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应加强对作者署名问题的规范化管理

2014-03-24 16:04:42鄢子平
关键词:通讯投稿学术

鄢子平

(武汉大学 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湖北 武汉 430072)

目前,大多数科研单位就论文发表、作者署名、内容转载和数据的有效性都有相关规定,而署名不端问题就被视为不符合科研伦理和论文道德规范之一。目前,署名现象存在如下问题:署名太多、太随意;奉送署名、助人晋级;抄袭、剽窃;随意更改作者署名顺序等。特别是近年来,我国一些学术期刊逐渐与国际接轨,出现了所谓的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等,更有甚者,通讯作者还不在文章的作者之列。可见,文章作者署名的随意性、不规范性现象随处可见,且随着目前标注“通讯作者”的刊物越来越多,上述现象越来越严重,这就使得文章中作者的署名变得无关紧要,而且作者以“等”或“et al”的形式出现也降低了出版文章的专业价值[1]。可见,在科技论文的署名中,关于如何署名以及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论文中的作用或贡献等,不仅作者,包括期刊编辑都缺乏一致性的认识。本研究对学术期刊论文作者署名不当及其影响以及作者署名应遵守的道德规范问题进行了分析,从而提出期刊编辑应加强对作者署名问题的规范化管理,把好作者署名关。

一、论文署名不当的情形及影响

在目前科研合作程度日益增强以及交叉学科增多的情况下,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研究者相互协作,共同参与科研项目,因此,多个作者署名的论文也就相应增加,而对于作者来说,决定稿件作者的署名权问题也变得更加困难。如对于测绘领域的研究来说,典型的研究团队包括多个层次的参与人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程序设计员、数据处理员以及野外调查测量员)。此外,资助来源的多样化、实验室和研究中心规模的扩大以及技术的进步都促使研究团队不断扩大,团队之间合作增加。那么一篇高质量论文的完成除了论文撰写者,还包括这些团队合作成员,而对于期刊来说,其作者的个数是有规定的,因此一篇论文完成后,谁应该是第一作者,哪些人应该包括在作者中,以何种顺序署名等问题常常是作者署名权问题中争议的焦点。可见,涉及的作者人数越多,作者署名及其顺序问题就会越复杂。特别是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成为衡量科研人员取得成就的重要指标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会更加复杂。国际上很多期刊编辑委员会已经就署名资格制订了指南,国内一些期刊也都有自己的署名规定,通常含在《稿约》中。尽管如此,仍然缺少有用且明确的标准(如确定作者人选及其排序)来帮助科研人员处理署名权益问题。

针对作者署名权问题,文献[2]建议署名作者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应增进交流,如果缺少沟通则可能引起人际关系问题和道德上的困窘,尤其是不应该获得作者权的人得到了作者权,或者对研究有贡献的人却没有获得作者权。

论文署名是科技成果的一部分,它不仅与科学优先权及学术成果的归属和荣誉分配问题密切相关,而且关乎学术成果的学术价值及学术评价,更影响着学术交流中学术信息的价值体现[3]。目前,署名规范的研究基本上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期刊研究的角度以及科研过程中的经验总结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4~7]。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讲,科研论文作者署名必须遵守科学道德,实事求是,署名不实将严重影响我国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笔者对目前涉及学术道德问题中的署名不当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署名资格不当(谁应该署名)。其一,为没有实质性贡献的人署名,即“搭车型”署名,如知名专家、单位领导或者急于发表论文的同事、同学等;其二,剔除有实质性贡献人的署名(如“枪手”,即实际写论文的人,他们之间的实质是相互利益关系)。这就涉及到荣誉(如职称晋升、获得某种学术职务、奖学金等多种荣誉)、责任(科学责任、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等)以及版权归属的问题。

署名顺序不当。一般来说,署名顺序应该是按实际贡献大小来排序的,但目前存在两种情况:抬高某位作者的贡献或者贬低某位作者的贡献。究竟谁的贡献大,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科研合作成果的重要性程度、导师的知名度等具体的问题。

如果署名不当或不实,从著作权角度来说,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果不加以规避,将会严重干扰学术交流与评价,滋生学术腐败,影响科研合作的可持续性;对期刊界来说,将严重影响期刊的信誉和质量。

二、加强作者署名及其顺序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在学术不端行为屡见不鲜的情况下,为维护作者的署名权,避免不规范署名,作者本身和期刊界一定要慎重看待和规范作者的署名问题,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在论文上署名就是标明文稿的责任者,是作者文责精神的体现,也是作者辛勤劳动的体现和应得的荣誉,是文稿版权归作者所有的一个声明,因此还要体现作者的贡献与权利。对署名问题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助于遏制学术虚假现象,调动科研人员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一种严谨的学术风气。

从期刊编辑的角度来说,应该把好论文署名关,这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应该是可以规避的。文献[4-7]也提出了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笔者结合多年的编辑实践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点:①要大力宣传论文署名的意义,强化作者的责任意识,在期刊中明确规定署名的条件和署名的形式。从作者投稿开始,即要求每个作者签名以示作者的知情权以及对论文署名负责(即双约束签名),投稿以后不可随意更改。但目前大部分期刊采用网上投稿系统,那么如何辨识网络签名的真伪也是一个问题。②在送审过程中,选择审稿人时最好避免那些与作者同一科室的人员,因为在作者投稿时,这些人不在作者之列,编辑有可能会选择给这些人审稿,但当文章审稿通过后,这些人也可能成为作者,这就要求编辑在送审过程中严格把关,且在文章通过后对作者署名进行审核。③在编校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允许随意更改作者,调换作者顺序,或者随意标注通讯作者等,这种现象是编辑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事情,这就要求编辑把好关,对作者署名问题进行规范化管理[8]。

(一)规范作者署名的条件和形式

有些科技人员在发表论文时,对是否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很在意。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只有论文的第一作者才被科研部门认同,且论文被引用时,一般只提及第一作者。因此,大家都希望能成为论文的第一作者。但是,一个科研项目是一个团队的合作成果,那么谁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9]。在国际上,一般来说,如果符合三个条件:①是实验设计的主要参与者;②是实验的主要执行者;③是论文初稿的写作者,其理所当然地应成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如果没有,其劳动成果就被别人利用了。反之,如果不符合三个条件却成为第一作者,其就有夺取别人劳动成果的嫌疑。

对于其他作者,署名只限于参与论文内容创意、实践、撰稿,并能对论文内容负责者,其排名应依据其在研究工作中担负具体工作的多少和实际贡献的大小而顺次排名。对于在科研及论文的某些工作中曾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不应作为作者署名,只能作为致谢对象在论文中的致谢部分说明。

因此,对于作者来说,如果投稿成功,即表示所有作者认可并同意署名及其顺序,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从投稿到论文发表的过程中,要求增加或删除作者,更换作者顺序,甚至要求更改第一作者的现象屡见不鲜。可见,这一现象并未引起期刊和编辑的高度重视,甚至编辑中不乏对于作者的要求一概满足者,这就无形中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因此,对于期刊来说,从投稿开始,就应要求所有作者签名认可以示严肃性。

(二)关于通讯作者的署名

目前,大部分学校和科研院所在教师晋升职称、统计科研工作量时,对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赋予同等的地位,使得一篇论文最后被统计多次。因此,原本只是作为通讯联系人的通讯作者却逐渐异化成了一种统计科研成果的工具,以至于现在越来越多的杂志都开始标注通讯作者。但这种做法显然违反了我国《著作权法》中“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的规定。

文献[9]根据常规的现象就论文通讯作者应有的条件进行了总结:①是论文的法定负责人;②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③是试验的指挥员;④可以是论文的任何作者;⑤有一个固定的通讯地址。如果满足其中任何一条,就可成为通讯作者。但目前存在的现象是,根据需要及人情关系来标注通讯作者,以便助其晋升职称或评奖等,在编校过程中,这种现象日益普遍。文献[10]就“通讯作者”现象对期刊发表论文的严肃性进行了分析,指出通讯作者异化的根本原因说到底是学术浮躁的表现,同时也是科研管理部门和期刊一定程度上推波助澜的结果。因此,要彻底规避论文署名不当不实的问题,是不能完全依靠作者自律的,期刊主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管理。同时,期刊编辑也应强化著作权方面的意识,自觉对作者署名问题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在标定“通讯作者”时应慎重考虑,不可随意跟风。

三、小结

针对目前一些作者缺乏著作权意识,在论文投稿后随意增减作者、调换作者顺序、乱标通讯作者等现象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署名不当产生的影响,进而提出期刊部门及编辑应加强作者署名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作者署名意识,避免学术道德问题。

参考文献:

[1]雷水英.公共卫生系列期刊列出同等贡献作者文章的现状研究:2002~2011年调查分析[D].杭州:浙江大学,2012.

[2]Weltzin J F,Belote R T,Williams L T,et al.Authorship in Ecology:Attribution,Accountability,and Responsibility[J].Front Ecology Environ,2006(4).

[3]王银花.师生合著论文中的署名规范问题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1.

[4]张峻.关于共同第一作者与作者贡献的署名问题[J].编辑学报,2010(5).

[5]乔虹.把好作者署名关是编辑部的责任[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4(3).

[6]杨晓敏.学术论文署名问题的几点处理方法[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3(4).

[7]修扬.署名权若干问题浅析[J].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

[8]王玮.医学论文作者署名的原则和要求[J].河北医学,2010(2).

[9]蒋继平.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署名的条件[EB/OL].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03132-538269.html,2012-02-17.

[10]鄢子平,柳建乔.从“通讯作者”现象谈科技论文发表的严肃性[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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