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井福
2009 年4 月11 日,白某因欠王
某货款5万元给王某出具了欠条,承
诺2009 年12 月15 日将货款还清,
孟某在担保人处签名。2009 年8 月,
孟某和陈某一起开肠衣厂。2010 年3
月,孟某和陈某生产的货物在二连浩
特被王某扣下。孟某与白某找陈某商
议,由陈某用货款折抵白某欠王某的
债务,以后白某和孟某再偿还陈某。
陈某同意后将白某欠王某的5 万元
债务还清,同时取得了白某给王某出
具的欠条。之后,陈某找不到白某,陈
某就找孟某索要。2012 年9 月19
日,陈某找到孟某,孟某给陈某出具
了欠条,承诺第二天还款5万元,同
时陈某将白某的欠条交给了孟某。次
日,陈某找孟某索要欠款,孟某拒绝
还款。
陈某诉称孟某向其借款5 万元,
孟某未按期还款,要求判令孟某返还
借款5 万元。陈某为证明其主张,举
出孟某向其出具的欠条。
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是陈某
与孟某的法律关系,陈某诉称双方
是因借贷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
孟某陈述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经
法院审理查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借
贷关系,原告的陈述与法律事实不
符。法院审理后认为,白某、孟某和陈
某协商,由陈某偿还王某的债务,再
由白某、孟某偿还陈某,即将白某和
孟某的债务转移至陈某,三者口头达
成了债务转移协议。之后,陈某履行
协议偿还了王某,且王某已接受,说
明债权人王某也同意了该债务转移
协议。在陈某向孟某主张权利时,孟
某向陈某出具欠条,承诺还款时间,
孟某的出具欠条行为是在对债务转
移协议中自己还款义务的承诺,该行
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孟某应承担还款
义务。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应
予支持。虽然陈某诉讼主张的事实与
法院查明的事实不一致,但孟某的拒
不还款行为违反了债务转移协议,违
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损害了陈某
的合法权益,应给予孟某法律制裁,
陈某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
本案提醒人们,在经济往来中,
债务转移也要签订书面合同。个人之
间的合伙,通常合伙人都是亲戚或朋
友关系,基于信任或碍于面子,对于
一些经营事宜,人们往往采用口头约
定。但发生纠纷后,双方举证易出现
困难。如果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留下字
据,就会减少纠纷发生,即使发生纠
纷诉讼到法院,也便于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