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光清3月21日,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农田里一处帐篷起火,致4名守地农民一死三伤。据现场群众反映,该案件与该村的征地矛盾有关。平度警方表示,该案有纵火嫌疑。最近几年来,与征地相关的暴力事件不断发生,人们对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产生质疑。当前,各地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第一,要回归法治轨道,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纠纷。无论基层政府还是基层民众,应当有法治意识,处理矛盾和纠纷,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法治并不是有了法律就能实现的,首先必须要有守法的意识。目前中国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善,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却没有树立起来,不仅很多老百姓没有树立起法治观念,甚至一些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也做得不好。拆迁问题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按法律办事,按规章制度处理问题。在一些暴力强征强拆导致的血案中,强征强拆者和被征收拆迁者都没有法治意识,特别是一些强征强拆者恃强凌弱,以为任何事情凭借权力都可以“搞定”或者“铲平”,导致纠纷和矛盾失控,酿成严重的悲剧。第二,政府应当对抗争性维权行为进行开放性疏导,使之能够在合法的制度化渠道中展开。一些老百姓尚不习惯于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当开辟渠道,例如:信访、举报、投诉等方式,或者通过自治性组织(例如:工会、妇女联合会、村民委员会等)开展集体行动,使抗争性维权行为能够以合法的方式展开,避免一些利益受到损害的老百姓走上极端维权的道路,把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性降低到最小程度。要特别注意,在社会治理和政府管理工作中,一定要给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留出释放的口子。第三,在处理抗争性维权行为时,相关政府部门要注意策略和手段的灵活性,要特别防止不要陷入两个极端。一是过于强硬,见风就是雨,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低层次的问题高层次化,结果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二是认为“人民的内部问题用人民币解决”,形成一种“花钱买稳定”的行为模式,陷入到“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恶性循环之中。其结果,这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一些人通过闹事获得不当利益。这导致政府权威遭到严重削弱,公民权利保护的法治基础也被破坏殆尽。▲(作者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