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护生实践能力评价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2014-03-20 08:28曹姣玲朱前进孙建勋张彦芳
卫生职业教育 2014年19期
关键词:指标体系考核高职

曹姣玲,朱前进,孙建勋,张彦芳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0)

高职护生实践能力评价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曹姣玲,朱前进,孙建勋,张彦芳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0)

在文献检索及专家咨询的基础上确定护生实践能力的内涵及评价内容,把各种能力作为评价体系的指标,构建基本技能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实习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高职护生;实践能力;评价方法

高职护理教育培养的是服务于临床一线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型护理人才,其人才培养具有明显的职业性、应用性、实践性特征。护生实践能力评价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质量,判断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手段。为了实现卫生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提高护理人才培养质量,我校护理专业教学改革小组本着“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护生实践能力考评方案,构建了基本技能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实习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1 高职护生实践能力的内涵及评价内容

护生实践能力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目前,对护生实践能力的定义及内涵描述非常模糊,不同学者各持所见[1~3]。我校护理专业教学改革小组根据众多学者的观点,结合专家咨询意见,认为高职护生实践能力应包括:(1)一般能力(学习与发展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2)专业能力(评估与判断能力、护理操作能力、病情观察能力、健康教育与指导能力、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护患沟通能力等);(3)社会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管理和领导能力、法律和伦理素养等)。各种能力分3个阶段考评,即各门临床课程学习阶段,实习前集中实训阶段和实习阶段,为此建立了3个评价体系,即基本技能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实习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把各种能力作为评价指标进行定性或定量考核。

2 护生实践能力评价方法

2.1 基本技能评价

基本技能评价项目包括护理病史采集、护理体检、案例分析、基础及专科护理技能操作、常见病健康教育。每一考核项目都制定了评价标准。护理病史采集、护理体检在健康评估学课程结束后考核,其余项目根据教学大纲及课程进度在临床课教学过程中考核。评价方法采用临床多站式考评(OSCE),又称目标结构化临床考试[4]。评价主体包括教师、护生代表、护生本人、模拟病人等。考核方法:护生从5个项目题库中分别抽取1道考题,按要求对模拟病人进行病史采集、健康教育;用模拟病人结合模型进行护理体检及护理技能操作;案例分析采用笔试形式,评价者按相应标准打分。测评总分为100分,评价内容及分值见表1。

表1 护生基本技能评价项目、内容及分值

2.2 综合能力评价

护生综合能力即顺利完成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活动所必需的各种能力[5]。综合能力评价采用行为评价法,其基本做法是:选取最能体现或代表所需能力的活动项目并让护生完成,然后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对照评价标准,做出能力水平的评价[6]。我们的做法是:将专科护理与基础护理课程的知识与技能通过一个护理实训项目进行整合,每一项目包含若干护理任务,护生以小组为单位完成病人从入院到出院过程中的各项护理任务,评价者根据护生护理任务完成情况,从整体素质、情感态度、评估判断、操作技能、沟通合作、宣教指导6方面,对照评价标准做出能力评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2.2.1 建立综合能力测试试题库 根据高职护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能力要求,组织护理教师设计综合实训项目,共42个。要求每个实训项目以临床工作过程为导向设置若干护理任务,涉及入院护理评估、病情监测、基础与专科护理操作技术、突发事件的处理、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出院指导等。

2.2.2 情景剧的编写、演练 根据实训项目要求,由学生或教师编写情景剧,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排练。此项工作贯穿于各门临床护理课程教学中,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程具体组织安排。

2.2.3 确定评价指标及评价内容 根据护生实践能力的内涵及专家咨询意见,确定护生综合能力评价指标、内容及分值,见表2。

表2 护生综合能力评价指标、内容及分值

2.2.4 考核过程 考核集中安排在实习前两周进行。根据学生人数设置若干考核组,每组由两名专科护理教师、两名基础护理教师、一名学生代表组成;考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考核程序,统一评分标准,设置模拟病区;学生以组为单位抽签,根据抽到的项目及小组成员在剧中扮演的角色进行半小时准备,然后按顺序分别到相应的考点进行考核。评价者根据小组成员护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最后汇总结果。

2.3 实习质量评价

2.3.1 评价内容(1)实习表现(劳动纪律、学习态度、工作积极性等)占15%;(2)职业素质(职业道德、礼仪修养、法律法规意识、责任心等)占15%;(3)专业知识(临床各科理论知识)占20%;(4)操作技能(基础或专科护理技能)占20%;(5)专业能力(评估与判断能力、病情观察能力、健康教育与指导能力、护患沟通能力等)占30%。

2.3.2 评价方法 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7],即护生在各科室实习结束后,科室护士长及带教教师在广泛征求医护人员和护理对象意见的基础上对护生的实习表现及职业素质按评价标准作出优、良、中、差定性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可通过出科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参照评价标准进行定量评价。专业能力评价可采用临床综合考核的方法,即从本科室住院病人中随机抽取1人,要求护生收集资料,整理、分析资料,确定护理诊断,制订护理计划,并对病人实施护理及健康教育,评价者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最后汇总各项考核结果。

2.3.3 评价主体 以临床各科带教教师评价为主,病人、小组长、学生本人评价为辅。

3 护生实践能力评价的原则

3.1 真实性原则

在护生实践能力考核过程中,实训项目的设计、情景创设、护理任务呈现的顺序等都要符合床临实际,只有在真实的情景中才能有效评价学生的实际能力。

3.2 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即考核标准应能分解为一定的量化指标,能够用这些指标客观定性或定量评价护生实践能力。评价指标必须是具体的、行为化的、可观察可测量的评价参数。评价方法要简单、易于操作。

3.3 过程性原则

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以评价过程应贯穿于学习全程,要重视学生在操作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学习态度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4 多元性原则

一是指评价内容的多元性,即从护生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能力、学习态度、活动参与、团队协作等多方面加以评价考核。二是指评价主体的多元性,即改变以往教师作为单一评价者,而让更多的人成为评价主体。评价主体可由教师、学生代表、医院专家、模拟病人、学生本人等构成,每个评价主体都从自己的视角去评价学生,从而使评价更加全面、客观、公正。

3.5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根据实践能力评价过程的实际情况,能用数量确定评价等级的最好采用定量标准,不能用或不易用数量确定评价等级的给出定性评价,如采用优、良、中、差4个等级进行评价。

护生实践能力的构成是复杂的,能力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目前,国内外对护生实践能力的评价仍存在争议。一方面,对护理实践能力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另一方面,缺乏稳定、有效的评价方法和工具[1],从而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另外,护生还有许多能力无法用现有评价方法直接测得,这些问题有待于护理教育工作者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

[1]陈燕华,余兆兰,王英,等.我国高校护理学生临床能力及其评价工作的研究现状[J].解放军护理杂志,2011,28(1B):9-11.

[2]李红梅,孙建萍,杨黑女,等.高职高专护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的研究[J].中华护理教育,2008,5(5):264-265.

[3]胡晓林,王世平.护理本科实习生临床能力的构建依据及其构成分析[J].护理研究,2008,22(5):1293-1295.

[4]张翠娣.中医院校护理本科毕业生多站式考核的实践与研究[J].护士进修杂志,2013,28(5):427-429.

[5]井坤娟,谢秀君,张瑞珍,等.高职护生临床综合能力评价工具研究[J].护理研究,2011,25(6):1689-1691.

[6]焦伟红,谈玉华.以能力为本位的高职学生实践能力评价探索[J].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4(3):39-41.

[7]周密,左凤林,谭严,等.本专科护生实习质量评价体系现状研究[J].卫生职业教育,2012,30(21):38-39.

G424.7

B

1671-1246(2014)19-0032-02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能力为本位的高职护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研究”(2012SGJLX348),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教改项目“高职护生实践能力评价体系的研究”(WJLX1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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