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陈光
以色列国家创新体系的特点与启示
◎ 文/陈光
以色列是世界高科技新兴企业最兴盛的国家,享有“创新之国”的美誉。表现为:拥有全球最活泼、成长最快的新兴企业;新兴高技术企业密度全球最高,总数超过4000家,平均每2000人拥有一家企业;2011年,美国纳斯达克挂牌的以色列公司多达60家,总数超过全欧洲挂牌企业总和;以色列的人均科技论文数量与质量、信息技术、研发投入均为世界第一,创新能力与风险投资居世界第2;基础研究实力雄厚,本土科学家获得诺贝尔奖人数已达8人。在2014年康奈尔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GII)排名中以色列名列第15位;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3》的排名中名列第5位。到底是哪些原因使得仅800余万人口,建国不足70年,周边强敌环伺、战云密布的弹丸小国取得如此耀眼的创新成就呢?笔者试图从国家创新系统的角度分析以色列创新成功的根源,以期为我国的创新发展提供借鉴。
以色列奉行科技强国的治国方针,是世界上最小的超级大国,科技对GDP的贡献率高达90%以上,究其根本是具有一个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体系,政府、学术界、军方和商界四方关联互动,形成了“创新投入-卓越人才-杰出成果-融资转化”的良性格局。
1.创新投入强度大,近十余年均居于世界第一位
在2000年以色列的R&D强度就超过4%,其后持续增加,到2007年更达到4.84%;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稍有降低,2010年的R&D强度为4.4%。同期,欧盟各国的平均R&D强度为2.03%,美国为2.75%,我国则不足2%。全社会R&D投入中,来自产业界的超过80%。为了鼓励产业界投资研发活动,以色列制定了《鼓励产业研发条例》(The Law for the Encouragement of Industrial R&D),由工贸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The Office of the Chief Scientist)负责,每年提供约6亿美元研发补助。此外,政府还设置了The Nufar Program、The Magneton and Nofar Program、Incubator Program、ZEMER、Masortek等针对性研发补助项目。
2.除加大自身投入之外,政府高度重视引进外国智力和资金资源
2012年底以色列约有801.8万人,其中100余万人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海外移民,这些移民中大部分人都受过高等教育并且从事高科技领域,移民带来的智慧对以色列高科技产业的振兴起到极大促进作用。此外,以色列政府还对跨国公司在以设立研发中心给予优惠政策和协助,各大高科技公司,如Intel、微软、惠普、菲利浦、西门子、英飞凌等在以国均设有研发中心。外国公司在以国设立研发中心且符合以下3个条件就可获得税收优惠:至少雇用10名合格员工如软件工程师、系统分析人员及生物技术研究人员等,投资超过30万以币以及获得工贸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认可为“产业高科技研发设施”(Industrial R&D High-Tech Facility)。
3.大学通过技术转移组织等中介机构在科技成果与产业应用之间建立了便捷的转换渠道
以色列的大学是世界一流的科技研究中心,多所大学排名居世界前100位。以色列大学还是获得国内外专利最多的部门,投入相等数量的开发资金,以色列大学获得专利是美国大学的2倍以上,是加拿大大学的9倍以上。所有7所大学都有耀眼的科技成果,均设有类似Weizmann Institute of Science的Yeda等技术转移组织,专门从事应用研究,推广研究成果,寻找外部的投资者和战略伙伴。同时政府在大学附近设立科学园区,又叫科学城,向迁入园区的企业提供投资、贷款和免税优惠;大学技术转移组织常代表大学参与新公司或技术创业孵化中心的筹建,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并向产业部门转让技术,同时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4.军方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扮演独特的角色,不仅扩散了优秀的民用技术,还培养了大量的创业人才
以色列规定,高中生毕业要先进军队服役,男生3年,女生2年,退伍再读大学。入伍后,军方会选出成绩优异的新兵参与国防研究计划,范围涵盖软件、无线通信和生物科技等。国防部邀集一流师资给这些菁英培训各种尖端科技课程,再派往各个军方实验室工作。这些研发人员退伍后成为媒介,把军中所学技术带到大学继续研究,或带到民间企业开发成商品,进一步回馈以色列经济,形成正向循环,发挥人力资本投资的外溢效果(spillover effect)。此外,军方优秀的情报和技术单位培养了一大批新一代的企业家。作战部队授权以色列人作瞬间的决定,承担重大责任和挑战,而不只是盲目地服从上司。退伍之后,仍然维持着彼此的合作关系与责任,企业CEO们乐于雇用退伍军人,重视他们的军中经历。
5.以色列的创新生态体系中最活跃的要素莫过于青睐高科技新兴企业的风险资本和创业投资
以色列拥有世界上密度最高的高科技新兴企业,这些企业吸引着大量的创业投资。目前,以色列拥有60多个风险投资基金,在全球规模仅次于美国,风险资本占GDP总量的0.18%,高出第二位风险投资大国美国0.09个百分点;人均获得的创投资金更是高居世界第一位,是美国的2.5倍、欧洲的30倍、中国的300倍。根据以色列风险投资研究中心(IVC)和毕马威(KPMG)的联合调查,2011年以色列企业共融资21.4亿美元,其中25%来自以色列国内的风险投资基金,其余来自其他以色列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以色列高科技企业的成功,除了政府的扶植外,创投是最重要的助力。依据以色列创投研究中心调查资料,2011年募集资金的风险投资机构共14家,其中有8家是以色列资本市场的新面孔,或者是他们的首次募集资金。为刺激生命科学领域的投资,以色列政府投资5000万美元,建立了国内首个生物类风险投资基金Orbimed Israel。美国投资机构OrbiMed Advisors参与了该基金的投资。这表明,以色列企业对风险资本的吸引力仍在逐渐提高。
6.以色列政府独特的开放式、需求侧创新政策助力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
以色列政府秉承开放式创新的思路,是惟一的一个全面参与欧洲研发框架协议的非欧国家,同时还与29个国家签署了双边R&D协议,以色列参与的欧盟框架计划由Iserd操作实施,双边研究协议则由工贸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执行机构以色列产业研究开发中心(MATIMOP)负责落实。截至2010年,以色列得到欧盟第七科技框架计划(FP7)的资助金额达到3亿欧元,其中30%由企业获得。以色列政府近年创新政策的一大变化就是加大了需求侧创新政策的力度,特别是在国防相关产业,通过公共采购促进创新产品的开发,同时也包含了“前商业化”阶段的采购,通过公共采购来分摊新产品设计、定型和测试中的风险与收益。典型的举措是2010年以色列国防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和财政部合作发起MEIMAD项目,致力于联合推动能够服务商业应用和军事需要的新创意与新技术的发展,为军民两用技术的国防、工业和商业通用研究与开发提供赞助。需求侧创新政策还广泛用于温室气体减排、新能源发电、水的创新管理等领域,取得不俗的实践效果。
7.独特的犹太创新文化培育了强大的企业家精神
以色列成为创新创业之国,最常见的理由,包括犹太人勇于突破创新的胆识魄力,以及八方受敌、又缺乏天然资源所形成的危机意识。以色列几乎没有任何自然资源,要生存,就必须寻觅到适合自己的道路,就是依靠科技的力量。而以色列在科技创新领域傲视群雄,可归因于犹太文化的独特之处:人们乐于接受高等教育,又具有高度创意,愿意冒险,勇于投入,有坚忍毅力,又有强烈动机,能快速适应新事物;好学勤问,热爱求知并善于发问,习惯质疑成规、激烈辩论,勇于挑战高层和权威。犹太民族深受犹太智慧之书《塔木德》影响,时刻牢记3个问题:“不是我,是谁?”,“不是现在,是什么时候?”,“不帮助别人,人生有什么意义?”。因此深具社会责任感和行动力。因此,以色列的企业家精神非常强,不仅技术方面,几乎在生活的每一个领域都能找到企业家精神,这些企业家愿意承担风险,承认失败是不可避免的。以色列是全世界最容易成立新公司的国家之一。
无为之益
陈宝林/摄
8.跨界的混合式创新是以色列独特的创新模式
以色列国家创新系统成功的主要因素:除政府投入与立法支持、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基础研究实力雄厚、成熟的技术商业化转化机制、军民双向人才与技术流动机制、独特的犹太文化、广泛的国际合作交流及完善的中介组织服务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特点是混合式的创新(mash up),这种独特创新模式的最佳表现就是以色列的医疗器材和生物工程结合信息科技,产生极具创意的生命科学产业。在以色列,每个人好像都互相认识并愿意提供帮助,当一个人有了创业的想法,朋友间就通过彼此不断交流进而组建团队进行开发研究,这是非常重要的合作创新模式。政府之间合作也是类似的情形。
1.提高R&D投入强度,按需投入
当前我国全社会R&D投入已超过1万亿元,但R&D强度仍徘徊在2%左右。比照欧盟的里斯本目标以及各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尚显不足。虽达到以色列的水平较为困难,但也需要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可参考以色列政府R&D投入的方式,以需求明确的方式按照专项实施研发补助。
2.改进绩效评估指标,重视人均而非总量
长期以来,我国对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的绩效评估偏重总量,忽视人均量。这固然是源于人口基数过大,但同时也凸显了我国科技领域“大而不强”的尴尬现实,对比“最小的超级大国”以色列,我国在人均科技产出数量、质量、人均高科技企业数量、人均风投数量等指标上严重落后。一味满足于总量的成功,对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来说远远不够。
3.整合全球创新资源为我所用
与以色列相比,我国的国际科技投入与国际科技合作有极大的改进空间,双边研发协议的数量和资助规模与我国的经济体量和科技水平相比远远不足。在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获得国际科技项目资助、资助国际合作研究等方面需要给予更多重视,引导全球高端创新资源要素向国内聚集,鼓励国内创新力量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技术研发合作。特别是我国和以色列在科技合作方面还有很多共性需求,如水科技、生物科技、国防工业等。
4.创新政策重在设计共赢机制
以色列创新政策的一大特点就是多方共赢,如Yozma计划设立的创投基金,如果成功,基金伙伴可选择买断股份,这表示政府会承担风险,好处却全给投资人。政府这种“舍弃利益,共担风险”的做法,为多方共赢提供了基础。而我国很多政策往往遵循政府和企业之间是零和博弈的思路,只有设计创新主体多方共赢的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创新政策的效果。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技资源管理研究中心)
编辑: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