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合理路径

2014-03-22 14:55严仲连盖笑松
关键词:学前班幼儿园儿童

严仲连,盖笑松

(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幼儿园教育小学化问题在我国已经存在多年,虽然多次遭到多方诟病,在现实中依旧“岿然不动”。由于幼儿园教育小学化问题是一个历史话题,解决这个问题时,需要考虑家长、社会、文化以及儿童等因素。因此,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是一项复杂的“工程”。

一、我国当代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治理历史

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自我国正规学前教育机构产生的时候就存在。上世纪80年代,幼儿教育也有一定的小学化表现。在不同时期,政府都对此有过关注。

(一)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历史

对幼儿教育小学化的讨论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幼儿园的识字教育讨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对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思考。陈鹤琴先生表达对家长强调识字的看法时,还专门为此写过一篇关于“儿童识字”的小论文来阐述他的观点,认为可以适当满足家长的需要,但需要以调动儿童的兴趣为基础[1]。张宗麟先生也讨论过儿童的识字问题,他认为,如果有条件的话(主要是师资),幼儿园是可以进行识字教育的[2]。

文革后,幼儿教育逐渐恢复到正常的发展轨迹后,研究者对造成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因素有多种说法。研究者起初认为,小学附设学前班中的小学文化氛围一度被认为是造成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因素。在中国期刊网上,可以查到的首篇文选是1987年《瞭望周刊》上刊登的“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向值得注意”[3],文中谈论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危害,并指出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文中虽然没有直接把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原因归结于附设在小学,但相关信息让人觉得附设在小学应该与学前教育小学化有直接关联,如某县的幼儿园70%设在小学,家长对幼儿教育的不合理期望客观上造成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现象。也有研究者直接认为,学前班设置在小学是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因素之一[4]。

(二)我国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政策发展轨迹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幼儿教育领域就开展了长期的致力于与幼儿教育小学化趋势作争斗的历程。各地探讨了各种政策来控制幼儿教育小学化,诸如检查、督导、整改,甚至罚款等措施。

针对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国家教委下发过《学前班试点工作指导意见》(1987)、《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工作的意见》(1990),并进行过实践探讨,曾先后在全国五省一市组织过改进和加强学前班工作的试点。如,湖南长沙师范农村学前班课题研究组与湖南临澧县文家乡中心小学联合进行了5—6岁学前班的实验,探讨学前班的课程;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局则从教师专业发展层面进行了探讨,试图通过提高学前班师资来解决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1992年,哈尔滨市教育行政部门则从管理层面进行了探讨,实行奖惩制,他们对质量低的学前班进行了整顿、停办、缓办等措施,其中,南岗区还从学前班收取的费用中提出5%奖励办得好的学前班,并对学前班的教师进行培训[6]。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后,教育部门的相关官员直接谈到了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2011年教育部领导人出席西安召开的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会议时,明确提出要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向。可以说,中国学前教育的整个发展历史,是与小学化作斗争的历史,与幼儿教育小学化斗争的历史,就是中国幼儿教育不断进行科学发展的历史。

二、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存在的合理性空间

尽管多年来对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的批判不少,但这种小学化倾向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这说明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存在有一定的“土壤”,同时也从另外的角度表明幼儿教育阶段的小学化倾向具有相对的合理性。

(一)现行的幼小衔接存在促进了小学化的存在

幼小衔接的存在为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存在提供了机会。本来在大班下学期后开展的幼小衔接,从一个月扩大到一学期、一年,甚至更多,这就造成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局面。当大班教师进行小学化教育教学活动时,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无不打上小学化色彩,所形成的小学化氛围也会影响到幼儿园的小班和中班教师,特别在幼儿园采用循环式带班,带完大班的教师再从头带小班,教师在大班阶段所形成的具有小学化趋向的教学习惯就自然而然地被用到小班,继而到中班。

(二)家长的期望提供了幼儿教育小学化存在的“土壤”

在幼儿家长重视知识、技能氛围的熏陶下,幼儿间形成的数学、识字等能力会在不同场合得到展示,这会间接影响到其他不重视知识、技能家长的态度和行为。儿童习得有关数和字的知识在某个阶段必定成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这种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就具有小学化色彩。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家长对幼儿教育的重视。另外,对农村地区的学前儿童来说,一定的小学化内容、小学化学习方式有助于儿童熟悉小学的生活与学习方式,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小学入学年龄的差异为小学化提供了可能

对于何时可以就读小学,国内外的研究者基本取得了一致的认识:儿童的心智达到小学要求时,即可进入小学阶段学习。国外儿童一般是6岁就进小学,开始小学阶段的学习。我国的小学入学年龄具有一定的政治色彩,曾经一段时间规定为7周岁,后来,部分地方更改为6周岁。原来规定的7周岁入小学,除了考虑儿童的心智水平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人口因素,适龄人口太多,超过小学的容纳能力,在此背景下,入小学的年龄就定在了7周岁。但也有地方,采用5周岁入小学的情况。

式中,Mr是低密度C-S-H凝胶占总C-S-H凝胶的质量分数;SN2通过氮气测量的比表面积;MD是D干燥水泥浆体的质量;St是每克C-S-H凝胶体的表面积;MLD是低密度C-S-H凝胶质量;Mt是C-S-H凝胶的总质量。J-T通过大量的实验数据回归可得到两种C-S-H凝胶的质量比为以及其体积表示式为

(四)部分儿童存在着识字和数数的兴趣

部分儿童存在识字和数数方面的兴趣,为幼儿教育小学化提供了可能。教师在生活中传递的有关数字和文字的信息会影响到儿童对数字和文字的兴趣。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见3—5岁儿童很有兴趣地在成人指导下进行识字活动。也经常听他们说,“这是‘人’字,我认识的”,“这是‘上’字,我也认识的”,“这个数字是‘8’,我也认识”。特别是家庭对这两方面内容的重视,更是强化了儿童在识字和数数方面的兴趣,这为幼儿园小学化内容的存在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撑。因此,也有研究者认为6岁以前的幼儿有很大的汉字和数概念的学习动机和能力,在幼儿能够学、愿意学以及学了对他们有益的前提下,大可不必去限制甚至禁止他们去学习这些东西[7]。

(五)考试文化作为一种传统在现实中根深蒂固

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重视知识教育和技能的传统。这种传统在东亚各国特别明显,而且历史比较长远。这种自古以来形成的传统,很难在短时间内消除。“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等观念在中国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很容易导致“越早学就越早掌握书本知识,越早掌握就越有机会赢在起跑线上”等观念[8]。

现行的中小学应试教育现状为幼儿教育小学化提供了社会环境。高考在中国国民生活中的地位,特别是在基础教育中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另一个方面,有关神童的宣传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幼儿教育小学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每个年轻的家长都期望自己的孩子是神童。而社会对神童的宣传,多数停留在与识字、数数相关的技能上。

在目前情况下,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面临诸多的挑战,诸如现行的教育制度、文化以及儿童的能力、兴趣以及家长的需要等因素无不为幼儿教育小学化提供了可能,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解决这个问题的难度。这些客观存在的各种因素聚集在一起,使幼儿教育小学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伪”命题。

三、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时代困境

幼儿教育阶段的小学化问题具有比较长的历史,几乎伴随着中国正规化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与发展的每一阶段。就目前来说,要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不得不面临以下挑战。

(一)对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标准存在一定的争议

上世纪90年代,学前领域对小学化的表现有过相对系统的观点:教学内容基本和小学一样;教学方法基本和小学初年级一样;管理方式基本和小学一样[9]。这个观点被许多人认同[10],但对幼儿教育小学化理论研究的标准缺少科学依据。幼儿教育小学化,无非是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脱离幼儿教育的要求,倾向于应用小学的内容与教育方式来进行,课堂组织对纪律要求高,控制儿童的主体性。这种观点至少提出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三重标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组织形式。但现实中,如果不能满足这三点,能否判断小学化却很难完全得出结论。尽管小学化内容通常伴随着小学化的教学方式,但如果没有采取小学的课堂组织方式,如小学的纪律、小学的座位形式,我们能否断定幼儿教育完全小学化还存在一定的争议。

(二)幼儿教育师资水平无法完成去小学化的重任

由于历史方面的原因,我国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整体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幼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也客观上造成了优秀师资力量的流失。南昌市幼儿园教师4 729人中,无证上岗率达到58.7%,幼儿教师队伍中,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没有接受过幼儿教育专业训练,这部分人特别容易把他们在小学学到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带到学前教育之中;还有些人虽然受过专业训练,但缺少爱心、耐心,缺乏做好学前教育工作、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诉求,这部分人也容易出现小学化行为[11]。这种情况下要求幼儿园阶段只花一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幼小衔接的任务,完成适应小学要求的目的,对于教师整体素质偏低的幼儿园来说,特别是对于农村幼儿园来说,要求太高,难以完成去小学化的重任。

(三)缺少合理的政策支持

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政策乏力。在国家没有配套政策的背景下,特别是现行的学前教育政策还存在政策执行不力,客观上造成了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难度。

国家没有配套经费支持,政府把学前教育简单地推向市场,大量公办园转轨,民办园迎合家长需求,为降低成本,大量未接受学前教育方法和技能培训的人员上岗,使得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存在成为可能。政府缺少针对性的政策,政策本身制定的程序不规范,没有得到家长和办园者的认同,使得在现实中的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逐渐变得复杂。

对待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现行的政策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冲突,特别是小学的入学政策与相关防止小学化政策之间明显处在冲突的状态。一方面是现行防止小学化政策没有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另一方面各地的小学入学政策明显强化相关的小学化趋势。如北京部分小学就有明显的奥数倾向。

四、治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路径选择

针对现行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理论上存在专业路径与政策法律路径两种路径,但理想的路径应该考虑到家长的合理需要。理论上的两种路径都没有关注家长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难以完成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的重任。

(一)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专业路径与法律路径

专业路径主要从专业的角度来思考幼儿教育小学化的解决途径;政策法律路径则强调运用国家政策、法律手段来解决现行学前教育中的问题,认为只要政策、法律健全,就可以解决幼儿教育发展现实中的任何问题。

专业路径又分课程路径与师资路径。针对幼小衔接的要求,从课程理论出发,假设存在一种通用的完成幼小衔接的课程模式,这种课程(通常认为是专题性的)在理论上不存在任何小学化倾向,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部分城市(特别是幼儿教育比较发达的城市,如南京、上海、北京等地)有了比较成熟的幼小衔接经验,这些经验是基于这样一些“高”的事实:家长文化程度高、家庭教育水平高、幼儿教师素质高、幼儿园办园质量高。这些地方的幼小衔接经验,却不能复制或者推广到家长文化程度低、幼儿教师素质不高的地区。加之,各地小学在接受入小学儿童上采取的标准不同,客观上造成了各地幼小衔接的不同标准。另外,在社会竞争日益加大的情况下,家长和幼儿园似乎不太愿意冒险只花一个月或者一个学期的时间来完成幼小衔接的任务,课程路径在现实中已经被认为是行不通的路径。

师资路径强调幼儿教师素质对于幼儿教育小学化的重要性,认为提高教师素质是一个根本的方面,这种路径被认为是专业路径。面对家长在学前教育方面的特殊要求、小学现行的入学测试、社会存在的考试等因素,特别是各幼儿园现行的文化环境不同,参加过培训的教师(或者培训并不能完成这样的任务)在实践中还是沿袭原有的形式,即小学化并没有得到改变。

政策法律路径主要致力于依赖法律的武器,通过行政手段来达到促使幼儿教育脱离小学化的目的。一般教育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治理小组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实施监督和检查,通常的检查是检查组的现场检查,检查幼儿园教育内容特别是活动组织中是否存在小学内容、小学教育的方法,这种检查只是突击性的,往往一学期检查一次,不具有长年监督效果。也有地方联系新闻媒介设立家长举报电话,通过家长举报,经检查组查证,如果属实的话,则要求更改,这种措施主要依赖于家长的举报,但家长举报的情况非常少见。这种政策法律路径,由于不具有完善的法律,对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整治也只是流于形式,未见到效果。

(二)幼儿教育去小学化的合理路径应该定位在学前教育制度改革

合理的路径以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家长的合理需要、幼小衔接的现实需求为基础,强调反对幼儿教育小学化应特别指向中班和小班儿童,不针对大班儿童,结合义务教育的发展趋势,强调大班年龄段儿童班级挂靠小学,这种路径强调的是对现行幼儿园制度的改革,故称为制度路径。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主要是针对幼儿阶段忽视儿童身心发展规律造成的影响儿童身心发展的教育,包括内容选择、教学组织方式等。所以,我们在讨论幼儿教育阶段小学化问题的时候要区别正当的发展需要、家长需要。合理的路径选择应该允许合理的需要,防止不合理的需要。

理想的路径应该针对的是现行幼儿教育的不足,主张满足家长的一定需要,同时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这条路径指向的是现行幼儿制度的缺陷,现行学前教育制度虽然在局部有些变化(如有时会考虑到迎合家长的需要),但整体上还是延续着过去的制度(3—6、7岁在幼儿园阶段接受学前教育),幼儿离开幼儿园后,即升入小学。

由于从幼儿园到小学,存在着学习方式与教育内容的巨大差异,而且我国的幼儿园和小学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各种差异的存在,为幼儿园、小学间的衔接需要提供了基础。虽然我们一直坚持幼儿园为主体的办园形式,强调幼儿园与小学的绝对分离。事实上,这种分离是不能绝对化的。小学教育的要求与内容通过各种途径影响着幼儿园的教育。而学前教育理论工作者所信奉的信念却是游戏化和生活化的活动,关注保育和教育的结合,玩和学的统一。受当代科技进步的影响,当代儿童的家庭教育水平越来越高,5、6岁儿童在知识和技能方面的能力水平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具有接受小学阶段教育的能力。这为幼儿教育小学化提供了可能,虽然我们目前为这种学习方式给出了一个学术性定义:幼小衔接。但在实践过程中,幼小之间的衔接更多演绎为小学化教育方式。

如果我们把这种大班儿童的小学化教育方式合法化,可以结合当今的防止小学化趋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更应该明确指向较低年龄阶段,如3—5岁年龄段,即小班、中班年龄段的儿童不适合小学化。此为这样一种新的学前教育制度提供了依据:大班儿童可以采用不同于中班、小班儿童的学习方式,即中班、小班儿童适合于游戏化、生活化的活动,大班儿童可以适度地采用小学生的学习方式。但大班教师的教学方式,有时候会影响到小班、中班教师的教学方式。这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大班儿童应该可以具有不同于中、小班儿童的学习环境。虽然我们还认为:相比小学低年级儿童,大班儿童的学习环境更趋向于幼儿园低年龄阶段儿童。这意味着大班儿童是介于幼儿园小、中班环境与小学低年级环境之间的过渡阶段。

从国际经验来看,早期免费学前教育或义务教育多数是设置在小学。把大班年龄段的儿童班级设置在小学或许是我国未来学前发展的一个趋势。当然,把大班年龄段儿童设置在小学,则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进行完善,特别是如何保证附设小学的学前教育质量,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这种思路其实是遵循了因材施教的思路,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应该有不同的侧重点。对于小一点的孩子,重点强调以玩为主,关注成人的保育,强调以游戏为主。对于小班中班年龄的儿童,重点关注身体的健康和良好品性,反对小学化倾向。这个年龄段儿童的教育,应该是防止小学化的重点。

[1]北京教育科学研究所.陈鹤琴文集:第二卷[G].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89:636-638.

[2]张沪.张宗麟幼儿教育论集[G].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631.

[3]黄永馨.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向值得注意[J].瞭望周刊,1987(33):48.

[4]曹能秀.农村学前教育克服小学化倾向的实验报告[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6):77-83.

[5]李大维,刘秀丽.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的现状与对策[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164-167.

[6]程路.不可忽视的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J].人民教育,1995(6):41-44.

[7]朱家雄.幼儿园教育:理论的错读、误用与实践的纠结、无奈(五)[J].幼儿教育,2013(8):4-5.

[8]郭敏.从知识考古学视角重新审视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J].学前教育研究,2012(12):46-49.

[9]杨素梅.浅议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及其对策[J].上海教育科研,1995(2):48-49.

[10]黄绍文.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辨析[J].学前教育研究,2005(9):10-11.

[11]吴龙.学前教育“小学化”成因分析及其对策[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1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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