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发勤
摘 要:就业与失业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随着我国教育制度的一系列改革,大学生的数量还在逐年递增。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99万,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面临着就业难题,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尤为突出。当前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存在就业弱势问题:传统的性别形势的影响;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女大学生自身的就业观念问题。需要政府、社会、用人单位以及女大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这一问题才能逐步得到解决。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弱势;就业观
中图分类号:G647.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1-0138-03
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99万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数最多的一年。而北京、广东等多地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大学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均不足三成。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程度远甚于往年。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2013届大学毕业生就业跟踪月度报告》分析显示,男性的毕业生相对于女性毕业生的签约率偏高,女性签约率占下风。不管是在车间还是办公室,男性毕业生占据岗位众多,从管理到员工,男性占据了70%,剩下30%为女性员工。工资待遇方面,男性平均工资在1900元以上,女性较偏低,在1600元左右。女大学生的就业情况相对较差已是个不容回避的事实。
一、就业弱势群体及女大学生就业弱势的界定
2002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个词,从而使得弱势群体成为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1]。“弱势”本身是个比较意义上的词,有强才有弱。就业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职业技能差、文化水平低,虽然都在积极寻找工作,但很难找到合适工作,即使就业也基本属于临时就业或弹性就业,就业质量低下,享受不到各种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的人员。女大学生就业弱势是指由于外界和自身层面的原因,女大学生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使她们成为了就业体系中的弱势群体。
二、当前女大学生就业弱势的表现
(一)女大学生就业岗位层次低、职业选择范围狭小
从行业分布看,女大学生在社会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就业的比例超过男大学生,而在其他行业都处于弱势。从就业层次上看,对于同一层次的学校、同样的学历、同样的专业,女大学生就业的岗位往往要低于男大学生,工资水平也低于男生。女大学生担任企业高层管理者、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者的人数比男大学生的人数少得多,而担任教师与企业一般职员的比例则要远远高于男大学生。
(二)女大学生就业缺乏保障
政府部门为了保障大学生就业,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针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政策是没有的。特别是相关部门并没有关于公平就业环境方面的政策,使得“性别歧视”一直无法解决。对于已经出台的就业保障政策,由于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衔接,甚至各项政策之间存在着冲突和矛盾,保障就业的功能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三)女大学生在就业市场遭遇性别歧视
用人单位认为招收女大学生承担的成本较高,需要支付女性在孕育生命期间的各种费用,所以很多招聘单位对女大学生实行非准入制度。因女大学生要怀孕、生育、负担家务,所以一些用人单位把招聘女大学生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夸大,使女大学生失去平等的就业机会。
三、导致当前女大学生就业弱势的原因
(一)从社会角度分析
虽然我国《宪法》、《劳动法》等都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就业权利,但这些法律没有对招工单位的歧视行为做出惩罚规定,可操作性差。受社会传统文化的影响,在我国,“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观念、“男尊女卑”性别歧视依然根深蒂固。传统的性别歧视是影响女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原因。人们总是低估女性的能力,用人单位对雇佣男性存在偏好,往往是从以前的经验得来的,劳动经济学将这种偏好称之为统计性歧视——因为观念、传统、文化因素而不知不觉产生的一种“偏好倾向”[2]。用人单位更愿意接收男大学生,认为男大学生的能力相当更强。
(二)从学校角度分析
近年来,我国高校大学生毕业人数迅猛增加,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日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但跨国企业却是人才难求,高校招生培养方式与社会需求人才的脱节。近十年来,开设就业指导课程的高校越来越多,而学生的初次就业率非但没有提升,反而仍保持逐年下降的趋势。虽然各高校都开展了就业指导工作,许多高校还成立了“就业指导中心”,由于就业指导工作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无论是工作方式还是从业人员素质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工作效果更是参差不齐。另外,学校也没有在女大学生权益保障方面有特别的维护机制,这些都构造成女大学生的就业弱势。
(三)从女大学生自身角度分析
一些女大学生观念上受传统文化影响,仍未能走出“我不能”的阴影。她们常常抱怨传统文化的不公平,诅咒传统,据一所大学的调查表明,16%的女生认同“女研究生相当于男本科生”这种歧视女生的说法,自己就认为女不如男,这说明女大学生也未能摆脱世俗的男女性别观念。很多女大学生在走出校门面临就业时往往都会显得很迷茫,根据有关调查显示,在女大学生中67.5%的人对自身定位不清楚,她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自己要过一个什么样的生活,而且在创新,创业方面,一些女大学生也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没有能够正确地看待和评价自己,自身有一种等靠的依赖心理和攀比心理[3]。一些女大学生就业期望值偏高,很多青睐收入高、待遇好的单位,就业愿望过于理想化,不愿去基层单位和第一线,将目标“锁定”在少数热门的单位。
四、解决当前女大学生就业弱势问题的措施
(一)女大学生自身要更新观念、完善自我
1.客观评价自己,改善自我认知
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角色要求,使女性终身处于从属地位,导致女性自我评价低、成就事业的动机弱,心理压力重。这种压制的生活方式使女性总认为自己的使命是相夫教子、照顾家庭,很难看到自己的潜质、长处,更不敢想象自己具备与男子共同治理国家、推动社会前进的能力。即便是现代女性由于传统思想的沿袭,自卑感仍然较强,缺乏对自己正确的认定,对此女大学生很有必要进行自我“解剖”。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说过“认识你自己”。认识自我就是对自己的品德与才能、优长与短弱、过去与现在、价值与责任等有清醒地认知,准确地定位。据有关资料表明,女性的智能优势突出表现在执着专注、观察入微、情感细腻、擅长表达、耐力持久、富有灵感、坚强果敢等方面。所以女大学生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职业岗位上,应自信自强,克服依赖心。只有凭自身的实力才能改变社会的偏见,从而赢得社会认同并实现自身价值。endprint
2.调整心理状态,树立自信心
自信是对自己一种积极评价,女大学生要相信自己具备某项职业所要求的条件,鼓足勇气,参与竞争,要正确认识就业形势,要了解求职单位对求职者有何具体要求等等,综合加以考虑,确立就业目标。树立自信的最根本途径还是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女大学生只有搞好学业,发展特长,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面对招聘者才可能信心十足。
3.调整就业期望值,树立正确择业观
大学生择业时期期望谋求到理想的职业,但要使期望变成现实,必须认清形势,正确把握就业期望值。女大学生在择业时要认真考虑所学的专业和方向,了解社会对该专业的需求情况,要根据自己的职业兴趣、专业特长、实际能力、性格气质特点,家庭情况等去确定就业期望值。在择业时要以自己的所长选择社会所需,把个人职业发展与社会要求有机结合起来,选择那些能够为自己提供良好发展前景,能够发挥自己才能有为社会所需的职业,真正体现和实现自己的价值。当前女大学生应该审时度势,端正就业态度,看清就业形势,把握就业机会,积极就业上岗,努力创造机遇,这才是女大学生应持的就业观。
(二)学校要为女大学生就业出路奠定良好的基础
1.培养女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女大学生成为复合型人才
所谓的复合型人才其实是指,厚基础、宽专业、强能力、重应用、具创新精神、适应能力强的人才。在大学期间,文化课固然很重要,但也要培养创新、团结协作等各方面的能力,多参加一些学校组织的活动是有好处的。21世纪是知识爆炸的世纪,过去单一的人才不再像从前受用人单位欢迎,用人单位乐于吸纳综合素质强、业务能力高、专业素质好的复合型人才。女大学生作为就业的弱势群体,更应注重锻炼这些方面的能力。
2.加强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应充分发挥其指导功能,加强女大学生这一弱势群体的就业观念、求职技能、就业技巧的培训,增强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强对女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力度,加强女大学生的择业才能。高校应在政策、思想和技术指导三方面来进步女大学生的择业才能。其一,协助女大学生精确认知本人的职业才能、职业兴味、职业气质等,正确认知理想的职业需求现状和本身条件,防止过高或过低地评价自我,在合理的期望值下,坚持安康的心态来寻求和选择适合的职业。其二,提供就业政策和及时的职业信息咨询效劳,协助女大学生科学地进行职业剖析。其三,在“知己知彼”的前提下,协助女大学生肯定职业目的,做好就业自荐资料等面试招聘的准备工作。与此同时进行必要的求职技巧锻炼和形象礼仪锻炼,并增强女大学生本身权益维护的认识,对职业进行区分、挑选,克服求职过程中的各种障碍。
(三)社会要为女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
1.转变传统观念、确立性别平等、就业公平的文化观念和意识
首先,应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确立性别平等、就业公平的社会文化环境。在这一方面,传媒和宣传机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们所具有的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渗透力强的特点,决定了它们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它们应当着力于消除文化观念中的性别歧视和性别偏见,加大对成功女性的宣传力度,树立自信、健康、高素质的女大学生形象,使社会能公平地评价女大学生的就业能力,树立广泛的公平竞争意识,改变社会对男女价值的评价系统,发挥良好的媒体性别导向作用。用人单位也应该改变固有的思想观念,公平对待女性求职者。同时,各级党政干部、教育工作者、妇女工作者也应将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的工作贯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社会文化环境。
2.完善女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政策法规
国家应当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平等的就业机会。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细化《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使之更具可操作性;拟定有利于维护女性权益的劳动标准体系,如不同行业企业男女比例的底线标准;建立女性生育基金补偿制度和生育保险险种,降低用人单位因女性职工生育而增加的成本;通过政策导向,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制定明确的对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惩罚和赔偿制度,明确惩罚和赔偿机构赔偿措施也是相当必要的,有些国家还通过立法对女性从业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从而鼓励企业吸纳女性就业,提高女大学生就业率,这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办法。
3.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
政府宏观调控大学生就业市场,势在必行。为了缓解女大学生就业压力,政府需要大力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同时,政府提供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开展创业教育积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府应当实施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其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政府还应当适当缩小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门槛,为女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担保和其它服务。但是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调控也应适可而止的,正确适当的调控给大学生带来就业好处,而不是原始的,过死的管制。政府的宏观调控是要让市场更有效的运行。这样,我相信趋于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有更美好的明天。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也会逐步解决。
参考文献:
〔1〕徐颖.女大学生就业弱势问题研究[D].当代教育论坛,2010-05-24(9).
〔2〕吴雪平,梁锐.从社会政策的角度探析大学生就业难问题[N].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6-05(06).
〔3〕李升学.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弱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N].山东青年报,2004-04-03(2).
(责任编辑 王文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