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国土告字〔2014〕00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规定》、《河南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汝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5月5日到汝州市地产交易大厅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5月14日,到汝州市地产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下午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5月15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汝州市地产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14年5月6日8时起至2014年5月16日下午15时。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的,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凭汝州市政府土地出让方案批准文件、土地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国家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2个月内完成;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由省辖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
在规定时间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另行处置拟出让土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汝州市广成中路10号 联系人:祝红亮 张喜梅 联系电话:(0375)-3331985
户名:汝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汝州支行 开户账号:248105903817 账户类型:VA103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