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实践自由中的新闻出版自由思想及其意义

2014-03-21 16:14赵映香
大理大学学报 2014年11期
关键词:书报先验新闻出版

赵映香

(大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论马克思实践自由中的新闻出版自由思想及其意义

赵映香

(大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所谓实践自由,顾名思义,就是人在实践经验活动中要求实现作为人的本性的先验自由。具体来说,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作为实践自由的形式方面的先验自由和作为其内容方面的经验自由。前者指虽然人受自然因的限制,但其意志仍然具有一种独立自主地开启一个因果序列的本性和能力,它是人之所思所做的无原因的原因,即自由因;后者指先验的意志自由在经验世界中的外化和实现。马克思的实践自由之新闻出版自由是二者的一个统一体。这一实践自由尤其蕴涵在马克思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三个文献中,三个文献无不彰显和放射着新闻出版自由的重大现实意义。

马克思;实践自由;新闻出版自由;意义

一、关于实践自由的概念

所谓实践自由,顾名思义,就是人在实践活动中,在经验杂多中要求实现作为人的本性的自由。具体来说,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人生而自由,人存在就是自由的,即“存在或自由先于本质”,也就是说,自由首先作为人的内在本性、内在规定性是一种天赋在人心中的禀赋和倾向,可称其为先验的自由,是实践自由的形式方面;一方面,作为人的本性的自由具有一种内在的意志冲力,具有一种绝对的否定性于自身中,这种巨大的冲力和绝对的否定性足以使自己下降到经验的世界,来开启人的行为,使人得以在经验杂多的世界中有所作为,这种作为主要表现在其力求排除来自各方的限制、规定、外力压迫或作用,从而使客观的世界符合自己的目的,实现人的自在自为的存在,可以称其为经验自由,是实践自由的内容方面。二者的关系是:“经验自由并不是一种与先验自由相脱离的自由,而是实践自由的内容方面,相应地,先验自由是实践自由的形式方面。这两个方面在实践活动中是不可分割的”〔1〕。

由此看来,我们在这里所谈的实践自由不完全是康德式的实践自由,康德的实践自由主要是指没有经验染指的纯粹的先验自由,即实践理性必须纯粹,不能染有经验的此岸世界的内容。这样一来,康德阻断了先验自由通往经验世界的进路,使先验自由难以真正的外化和客体化,暴露了它在世界“应该是什么”努力上的软弱无力〔2〕。而黑格尔比康德高明的地方在于他在自己“三合一”式或“大小圆圈”中都处处体现着这两方面的统一,从自在存在出发,经过一番变易、作为、辩证的运动而达到真正的“独立实存”,达到自为的存在,即从自在存在(Being-by-self)到为他存在(Being-for-another)再到自为的存在(Being-by-self)〔3〕。

众所周知,马克思是深受黑格尔影响的,特别是马克思深得黑格尔的圆圈式的辩证法的启示,创立了以自由为中心的批判哲学。首先,马克思深知,人生而自由,“自由先于本质”。这首先可以在马克思的中学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可见一斑。马克思指出:“神让人在社会上选择一个最适合于他、最能使他和社会变得高尚的地位”,这个神就是人“内心深处的声音”〔4〕455。但这个神要受到“我们在社会上的关系”“肉体原则”“主要指针”等的限制〔4〕108。马克思认为人在选择职业时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或“道德原则”和“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因为“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做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的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撒下热泪”〔4〕107。总之,“先验自由指人所具有的一种不能被还原为任何一种内在原因之结果的纯粹自发性,它表现为一种选择和决定的自主机制,道德性就内在包含于这种机制中”〔1〕。

如果说《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纯粹是马克思“内在的声音”的回荡的话,那么在其《博士论文》中,马克思抓住了黑格尔的方法,把“自我意识的自由”的哲学发挥得淋漓尽致。马克思认为原子作直线式的下落运动抹杀了对象的个性、自由个性,“正如点在线中被扬弃一样,每一个下落的物体也在它所划出的直线中被扬弃。这与它所特有的质完全没有关系”〔4〕109。而原子作偏斜运动则是其内在自由的彰显,原子自身具有否定性,具有摆脱其他定在的冲动。但“与原子发生关系的定在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而是它本身,因而也同样是一个原子,并且由于原子本身是直接被规定的,所以就是众多的原子”〔4〕120。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对实践自由的黑格尔式论证,即马克思首先肯定,人作为一种直接的自在的存在,由于本身具有内在的绝对的否定性,而客体化为客体,并在作为客体的主体中扬弃定在,返回自身,达到自为的存在。从而使先验的自由具有了实践的形式。“在自身中变得自由的理论精神成为实践力量,作为意志走出阿门塞斯冥国,面向那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尘世的现实——这是一条心理学规律,不过,哲学的实践本身是理论的”〔4〕121。

以上就是对实践自由的一个分析,当然各位大师的实践自由理论也有失偏颇,但对此的分析显然不是本文的任务。下面就来分析马克思是如何通过“反对不承认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地上的神”〔4〕124来捍卫作为人的尊严的自由的。这里的“地上的神”指“不承认人的自由权利,抹杀人的自由本性”的世俗的统治或世俗的权力以及经济、意识形态等方面,显然,这个时候马克思遭遇到了诸如要对“新闻出版自由”“物质利益”等发表意见的难事。他说:“康德和费希特喜欢在太空遨游,寻找一个遥远的未知国度;而我只求能真正领悟在街头巷尾遇到的日常事物”〔4〕127。

二、马克思关于实践自由之新闻出版自由的思想和基本理由

在这里,主要以马克思的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三个文献为讨论对象。一篇是写于1842年1月底至2月初,发表于1843年2月的政论文章《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另一篇是写于1842年3月和4月之间,连载于1842年5月的几期《莱茵报》上的《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议会辩论情况的辩论》;再一篇是载于1849年2月14日《新莱茵报》上的《“新莱茵报”审判案》。

如果说从前马克思主要受康德、黑格尔的影响而采取实践自由的先验进路的话,那么往后马克思主要由于在现实中遭遇到了具体的“难事”,作了一个颠倒,即一改从前的进路,采取了实践自由的经验进路,即“从社会历史中去开显自由的前景”〔1〕。所以,往后马克思强调更多的是实践自由的内容方面即经验自由。“毫无疑问,马克思心目中的自由是一种经验的自由。这种自由在于实际地克服一切妨碍每个人全面发展的自然、社会和意识形态的限制,在人类生活的此岸建立德福一致的自由王国”〔1〕。

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马克思首先揭露了给新闻出版以自由的权利的法律是一纸空文。最近的和新的书报检查令根本不是什么新的检查令,而是旧法令本身,甚至比旧法令还要倒退。旧法令从1819年10月18日颁布时承诺有效期是5年,可它竟达22年之久,更令人气愤的是“新闻出版物到目前为止仍然受到种种未经许可的限制”〔4〕129。那么究竟22年来书报检查令难以执行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马克思认为是书报检查制度本身造成的,但普鲁士却把其本身造成的祸害推到了书报检查官和法律身上。“虚伪自由主义的手法通常总是这样的:在被迫让步时,它就牺牲人这个工具,而保全事物本身,即制度。”“这样就会转移从表面看问题的公众的注意力”〔4〕135。

其次,马克思揭露了对真理进行“严肃”和“谦逊”的探讨的实质。普鲁士正是抓住了具有相对性、主观性和弹性的这两个词,捉襟见肘地暴露了对真理进行“严肃”和“谦逊”地探讨的实质:不允许按自己的风格去写,不允许直奔真理,而是要用另一种官方指定的表情和风格去写,结果是以假探讨真理为名行制造谬误为实。在这里精神没有了无穷无尽的色彩,没有了自由的色彩,剩下的是一片灰色的官方色彩,不仅否定了主体的权利,而且也否定了客体的权利,即不仅否定人具有自由的选择权和决定权的自主机制,而且还要生硬地抹杀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硬要把红色的玫瑰花说成是黑色的。另外,在书报检查令中竟出现了一种“追求倾向的”“荒唐的”法律〔4〕142,说它荒唐是因为“追求倾向的法律不仅要惩罚我所做的,而且要惩罚我在行动以外所想的。所以,这种法律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侮辱,是一种危害我的生存的法律”〔4〕140。这种“追求倾向的法律”所造成的祸害就是把红的说成白的,把可笑的说成不可笑的,把真的说成假的,本应公开发表的思想却被赶进了政府批评家的办公厅,总之“追求倾向的书报检查和书报检查的倾向,这就是新的自由的检查令送来的礼物”〔4〕143。

再次,马克思认为,“新的自由的检查令”和旧的检查令相比,前者更加严酷,并且带有浪漫主义的色彩。因为后者允许报刊业的出版者留用其提名的但又不堪信任的编辑,条件是缴纳一笔保证金,当然,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后者具有一点自由性的同时,也看到了新闻出版自由不仅受到检查令制度本身的限制,而且此时“保证金”即物质因素开始入侵精神思想领域。可是新的检查令却要以编辑的“学术才能、地位与品格”作保证〔4〕149。可谁有资格判断他们的“学术才能、地位与品格”?答案是:普鲁士国家豢养的书报检查官。马克思认为这是很讽刺、很虚伪和自相矛盾的。为此,马克思指出:“我们不要有弊病的书报检查制度,因为甚至你们自己也不相信它是十全十美的,请给我们一种完善的报刊吧,这只要你们一道命令就行了;几个世纪以来中国一直在提供这种报刊的范本”〔4〕150。

综上所述,在这篇文笔犀利的政论文章中,马克思在拯救孱弱无力的报刊以实现新闻出版自由的同时,实际上是在拯救普鲁士企图扼杀在襁褓中的人的思想自由。“当你能够想你愿意想的东西,并且能够把你所想的东西说出来的时候,这是非常幸福的时候”〔4〕155。

下面我们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议会辩论情况的辩论》一文中,再来目睹一下马克思的实践自由之新闻出版自由的思想及其基本理由。

马克思在正式谈“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辩论”之前,先开门见山地揭露和讽刺了《普鲁士国家报》的实质。该报以“小孩式的感性的观点”〔4〕151来为自己作辩护,来否定作为人的天性的意志自由,并残酷地、厚颜无耻地宰割人们想借以来实现其天性的人民的自由的喉舌——真正的报纸。该报恬不知耻地声称,它之所以自由、独立和不受检查,是因为它是“香的”“好的”〔4〕1687-168,没有鬼怪,有的是精神。虽然该报读者少,无利可图,但却和“任何一家法国和英国报纸一样经常出版”〔4〕201。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揭露:《普鲁士国家报》之所以是自由的、独立的和不受检查的,那是因为它是一部充满着枯燥无味的诸如“皮革、砂糖、刺刀和数字”之类的宫廷弄臣的思考和所谓的对真理述说的废话的大部头著作,而真正的精神却被诬蔑为“鬼怪”,并想用前者祛除或“降伏这个鬼怪”〔4〕457。这个检查者本身所办的官方报纸谁还会感兴趣,要求别人给自己以自由,自己却要消灭别人的自由,多么露骨的利己主义!接着出场的这位作为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诸侯等级的代表更是把利己主义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的反对理由是多么的自相矛盾。

第一,作为书报检查令形式存在的法律本身就证明了新闻出版自由本身的非法性。第二,新闻出版自由在莱茵省或整个德国都没有受到束缚和限制,既然没有受到束缚和限制,那么所谓的新闻出版自由的要求就是空穴来风,就是脱离现实的幻象。但是在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代表们却指出“为了使新闻出版自由现在就能摆脱那些未经许可的、违背陛下旨意的限制……”,也就是说,新闻出版到目前为止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马克思进一步反驳道:在1819年至1830年间是德国实行严格书报检查制度的时期,那时准许发表的只有那些“愚昧”的乡下佬作品,读之枯燥乏味,粗俗肤浅,是一个“不消费也不生产精神食粮”的时期,那时的“新闻出版界堕落了”〔4〕459。可在莱茵著作时期,也可称之为“实行严格书报检查制度的著作时期的那个刚告结束的著作时期”〔4〕459-460,连拙劣的作品都不能容忍了,可见书报检查制度之严。总之,这一等级自身刚刚说过的言论,在新近的辩论中自己又可以对其天马行空地、任意地、自由地篡改,可见,他们并不反对自由,他们反对的是别人的自由,又是露骨的利己主义!第三,这一等级认为别国如像英国那样的国家,有新闻出版自由是由于其本身有良好的、德国不可能创造的历史条件或历史基础,而荷兰和瑞士的新闻出版自由却只起到破坏历史基础和分裂王国的消极作用。“德国精神的高尚而真实的发展是由于上面的限制(书报检查的限制)造成的”〔4〕32。可见,他们“时而把报刊的一切优点都归功于历史基础,时而把历史基础的一切都归咎于报刊。时而说报刊对历史的完善没有起到自己的作用,时而说历史对报刊的缺点不能承担自己的责任”〔4〕36。

接下来,马克思一一驳斥了其余各等级代表的利己的充满矛盾的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观点,从而再一次重申了他们反对自由的新闻出版无效,它和其他一切生存着的不完善的东西一样,有着无可置疑的生存权利。马克思指出:“自由确实是人的本质,因此就连自由的反对者在反对自由的现实的同时也实现着自由。”“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如果作为‘普遍自由’的实现的‘自由的新闻出版’和‘新闻出版自由’应当被摒弃的话,那么,作为特殊自由的实现书报检查制度和受检查的书报就更应当被摒弃了;因为如果类是坏的,种还能是好的吗?”〔4〕12

最后,我们要讨论的是载于1849年2月14日《新莱茵报》上的《“新莱茵报”审判案》中马克思一贯的实践自由之新闻出版自由的思想及其基本理由。1849年2月7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科伦陪审法庭受审,受审或被控的罪名是:他们在《新莱茵报》1848年7月5日第35号上发表的一篇标题为《逮捕》〔5〕190-193的文章中侮辱检察长茨魏费尔,以及诽谤逮捕哥特沙克和安内克的宪兵。检查官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文章中所批判的话,即“茨魏费尔先生不是把执行权和立法权集于一身了吗?也许最高检察官的荣誉可以用来遮盖人民代表的难堪吧?”〔5〕192是“卑鄙无耻的”〔6〕262。

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普鲁士的腐朽的、跟不上时势变化的法律条款并不能适用于被指控的言论。其《刑法典》里面的解释是若要构成诽谤和侮辱罪,“必须是:(1)在官员执行职务时受到侮辱,(2)当面对他进行的侮辱。”〔6〕267但是,对于在官员执行职务以后经过了很长时间,而且又不是当着他的面对他“进行了侮辱”的一篇报纸上的文章,“code penal〔刑法典〕中的这个条款无论如何是不适用的”〔6〕268。退一步讲,假如法律能适用指控他们的言论,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章也不能被指控或定为侮辱和诽谤罪。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对任何人进行侮辱和诽谤,他们只是作为自由人,通过自由的报刊来揭露这些所谓的检察官大人和宪兵们的罪恶,野蛮,粗暴这一事实〔5〕190-193。因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6〕275。“报刊的义务正是在于为它周围左近的被压迫者辩护……报刊必须反对某一具体的宪兵,某一具体的检查官,某一具体的行政长官”〔6〕277。可在普鲁士专制制度下,从大臣到宪兵,他们的自由天经地义的具有生存权利,但剩余的人却被剥夺了这种权利,即作为特殊自由的实现的书报检查制度是应该存在的,而作为“普遍自由”的实现的言论、新闻出版自由却应当被摒弃。可见,这一做法是多么的荒谬,多么的前后不一致,多么的自私自利和多么的虚伪!

三、马克思的实践自由之新闻出版自由思想的意义

马克思的实践自由之新闻出版自由思想的意义在行文中俯拾即是。但这里我们还是再做一个简要的归结。自由是马克思思想的核心、主题,是其思想中的光芒、灵魂。而这灵魂的依托体之一——新闻出版是其即自由得以客体化、得以实现和表达的最普遍的方式。正如马克思所言:“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4〕201。马克思关于人的普遍自由之实现的新闻出版自由的思想是马克思思想中极其宝贵的内容,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的实践自由的抉择,我们还记得马克思站在被告席上大无畏地为捍卫新闻出版自由而作出的精彩的发言,还记得当马克思和恩格斯被宣判无罪时,“听众发出的叫好声”〔6〕278。

马克思的实践自由之新闻出版自由思想的意义是深远的。它唤醒和激起了多少人对作为人的内在本性的自由的自觉意识,并为了实现它而进行不懈的斗争。通过马克思和有识之士们对思想自由的孜孜不倦的、大无畏的和不懈的追求,才有了像《资本论》这样的巨著能在19世纪60年代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由出版的宽容环境,也才有了作为马克思主义源流的马克思的自由思想。

实践自由作为人的内在本性的先验自由和内在本性的外在表达的经验自由的统一,就是人的生存本身。任何外力是取消不了的,如果有谁想自以为是地、一厢情愿地强行加以取消,那么他就是在取消别人的生存权利,实际上也是在取消他自己。特别是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某一个具体的机构,某一具体的行政长官,某一具体的警察横加干涉、束缚、取消作为普遍自由或一切自由的最普遍的表达或实现方式的新闻出版自由时,实际上,他们是在取消自己,毁灭自己。因为作为类的普遍自由都不存在了,作为特殊的自由还会继续繁衍吗?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依据马克思,没有任何政府应当对思想和发表的自由横加限制。良心、言论和发表上的民主的自由在任何环境下都不应该受到限制。根据马克思,每种限制、每种检查制度都是一种‘肮脏意识’的叫喊”〔7〕。

〔1〕徐长福.先验自由与经验自由:以康德和马克思为讨论对象〔J〕.天津社会科学,2006(4):4-15.

〔2〕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2.

〔3〕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7.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7〕马纳里.自由的三个概念:康德-黑格尔-马克思〔M〕.徐长福,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164.

(责任编辑 张 成)

On the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Publication and Its Meaning in Marx's Practical Idea of Freedom

ZHAO Yingxiang
(College of Marxism,Dali University,Dali,Yunnan 671003,China)

Practical freedom,as its name suggests,is transcendental freedom of human nature which is achieved in the practice activities.Specifically,it includes two aspects:transcendental freedom as its form and empirical freedom as its content.The former means that although human beings are constrained by the Nature,they have the inherent quality and ability to independently develop a causal relationship which is called the freedom-driven reason because it is the reason of all human beings'causeless thought and behavior.The latter refers to the externalization and realization of transcendental freedom of the will in the empirical world.Marx's Practical Idea of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publication is a unity of the two.Practical freedom can be found in three Marx's articles about the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publication in which Marx highlights the major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publication.

Marx;practical freedom;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publication;significance

A715

A

1672-2345(2014)11-0051-05

10.3969/j.issn.1672-2345.2014.11.012

大理学院博士科研启动费项目(KYBS201201)

2014-04-29

2014-06-10

赵映香,讲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哲学和西方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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