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效
(安徽工程大学思政部, 安徽 芜湖 241000)
发展:利益责任与道义责任的统一
王 效
(安徽工程大学思政部, 安徽 芜湖 241000)
发展是利益责任与道义责任的统一,道义责任实质上是更长远的、更全面的利益责任。做到利益责任与道义责任的统一,将在发展中占据有利位置。中国是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大国,面对国内的发展要求和国际的激烈竞争,必须处理好发展的利益责任与道义责任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树立起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发展观;利益责任;道义责任
近年来,环境问题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温室气体排放权问题的谈判就反映了在全球变暖的大趋势下人们最基本的生存关注。温室气体排放的争执不是因为各国对温室效应的认识不一致,而是因为各国的国情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由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率先从传统社会进入到现代社会,其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已经完成。他们所面临的排放问题主要来自于由资本增殖与扩张导致的消费社会的压力,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则主要是处于工业化的前中期,较低的科技水平和较多的人口决定了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成为首要选择。在当今全球化的分工体系中,发达国家利用资金、技术优势以及旧的国际经济秩序与发展中国家进行着不平等交换。发展中国家的落后现状往往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初期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殖民掠夺造成的。以上种种因素决定了在温室气体排放问题上各个国家在减排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处于一种不平等的状态。气候问题上的争执折射的是各国在发展问题上利益责任和道义责任的冲突。
在减排问题上展开全球性的谈判协商,反映了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个国家已经形成了紧密的联系。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不可能脱离其它国家的发展,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它国的发展为代价;在环境问题上,由于现代工业的高度发达,任何对环境造成破坏的所谓“发展”都成为全球性的问题,而不是某一个国家内部的事情,也不能靠某一个国家的力量来解决。各个国家所思考的就不能仅是本国如何发展,而是要考虑在全球化体系中世界如何发展。这必然涉及在国际体系中发展的道义和利益问题。
发展问题,就一国范围内而言,通常是指提高国内所有人的生活水平;就国际范围而言,它指的是改善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状况,促进世界各国共同进步。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范围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依然十分严重。这种不平衡的发展是种种历史原因造成的。特别是在旧的国际经济和政治秩序下,发达国家得到了全球化的好处,欠发达国家则没有在全球化中获利,甚至遭受了重大的挫折。在这样一种不均衡的进程里,全球出现了日益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人与人之间贫富差距日益拉大。一些发展中国家环境恶化、社会动荡等问题日益突出。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邓小平就对世界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了精辟的分析。邓小平指出,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已经由战争与革命转变为和平与发展,发展问题是核心。邓小平所说的发展问题主要是指广大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对立问题,属于“富国”对“穷国”的经济剥削与“穷国”的反剥削之间的矛盾,是各国在旧的国际经济秩序里所处的不平等地位所导致的问题。邓小平指出,发展问题又叫南北问题,而且南北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差距并没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而缩小,反而不断扩大。针对这个问题,邓小平指出:“解决这个问题当然要靠南北对话,我们主张南北对话。不过,单靠南北对话还不行,还要加强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的合作,也就是南南合作。第三世界国家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合作,可以解决许多问题,前景是很好的。发达国家应该清楚地看到,第三世界国家经济不发展,发达国家的经济也不可能得到较大的发展。”[1]56“欧美国家和日本是发达国家,继续发展下去,面临的是什么问题?你们的资本要找出路,贸易要找出路,市场要找出路,不解决这个问题,你们的发展总是要受到限制的。”“南方得不到适当的发展,北方的资本和商品出路就有限得很,如果南方继续贫困下去,北方就可能没有出路。”[1]105-106西方学者佩鲁在看到世界各国发展的不平衡状态的现状时就尖锐地指出:“集中在某些发达地区和经济空间中较高的收入和增长的资源还没有得到扩展;地方的或个人的进步还没有变成全面的进步;在技术、生产、运输与通讯方面令人惊愕的发展成果,一般说来,主要是对那些比较富裕的国家和阶级有利。”[2]172所以,更新传统的发展观念,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有着更加现实的意义。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表明,单纯的经济总量的增长并不意味着社会经济的合理发展,有时这种增长还可能造成环境退化、导致贫富两极分化和社会动荡等问题。世界各国在发展中的经验教训使得人们认识到了转变传统的发展观念的必要性。笔者认为,国家间发展的不平衡性在很大的程度上体现了当今世界发展理念中的道义责任问题。
20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国家的一些有识之士首先对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传统发展模式提出了批评,认为这种发展模式忽视了人类其它的社会生活和福利。在对传统的发展观进行反思的基础上,他们提出了建立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生活、文化等各项指标在内的新的发展理念。佩鲁在他的《新发展观》一书中提出,个人的发展、个人的自由,是所有发展形式的主要动力之一。这种个人的发展和自由能够在每个人所赞成的和在其各种活动中所感受到的各种价值范围内充分实现他们的潜力。德尼.古莱认为,发展的目标是改善人类生活和社会安排,以便为人们提供日益广泛的选择来寻求共同的和个人的福祉。通俗地说,就是为了人类的“美好生活”,而人类的“美好生活”则包括维持生命、得到尊重与获得自由。德尼.古莱认为:因为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不发达国家,减少死亡,使生命更符合人道得到了广泛的承认,所以维持生命是发展的重要目标;同时,美好生活的第二个普遍因素是尊重,而由于发达国家中社会地位与物质成功紧密相连,当今受尊重越来越陷越深归于那些掌握物质财富和技术力量的人们,这种条件下,追求发展成了得到尊重的有效手段;另外,因为不同人群、不同国家对“自由”这个词有着不同的解释,德尼.古莱对他所说的“自由”作了解释,即“它意味着各个社会及其成员更多的选择,追求美好事物时受到较少的限制”。德尼.古莱说:“发展对所有人群至少有以下目标:1.为各社会成员提供更多、更好的生存物品;2.以某种方式产生或改善生活条件以达到所想望的尊重需要;3.使人们摆脱压制性奴役(大自然、愚昧无知、受制于他人、体制、信仰)而取得自由,其目的可以是使个人摆脱这些奴役的束缚,以及/或者提高人们所设想的自我实现的机会。”[3]56-57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他的著作《以自由看待发展》里提出,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自由也是促进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发展可以看作是扩展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聚焦于人类自由的发展观与狭隘的发展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狭隘的发展观包括发展就是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个人收入提高、工业化、技术进步、社会现代化等等的观点。阿马蒂亚·森把发展的目标看作是等同于判定社会上所有人的福利状态的价值标准。财富、收入、技术进步、社会现代化等等固然可以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但它们最终只属于工具性的范畴,是为人的发展、人的福利服务的。阿马蒂亚·森认为,以人为中心,最高的价值标准就是自由。这种“自由”是指享受人们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更具体地说,“实质自由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之类——基本的可行能力,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4]30
这些新的发展理念要求世界各国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转为追求以人的发展为中心,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的社会全面发展。在这种理念中,各国的经济发展不仅要体现物质生产数量的增长,而且要体现社会状况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西方学者的上述观点认为,发展的目标是使人类享受“美好生活”或扩大人的自由。但是,这样的目标往往由于各个国家的利益冲突,不能形成一致的意见,比如在控制气候方面无法采取一致的行动,需要在发展进程中协调好利益责任和道义责任问题。
当今世界,发展问题是各国政府面临的首要问题。发展不仅意味着人民福祉的增加和“美好生活”的实现,同时也意味着人民享有的自由更加充分。如果政府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落后,国内也会出现大量的社会问题,政府甚至遭遇倒台的危险。处理好发展问题不仅是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个政治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发展问题超越了一国的界限,成为世界面临的共同课题。
一个国家的政府有责任增加人民福祉、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做不到这一点,政府的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这就是政府的利益责任。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客观上要求各国必须采取合作的方式,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增进全球利益,承担一定的国际道义,这就是发展的道义责任。国际道义责任不仅体现了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也是发展国家利益的客观要求。
在物质产品较为匮乏的年代,人们并没有意识到发展与增长的区别,误以为发展就是增长。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兴起之初,人们在资本增值的冲动驱使之下,不顾自然环境与资源的承受能力,无视人的全面发展要求,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为追求的终极目标。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没有思考过发展的可持续问题,更无法理解发展的道义责任。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5]277随着经济危机的不断爆发,生态环境的破坏,贫富差距持续拉大,对于资源和市场的争夺引发了两次世界大战。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些西方的学者和政治家们在反思,世界各国在环境方面加强了国际合作,较为发达的国家对广大发展中国采取了提供援助、减免债务等措施。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国际政治中充满了各国为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博弈。面对全球有限资源环境的约束,各国纷纷追逐发展的最大优势,为本国的发展谋求更多的空间,体现了国家在发展问题上的利益责任。然而,如果只注重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了子孙后代的发展权利,或是损害了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权力,就会面对道义的谴责,导致国与国之间的对立甚至冲突。世界各国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利益责任的同时,必须要协调道义责任。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只有合乎道义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在2009年哥本哈根的气候大会上,欧盟始终是减排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履行了作为国际大家庭的一员的道义责任,同时也主导了未来发展的话语权,由于率先进行减排,也舒缓了未来的减排压力,必将在新兴的低碳经济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片面追求眼前利益、个体利益,不顾及子孙后代的发展权力和世界共同的利益,这样的发展必然是不可持续的。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工业与信息产业部部长李毅中介绍说:“我们现在能耗很高,单位GDP的能耗是国际水平的三至四倍,甚至是日本的八倍。就就业来讲,单耗水平和国际水平相比,相差10%—50%。这么高的能耗,使我们的环境和资源不可支撑、不可持续。”(http://finance.sina.com.cn/g/20100312/17107555837.shtml)节能降耗,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迫在眉睫。从人类共同发展的角度来看,由于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存在,发达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继续拉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的进程中,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本应承担更多责任,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工业化完成以后,对自身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开始把经济效益低、资源消耗大、对环境破坏严重的产业有意识地向广大发展中国家转移。当今的经济全球化浪潮使得任何一国的发展都不可能离开其它国家的发展,发达国家的富裕和广大不发达国家的贫困同样都是全球联系的产物。要改变这种情况,就需要转变发展观念,处理好利益责任和道义责任的关系。特别是在面对一些全球性问题的时候,发达国家应该承担更多的道义责任。
新中国建立之初,将发展生产作为第一要务。但是由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认识不清,对什么是发展以及应该实现怎样的发展认识不清,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一些失误,导致经济增长缓慢,人的精神生活单调,自然环境破坏严重。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调整了发展战略,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实现了三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我们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愈加尖锐起来。于是,结合中国国情,反思中国发展模式成了当务之急。在发展进程中对利益责任与道义责任之间的关系也需要适时做出调整。
2003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提出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2012年下半年,党的十八大更是把科学发展观提升到党的指导思想的高度。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利益责任与道义责任的统一:一方面,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实现要依赖发展,同样,发展必须以实现和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为立足点;另一方面,在实现发展的利益责任的同时,也必须处理好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和国际合作的关系,尊重他人的发展权益,尊重自然规律和保护环境,协调国际关系,实现共同发展,落实发展的道义责任。在协调发展的利益责任和道义责任时,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当前我国的发展阶段、发展要求以及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地位,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利益,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推动建立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在国际社会对中国承担更多国际道义责任的期望与中国自身发展的利益责任之间存在着矛盾的时候,我们应充分协调好国家发展的利益责任与所承担的国际道义之间的关系,保持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1]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 佩鲁.新发展观[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3] 德尼.古莱.发展伦理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4] 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责任编校:汪沛
Development:UnityBetweenBenefitObligationandMoralResponsibility
WANG Xiao
(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Anhui Polytechnic University, Wuhu 241000, Anhui, China)
Development is the interest of the unity between benefit obligation and moral responsibility. Moral responsibility is essentially a longer and more comprehensive benefit obligation. The country who can achieve unity between benefit obligation and moral responsibility will occupy a favorable position i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world. As a developing country on the rise, China has to face the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of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We must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enefit obligation and moral responsibility to achiev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erect an image of a responsible country.
concept of development; benefit obligation; moral responsibility
2013-01-10
王效,男,安徽舒城人,安徽工程大学思政部讲师,博士。
时间:2014-4-18 17:23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4.02.022.html
D610
A
1003-4730(2014)02-0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