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梅 王赤宇
1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2塔里木油田公司天然气事业部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划分的标准
刘玉梅1王赤宇2
1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2塔里木油田公司天然气事业部
爆炸场所按爆炸物的状态有气体和粉尘两大类,对危险场所的分类原则普遍是按爆炸物出现的频度、出现后持续时间长短和其危险程度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由于各国历史和技术发展情况不同,各国标准中对爆炸危险等级的划分也不相同。国际电工委员会把释放源按其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连续级、第1级和第2级三个释放源等级,并按各级释放源及通风状况来划分危险区等级。美国国家电气规范对于爆炸物质所处的环境场所按正常情况下是否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来划分级别和区域。级的定义为按可燃物质与空气相混合的存在形式,在级的基础上又分成若干区,区是表征易燃易爆混合物存在的可能性。我国对爆炸危险场所划分规定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基本一致。
环境;爆炸;危险区域;标准
爆炸场所按爆炸物的状态有气体和粉尘两大类,对危险场所的分类原则普遍是按爆炸物出现的频度、出现后持续时间长短和其危险程度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由于各国历史和技术发展情况不同,各国标准中对爆炸危险等级的划分也不相同。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对危险场所划分规定。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为代表的包括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是以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划分为0区、1区和2区。0区指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的场所;1区指正常情况下,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2区指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果产生,也只是短时的场所。并且规定,上述各区的形成是由于在爆炸区中存在释放源。释放源是指可燃气体、蒸气或液体有可能释放到大气中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某个点。IEC把释放源按其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连续级、第1级和第2级三个释放源等级,并按各级释放源及通风状况来划分危险区等级。
(2)美国对工业危险场所划分的规定。美国国家电气规范(NEC)标准划分为I级、Ⅱ级和Ⅲ级,没有0区,I级1区相当于IEC等国家的0区和1区,I级2区相当于IEC等国家的2区。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EMA)、美国保险商试验室(UL)等机构都是按美国国家电气规范(NEC)对于爆炸物质所处的环境场所按正常情况下是否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来划分级别和区域。级(Class)的定义为按可燃物质与空气相混合的存在形式,在级的基础上又分成若干区,区是表征易燃易爆混合物存在的可能性。
我国国标《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中规定,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大小,划分为0区、1区和2区三个等级,爆炸性粉尘或纤维的危险场所划分为10区和11区两个等级。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0区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1区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2区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
爆炸性粉尘环境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10区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国内对爆炸性物质分为三类:矿井甲烷;爆炸性气体、蒸气(包括薄雾);爆炸性粉尘、纤维。对爆炸性气体是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A、B、C三级,分组是按引燃温度分为T1、T2、T3、T4、T5和T6六组。
表1为IEC和各主要工业国家对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
表1 IEC和各主要工业国家对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
通过表1对比可见,我国对爆炸危险场所划分规定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基本一致。
(栏目主持 张秀丽)
10.3969/j.issn.1006-6896.2014.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