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2月份,全国发生一般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4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
2月份,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减少4起。
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
(1) 2月21日,华电所属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人员在进行7号机组电动给水泵电机绝缘测试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
(2) 2月26日,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北华电襄阳电厂脱硫系统烟囱防腐改造施工过程中,进行切割破碎混凝土块时,发生混凝土块失稳滑落,造成2人死亡。
电力安全事件为:
2月15日10:56,云南曲靖供电局220 kV虹平同塔双回Ⅱ线和Ⅰ线先后跳闸,导致220 kV平川变电站全站失压。
注:以上统计数据执行国务院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监安全[2012]11号文《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 201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