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王广
《夜色温柔》中的父亲伦理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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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夜色温柔》对父亲伦理进行了复杂的书写。通过老一辈父亲不在场与在场的叙事安排,小说暗示了传统父亲伦理消亡、伦理禁忌遭到挑战的伦理变迁。年轻一代父亲的代表人物迪克·戴弗是该变化的直接参与者,经历斯芬克斯因子的交锋,与妮柯儿、罗丝玛丽形成“父女”乱伦关系,构成父亲伦理线上的主要伦理结。小说的结构安排从空间、视角转换等方面立体、流动地再现了上述伦理关系。针对此种伦理状态,作者试图通过人物的结局来表达自己的伦理选择,即以逃离的方式达成向传统伦理价值的回归。
夜色温柔;父亲伦理;叙事
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笔下的人物,除了惯常的新潮青年男女之外,父亲也占据了很大比重。短篇小说如《宝贝派对》、《重访巴比伦》等,皆围绕父亲展开故事叙述。长篇小说如《夜色温柔》中的父亲书写同样突出,弥尔顿·斯特恩就曾将“父亲”列为小说的重要主题之一(Stern 2002:99)。小说中既有老一辈父亲的描绘,也有迪克·戴弗、亚伯·诺斯等年轻一辈父亲的书写,甚至有超越血缘关系的界定而延伸到类似父亲的形象。这些父亲特征不一,有些正直善良,有些道貌岸然,有些显示出“父亲”特征的流变。这种复杂性可能来源于菲氏自身经历的积累,但更多应该得益于日益成熟的作者对人性和社会伦理道德的洞察与思索。对小说中的父亲书写及其伦理意义进行观察,为了解作者所处时代的伦理状况提供了一个切入点,也有助于理解作者对当时社会伦理道德的看法,并为小说伦理意义的解读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在《夜色温柔》中,作者将父亲角色置于一种特殊位置,在某些关键节点发挥作用,甚至决定了故事发展的走向。小说提及两个老一辈父亲:妮柯儿的父亲德弗罗·沃伦,以及迪克·戴弗的父亲。虽然同属于老一辈,作者却似乎有意赋予两者天差地别的伦理特征。
迪克的父亲出身低微,是一位教区牧师,同时也是迪克伦理道德上的导师,在很多方面影响了他的思想和行为。小说中有几段描写迪克父亲的文字,洋溢着赞誉之词,其中尤其强调他对良好品德的重视。菲茨杰拉德对这一人物的慷慨,使他具备了人类几乎所有的美德,而作者安排的一个细节足让其道德喻意深刻。迪克父亲祖籍美国最古老的州之一弗吉尼亚州,这似乎在暗示,他所具备的美德传承自久远的祖辈,这使他成为传统伦理道德的理想化身。
从故事层面来看,妮柯儿的父亲德弗罗·沃伦可以称得上关键人物之一。正是因为他的乱伦行为,妮柯儿才患上精神疾病,以至于才有了后来的与迪克相识、结婚等一系列事件。妮柯儿的父亲在很多方面与迪克的父亲形成鲜明对比。他拥有大量财富,相貌堂堂,风流倜傥,然而在伦理道德上却腐化堕落,不仅犯下乱伦之罪,更是对自己的罪行躲躲闪闪,表现出极端的伪善与懦弱。
两者的一系列对比并非全部,更为重要的是,作者在故事与话语层面上对两者的不同处理。首先,迪克的父亲在故事中作为背景存在,甚至连其姓名都未出现,与他直接相关的事件即是其逝世和随之而来的葬礼。也即是说,他从未作为活生生的人在故事中直接出场。相较而言,妮柯儿父亲的分量明显要重,不仅作为活生生的人直接出现在故事中,而且直接导致主要事件的发生。更重要的是,沃伦并未因违反了伦理禁忌而遭受到应得的惩罚。作者在此设计了一个细节:医生认为沃伦身体已衰竭、行将就木,他却从病床上爬起来,偷偷走掉了。道德败坏之人甚至能逃脱死神的惩罚,逍遥法外,且持续地影响故事的发展,这种强大的在场力量似乎在影射整个伦理环境对不道德行为毫无底线的宽容。其次,从话语层面上看,对于迪克父亲的塑造,作者主要依赖迪克的回忆,此时的叙述呈现出两种声音:一种是迪克对父亲及其代表的传统伦理价值的肯定,另一种是回忆视角的声音,暗指回忆的对象与内容已然消失这一事实,同时传达出相应的忧伤、哀思、无奈、愤慨等情绪。两种声音同时传递出作者对该事件的看法。关于沃伦的叙述策略则明显有别,不仅表现为叙述篇幅更长,而且在视角、声音等方面显得更加复杂。沃伦的故事是通过多层转述的方式叙述,掺杂了不同人物、叙述者和作者的视角与看法。在叙述进程中,沃伦本人、两位心理医生、迪克以及作者都或明或暗地传达出不同的声音,均为建构该父亲的形象发挥了作用。沃伦一开始遮遮掩掩的叙述,以及后来不得已的坦白,直指其道德败坏、伪善、懦弱之本质,其他人物、叙述者和作者的判断则强化了该人物的主题功能。但无论是沃伦的叙述,还是其他声音持续的伦理判断,都指向沃伦及其故事在场的力量。
综合来看,菲茨杰拉德对父亲形象叙事策略的选择蕴含深刻的伦理意义。迪克父亲从头至尾不在场,直到逝世,象征着传统伦理道德的消亡,而选用“单个人物的回忆”叙述策略则更加隐晦地深化了这一主题:传统伦理已非集体记忆,仅仅残存于个人回忆之中。迪克在葬礼上与父亲及先人的悲壮告别,是该主题的点睛之笔。相反,沃伦始终以一种在场的力量发挥威力,故事事件的发生与其有关,人物、叙述者、作者均围绕这个道德败坏的父亲做出回应,使其威力持续发酵,产生深远的伦理效应。
根据文学伦理学的观点,一个文本中可以有一个或多个伦理结,这些伦理结被一条或多条伦理线串联或并联,并且伦理结可以是预设的(聂珍钊2010:20)。在父亲伦理这条线上,菲茨杰拉德设计了至少三个伦理结,均为“父女”乱伦。其中,沃伦与妮柯儿的乱伦为预设的,且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另两个伦理结的形成。另两个伦理结均以迪克为中心,是预设伦理结的延伸。
詹姆斯·费伦(2002:4)认为,人物含有三个组成因素:模仿的(包括模仿特性与模仿功能)、主题的(包括主题特点与主题功能)、综合的或曰虚构的(包括综合/虚构特点与综合/虚构功能)。如果说老一辈父亲主要发挥类型化的主题功能,迪克则至少具备人物的模仿与主题双重功能。迪克的模仿功能在于他的复杂性,他具备现实中人的许多优点与缺点,善与恶,自律与放纵。迪克的主题功能与其模仿功能紧密联系,甚至于建立在模仿功能的基础之上。他的主题功能在于导致其复杂性的伦理混乱。
作为一位血缘意义上的父亲,迪克的伦理喻意在小说中并不明显,然而,作者赋予他的类似“父亲”的角色却得到了浓墨重彩的渲染。迪克的“父亲”形象的塑造,以及随之而来的“父女”伦理的建立与违背,主要通过他与两位女性人物的交互来完成。迪克与妮柯儿从一开始就处于复杂的纠缠中,除了医患、恋人、夫妻等关系,年龄差、妮柯儿对迪克的依赖和崇拜等细节指向他们之间类似“父女”的关系,尤其是两人关系的开端即产生于妮柯儿的“移情”,即其对父亲的爱转移到了迪克身上。“移情”情节的设计可谓意义丰富,其一,开启了一条故事主线;其二,意味着迪克进入沃伦的伦理位置,象征着迪克由伦理秩序向伦理无序的转向;其三,将迪克投入到伦理困境之中,形成伦理结,迪克由此开始经受理性因子和兽性因子交锋的折磨,并最终做出伦理选择。
迪克与罗丝玛丽的“父女”关系叙述得更加直接。两者之间的年龄差更大,迪克也经常以长者自居;罗丝玛丽稚气未脱,长期缺乏父爱,而她父亲与迪克相似,也曾是位医生。这种情节设计加剧了迪克身上理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争斗。作为道德化身的后代,迪克经常以自己父亲为榜样,希望能像父亲一样做个品德高尚的人,却始终经受着斯芬克斯因子交锋的折磨。交锋本身已值得关注,其过程与结果就显得更加重要。从起初时理性因子占上风,到最终兽性因子获胜,形成完整的伦理结,迪克有血有肉的模仿功能得以实现。同时,传统道德体系瓦解导致伦理混乱这一主题也通过该人物得以表达。作者的匠心独运揭示的是彼时伦理的困境:最具道德可能性的人,却最终未能逃脱时代的命运和环境的影响,沦为伦理秩序的叛徒。
菲茨杰拉德的长篇小说之中,《人间天堂》使其一夜成名,《漂亮冤家》成绩一般,《了不起的盖茨比》确立了其在文学史上的经典地位,《最后的君子》虽未完成,但是公认的成功之作,只有《夜色温柔》,甫一面世便遭遇两极分化的评价,是最具争议性的一部。争论的焦点有二,其一为小说的结构问题,其二为主人公迪克沉沦的原因,菲茨杰拉德曾因此而几易其稿,马尔科姆·考利(Malcolm Cowley)甚至根据菲氏遗稿重新编排小说结构后出版(Bruccoli&Baughman 1996:28-46)。虽然随着争论的不断深入,小说逐渐被认为是菲氏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但争论带来的思考远未结束。若从伦理的角度考察小说结构,会发现,小说的结构安排不仅为父亲伦理做出了潜在的注解,也因此为迪克的突然沉沦埋下了深层原因。
菲茨杰拉德在创作之初曾对小说寄予厚望,称其“在形式、观念、结构上都真正是全新的”,是“这个时代的范式”(the model for the age) (Bruccoli 1994:108)。“时代的范式”这一表述有至少两层含义,其一是该小说为小说创作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可借鉴的模式,其二是该小说在形式、观念、结构上与整个时代相呼应,是时代的缩影。第二层含义为理解小说叙述结构与父亲伦理的关系提供了基础。不论是小说的叙事进程,还是每一段进程的人物视角选择,都在某些方面与父亲伦理的呈现丝丝暗扣。
首先,小说的结构安排与父亲伦理的走向相吻合。小说的叙述进程沿着“辉煌——发端——没落”这一主线而行,而非遵循故事的发展走向,有意在叙述上打破时间的连续性,强化空间的作用,通过空间的复杂表现形式,表达超越故事本身表达能力的主题。作者有意将最精彩、华丽的场景放在小说的开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个类似梦幻的空间,以里维埃拉的海滩为主要行动域,上流社会的各色人物在此悠然嬉戏、其乐融融。该空间的灵魂人物是迪克,他一手创造了这个空间。因此,在这个空间里,迪克充当着多重要的角色,是游客,更是主人,是丈夫,更是父亲,甚至是创始者、太阳,或者是一种天父般的存在。在此,迪克的辉煌大多建立在广义的父亲角色之上。此时的迪克展示出一种家长制结构下的父亲形象,掌控全局,受人敬重,拥有绝对的道德和精神权威。在接下来的第二部和第三部中,这种父亲形象却逐渐消失在小说的叙述空间里。在地志性空间上,与里维埃拉的海滩不同,更多出现的是城市、酒吧、精神病院、战地遗址等等之类充满混乱、破败、精神沦丧的地方。人物之间原本稳定的关系结构逐渐瓦解,迪克的权威地位遭到不断挑战,甚至被攻陷,逐渐消融到边缘或背景之中,而罗丝玛丽、妮柯儿等却逐渐被中心化、前景化。小说的文本空间同样具有以上特点。除了整体结构上的不连贯外,在语言使用上,作者也颇费苦心。第一部所用语言诗意、连贯,第二、三部却嵌入许多破碎、跳跃、缺乏逻辑的语言。总体的空间叙事揭示了父亲从高尚的权威跌落尘埃,父亲伦理遭到解构,形成断层。
其次,三个部分的视角转换为父亲伦理的变迁提供了立体、流动的呈现。小说第一部聚焦于罗丝玛丽的视角,再现了一个十七八岁少女眼中的父亲形象。当然,罗丝玛丽的功用远不止于此,她和十年前的妮柯儿遥相呼应,共同建构了年轻一代眼中的父亲,这一形象表面辉煌,本质上却是一种伪象,遮盖着父女乱伦的事实。第二部主要从迪克的视角展开叙述,追溯了父亲伦理的嬗变源头与过程,本质上即是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的交锋过程。第三部则主要聚焦于妮柯儿,从她的视角出发,揭露了以迪克为代表的父亲伦理的本质,以及对该伦理关系的疏远与逃离。三个视角被统一于作者的视角之内,将父亲伦理的表现形式、成因以及本质立体地、系统地展现给读者。
根据茨维坦·托多罗夫的观点,所有故事开始于平衡受到破坏,经过查问或探寻,最终又恢复平衡(斯图尔特2013:10)。《夜色温柔》中的父亲伦理叙事符合这一论断。父女乱伦打破了原有伦理关系维持的平衡态势,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循环往复的探寻、尝试、查问,最终脱离乱伦关系,恢复到一种相似的伦理平衡状态。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恢复平衡的方式不是战胜,更不是盖茨比式的失败,而是逃离。事实上,小说一开始就已经预设了逃离的基调:菲茨杰拉德饶有深意地选取了济慈《夜莺颂》中的诗句作为小说标题及扉页题词,似乎在暗示小说人物最终要逃离现实的结局。
小说中的逃离是双向的,涉及“女儿”和“父亲”双方。“女儿”的逃离首先表现为对“父亲”的祛魅。在叙事进程的中后段,菲茨杰拉德用了不少笔墨细致描写这一祛魅过程。不论是罗丝玛丽,还是妮柯儿,都意识到迪克的魅力在逐渐消退,已经不足以吸引她们全部的注意力。在“女儿”眼中,“父亲”在里维埃拉海滩上拥有的光环、权威与自信已逐渐褪去,随之而来的是精神与身体的滑坡、维持原状的欲望、更强的控制欲和无助感。“女儿”的逃离其次表现为背叛“父女”乱伦关系,寻求新的关系结构。在此,作者又一次将罗丝玛丽与妮柯儿放入相互照应的位置,只是在细节上做了差异化处理。罗丝玛丽将其少女情怀埋藏于心的同时,已经开始寻求发展新的关系,与迪克再见面时,已然从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变成了“老于世故的妇人”(菲茨杰拉德1999:323),周旋在几个男人之间。有一点值得注意,她交往的几个男性,几乎都是她的同龄人,这似乎在说明,作者有意识地安排她去尝试“父女”恋情以外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似乎对她有相当的吸引力,因为即使她声称自己只爱迪克,也不愿意与其他男性彻底撇清关系。妮柯儿背叛“父女”乱伦关系更具象征意义,象征多种终结的开启。背叛的原因较为复杂,部分是出于对迪克的祛魅,部分出于迪克的默许,部分出于妮柯儿回归正常的渴求。两者的共同点在于,她们均在心理上走向了成熟,更倾向于建立独立、对等的关系。“女儿”的逃离最后表现为彻底脱离“父女”乱伦关系。罗丝玛丽与迪克的关系断裂,妮柯儿与其离婚,标志着这一伦理关系的终结,由此,“父女”乱伦这一伦理结也得以完全解构。妮柯儿与汤米的婚姻则表明“女儿”已回归传统的伦理关系。
菲茨杰拉德对“女儿”的逃离似乎持有复杂的态度,在叙述中穿插着不同的声音。他一方面对逃离发出赞扬的声音,一方面又谴责背叛背后的放纵与自私。这固然与他男性作家的地位有关,但同时也出于他对小说主人公的同情。菲茨杰拉德虽然有时对迪克提出批评,但更多的是对这一人物的钟爱,甚至同情,因为迪克承担着延续传统伦理道德的重任。因此,尽管迪克禁不住诱惑,在某种意义上触犯了伦理禁忌,作者也通过“迪克是被动接受的”这一处理方式将其淡化。迪克的故事具有双重意义,表面上看,它讲述的是年轻一代的道德堕落与失败,以及由此引起的沉沦;然而更进一步看,“堕落”、“失败”和“沉沦”并不是最终结果,而是伴随着“沉沦”的反省与回归。迪克的“沉沦”并不完全是外力作用下自然发生的,小说的叙述多次暗示,迪克的结局至少有一部分(或者总体方向)是他自己事先安排好的,他曾尝试以个人的努力来医治这个伦理混乱的世界,却发现身陷其中,最终只有选择逃离,以避世、退隐的方式回归传统,以此维护传统伦理道德体系的完好。
双方的逃离表面上方向迥异,但是对于作者,其结果是一致的:逃离即是为了回归。菲茨杰拉德曾尝试将小说调整为五个部分,并将“逃离”(escape)与“回家之路”(the way home)作为第四和第五部分的标题(Bruccoli&Baughman 1996: 40),由此表明,“逃离”、“回家”是作者早已设定好的结局。逃离本身也揭示了小说作者的伦理选择:逃离并不是失败,它是在经历伦理无序之后,向原有伦理秩序的归依。伦理选择让人“变成了与野兽相区别的、伦理的存在”(聂珍钊2011: 1),在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的交锋过程中,兽性因子虽然暂时占据上风,但作者并未止步于此,而是设计了逃离与回家的结局,让人性因子,即人类的理性意志,重新回归统治地位,人也因此回归为真正的伦理意义上的“人”,作者的伦理选择由此得以明确。如此看来,小说看似悲剧式的结局在伦理意义上并非真正的“悲”,其背后是人类重获伦理意识,走向伦理成熟的宏大叙事。作者通过“父女”乱伦的叙事描绘了战后西方世界的父亲伦理,并由此而推及该时代的整体伦理状态,表达了作者的关切与选择,也赋予小说更加深刻的复杂性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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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璟慧)
I712
A
2095-5723(2014)04-0068-05
2014-10-22
本文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菲茨杰拉德的伦理叙事研究”(GD13XWW1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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