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成耀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贵州 贵阳 550001)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缘于父母文化程度偏低,理解和接受的信息少,教育观念陈旧,认识不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往往忽视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教育的责任意识薄弱、内容简单空洞、方式途径单一,无法保证家庭教育质量,由此造成家庭教育的错位。父母的教育期望是望子成龙,但在教育上几乎是父母天然的角色形象发挥着作用,多是以拼命劳作来换取对孩子的物质支持,对孩子精神上的鼓励和学习的指导则是有心无力,对孩子不符合家庭规则的行为,非打即骂是最常见的教育方式,这种家庭教育模式客观地影响着儿童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健全。
改革开放打破了我国城乡间人口流动的限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民大量涌入城市,形成了民工潮。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目前绝大部分农民工还没有能力把自己的小孩留在身边接受城市教育而被迫把孩子留在老家,于是就出现了“留守儿童”大军。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1]。对孩子来说,完整的家庭是他们能健康成长的重要空间,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就使孩子失去了家庭教育的施教者,失去了家庭的直接教育和影响,失去了家庭的规则和控制,在家更多地只能靠自我管理,自然长大。这对我国农村家庭教育产生了极大的冲击。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父母中一人出去务工或父母离异则为“准单亲”型,父母双双外出,把孩子留给长辈代管的为“隔代抚养”型、把孩子寄养在亲戚家为“寄养”型、孩子单独在家为“独立自养”型。以上几种类型,无论儿童生活在什么样的家庭,父母所委托的监管人一般只能负责他们的日常生活,对他们的学习无力或不愿过问,对他们的不良行为习惯不愿干涉或放任。家庭教育文化的氛围和对孩子的影响力大大降低,所受家庭教育都得大打折扣甚至不能获得。家庭教育的缺失,必将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带来严重影响。孩子的家庭教育得不到满足,对接受教育的选择可能就会指向其他外部环境。长此以往,无论是对形成孩子健全的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还是在家庭中培养亲情、家庭责任感,培养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等等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为缩小教育发展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与效益。2001年5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13条对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作出了指导意见: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2]。通过布局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但由于有的地方布局调整速度过快,调整方案不科学,大量撤并校点使得家庭教育问题更加突出,这主要表现在撤并校点后学生住校年龄普遍提前,住校人数增多,客观上造成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影响降低。由于农村绝大多数家庭的教育意识淡薄,对学校教育有绝对信任,以为学校教育能够代替一切。他们不知道中小学校面临考试和升学的压力,只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上,只能以关注学生的学习问题为主。学校教育的职能决定了学校教育不可能也无法代替家庭教育的全部职责。对农村山区地处偏远的许多寄宿制小学,经过布局调整后,多数孩子上学路途更远,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了住校生活,不少山区小学住校生占百分之百,甚至有的家庭为了省事或因为父母外出务工甚至把学龄前的孩子送进了学校。较中小学布局调整之前,儿童实际入学年龄提前,在校时间延长,客观上造成了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影响从时间上已经大大缩短,父母教育孩子的机会也越来越少,家庭教育的责任越来越小。
改革开放为我国农村带来了显著变化。广大农村社区的农民纷纷进城务工,为照顾老人和孩子,往往多是夫妻中一方长期外出打工,这就客观上造成夫妻两地分居。随着我国农村社区家庭组织关系的变化,离异家庭也越来越多,伴随离异家庭出现的则是“单亲儿童”。在这种家庭组织关系的变化中,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孩子。衡量孩子心理能否健康成长的重要指标是家庭结构的完整度和健康度。完整稳定的家庭结构、和谐的家庭氛围,使孩子在得到关心和爱护的同时更能感受到一种安全感;离异的家庭给孩子带来的是心理的创伤和精神上的压力,使孩子内心的安全感和归宿感一下子消失。美国儿童心理学家李·索克曾经说过:父母离异对儿童带来的创伤仅次于死亡。夫妻离异使得家庭解体,使孩子成为“单亲儿童。”家庭的缺员必定带来家庭教育的缺损。有专家曾考察了一个正常家庭儿童和离异家庭儿童在“学习情况”“认识发展”“社会性发展”和“问题行为”等四个方面的情况,结果发现,离异家庭的孩子在这四个方面都比正常家庭的孩子差很多[3]。这是因为离异家庭的孩子多有自责、孤独、焦虑、自卑、憎恨、冷漠等等倾向特征,为寻求心理平衡往往会把不良情绪发泄到别人身上,被同伴接纳的程度低,不易融入集体,这样的孩子无心向学,在学校也难于受教。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破裂,不仅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也是教育工作者应重视的教育问题。
1、改革户籍制度,给农民工以公平待遇。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创造了财富、提供了税收,城市管理者理应为农民工就业、安居和子女的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户籍制度应有利于农民工的合理流动,并使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能够纳入到城市教育体系中去,这是解决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的大问题。
2、加强家庭教育知识的培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近年出现了外出农民工大量返乡的现象。我国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开始对返乡的农民工进行各种职业技能培训。作为父母的返乡农民同时还将面对自己的家庭教育问题,这既是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更是有效建立良好家庭关系、亲子关系的需要。
3、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真正体现人文关怀。这种关怀体现在及时解决学校布局调整后农村孩子上学远和寄宿的问题,切实满足农村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2006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厅 [2006]5号)中就明确规定:“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初中为主,小学高年级学生确需住校的应征得当地学生家长同意后也可以寄宿。”[4]因此,在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同时当地政府应加强督导工作,既要贯彻上级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要求,又要制止小学低年级特别是学龄前儿童在学校寄宿制行为,让他们回到家庭,回到父母身边,使其有更多的机会和父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在父母和孩子的各种良性互动中培养父母的责任感,培养孩子和父母之间的相互依存的至爱亲情。
4、完善学校教育补偿制度。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在农村家庭教育的建设中,学校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随着大量农村九年一贯寄宿制学校的建立,学校对孩子的教育将承担更多的责任,在弥补孩子家庭教育缺失中发挥着主阵地的作用。在我国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留校儿童”和“单亲儿童”作为思想、情感等具有一定特殊性的群体,学校应从教育的职能上去弥补这个群体家庭教育的缺失,按照适当比例配备生活及心理辅导教师,以弥补其亲情的缺失。通过提高学校教育来补偿家庭教育权的缺失,以保障“留守儿童”、“留校儿童”和“单亲儿童”的健康成长。
5.建立农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进完善基本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建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政策制度,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5]儿童的教育理应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结合才能体现出家庭教育的生命力,这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的相互合作,以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但从目前现状来看,农村社会对儿童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机构太少,所以急需建立农村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在教育孩子的方法上对农村家长进行科学指导,让家长了解一些心理学方面的常识,把握如何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方法。在有条件的地方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建立家庭教育网站,创新家校联系的方式和内容,为家校开设交流家庭教育知识平台。
家庭教育的缺失,必将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留校儿童”和“单亲儿童”的成长带来严重影响。我国农村地区的相关部门应加强与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的合作,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家庭教育社会化进程。毫无疑问,以上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对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留校儿童”和“单亲儿童”的成长和以后的发展来说,是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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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妇联课题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EB/OL].人民网,http://acwf.people.com.cn/n/2013/0510/c99013-21437965.html,2013-05-10.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EB/OL].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1/content_60920.htm.
[3]樊荣·离异家庭父母对子女心理成长的影响[Z].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7c48af0100bp35.html,2009-01-01.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厅【2006】5号)[Z].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06(11)44-45.
[5]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EB/OL].中国教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