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苍茫说方然

2014-03-25 05:41
江南 2014年2期
关键词:文史文学史文人

沙 牧

世事苍茫说方然

沙 牧

前年(2012年)深秋的一天,作家孙侃来电,说他想为《文史我鉴》写一篇关于“七月派”诗人方然的文章。我一时语塞,颇为犹豫。

之所以犹豫,是因为首册《文史我鉴》结集出版不久,就有读者著文批评说,入选那一集子的某些作家,如冀汸、鲁彦“在通行的文学史上似乎只留下了名字”,因为他们“似乎并没有留下令人信服的著作”。

平心而论,这位读者的批评,虽很尖锐,却并不过分。因为冀汸们的确似乎并没有“著作等身”,亦似乎没有留下什么传世之作。而相比之下,方然不就更“在通行的文学史上似乎只留下了名字”?上世纪80年代初,在由同属“七月派”诗人的绿原、牛汉选编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诗集《白色花》中,方然也仅有一首《报信者》。

《文史我鉴》能为一位只留下一首诗的诗人作传吗?

但我最后仍认可了孙侃的选题,因为我觉得,既然《文史我鉴》的宗旨是要为“几近湮没”的文人钩沉,那最值得钩沉的,不首先就是文人在其作品之外的本身吗?而方然、冀汸们所以“似乎并没有留下令人信服的著作”,不就在于他们不幸陷入了一桩上世纪文学界最大的公案,以至使得本来或可以留下传世之作的他们夭折于一场人为的政治斗争?而这,不正是中国文坛必须引以为鉴、且不能忘却的文史吗?

于是,我对孙侃说,你先写个提纲吧!

虽说根据《白色花》的介绍,方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初,就在《七月》、《平原》、《诗创作》、《蚂蚁小集》等刊物上发表过诗作、评论和杂文,还主编过诗刊《呼吸》,并出版有《哈罗德的旅行》、《斯大林论语言》等著作;但岁月蹉跎,往事湮没,不仅方然存世的资料不多,且知之者也大多作古,而还有一些当事者则不愿意提及往事,许是怕撕开已经愈合的伤口。我曾建议孙侃采访方然的原配妻子钱瑛,但老太太以“年事已高”推辞了。而他的第二任妻子眭达梅,则以“这些事情早已过去了”为由,谢绝了采访。于是,其中的许多曲折,也就只能“阙如”,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了。

不过,尽管如此,方然老家的乡亲和方然的儿子钱家栋还是提供了不少珍贵的故事,虽说他们所谈的,不是诗人方然而是罪人方然。

方然的老家在安徽怀宁凉亭乡。这里,不但至今仍是一片充满生态的乡村,而且崇文的氛围也在乡间生生不息。从乡里到村里,是一条只容得下一辆小车单向行驶的小路,两旁是竹林幽深,杂草丛生;但我们所到之处,几乎家家都以书香是荣。虽说方然的故居,解放初就因家中无人分给了当地的农民,他祖父和父亲的坟墓也早就淹没在一片荒茅之中,但凡是朱姓族人都记得他,而朱姓族谱更是以他为豪。

与方然同辈的朱星五老人,现已年过八旬;他说起了他是如何因方然的一封信而遭到了株连。

朱星五老人说,那是1952年,他刚读完初中,想到外面闯世界的他给方然写了一封信,希望这位族兄能给予“举荐”。然而方然只是给他回了一封信,其云:“来信收悉,觉尔字迹端秀,可嘉。修辞立其诚,此乃学文之要旨。吾弟年幼,或工或农,或学商贾,无求于人,有计于事,此乃肺腑之言,尚望吾弟善自考虑。日内急需返往京都,不克下乡一一拜望。”

这本是一封极其普通的“家书”,谁料“反胡风运动”一来,这封信竟成了“追根究底”的“线索”。一时间,乡间风声鹤唳,人皆噤若寒蝉,朱星五虽在得知方然的“罪大恶极”之后,为了保全自己而烧毁这封来信;但信件虽毁,追究不断;于是多次的“交代”,多次的默写,倒使他将信背得滚瓜烂熟,终生不忘了……

而钱家栋先生谈到的是关于方然的死。

钱家栋说,父亲究竟是自沉西湖还是溺亡于小水沟,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但“文革”中要将父亲“遣送”回原籍,却绝对是父亲选择死亡的唯一原因。因为在他看来,父亲身上有着抹不去的旧文人的传统意识,也就是“死要面子”。你想,一个文人不能衣锦还乡,反倒是“遣送回原籍”监督劳动,那他还能活吗?

钱家栋的话是沉痛的,更是发人深思的!

这是一位历史学者从历史的角度所作出的无可争辩的历史结论——是呀,当一个人生存的尊严荡然无存,甚至连文人最后的一点“自尊”(或者说是虚荣)也将被剥夺时,那除了解脱一切的死,还能有别的什么选择呢?

就在编辑这篇文字之时,“七月派”仅存之一的冀汸先生也以96岁的高龄去世了,他留下的一首遗诗曰:

站在世纪的门槛上

想一想

应当把哪些留下来

必须把哪些带过去……

请上帝作证:

跨过这道门槛

只准带好两件东西

一件是记忆

忠实的记忆

另一件是希望

无限的希望

读到这首诗,不知别人作何感想,我却感慨万端!因为记忆与希望,其实包含着两个截然不同的时间概念:记忆,属于过去;希望,寄予未来。而谁不希望方然、冀汸们的记忆不再是我们的记忆?谁不希望方然、冀汸们的希望就是我们的希望?

记得也曾有过这样的议论:有人以为,涉及“胡风集团”的许多文人得以在一段难以忘却的文学史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全在于他们已成为那一桩公案的一个注释,所以才“因祸得福”。而倘若没有这一冤案,那其中许多人,恐怕未必就一定能成为“文学史上的人物”。此说,当然也不无道理,只是又有谁愿意以这种付出一生的苦难而成就身后之名的“因祸得福”呢?

《白色花》中的《报信者》

要开作一朵白色的花——

因为我要这样宣告,我们无罪,然后我们凋谢。

这是“七月派”诗人阿垅写于1944年的诗句,它让人们听到了一群热情的年轻诗人当年为祖国、为民族的自由而无怨无悔地呐喊。我想,这应当是一群根本不在乎“身后名”的真正的诗人,所以,纵然他们的生命已经凋谢,但他们的精神却是不会凋谢的!

而在这种意义上说,哪怕方然真的只是一位留下一首诗的诗人,但《文史我鉴》对他的介绍,不也就是一种对历史、对文学的尊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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