有明确认识,确立了数字化保护的概念、方法和任务,即“采用数字采集、数字储存、数字处理、展示、数字传播等技术,将非遗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并以新的视角加以解读,以新的方式加以保存,以新的需求加以利用”。[4](P50)还有学者将可用于非遗保护的数字化技术分为资源共享、虚拟展示、动漫制作、电子出版四个方面。[5](P117)从信息技术发展来看,信息技术已使数字化采集与存储技术、动态三维成像技术、数字虚拟技术、数字舞蹈编排和声音驱动技术成为可能,现代计算机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与虚拟现实等数字复原和再现技术也日趋成熟。依靠数字化新技术,“采取2D、3D数字动画技术,恢复、再现和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现象、场景、事件或过程,通过图片、视频、三维动画等形式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实现与原物或原事项完全一样的恢复和再现”等等,[4](P50)都将成为未来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和方法。如对荆州非遗项目马山民歌的保护,可对民歌舞台表演进行虚拟影像记录,录制演唱者声音,实现马山民歌3D数字舞台表演的电子资源。
荆州非遗数字化保护要建立并完善荆州非遗资源库。目前荆州非遗的数字化保护主要局限于音频、视频的保存两种方式。笔者考虑建立荆州非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联动资源数据库。除了对此前数字化的文字文献、图片文献、音频文献以及视频文献进行归纳、整理和汇总之外,还将通过图片扫描、文字识别、音频数字化、视频数字化等方式对荆州市显在非遗资源和潜在非遗资源进行多种形式的采集。对于保护过程中缺失的内容,采取田野调查法,充分利用高校教学科研和学生社团资源,广泛走访,全面摸底,进行抢救性收集、整理和数字化。如荆河戏数据库建设将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即荆河戏历史与现状、荆河戏理论、荆河戏剧目、荆河戏艺术家及传承人、荆河戏表演剧团、荆河戏文化、荆河戏研究等几个部分。荆州非遗资源库的完善,将形成全面而宏大的数字化非遗资源。
荆州非遗数字化保护要构建荆州非遗数字化博物馆。该数字化博物馆将以“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网”进行网络实名注册,并申请“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文域名,充分依托长江大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后期还将与荆州各区县级非遗保护中心联系,建立各级非遗特色资源库,并链接到荆州市非遗总库,形成非遗的数字化立体构架。数字化博物馆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博物馆,而是活态文化的展示,真实直观展现原始面貌,部分实现实时交互,如民间文学类以微电影、动画形式设计,并配以文学作品的音频;传统音乐类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录制高水平的音频;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技艺则采取三维动画等手段进行虚拟数字再现,如对楚式漆器技艺的数字化,除进行制作过程展示之外,还对漆器作品进行三维的展示,并附以文字的介绍。
荆州非遗数字化保护还将形成立体化数字信息处理渠道。借助互联网、移动网络等各类即时通讯方式,形成结构化、模块化和标准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数据库,实现非遗资源的信息共享,扩大受众面,培养大众自觉保护意识,促进非遗文化异地交流和广泛传播。另外,主管政府部门信息集中管理,将文化局、旅游局、群众艺术馆非遗保护中心等部门的非遗保护信息进行平级互通,并与国家非遗网、湖北省主管部门链接,促进上下沟通,为文化旅游和非遗牵线搭桥,促进沟通交流,加快地方非遗资源的发现、保护和有效利用;实现各级非遗项目申报网络化和集中申报制。立体化的数字信息处理渠道,将有利于荆州非遗的文化产业集群化。
参考文献:
[1]彭冬梅.面向剪纸艺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技术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8.
[2]孙正国.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类型化保护[J].求索,2009(10).
[3]覃业银,张红专.非物质文化遗产导论[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08.
[4]黄永林,谈国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2).
[5]房蕊.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下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J],理论学刊,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