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立国,李立嘉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广西 桂林 541006)
陈独秀晚年政治民主思想再探讨
肖立国,李立嘉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广西 桂林 541006)
陈独秀晚年政治民主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但其最强调和重点阐明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治民主的基本内涵应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第二,政治民主发展的动力主要是阶级的经济的发展;第三,政治民主发展的方式应以“中间斗争”为主;第四,政治民主的发展目标应是大众民主建设。这些内容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启示价值。
陈独秀;“中间斗争”;大众民主
陈独秀晚年政治民主思想是指1937年陈独秀出狱之后到1942年逝世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围绕如何实现人民的权力这个中心问题所阐述的一系列理论学说的总称,主要展现在他晚年所写的《给连根的信》、《给西流的信》和《我的根本意见》等文献中。陈独秀晚年政治民主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其最强调和重点阐明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治民主的基本内涵应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第二,政治民主的发展的动力主要是阶级的经济的发展;第三,政治民主发展方式应以“中间斗争”为主;第四,政治民主的发展目标应是大众民主。
陈独秀认为,政治民主的基本内涵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只有将政治民主的真正内容和政治民主的形式统一起来,那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
政治民主的旨趣在于如何实现人民的权力,故而政治民主的内容就是指人民应具有的这些权力的具体细化,即人民应有哪些基本政治权利,而这些关于人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也应该是被最高法律——宪法或约定俗成的惯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所确认下来的。陈独秀认为“民主不仅仅是一个抽象名词,有它的具体内容。”[1]554“法院以外机关无捕人权,无参政权不纳税,非议会通过政府无征税权,政府之反对党有组织言论出版自由,工人有罢工权,农民有耕种土地权,思想宗教自由,等等。”[1]547陈独秀主要阐述了五大基本政治权利:一是参政权,公民纳税义务与参政权利是对等的,公民无故被剥夺参政权就可不纳税,换言之纳税就有参政权。而且税收权也是由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通过,政府方能征税,这就消除了政府以增加税收,而迫使公民放弃参政权的隐患,从而保证了公民参政的基本政治权利。二是人身自由权,任何公民在无法院批准逮捕的情况下,都可以自由支配人身,而且任何政府机关都不能代行法院的职责,这就保证了政府无权随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基本政治权利。三是结社、言论、出版自由权,公民可以组织党派来反对现行政府的政策,同时政府还必须保证这些反对声音的存在,使不同意见者的权力合法化。四是公民具有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工人有罢工权,这些是使公民保持政治发展的基本方式。五是宗教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权利,有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同时确保公民思想的独立性,不受政治权力的干预。陈独秀认为这些政治民主内容是大众所需的,是人民斗争了七百多年的结果,故而他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民主在政治民主内容上是基本相同的。
政治民主的形式是指人民所要实现的权力应以何种方式来实施,这种方式包含着政治民主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等。而政治民主最为基本的两种实施方式是间接民主和直接民主,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间接民主(又称代议民主)是最为常见的方式,正如列宁所说:“没有代表机构,我们不可能想象什么民主,即使是无产阶级民主。”[2]45因此,代议制是保证人民权力得以实现的最佳形式,是最为基本和常见的政治民主形式。
陈独秀不仅肯定了代议制是最基本的政治民主形式,而且认为只有当这种代议制被赋予政治民主的真正内容时,那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正如他在《给西流的信》所说:“许多年来,许多人,把民主和议会制度当做一件东西,排斥议会制度,同时便排斥民主,这正是苏俄堕落之最大原因,议会制度会成为过去,会成为历史残影,民主则不然也,苏维埃制若没有民主内容,仍旧是一种形式民主的代议制,甚至像俄国的苏维埃,比资产阶级的形式民主会议还不如。”[1]554陈独秀首先肯定了无产阶级在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时,随即推翻了只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治民主形式——议会制度,将政治民主的主体由资产阶级回到了人民大众,建立了苏维埃制度,这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政治民主形式,是历史的进步。同时,陈独秀又认为苏维埃制抛弃了政治民主的内容,使苏维埃流于形式,将政治民主逐步引向独裁,致使苏维埃成为橡皮擦和举手工具。所以,脱离了政治民主内容的政治民主形式,只是一种作为“装饰品”而存在的政治民主;只讲政治民主内容而忽视政治民主形式,也只是一种“空喊口号”式、没有实践方式的政治民主。因此,只有将政治民主的真正内容和政治民主的形式统一起来,那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
陈独秀认为,政治民主发展的动力是阶级的经济的发展,一国政治民主的产生、发展、中断需从阶级的经济这一根源进行追溯。
政治民主发展就是指如何实现人民权力的这种国家形式由低级向高级运动变化的过程。而这种向上的发展趋势是基于一定动力因素的。列宁曾指出:“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3]276陈独秀也认为政治民主发展的动力是阶级的经济的发展,“政制是由它阶级的经济的推动,不是凭空产生的。”[1]548所谓阶级的经济是有两方面构成的:一方面是指这个国家占统治地位的基本经济所有关系即统治阶级所实行的基本经济制度,它决定了政治民主的根本性质。如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决定了民主政治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惟以财产私有之故,财产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生产物之分配,以财产大小有无为标准,不以大众需要为标准。”[1]515这种基本经济制度投射到政治生活中势必是以私人财产的多寡来决定着政治权利的多寡,维护着资产阶级的利益,造成无产阶级在政治权利上的贫困。所以,只有生产资料掌握在人民手中的经济制度才能实现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利。另一方面,阶级的经济包含着人们的经济活动方式和产出产品价值的实现方式,它决定了政治权力体系的结构和运行方式,进而可以判断政治民主的有无与有限程度。如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带来专制统治,因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可以使人们的经济活动由自己来组织,人们的产品也可以由自己来支配,作为统治阶级的地主阶级要获得人们的剩余产品就必须要进行超经济强制,而这种超经济强制必然要求一种强大的专制权力来实行,这就带来了专制统治;用于交换的市场经济带来政治民主,因为市场交换的主体必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并且人们是愿意自由交换的,这种平等、自由的价值理念必然会投射到政治领域,从而带来以平等、自由为特征的政治民主。
陈独秀分析了法西斯独裁专制与英美等国的有限政治民主的原因,“帝国主义是金融寡头结合中产阶级,只能容忍无产阶级的组织宣传至某种限度;法西斯则是金融寡头结合流氓无产阶级及右派急进小资产阶级,根本铲除无产阶级组织与宣传,……法西斯的经济制度比起英美帝国主义来,是由日渐国际化的局面,回转到国家化,自给自足的封建化。”[1]547-548在英美等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是依靠中产阶级来实现的,在一定程度上是要承认无产阶级的地位的,故而它在一定程度上是要给予无产阶级一定的政治权利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促进了政治民主的发展。而法西斯国家以自给自足的封建化寡头经济统治,这种经济活动和实现方式形成了金字塔形的政治权力体系,容易形成高度集中的专制体制,从而造成了政治民主的中断。
陈独秀早在60年前就已经意识到,只有市场经济才能带来政治民主,并且只有生产资料掌握在广大人民手中的市场经济才能带来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政治民主,表明其思想非常深邃与卓越。
政治民主发展的方式是指实现人民权力的这种由低级向高级运动变化的国家形式应以何种渠道、形式来实现。在这个问题上,陈独秀认为,政治民主发展的方式应以“中间斗争”为主,不要在无革命形势的状况之下一眼只望到最后形式的革命斗争,重视罢工运动、国民议会运动等“中间斗争”形式,以政治民主运动取得更大的政治民主。
在陈独秀晚年所处的时代,陈认为政治民主发展的方式是以“中间斗争”为主。他首先分析了有无革命的可能,他认为:“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都有革命局势。”[1]559其次,陈独秀分析了无革命形势的原因。他认为任何革命局势都必须“以被压迫者有足够奋起的动力为条件”,然而,“无产阶级的群众,不会在任何时间都倾向革命,尤其是大斗争遭到严重的失败之后,或社会经济大恐慌之时。”[1]559他在《给西流的信》中也集中阐述了大战失败国无革命的原因。陈独秀对于革命局势的判断是基于现实阶级力量的对比,他认为“无产阶级没有适合于其社会条件的充分数量,没有经济的政治的组织,和别的居民没有甚么大的不同。”[1]559陈独秀又从苏联官僚统治的现实、世界战争交错中分析认为这些都使国际无产阶级的力量过小。同时,各联合阶级的动摇性和不彻底性,判断出现行无产阶级没有革命的能力,从而,无产阶级也不能以革命的方式进行政治民主发展。最后,陈独秀强调了“中间斗争”的重要性。“我们若一眼只望最后斗争,以为只有最后斗争才能够消灭法西斯及其复活,才能够解决问题,则中间斗争若反法西斯运动,罢工运动,国民议会运动,等等,都是无益之举,只好静候着最后斗争从天下降了。”[1]548陈独秀其实是从现实环境的考量去探索政治民主发展之路的,无产阶级现在面对着法西斯和资产阶级国家两大敌人,我们如果只是一味强调在资产阶级国家内进行革命,无疑是在帮助法西斯进行侵略,之后,无产阶级会面对不了强大的法西斯,最终只能招致世界处于法西斯的统治之下,政治民主无法建成。所以,在现阶段无产阶级可以用罢工运动、国民议会运动等方式来进行“中间斗争”,以政治民主运动取得更大的政治民主。
陈独秀认为,政治民主的发展目标应是大众民主建设,大众民主意为大多数人民管理即统治国家。陈同时也认为,大众民主建设中,主要是制度的建设。
政治民主是政治发展的主要内容,阿尔蒙德就直接指出:“政治发展指国家的发展和国家的民主化。”[4]362陈独秀首先也肯定了政治民主是国家存在所要追求的政治发展目标。“民主主义是自从人类发生政治组织,以致政治消灭之间,各时代(希腊、罗马,近代以至将来)多数阶级的人民,反抗少数特权之旗帜。”[1]560诚然,政治发展实为政治民主的发展,陈独秀对于政治民主发展的阐述也是遵循否定之否定的哲学原理的,到国家消亡时,政治民主也随之消亡了。它“并非仅仅是某一特殊时代历史现象,并非仅仅是过了时的一定时代中资产阶级统治形式,如果说民主主义已经过了时,一去不复回了,同时便可以说政治及国家也已过了时即已经死亡了。”[1]554政治民主发展不仅是一个量化的过程,更是一个质化的过程,随着人类开始政治生活以来,都在不断增大、增广。正如他自己所说:“近代民主制的内容,比希腊、罗马要丰富得多,实施的范围也广大得多。”[1]555
陈独秀认为无产阶级执政的国家也需要政治民主,“如果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已至其社会动力已经耗尽之时,不必为民主斗争,即等于说无产阶级政权不需要民主,这一观点将误尽天下后世。”[1]555无产阶级执政的国家所要实现的是一种大众民主,他认为:“非大众政权固然不能实现大众民主;如果不实现大众民主,则所谓大众政权或无级独裁,必然流为史大林式的极少数人的格柏乌政制。”[1]553这表明陈独秀是赞成大众民主是以大众政权的建立为前提,只有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进行无产阶级的专政,才能实行无产阶级民主。
陈独秀认为的大众民主是指多数人的统治管理,他说:“民主之定义,即为大多数人民管理即统治国家。”[1]326这也表明大众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的不同之处,虽然大众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在民主内容上是一样的,强调“法院外无捕人杀人权,政府反对党派公开存在,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权利等”。但是它们在适用范围上是不同的,无产阶级民主比资产阶级民主的实施范围要广,因为无产阶级政权是大众自己进行统治的政权,它克服了资产阶级民主的局限性,即它只是将人民大众奋斗了几百年的民主内容实施于资产阶级内部,维护的只是资产阶级的利益,这是少数人的统治。所以,“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并不是抛弃民主主义,而是扩大民主主义,以无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来代替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即是从资产阶级的狭小范围,扩大到一切被剥削被压迫的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民众,从量变到质变,从议会到苏维埃。”[5]281陈独秀认为,建设大众民主主要是制度的建设。
陈独秀分析了苏俄独裁制产生的原因是由于苏联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只专注于专政而忽视了政治民主建设,他们认为政治民主和资产阶级政体一样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应像糟粕一样一起倒掉,故而代之以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国内只存在布尔什维克党,取缔了一切反对派,党外无党,党内无派,限制思想、出版、罢工、选举自由。到最后,独裁的利刃开始伤害到苏俄自身之时,列宁等想到了“民主对于官僚制的抗毒素”之功效,但为时已晚,“一班无知的布尔什维克党人,更加把独裁制抬到天上,把民主骂得比狗屎不如。”[1]556陈独秀认为苏俄独裁制始肇于苏俄十月以来的制度建设,特别是官僚体制。所以“史大林的罪恶与无产阶级独裁制无关……明明是独裁制产生了史大林,而不是有了史大林才产生独裁制。”[1]554-555
因此,大众民主建设关键在于制度建设,而这种制度建设是不同于苏式体制,主要包括政权机关的职能化和专门化以求权力的制约和平衡原则,法院独享司法权、代议机关独享税收权;公民纳税义务与参政权利对等原则,即普选制原则;不同意见合法化及保护少数的原则,政府要有对反对声音保护之义务,工人有罢工权,反对党要有言论出版自由之权等。同时,陈独秀也认为大众民主是不需要独裁来维护的,其有自身的维系体制。“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有国有大工业、军队、警察、法院、苏维埃选举法,这些利器在手,足够镇压资产阶级的反革命,用不着拿独裁来代替民主。”[1]555所以,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建设是政治民主建设,以政治民主的功能来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陈独秀在阐明政治民主的基本内涵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没有全盘否定资本主义的政治民主内容,并且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民主在主体上虽不同,但在政治民主的具体内容上是基本相同的,使他更加客观、科学地掌握了政治民主的内涵;在阐明政治民主发展的动力是阶级的经济的发展中,较早地认识到了只有生产资料掌握在广大人民手中的市场经济才能带来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政治民主,赋予了他敏锐、科学的眼光;阐明政治民主发展的方式应重视罢工运动、国民议会运动等“中间斗争”形式,以政治民主运动取得更大的政治民主,赋予了他理性的眼光;阐明政治民主的发展目标应是大众民主建设,即大多数人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工商业者等国家建设者管理和统治国家,使他看透了政治民主的实质。陈独秀客观、敏锐地觉察到苏联体制的独裁性,要求建设大众民主,为我们大众民主建设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陈独秀晚年的这些政治民主思想是难能可贵的,直至今天也是能够被我们所接受和认同的,同时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启示价值。
[1]任建树,等.陈独秀著作选(第三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2]列宁.国家与革命[M]//列宁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3]列宁.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同志和布哈林同志的错误[M]//列宁全集(第4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4]阿尔蒙德.发展中的政治经济[C]//现代化理论和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3.
[5]唐宝林.陈独秀语萃[M].北京:华夏出版社, 1993.
责任编校:徐希军
2013-10-30
肖立国,男,广西全州人,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李立嘉,男,浙江湖州人,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
时间:2014-4-18 17:23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4.02.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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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3-4730(2014)02-00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