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群
(中国人民大学 伦理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北京 100087)
近年来,我国社会生活中发生了一系列的道德负面事件,在这些事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小悦悦事件”。2011年10月,在广东省佛山市,一位两岁女童小悦悦两次被车辗压,18个路人经过而没有一人施以援手。很难说这是一起偶然性的事件,因为18个路人身份不一,可以说是一个相对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群体,并且这种反映人们道德冷漠的事件时有发生。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道德状况的变化,有人就提出了道德滑坡的问题,道德是滑坡还是爬坡,一直争论了几十年,那么,我们到底应当怎样看待类似于小悦悦事件这一现象?
应当看到和不可否认我们的道德生活中积极向上和主流的一面,但从这一道德冷漠事件来看,也表明社会生活道德确实在滑坡,并且滑到了一个令人担忧的程度。今天小悦悦的遭遇,很可能就是明天我们任何一个人的遭遇。对于这种举手之劳就可解救他人于危难之中的事情,人们都不愿施手相救,这是难以想象的。中国是一个以礼仪道德之邦著称的文明古国,孟子认为“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孟子·公孙丑上》),然而,今天则是18个路人经过被车辗压的孩童,竟然没有一人出手相救,国人的恻隐之心丧失到了这种程度,让人不寒而栗。
“小悦悦事件”有人认为是彭宇等救人反被人咬这类新闻①2006年11月20日,南京的彭宇扶起跌倒在地的老人,却被一口咬定是他将其撞倒,后法院按“常理推定”作出彭宇赔偿4万多元的判决。2009年10月21日,天津的许云鹤停车扶起因跨越护栏倒地受伤的王老太,被其咬定撞人,法院一审判许云鹤因“惊吓”致王老太摔倒而赔偿老太10.8万元。参见《司机停车救人反被污,谁扶“彭宇们”一把?》(http://opinion.voc.com.cn/article/201108/201108301115317291.html)。所产生的蝴蝶效应导致了这样的社会后果。我们不否认这些新闻有一定的效应,不过,这只是我们的推论。但是,即使救人或出手相援有遭到反咬的可能,真正有德之人想到的应当不是自己会遭受到什么不测,而是把他人安危放在第一位,因为救人之命远比什么都重大。然而,如果把救人之后自己可能遭遇的不利处境放在首位,这只是表明对他人的爱心仅仅是放在第二位的、次要的位置。不过,如果确有首先考虑在当前处境下救人可能带来的负作用,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出于爱心或恻隐之心的救人行为需要更大的道德勇气。小悦悦事件之后,不是还有一些路人施予援救之手而遭反咬一口的报道吗?“小悦悦事件”中路人的冷漠之所以让国人震惊,是因为路人已达18人之多,因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表明并非完全是那种新闻的蝴蝶效应,而反映了更深层的道德问题,如前些时候发生的瘦肉精事件、毒馒头事件,等等,笔者认为这是我们处于社会转型期的道德失范。
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的快速发展期,这一社会转型伴随着的应当还有社会道德的转型。社会道德转型可以从两个维度来看,一是经济生活中的道德问题,二是公共生活领域里的道德问题。
从经济生活领域来看,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及深入发展,造就了经济生活中的主体角色及其主体意识。市场经济是由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经济的活动方式,同时,市场经济又是一种竞争型的经济活动,因此,市场不再有一种帮助和依赖之手,可以把市场主体的利益都维护住,而是要求市场主体对自己的经济活动有自己的担当。市场主体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主体,以经济使命为其主体使命,即以实现特殊主体利益的增值为其生存的根本目的。然而,怎样才能实现这个根本性目的?以道德的手段还是不道德的手段?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就是一些经济主体以不道德的手段牟利的产物。因此,随着经济的转型,相应的道德建设任务也就提出来了,大量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道德事件的出现,突显出我们在道德准备上的不足。
从公共生活领域里来看,一般而言,重大社会经济、社会生活的转型需要相应的道德转型。在宏观上,可以把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变放在历史长河中去,也可以把当前的社会转型看作是从以自然经济生产方式为主体的传统社会向以现代工业和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现代社会转型,我国自从辛亥革命以来就开始了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追求,但由于种种内外历史原因的影响,这一转型直到改革开放时期才真正实质性地开始。这是因为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同样有着半自然经济的特征,因为它不讲价值规律;同时,计划经济体制又是与革命战争年代所形成的革命道德相适应的。计划经济强调对于指令的服从性,革命道德强调的是分清敌我,对敌恨、对己亲,服从命令听指挥等,两者的内在道德特性是一致的。而当社会经济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来运行时,它也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亦即使市场契约得以能够履行的诚信道德。因为市场经济作为有着所有权或经营权的独立主体之间的活动,如果没有契约就几乎不可能进行。同时,我们社会道德生活还有一个与改革开放前的重大不同,即随着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和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治悄然从个人生活领域淡出,个人在私人生活领域里的行为完全是由人们自己的自主自律的道德要求来约束。这两者都表明,我们需要有着与改革开放前不同的社会道德来维持社会生活。实际上,道德政治化、政治道德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典型特征,同时也没有像现代社会那样对社会生活进行私德与公德区分的体现。如在儒家伦理与政治维度里,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与作为政治伦理的“忠”两者是内在联系、相互支持的。孔子弟子有若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古代著名经典之一的《孝经》则明确提出移孝作忠的观点:“以孝事君则忠。”(《孝经·士》)又说:“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其君。”(《孝经·广扬名》)而在现代社会道德里,私人领域里的道德要求(私德)与作为公共生活领域(或公共领域)里的道德要求(公德)是两个不同领域里的要求,即家庭伦理原则与政治伦理原则并非是内在等同的。因此,改革开放前的社会生活领域里的道德状况也表明没有真正从传统视域转换到现代视域中来。进入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对私人生活干预的淡出,使得私人生活领域与公共生活领域的区分清晰起来,也表明我们的公共生活领域里的道德要求转型。
实践表明,在社会转型的同时,在经济领域里和公共生活领域里都面临道德重建的问题。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生活以及社会日常生活的现代性转换,我们需要重建现代社会生活道德。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意识与社会经济的关系是经济生活决定道德生活。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也需要有着与社会经济相适应的道德。同时,现代社会的建构本身也需要现代道德的建构。从我国生活的现实情况来看,我们需要重建与现代经济相适应的日常道德。我们已经明显地感到革命道德不适应经济生活,同时也并非完全能够适应变化了的日常生活。即由于经济生活已经发生了转换,而适应现代生活的道德还没有有效地建构,因而在现实道德生活中,就表现为严重的道德缺失问题。因此,我们迫切需要重构社会日常生活道德,或称“日常道德”。
日常道德既包括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基础道德,同时也包括社会成员生活正常开展所需的道德。我国现代社会生活有两个特征:一是市场经济,二是日常生活领域的自主性。首先,市场经济不仅有对道德的要求(如诚信),同时也有对道德生活的负面影响,即市场经济作为利益驱动的经济,经济主体的利益需求转化为一种利益驱动机制,如果这种机制泛化为一种社会心态,就会带来负面的社会道德作用,如必然消解自然形成的情感纽带而转化为冷冰冰的利益关系和金钱关系以及权力金钱化。在现代社会生活条件下,必须要有消解市场经济负面影响、自觉界定市场经济边界的道德建构。我国目前的道德状况表明,我们没有成功地抵御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或物欲化倾向对人们道德的大面积侵蚀,包括不断突破人们认为的底线,如在食品安全上的问题。其次,社会民众的日常生活同样需要道德的维持。我们的社会生活已经呈现出现代社会的特性,但我们还没有建构起完善的日常生活道德。因而在政治淡出民众道德生活领域之后,这一层面的道德问题就更凸现出来。我们认为,最需要的是最基本的做人道德,如果缺乏了这类道德德目,可能我们就不配称之为人了。如对人遭受生命危险的麻木、对弱者的冷漠等,这跟以人为敌可能只有一步之遥了,不断出现的暴民事件更反映了人们的日常道德是如何缺失。而无论是在食品安全还是在扶助弱者方面,都表明我们需要建构日常生活道德,而日常生活道德最基本的方面就是做人道德。
抵制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以及维持社会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都需要社会成员具备最基本的做人道德。那么,就一个真正称得上最起码的具有道德的人或还有一点道德良知的人来说,应当具有什么?笔者认为应当至少有如下德目:尊重生命、善良、诚实、正直而有正义感。其中,尊重生命是第一位的。因为尊重生命就是尊重你的同类,只因为他们也是人,这是人对人的天然情感,是最本能的情感,也是我们从革命战争年代的道德向和平建设年代道德转变中需要建设的重大基础道德。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中的客户和日常生活中的邻人已不是敌友问题,而是你必须尊重的有生命的同类。像奶粉中的三聚氰胺问题,已不是诚信的问题,因为这无异于向婴幼儿投毒和毒害生命,知情不改的生产者,已经丧失了做人的最起码的道德。那些路过小悦悦身边而无动于衷的路人,最起码的恻隐之心也丧失了,也丧失了做人的最起码的道德和良知。如果我们生活在连做人的最起码道德也都丧失了的人群之中,那就是生活于暴民之中,无异于生活在狼群之中。因此,我们需要最基本的生活道德,来保卫我们的日常生活秩序,捍卫我们做人的尊严。
善良最基本的要求是不害人,或不伤害他人。待人善良而没有恶意,应当看作是做人的一个最基本要求。有了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我们也就会有对人的善良之意和善良之举。也许我们会无意而害人,但我们的内心也应感到不安。然而,我们必须坚决做到不有意害人,有意害人是品质恶劣的表现。而在我们的生活中,似乎充满着这种品质恶劣的人,这恰恰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道德悲剧。诚实是最基本的日常道德要求,因为没有诚实人们就难以相互交往,或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不诚实的人总在算计着如何利用人,那么人们之间连最基本的友谊都难以建立。商家不诚实,不仅仅在于他们会欺骗顾客,而且在于他们还会欺骗自己的商业伙伴,因此,人诚而有信,不仅是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同时也是做人的道德基础。正义以正直为前提,正直是一个讲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如果一个人不正直,在对待公私等问题上,就没有自己的立场根基,就不会维护公义、维护原则,更谈不上维护社会正义。尊重生命、善良、诚实而讲正义,构成了最普通的现代市民生活的最宝贵的道德防线。
我们如果把最基本的做人道德都丧失了,那我们的生活也就失去了最根本的道德保护。那我们怎样才能建构日常生活道德?笔者认为,首先我们必须有重建日常生活道德必要性的认识。如果最基础的道德缺失了,一切更高层次的道德都将建在流沙上,面对严峻的公共领域里的道德失范现象,我们需要意识到这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程。首先,要形成真正尊重生命的意识,反对一切形形色色不尊重生命和人性尊严的社会行为。其次,从培养人的同情心开始,培养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意识。如果人人都富有同情心,尤其是对于弱者富有同情心,那么,在我们的道德环境里将会见到更多的道德阳光。在这一点上,中外思想家都有着深刻的论述。孟子的“四心说”,实际上是把恻隐之心放在最为重要的地位,强调了它是使得人之为人的先验前提。卢梭也在其名著《爱弥儿》中指出,一个人道德的成熟或真正具有道德,不是看他如何对待他身边的熟人、亲人,而是看他如何对待他的远邻,而能够真正道德地对待他人、远邻,在于他富有同情心。卢梭说:“要普遍地同情整个的人类……理智和自爱使我们同情我们的人类更甚于同情我们的邻居。”[1]356-357在卢梭看来,“社会道德的实践给人们的心中带来了人类的爱。正是因为做了好事,人才变成了好人”[1]352。一个人有了同情心,就不会对残害生命之事无动于衷。在使我们的商人成为合格商人之前,在使我们的市民成为合格的市民之前,在使我们的路人成为合格的路人之前,先要使他们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就可能连基本的好人的名誉也没有。第三,正直与正义,是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生活能够得以维持的最基本的道德条件。同时也是现代社会生活良好的基本道德条件。第四,讲诚信。没有诚信,不仅市场经济举步维艰,而且人与人的交往失去了道德的基础。当我们的公民都能把尊重生命看成是绝对命令,都能富有同情心、正义感和讲诚信,我们的社会也就是一个充满了道德感的美好社会。
总之,道德领域是一个宽广的领域,某一领域里的道德重建并不意味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都需要重建。从总体上看,道德风气是向上的,正气是压倒邪气的。“老百姓心中有杆秤”,说的就是民众的意向,民众的道德风气对于社会道德具有的决定性意义。我们期望的是民风能够更淳朴,正气能够始终高扬。
[1] 卢梭.爱弥儿:上卷[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