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雪芹 梁玲 胡雪峰
“再制造”概念纠偏:大修≠再制造
文/陈雪芹 梁玲 胡雪峰
核心提示:目前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再制造作为新的理念还没有被消费者及社会广泛认同,应当从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着手,加强法规建设,强化政策引导,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再制造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
金色的秋阳暖暖地照射在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再制造中心(以下简称济柴再制造中心)近16万平方米的厂区内,也暖暖地照进济柴人的心头。在这个厂区内,一台台再制造的“新”设备犹如一颗颗饱满的果实,让济柴人充满了丰收的喜悦。这种喜悦源于济柴人对再制造前景的美好期待。
尽管再制造前景可期,但在济柴再制造中心副总经理刘志伟看来,国人对再制造的理解还有待深入,许多人通俗地把再制造理解为对设备的简单翻新,这种对再制造认识的误区,对产业发展十分不利。他认为,国家应从节能、环保等政策方面加大对再制造的扶持力度。
再制造,这个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产业,在发达国家早已得到蓬勃发展。美国密歇根州理工大学研究表明,生产再制造产品减少86%能源消耗,减少93%水耗,减少99%的废气物填埋空间,减少61%温室气体排放量。
我国在宏观层面支持再制造发展的政策有据可查。从2005年开始,国务院提出要支持机电产品的再制造,“再制造”这个词逐步地引入到中国,虽然老百姓对再制造仍比较陌生。200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再制造纳入法律范畴进行规范,为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了第一批14家汽车零部件试点单位; 2009年,工信部推出第一批35家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11个部门颁发《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2011年,“十二五”发展计划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2012年,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期间,在中国经贸合作论坛开幕式上的发言中指出:拓展合作领域,培育新的经贸增长点,加快推动再制造等新兴领域开展合作;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指出,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降低内燃机燃油消耗率,提高我国内燃机产品的节能减排水平和内燃机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同年,工信部印发《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确定到“十二五”末内燃机工业再制造生产能力、企业规模、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
制造产业是将原材料生产加工成为产品的一种生产活动的统称,再制造产业是指在原有产业的基础上,将废旧产品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修复和改造的一种产业。它是以产品全寿命周期理论为指导,以实现废旧产品性能提升为目标的一种产业。再制造产业应用领域主要涉及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大型工业装备、国防装备、铁路设备、农用机械、医疗设备和办公设备等领域。
再制造,这个在我国尚属起步初期的产业,在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中,究竟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它的前行之路还面临着怎样的障碍?