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方涛
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
◎ 文/方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部署、总动员,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深化改革,就是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整体性。
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首次明确改革的总目标,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关注。由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第一次讲,是一个新论断,所以理论界、学术界更多地是关注总目标的后一句话,而忽视了前一句话,有的甚至只讲第二句话,而不讲第一句话,这就导致对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解读和理解出现偏差。鉴于此,今年2月17日和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对于推进改革和坚持正确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的,即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012年12月7日至11日,在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20周年之际,也是在当选总书记后的第一次外出考察,习近平就选择去了深圳,向党内外、国内外宣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改革开放的决心。视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当然要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全面深化改革,是对各个领域的系统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的道路推进,这个根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与原苏联、东欧的改革导致改向形成了鲜明对比。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是要更加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出来。
2.面对纷繁复杂的形势,我们必须增强政治定力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西方始终没有放弃和平演变社会主义中国的企图,并通过各种方式渗透,企图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些人士在判断我国改革成效时,往往是以西方为标准,认为别人有的我们没有,就一定要照搬;认为我们有的别人没有,就不顾本国实际,要废除。如果做的跟西方不一样,就认为改革不成功,不彻底。有的还把改革定义为往西方政治制度的方向改,不这么改就认为不是改革。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握正确方向,保持政治坚定性,明确政治定位,对于改什么、怎么改,要有主张、有定力。他指出,要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改革脉搏,在众说纷纭中开好改革药方,没有很强的战略定力是不行的。既要有冒险的勇气、闯的劲头,始终坚持以我为主,应该改又能够改的坚决改,不应改的坚决守住,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不能把这说成是不改革;应该改而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改,该快的一定要快、不能快的则循序渐进。推进改革,是为了推动党和人民事业更好发展,而不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掌声”,不能把西方的理论、观点生搬硬套在自己身上。要从国情、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改革。
1.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
万物静守
于怀/摄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2.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
这当中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应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存在问题的客观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新发展,也是中国共产党现代化思想和治国理政思想的新发展,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这表明,在经过60多年全国执政之后,中国共产党对如何治理社会主义国家有了新的认识,并积极适应时代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经济、社会、思想领域多元化发展的新形势,在治国方略上作出调整,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挥市场、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方
面作用,共同管理各方面公共事务。
1.总目标是由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规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方向,也规定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方向。这就是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上还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因为我们党面临着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在2020年左右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是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的战略思想。改革,就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既要破除旧的体制机制,又要建立新的体制机制,在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上取得突破。改革是有目标的,就是要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邓小平的这一思想,被历次党代会所坚持并得到进一步发展。中共十四大正式肯定了这一思想。中共十五大在确定21世纪上半叶发展目标时,明确将“各项制度更加完善”纳入建党100周年时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明确到2020年,要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等。中共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等。中共十八大提出,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全面深化各个领域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高度契合,有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是要使国家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这本身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时,治理能力与制度密切相关。一方面,制度很重要。治理国家,关键要靠制度,制度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当前我们国家治理存在的问题是,有的领域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需要废、立、改,有的领域则是有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这就涉及到治理能力的问题。治理能力,与治理主体自身素质有关,其实质是运用制度治理国家的能力,是制度执行力的问题。因而,仅仅完善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不够的,还需要提高各方面治理主体的能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虽然有紧密联系,但又不是一码事,不是国家治理体系越完善,国家治理能力自然而然就越强。纵观世界,各国各有其治理体系,而各国治理能力由于客观情况和主观努力的差异又有或大或小的差距,甚至同一个国家在同一种治理体系下不同历史时期的治理能力也有很大差距。”因此,在确定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时,既要强调制度,又要强调治理能力,二者缺一不可。鉴于此,全会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放在一起讲,并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起讲。
3.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不可偏废其一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方向,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一方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另一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如此,方能完整地、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改革的总目标。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新形势下党应对‘四大危险’的机制创新研究”(编号:13XDJ01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编辑: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