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抓铁有痕之功 筑制度反腐之“笼”——2013年中国反腐热点综述

2014-03-19 01:49曾亚波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4年1期
关键词:监察部中纪委违纪

文/曾亚波

刚刚过去的2013年,中央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坚定不移地转变作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据统计,过去平均每年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有6至8名,此前最多的2009年也只有11人,而十八大后的2013年,新落马的省部级官员达到16人(不计陈案新判),数量之多、频率之高,实属罕见。尤其是6月后,每月都有1至3名省部级干部被调查,最密集的11月,10天内宣布有3人被调查。这表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力度是空前的。

不敢腐 惩戒空前烈

2013年1月17日,中央编译局局长衣俊卿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免去职务。

1月,湖北省委原常委兼政法委书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永文被中央纪委带走调查。

6月,四川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郭永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南昌大学前校长周文斌(副部级)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原因是严重违纪。

7月,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接受组织调查。

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接受组织调查。

8月,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公司副总经理李华林(任职还不到一个月)等4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接受组织调查。

8月8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月,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月,中共中央委员、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接受组织调查。

10月,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季建业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接受组织调查。

10月,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11月1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11月27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11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许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12月6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安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12月18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12月20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12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在查处新的腐败高官的同时,往年查处的薄熙来等一批腐败高官有了审判结果。庭审过程公开、透明、依法,程序和实体都经得起事实、证据和法律的检验。

2013年8月22日至2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微博直播备受海内外关注的薄熙来案一审庭审,被舆论称为“史无前例”。9月22日一审宣判,决定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月25日,山东省高院二审驳回薄熙来上诉,维持原判。

2月,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月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犯受贿、滥用职权罪,决定数罪并罚,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1月1日,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对腐败高官的查处力度之大不仅体现在数量上,而且还体现在另外三个方面:一是从立案调查到公布的时间在迅速缩短,多个案件在中纪委立案后立即公布。11月27日,在16小时之内,中央纪委监察部通过官方网站通报了三名部、厅级官员被调查的消息。二是查处隐秘而突然,许多在任高官直至被“双规”,对被调查毫不知情。三是案件查处不再是尘埃落定才公布案情,而是查实后阶段性公布,进入司法程序后,公开程度也很明显,甚至庭审程序公开直播。

不能腐 篱笆收愈紧

2013年,我国努力从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具体环节,建立反腐败制度体系,堵住腐败漏洞。如规范网络反腐平台,建立资料收集、舆论应对、案件查证、结论反馈机制,避免网络反腐成为运动式反腐;建立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平台,加大腐败曝光的概率;建立对“裸官”的监督机制,完善官员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显示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鲜明态度。

1月,习近平同志在新华社一份《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的材料上作出批示:“餐饮环节上的浪费现象触目惊心。广大干部群众对餐饮浪费等各种浪费行为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反映强烈。联想到我国还有为数众多的困难群众,各种浪费现象的严重存在令人十分痛心。浪费之风务必狠刹!”

1月21日至22日,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会议明确提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反腐四大重点工作为未来五年布局。公报要求,要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领导干部出访活动。

3月26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从六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廉洁政府:简政放权,管住权力,管住钱财,政务公开,俭朴从政,依法促廉。

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同志指出,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5月27日,中纪委要求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在6月20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各种名目的会员卡。

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共同颁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8月1日,中国首部预防腐败地方性法规《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在广东汕头正式实施。之后,珠海等地也颁行预防腐败条例。

8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要对党的纪检体制进行改革,并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这是十六大以来,第一次重申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与往年巡视制度显著不同的是,中央巡视组开始对巡视组组长实行单次授权,巡视组也不再依照过去的地方、企业进行区分。

9月2日,由中纪委监察部主办的综合性政务门户网站——中纪委监察部网站(w w w.c c d i.g o v.c n)正式开通。“接受网络信访举报”是新网站的主要功能之一。开通首月,点击率3000万次,网络举报达2.48万件,平均每天超800件。

10月下旬,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提出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兼职不得超过一个;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法治反腐将成为今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核心。

11月,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为两次获得王岐山批示的河北邱县廉政漫画开辟专栏,并面向全国征集、推广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优秀漫画作品。

11月初,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瞄准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七大问题。

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12章65条的篇幅,对党政机关的经费管理、国内差旅费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详细规定。

11月,中纪委亮出了自身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成绩单”。全国性会议最短仅用时20分钟,机关会议费下降84.06%,公文种类精简56%,招待费下降52.07%。

11月,全军和武警部队整风提出:军职领导干部的秘书一律清退。

9月3日、10月31日和11月21日,中纪委三发通知要求严禁中秋、国庆、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公款消费,狠刹“人情腐败”。

12月,中组部正式开通了“12380”短信举报平台,形成了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主要受理反映违规违纪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

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不易腐 保障渐完善

不敢腐主要是通过加强惩戒力度威慑腐败分子,不能腐通过强化监督制约而减少腐败,而不易腐则是通过减少腐败的收益而使得官员不想腐败。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主要指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只有加强对政府监管权力和行政许可权力的监督,使权力运行透明、程序公开,才能确保不易腐。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就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作出安排,其中包括探索实行官邸制等。

预防性保障成为显著特点。根据11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如何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一文,在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方面,我国将在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重点解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中利益冲突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重点完善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公职人员行为限制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制度规定。这将保障领导干部不能滥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此外,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也有利于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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